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及其例外情形
设立抵押的目的就是为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而债权人一旦占有抵押物,就为其进一步实现抵押权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债权人设立抵押,往往又以占有抵押物为目的。但实践中,也有例外情形,例如,抵押权为不影响抵押人的生活或生产,而同意由抵押人占有抵押物;又如,属于动产的抵押物,一般由抵押人将该抵押物移交抵押权人占有;但属于不动产的抵押物,就不便移交抵押权人占有,或者抵押权人难以行使对该抵押物的占有权。所以,在特定情况下,抵押权人有可能放弃对抵押物的占有权,而同意由抵押人占有抵押物;但其前提条件应是确保抵押权人实现权利,否则,将可能导致抵押物“失控”或使抵押落空。因之,债权人应根据具体情况或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选择或约定抵押物的“归宿”。概而观之,对抵押物的占有,会有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抵押合同,由抵押权人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抵押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抵押物移交抵押权人;如有约定,抵押权人也可自行将抵押物提回,如派司机将作为抵押物的汽车开回,或派车将抵押物运回等。抵押物一经交付抵押权人,抵押权即同时成立,抵押权人即可行使对该抵押物的占有权,同时,抵押权人也开始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抵押权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因抵押权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的,抵押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抵押人已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义务返还抵押物等。另须注意的是:在接收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应认真验收或核查该抵押物,如抵押人未按抵押合同的约定而变更抵押物的种类或减少抵押物数额的,抵押权人有权拒收;此外,抵押权人应办好抵押物的交接手续,并保管好有关材料,如保管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抵押物清单或收据等,以备日后核查。
(2)根据抵押合同,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基于抵押合同的成立而成立,而不以抵押物是否交付为其成立的条件(如前所述)。所以,抵押权人未占有抵押物,这并不影响或妨碍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只是该抵押权中缺少了对抵押物的占有权。也正因为如此,抵押权人仅对抵押物行使权利,而无需负担义务,如妥善保管抵押物等。相反,对抵押物行使占有权的抵押人,则应负担相应的义务。例如,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灭失、毁损和降质;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或损耗的情况下,抵押人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补足原抵押物灭失或减损部分的数额等。
3、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设立生效合,债务人仍未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偿还债务的;抵押权人即可实现其抵押权。在实践中,由于对抵押物行使占有权的主体不同,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办法也有所不同:
(1)在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的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抵押权人就可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抵偿债务;(2)在抵押人占有抵押物的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交付抵押物,待抵押人移交抵押物后,抵押权人再适用上述方式实现其债权;如抵押人拒不交付抵押物的,抵押权人可依法诉诸人民法院,以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给付抵押物。当然,如果债务人已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偿还了债务的,抵押关系即自行解除,原抵押权人应将其占有的抵押物返还回给原抵押人。
以上是实施“李代桃僵催款兵法”的三个主要步骤。在具体适用上述方法时,债权人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如果债权人或第三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的,该抵押即无效。所以,在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时,债权人应认真核查该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必要时,可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的确权公证,以便准确认定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关系和及时排除无效抵押的隐患。
(2)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动产或不动产)。如果抵押权人占有的是可以依法流转的抵押物,这就便于抵押权人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清偿债务;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属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的,如古玩、文物、黄金等,在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应先将该抵押物交国家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抵押权人再以其价款清偿债务。,(3)实现抵押权要符合法定条件。(民法通则)第89条第二项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用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法定条件。因此,倘若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尚未届满,即使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也不能“超前”实现其抵押权,如变卖抵押物等,否则,抵押权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要赔偿损失。这将使抵押权人处于被动地位。
(4)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如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其所担保的债权价值,债权人在得到清偿后,应将清偿后剩余的价款,如数返还给抵押人;如果抵押物的价值小于其担保的债权价值,债权人在获得部分清偿后,仍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尽的债务或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5)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抵押设立生效后,如果抵押人又因其他债务而被数个未设立抵押权的债权人要求清偿的,抵押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例如,A、B、C、D均为E的债权人,其中E为B的债权提供了财产抵押。如上述债权人均要求清偿债务的,B就可优先受偿,即B享有以该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在实践中,遇有上述情形时,尤其是抵押人被申请破产还债的,抵押权人应及时主张优先受偿的权利,以确保债权的实现。
(6)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担保。在实践中,有的债务人根本就没有可供抵押的财产,但其为达到某种经济目的,如获得货款等,只得虚设担保,以诓骗债权人。例如,某债务人虽拥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但其全部财产的价值已为其他债权设立了抵押,只是债务人未将抵押物移交占有而已。但债务人又将上述抵押物再作“抵押”,以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显然,这后一种“担保”是虚假的,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此外,有的债务人甚至提供假汇票、假存款单、赃物作为“抵押物”,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针对上述情况,债权人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性措施,以避免财产损失和确保债权的实现。
李代桃僵,在发生借贷关系时,事先设置担保或者用抵押物品代替债务,是债权人应该采用的安全防范措施。俗话说,无商不奸。商场中尔虞我诈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皮包”公司,“绣花枕头外面光”一类的公司、企业也不在少数。因此,设置担保,预先留一手是完全必要的。
方法16:一箭双雕,催款之前要计划周密
“一箭双雕”催款方法的妙处在于选准切入点,迅速展开工作,既收回债款,又加强了业务合作关系。
某外贸公司欠某电器公司的35万元货款,到期不能偿还。电器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张律师经调查得知,某土产公司尚欠外贸公司40万元货款。于是,张律师与电器公司的负责人同去外贸公司,主动要求帮助外贸公司追回债款。外贸公司欣然同意,并临时委托张律师全权代理催款事宜。之后,张律师便多次上门催收债款,但土产公司总是推说:“现无钱还债,以后再说”。经过多方调查,张律师掌握了土产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产状况,确认其具有偿债能力。于是,张律师便代理外贸公司诉诸法院,要求土产公司立即履行债务。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土产公司偿还外贸公司30万元欠款,另10万元欠款由土产公司以其货物折抵偿还。调解协议生效后,土产公司主动履行了债务。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外贸公司对电器公司所给予的帮助深表感激,立即将其拖欠的全部债款还给了电器公司,并给电器公司追加了一份80万元的出口订单。
“一箭双雕”催款方法的精要在于“一箭”,选取最佳的切入点,达到既如数追回欠款,又与债务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双雕”效果。一箭双雕催款兵法的实施有如下几点要求:
1、要具有远见卓识
要想一箭双雕,一举多得,目光短浅,缺乏远见是绝对不行的。
2、要做好周密谋划
一箭双雕方法的实质,是利用事物普遍联系的道理,抓住某事物联系的某些环节采取行动,从而起到一石激起千层浪的作用。因此,在设计计策或行动时,必须将可能与之联系的方方面面都周密考虑到,细致安排好,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箭双雕方法关键是从何入手,即一箭落在何处?由此以一箭牵动事物联系的各个环节,一环到,诸环皆动,正如百足虫,一足行,百足随着迤逦而行。
上面案例中张律师决定把关键的一箭落在替外贸公司追回土产公司所欠货款上,从以后的情况看,这一箭放得真是恰到好处,不偏不倚。于是张律师就订下了严密的计划,派人查清了土产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产状况。以至土产公司有把柄捏在张律师手上,无法抵赖,如数归还欠款,从而张律师也帮助电器公司得到了全部货款。张律师此举收到了一箭双雕,一石二鸟之功效。替债务人索债而使自己取得补偿的方法可以说很好地体现了一箭双雕催款法的精要,下面我们进一步分析索债联偿法的各个环节,以帮助读者更深层次的领会一箭双雕催款法。
在清债实践中,可能遇有如下情形:债务人因其债权未能实现,以致于无力还债。此时,如果债权人采取有效的辅助手段、帮助债务人追回债款,就可使债务人恢复偿债能力,从而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这种先帮助债务人索债,再从追回的债款中取偿的方式,就是“索债取偿法”。
需要提及的是:本法的实施,得以债务人充分合作为前提,因此,在实施本法前,债权人应讲究策略、注意分寸和把握“火候”。以免催款“过火”,使矛盾激化或使债务人故意隐瞒其债权,这将不利于“索债取偿法”的有效实施。
一箭双雕催款法在于抓住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环环相扣的秘决,实施一石二鸟之计,此兵法要求债主胸怀宽广,高瞻远瞩,大力帮助债务人追回欠款,从而也得到自己的应收款项。
方法17:居安思危
企业经营,要在盈利时想到可能的亏损。同样,借款给别人,要考虑到对方的偿还能力是否能够按时足额还债,否则会给催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辽宁省沈阳市某大型机床厂生产的WXY-788型数控机床技术先进、设计精良、结构紧凑、精确度高、工作可靠,在国内外相同型号系列的机床设备中处于技术领先地位,成为市场上的抢手货。1996年6月,香港港美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何锁具通过北京某部领导介绍来到沈阳某大型机床厂联系WXY-788型数控机床的代理出口事宜。由于是北京某部领导介绍来的,该领导在电话中多次打招呼,要求关照何锁具,所以机床厂厂长对何的身份及港美公司的资质深信不疑。与沈阳某机床厂谈生意的过程中,何总出手阔绰,完全一副港商作派,并多次许诺生意敲定后,一定邀请机床厂有关领导赴港考察。业务洽谈进行得非常顺利,不到一星期后,双方就出口代理销售WXY788型数控机床的有关重要事项达成了一致,准备于下周一在东方商务中心正式签署合同。合同草案规定,由沈阳某机床厂向港美机电有限公司供应8台WXY788型数控机床,总值342万美元,港美机电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行某分行向沈阳某机床厂开具信用证。
就在正式合同签署前一天,机床厂财务部王经理凭着惯有的职业敏感和审慎态度,往北京某商务调查中心打电话,要求了解香港港美机电有限公司的资信情况。下午,北京方面发来传真,告知港美公司是一家仅有5万美元注册资本的小公司,在与广东一些厂家的交易中,曾大量毁约,且涉嫌东南沿海省市的好几起机电产品进出口诈骗案。接到这个情报后,机床厂考虑再三,决定把这笔出口业务往后推,港美公司总经理何锁具悻悻而归。过了一个月,何锁具因涉嫌诈骗在广州落网,被依法起诉。原来何某曾多次利用开具的虚假信用证骗取国内厂商的大宗商品。正是由于财务部王经理的谨慎和敏感,了解和掌握了港商的不良资信情况(注册资本仅为5万美元,曾大量毁约,且涉嫌诈骗),机床厂未雨绸缪,当机立断,推托了这笔出口业务,从而避免了大笔无法催讨之债,使国家财产免遭损失。
居安思危催款法就是要求在借债时,在签署商贸合同时,应该仔细调查清楚对方的注册资本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等等,这样才能在催款时更为顺利,更为及时。
商场与战争极为相似,风云变幻,难以预料。如果未能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那么势必临危自乱,一亏即溃。只有安不忘危,盈时备亏,才能有备无患,立于不败之地。借债时不考虑未来的情况,盲目放贷,就有可能不能收回欠债。运用这一方法的关键有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