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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后生霑被定谁贤——论陈寅恪对严复的继承与超越(二)(1)

四、独立和自由:陈寅恪对严复的继承和超越

独立和自由,在严复和陈寅恪所处的时代,既是国家、民族、社会等“国群”追求的政治目标,又是有远见的中国人对“个体价值”的体认与追求。1895年2月严复在《论世变之亟》中就指出:有无自由之观念,是西方社会与中国社会的根本不同之所在。西方社会的“命脉”是什么?他说:“苟扼要而谈,不外于学术则黜伪而崇真,于刑政则屈私以为公而已。斯二者,与中国理道初无异也。顾彼行之而常通,吾行之而常病者,则自由不自由异耳。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所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严复所关注的独立自由既涉及国家民族这一“群”的领域,也涉及个体这一“己”的领域。他所翻译的约的《自由论》(即《群己权界论》)和孟德斯鸠的《法意》等,都一再强调“自由”对于国群和个体的重要性。与他对时局别具主见一样,“严氏之论自由,亦以稳健出之,欲于大群小己间立折衷至当之权界”。在《政治讲义》中,严复指出,没有自由的国度,即使“其政为民所容纳,将其效果,徒使人民不得自奋天能,终为弱国”。他认为,国群的自由就是“以国家的独立自主,不受强国干涉为自由”。个体自由与国群自由是相互促进的,所谓“身贵自主,国贵自由”;“吾未见其民不自由者,其国可以自由也;其民之无权者,其国可能有权也。”和严复一样,陈三立也推崇独立自由的精神,他在诗歌《寿左子异宗丞五十》中称赞左宗棠及其子弟道:“有子起家仍患难,雄姿妙略见根原。破荒日月光初大,独立精神世所尊。”独立和自由,是和严复共同推崇的价值理念。严复之所以高度重视在中国倡导培植“自由”理念,是因为,他认识到,个体和国群的“自由”与否,是中国社会是否已经走向现代文明的根本标志。严复尤其强调现代文明社会必须包容个体的思想言论自由和学术教育的自由。他认为:“至于一国之学术,尤当离政治而独立。”“学校性质与官署迥异,强令从同,立形窒碍。”只有学术独立、思想自由,才能使国家民族充满创造进步的活力。严复的这些观念由陈寅恪在他的一生践履中发扬光大。就个体的“独立”“自由”而言,如果说严复本人尚不能完全摆脱功名利禄的羁绊,因此导致人格操守还有所遗憾的话,那么,陈寅恪则终其一生不但坚持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的观念,而且在出处行止上决绝摒弃了“功名利禄”和“升官发财”的生涯,以其人格操守的“独立”和“自由”超越了严复。

休谟指出:“中国科学落后的原因乃在于其政治上和文化上的大一统使人们的思想得不到自由发展。没有思想自由,也就谈不到科学(至少谈不到近代科学)……科学从思想上、也从社会上对等级制度起着一种瓦解的作用……凡是在圣贤凡愚的品级观念和体制还在统治着的地方,近代科学在其中总是难以发展的……在中国,是伦理道德在君临着知识,知识本身并没有其独立的价值和地位,它的价值仅只存在于它为伦理服务,或者说科学为政治服务……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所能走的惟一道路是功名利禄,或者说升官发财。”1902年,陈寅恪13岁,随长兄陈师曾游学日本。著名的传教士李提摩太在上海遇见即将赴日的兄弟,对他们称赞道:“君等世家子弟,能东游甚善。”此时陈家经历了戊戌变法失败而遭受家难,但“国变家难”没有阻挡陈三立让子弟继续向东洋、西洋学习的决心。这年夏天陈三立谒拜陈宝箴墓,自豪地吟诗“大孙羁东溟,诸孙解西史”。在清廷尚未废置科举制度之前,作为传统的“世家子弟”,陈氏父子就已经自觉地不走传统的科举功名之路了,这足以见陈氏父子的世界眼光和超越时代的意识。陈寅恪并非不具备走入中国官场仕途的条件,他曾任蔡锷秘书(1915年,26岁),又和林伯渠等人一起在湖南省公署任职(1917年,28岁);在清华国学院期间,他对院教务的一些建议及在王国维自沉后的善后事宜处理方面,皆表现出他颇为服众的行政处事能力,但他终究拒绝成为宦海中人,“终乃决意以国史为己任,为国家学术之独立……方冀聚集同志,得英才而教育之”。1931年5月,陈寅恪写下《吾国学术之现状及清华之职责》,指出:“我国大学之职责,在求本国学术之独立”,中国学术独立与否,“实系吾民族精神上生死一大事者”。又言:“今世治学以世界为范围,重在知彼,绝非闭户造车之比。”可见,陈寅恪的“学术独立”绝非“学术孤立”。他是在世界眼光的观照下推动中国学术的独立自觉。所谓“既独具特色,不失故步,又不断前进,有足以与外界互相交流之新成就。如此则能并立于世界学术之林。庶不致相形见绌,匍匐以归矣”。

坚持世界视野下的国家学术之独立,这是严复和陈寅恪共同的追求。这尤其表现在他们对中国语言的认识上。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古文”和“白话”之争趋于激烈,严复表明态度说:“北京大学陈、胡诸教员主张文白合一,在京久已闻之,彼之为此,意谓西国然也。不知西国为此,乃以语言合之文字,而彼则反是,以文字合之语言……就令以此教育,易于普及,而斡弃周鼎,宝此康匏,正无如退化何耳。须知此事,全属天演,革命时代,学说万千,然而施之人间,优者自存,劣者自败,虽千陈独秀,万胡适、钱玄同,岂能劫持其柄,则亦如春鸟秋虫,听其自鸣自止可耳。林琴南辈与之较论,亦可笑也。”他认为,不同国家的语言有自身的规律,文白之争殊为无谓,因为语言的兴废“全属天演”,“优者自存,劣者自败”,不必为此论战不休。1915年11月,严复为《马氏文通》作序,认为《马氏文通》总结了“文字言语之原则公例”,有助于“吾国进化”。陈寅恪对胡适们一味鼓吹白话也很不以为然,但他对《马氏文通》的评价则没有严复那么高。作为通晓多种语言的语言学家,陈寅恪认为中国汉语属藏缅语系,而非印欧语系。基于印欧语系归纳出“文法”的《马氏文通》对于汉语而言,简直就是“不通”。他说:“从事比较语言之学,必具一历史观念,而具有历史观念者,必不能认贼作父,自乱其宗统也。”既有世界眼光,又能发覆汉语自身之规律,基于精粹的专业素养,陈寅恪在坚持国家学术独立方面对严复等前辈学人有了质的超越。

陈寅恪对“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持守贯彻于他的日常行止出处的自觉践履之中。陈寅恪对“假爱国利群、急公好义之美名,以行贪图倾轧之实,而遂功名利禄之私”的世道人心非常不满,认为都不是谋生的正道。他说:“我侪虽事学问,而决不可倚学问以谋生,道德尤不济饥寒……至若弄权窃柄,敛财称兵,或妄倡邪说,徒言破坏,煽惑众志,教猱升木,卒至颠危宗社,贻害邦家,是更有人心者所不忍为矣。”1934年1月,清华大学因未派朱延丰留学而引起一场风波,朱延丰向校方状告系主任蒋廷黻。朱延丰是陈寅恪直接指导的学生,在教授评议会上推荐留学人员时,陈寅恪认为朱当时不必留学。他致信校长梅贻琦说明此事原委:“朱君不派出洋事,当日教授会议时,弟首先发表,宜只派邵君一人。廷黻先生时为主席,询问大家意见,并无主张。弟发表意见后,全体赞同,无疑异议。弟之主张,绝不顾及其他关系。苟朱君可以使弟发生出洋必要之信念者,必已坚持力争无疑也。至谓系主任与之有意见(无论其真与否,即使有之,亦与弟之主张无关涉),其他教授亦随同系主任之主张者,则不独轻视他教授之人格,尤其轻视弟个人人格矣。总之,此次史学系议决只派邵君而不派朱君一事,弟负最大最多之责任。”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为此特发通告:“现查本届研究院历史系毕业生朱延丰,未经派遣出国研究,有所声辩,曾一再详为解说,恳切劝导,竟不自悟,反肆意攻讦历史系主任,复诬蔑本大学评议会。似此抹杀事实,淆惑观听,殊负本校多年教育之旨,良堪痛惜。是后该生如再有此类逾越常规之言动,本校为维持风纪,只得从严惩处,以端士习。”朱延丰虽因此事触怒陈寅恪,但陈寅恪对他“仍爱护教导如昔,朱君亦仍尊重先生”。1942年陈寅恪还为朱延丰的论文《突厥通考》的发表作序。陈寅恪绝不允许轻视教授的“个人人格”,更不容忍“士习”之不端,对学生朱延丰的严格要求足窥一斑。他律己尤严。1936年4月8日他致信在南京的中央研究院史语所负责人傅斯年,坚辞史语所第一组主任之职。他在信中说:他不能南下开会是因为不愿意向清华请长假。不愿请假的原因在于:一方面不想少学生的课,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发现清华理工科的教师全年都不请假,而文法科的教员请假颇多,“无怪乎学生及社会对于文法学印象之劣,故弟去学年全年未请假一点钟,今年至今亦尚未请一点钟假。其实多上一点钟与少上一点钟毫无关系,不过为当时心中默自誓约(不敢公然言之以示矫激,且开罪他人,此次初以告公也),非有特别缘故必不请假,故常有带病而上课之时也……又弟史语所第一组主任名义,断不可再遥领,致内疚神明,请即于此次本所开会时代辞照准,改为通信研究员,不兼受何报酬……因史语所既正式南迁,必无以北平侨人遥领主任之理,此点关系全部纲纪精神,否则弟亦不拘拘于此也”。

1936年4月13日,他再次致信傅斯年,再辞史语所第一组主任之职,并随信奉还史语所寄给他南下开会的旅费。1942年,在抗战极其困难之际,陈寅恪一家颠沛流离至桂林,生计困难而至于“卖衣物为生,可卖者将卖尽矣”。但为了在战乱中能够完成他的著述,他暂时受聘于广西大学。为此,他辞去在重庆的中央研究院总办事处寄来的专任聘书,以免尸位素餐。他致信傅斯年说:“接到总办事处寄来专任研究员聘书,即于两小时内冒暑下山,将其寄回……弟当时之意,虽欲暂留桂,而不愿在桂遥领专任之职。院章有专任住所之规定,弟所夙知,岂有故违之理?今日我辈尚不守法,何人更肯守法耶?此点正与兄同意者也。”1945年中央研究院和燕京大学都拟给陈寅恪发放补助金,但他特致信傅斯年说明道:两单位的表格都已填报寄去,“弟虽由两方皆报,但决不领重份,惟以何方较多者则取之耳”。陈寅恪对“利禄”的取舍有着严格的标准。他希望知识分子能够经商,唯有在经济上能够独立自谋营生,治学才能既不必附庸于政治,也不必附庸于其他。1919年他向吴宓表示:“又如顾亭林,生平极善经商,以致富。凡此皆谋生之正道。我侪虽事学问,而决不可倚学问以谋生,道德尤不济饥寒。要当于学问道德以外,另求谋生之地。经商最妙,Honest means of living。若做官以及做教员等,决不能用我所学,只能随人敷衍,自侪于高等流氓,误己误人,问心不安。”作为现代知识分子,他超越了“君子言义不言利”的传统,并没有“不计其利”,但他要的是取之有道、名实相符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