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可以用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到底用第几人称好呢?这要看作者所选的材料和文章的体裁。
一般说,写作者自己做过的事用第一人称记叙,写信时用第二人称,写别人的所作所为多用第三人称。
用第一人称记叙自己经历过的事,人称不太容易出错。
例如:
我看到的一次最雄伟、最瑰丽的日出景象,既不是高山之巅,也不是在大海之滨,而是在飞临的万仞高空,现在想起,我还不能不为那奇幻的景色而惊异。是在我没有一点准备、一丝预料的时刻,宇宙便把它那无与伦比的光华、风采,全部展现在我的眼前了。这就把我的心灵一下吸引住,一下照得通红。
写信时要用第二人称,就好像在对话、谈心。《再见了,亲人》一文用的是第二人称。开头写道:大娘,停住您送别的脚步吧!为了帮我们洗补衣服,您已经几夜没合眼了。您这么大年纪,能支持得住?快回家休息吧!
作者之所以用第二人称写,是为了表现志愿军和朝鲜亲人话别时难舍难分,依依惜别的情景,从而歌颂了中朝人民用鲜血凝成的伟大友谊。
记叙他人他事时,用第三人称。例如:
诺贝尔既不听恐吓,也不听劝告,继续进行实验。他和哥哥一起雇了一只船,到湖中去做实验。船主怕船被炸毁,不敢把船租给他们用。后来,他们花了很多钱,总算租了一只船。
有些同学在写人的记叙文中,容易犯前面用第三人称,后面改为第二人称的毛病。如写《我尊敬的一位教师》,前面记叙描写具体事件时说“李老师怎样怎样……”,到最后部分,想抒发一下对教师的崇敬与热爱之情,就随手改为“您是我最崇敬的老师,我长大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无论走到天涯海角,都忘不了您对我的教导。”这就犯了全文人称没有统一的毛病。应改为“李老师是我最崇敬的老师。我长大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无论走到天涯海角,都忘不了李老师对我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