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的要素,一般认为包括六项内容,即: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如果这六个方面交代得不清楚,记叙得不全面、不完整,那么这篇记叙文很有可能无法反映出事情的基本面貌,成为失败之作。
为什么记叙的要素如此重要呢?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其一,从一件事的全过程来看,势必要包括起因、经过和结果三部分。没有起因,事情就无从发生;没有经过,就不成其为一件事;没有结果,也算不上是一件完整的事情。既然事情的全过程包含了这三种因素,那么要想展示出事情的面貌,使读者了解有关情况,就必须在作文中写出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其二,没有人物,也就没有事情,事总是由人做的,而人物活动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地点)。既然事情的发生、发展离不开这三种因素,那么要想写清一件事,也就必须在作文中写出人物、时间和地点。
记叙文的开头部分,一般要交代清楚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例如《采访刘国正老师》一文的开头部分。
走进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大门,意味着一次别开生面的采访将要开始了。10月7日下午,老师带着荀菲、孙姗、高翔、李扬和我,还有青年报社的记者苏适姐姐,一行七人向出版社大院后面的宿舍楼走去。我们要采访的人,是在语文教学界颇有名气的刘国正先生。
记叙文的主体部分,应交代事情的起因,并具体细致地描述事情的经过,结尾则要把结果讲清楚。如果采用倒叙的写法,文章开头就将结果简要地写出来,设置悬念,然后再讲述事情的开端和经过。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时对时间、地点、起因等可以交代得简略一些。必要时有的要素甚至可以省略,比如写“春游”,就不一定非要讲明为什么组织这样的活动,因为这属于生活常识,人们一般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