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皇帝万言书
臣愚不肖,蒙恩备使一路,今又蒙恩召还阙廷,有所任属,而当以使事归报陛下。不自知其无以称职,而敢缘使事之所及,冒言天下之事。伏惟陛下详思而择其中,幸甚。
臣窃观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夙兴夜寐,无一日之懈,声色狗马,观游玩好之事,无纤介之蔽,而仁民爱物之意,孚于天下,而又公选天下之所愿以为辅相者,属之以事,而不贰于谗邪倾巧之臣。此虽二帝、三王之用心,不过如此而已,宜其家给人足,天下大治。而效不至于此,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此其故何也?患在不知法度故也。
今朝廷法严令具,无所不有,而臣以谓无法度者,何哉?方今之法度,多不合乎先王之政故也。孟子曰:“有仁心仁闻,而泽不加于百姓者,为政不法于先王之道故也。”以孟子之说,观方今之失,正在于此而已。
夫以今之世,去先王之世远,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不一,而欲一二修先王之政,虽甚愚者,犹知其难也。然臣以谓今之失,患在不法先王之政者,以谓当法其意而已。夫二帝、三王,相去盖千有馀载,一治一乱,其盛衰之时具矣。其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亦各不同,其施设之方亦皆殊,而其为天下国家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臣故曰:当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
虽然,以方今之势揆之,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势必不能也。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有仁民爱物之意,诚加之意,则何为而不成,何欲而不得?然而臣顾以谓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势必不能者,何也?以方今天下之才不足故也。
臣尝试窃观天下在位之人,未有乏于此时者也。夫人才乏于上,则有沈废伏匿在下,而不为当时所知者矣。臣又求之于闾巷草野之间,而亦未见其多焉。岂非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而然乎?臣以谓方今在位之人才不足者,以臣使事之所及,则可知矣。今以一路数千里之间,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缓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职事者甚少,而不才苟简贪鄙之人,至不可胜数。其能讲先王之意以合当时之变者,盖阖郡之间,往往而绝也。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犹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臣故曰:在位之人才不足,而草野闾巷之间,亦未见其多也。夫人才不足,则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以合先王之意,大臣虽有能当陛下之意而欲领此者,九州之大,四海之远,孰能称陛下之指,以一二推行此,而人人蒙其施者乎?臣故曰:其势必未能也。孟子曰:“徒法不能以自行。”非此之谓乎?然则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诚能使天下人才众多,然后在位之才可以择其人而取足焉。在位者得其才矣,然后稍视时势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以趋先王之意,甚易也。今之天下,亦先王之天下,先王之时,人才尝众矣,何至于今而独不足乎?故曰: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故也。
商之时,天下尝大乱矣,在位贪毒祸败,皆非其人。及文王之起,而天下之才尝少矣。当是时,文王能陶冶天下之士,而使之皆有士君子之才,然后随其才之所有而官使之。《诗》曰:“岂弟君子,遐不作人。”此之谓也。及其成也,微贱兔之人,犹莫不好德,《兔》之诗是也,又况于在位之人乎?夫文王惟能如此,故以征则服,以守则治。《诗》曰:“奉璋峨峨,髦士攸宜。”又曰:“周王于迈,六师及之。”言文王所用,文武各得其才,而无废事也。及至夷、厉之乱,天下之才又尝少矣。至宣王之起,所与图天下之事者,仲山甫而已。故诗人叹之曰:“德如毛,维仲山甫举之,爱莫助之。”盖闵人才之少,而山甫之无助也。宣王能用仲山甫,推其类以新美天下之士,而后人才复众。于是内修政事,外讨不庭,而复有文、武之境土。故诗人美之曰:“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亩。”言宣王能新美天下之士,使之有可用之才,如农夫新美其田,而使之有可采之芑也。由此观之,人之才,未尝不自人主陶冶而成之者也。
所谓陶冶而成之者何也?亦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
所谓教之之道何也?古者天子诸侯,自国至于乡党皆有学,博置教道之官而严其选。朝廷礼乐、刑政之事,皆在于学。学士所观而习者,皆先王之法言德行、治天下之意,其材亦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苟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则不教也;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不在于学。此教之之道也。
所谓养之之道何也?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也。何谓饶之以财?人之情,不足于财,则贪鄙苟得,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其制禄,自庶人之在官者,其禄已足以代其耕矣。由此等而上之,每有加焉,使其足以养廉耻而离于贪鄙之行。犹以为未也,又推其禄以及其子孙,谓之世禄。使其生也,既于父子、兄弟、妻子之养,婚姻、朋友之接,皆无憾矣;其死也,又于子孙无不足之忧焉。何谓约之以礼?人情足于财而无礼以节之,则又放僻邪侈,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为之制度。婚丧、祭养、燕享之事,服食、器用之物,皆以命数为之节,而齐之以律度量衡之法。其命可以为之,而财不足以具,则弗具也;其财可以具,而命不得为之者,不使有铢两分寸之加焉。何谓裁之以法?先王于天下之士,教之以道艺矣,不帅教而待之以屏弃远方、终身不齿之法。约之以礼也,不循礼则待之以流、杀之法。《王制》曰:“变衣服者,其君流”,《酒诰》曰:“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拘执以归于周,予其杀!’”夫群饮、变衣服,小罪也;流、杀,大刑也。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夫约之以礼,裁之以法,天下所以服从无抵冒者,又非独其禁严而治察之所能致也。盖亦以吾至诚恳恻之心,力行而为之倡。凡在左右通贵之人,皆顺上之欲而服行之,有一不帅者,法之加必自此始。夫上以至诚行之,而贵者知避上之所恶矣,则天下之不罚而止者众矣。故曰:此养之之道也。
所谓取之之道者,何也?先王之取人也,必于乡党,必于庠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出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诚贤能也,然后随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所谓察之者,非专用耳目之聪明,而私听于一人之口也。欲审知其德,问以行;欲审知其才,问以言。得其言行,则试之以事。所谓察之者,试之以事是也。虽尧之用舜,亦不过如此而已,又况其下乎?若夫九州之大,四海之远,百官亿丑之贱,所须士大夫之才则众矣,有天下者,又不可以一二自察之也,又不可以偏属于一人,而使之于一日二日之间考试其行能而进退之也。盖吾已能察其才行之大者,以为大官矣,因使之取其类以持久试之,而考其能者以告于上,而后以爵命、禄秩予之而已。此取之之道也。
所谓任之之道者,何也?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先王知其如此,故知农者以为后稷,知工者以为共工。其德厚而才高者以为之长,德薄而才下者以为之佐属。又以久于其职,则上狃习而知其事,下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可以至于成,不肖者则其罪可以至于着,故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绩之法。夫如此,故智能才力之士,则得尽其智以赴功,而不患其事之不终、其功之不就也。偷惰苟且之人,虽欲取容于一时,而顾辱在其后,安敢不勉乎!若夫无能之人,固知辞避而去矣。居职任事之日久,不胜任之罪,不可以幸而免故也。彼且不敢冒而知辞避矣,尚何有比周、谗谄、争进之人乎?取之既已详,使之既已当,处之既已久,至其任之也又专焉,而不一二以法束缚之,而使之得行其意,尧、舜之所以理百官而熙众工者,以此而已。《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此之谓也。然尧、舜之时,其所黜者则闻之矣,盖四凶是也。其所陟者,则皋陶、稷、契皆终身一官而不徙。盖其所谓陟者,特加之爵命、禄赐而已耳。此任之之道也。
夫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之道如此,而当时人君,又能与其大臣,悉其耳目心力,至诚恻怛,思念而行之,此其人臣之所以无疑,而于天下国家之事,无所欲为而不得也。
方今州县虽有学,取墙壁具而已,非有教导之官,长育人才之事也。唯太学有教导之官,而亦未尝严其选。朝廷礼乐刑政之事,未尝在于学。学者亦漠然,自以礼乐刑政为有司之事,而非己所当知也。学者之所教,讲说章句而已。讲说章句,固非古者教人之道也。而近岁乃始教之以课试之文章。夫课试之文章,非博诵强学、穷日之力则不能。及其能工也,大则不足以用天下国家,小则不足以为天下国家之用。故虽白首于庠序,穷日之力以师上之教,及使之从政,则茫然不知其方者,皆是也。盖今之教者,非特不能成人之才而已,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才者,何也?夫人之才,成于专而毁于杂。故先王之处民才,处工于官府,处农于畎亩,处商贾于肆,而处士于庠序,使各专其业而不见异物,惧异物之足以害其业也。所谓士者,又非特使之不得见异物而已,一示之以先王之道,而百家诸子之异说,皆屏之而莫敢习者焉。今士之所宜学者,天下国家之用也。今悉使置之不教,而教之以课试之文章,使其耗精疲神,穷日之力以从事于此。及其任之以官也,则又悉使置之,而责之以天下国家之事。夫古之人,以朝夕专其业于天下国家之事,而犹才有能有不能。今乃移其精神,夺其日力,以朝夕从事于无补之学,及其任之以事,然后卒然责之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宜其才之足以有为者少矣。臣故曰:非特不能成人之才,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才也。
又有甚害者:先王之时,士之所学者,文武之道也。士之才,有可以为公卿大夫,有可以为士。其才之大小、宜不宜则有矣,至于武事,则随其才之大小,未有不学者也。故其大者,居则为六官之卿,出则为六军之将也;其次则比、闾、族、党之师,亦皆卒、两、师、旅之帅也。故边疆、宿卫,皆得士大夫为之,而小人不得奸其任。今之学者,以为文武异事,吾知治文事而已,至于边疆、宿卫之任,则推而属之于卒伍,往往天下奸悍无赖之人。苟其才行足以自托于乡里者,未有肯去亲戚而从召募者也。边疆、宿卫,此乃天下之重任,而人主之所当慎重者也。故古者教士,以射、御为急,其他伎能,则视其人才之所宜,而后教之。其才之所不能,则不强也。至于射,则为男子之事。苟人之生,有疾则已,苟无疾,未有去射而不学者也。在庠序之间,固常从事于射也。有宾客之事则以射,有祭祀之事则以射,别士之行同能偶则以射,于礼乐之事,未尝不寓以射,而射亦未尝不在于礼乐、祭祀之间也。《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先王岂以射为可以习揖让之仪而已乎?固以为射者武事之尤大,而威天下、守国家之具也。居则以是习礼乐,出则以是从战伐。士既朝夕从事于此而能者众,则边疆、宿卫之任,皆可以择而取也。夫士尝学先王之道,其行义尝见推于乡党矣,然后因其才而托之以边疆、宿卫之士,此古之人君,所以推干戈以属之人,而无内外之虞也。今乃以夫天下之重任,人主所当至慎之选,推而属之奸悍无赖、才行不足自托于乡里之人,此方今所以然常抱边疆之忧,而虞宿卫之不足恃以为安也。今孰不知边疆、宿卫之士不足恃以为安哉?顾以为天下学士以执兵为耻,而亦未有能骑射行阵之事者,则非召募之卒伍,孰能任其事者乎?夫不严其教、高其选,则士之以执兵为耻,而未尝有能骑射行阵之事,固其理也。凡此皆教之非其道也。
方今制禄,大抵皆薄。自非朝廷侍从之列,食口稍众,未有不兼农商之利而能充其养者也。其下州县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钱八九千,少者四五千,以守选、待除、守阙通之,盖六七年而后得三年之禄,计一月所得,乃实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实不能及三四千而已。虽厮养之给,亦窘于此矣,而其养生、丧死、婚姻、葬送之事,皆当出于此。夫出中人之上者,虽穷而不失为君子;出中人以下者,虽泰而不失为小人。唯中人不然,穷则为小人,泰则为君子。计天下之士,出中人之上下者,千百而无十一,穷而为小人,泰而为君子者,则天下皆是也。先王以为众不可以力胜也,故制行不以己,而以中人为制,所以因其欲而利道之,以为中人之所能守,则其志可以行乎天下,而推之后世。以今之制禄,而欲士之无毁廉耻,盖中人之所不能也。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赂遗、营资产,以负贪污之毁;官小者,贩鬻、乞丐、无所不为。夫士已尝毁廉耻以负累于世矣,则其偷堕取容之意起,而矜奋自强之心息,则职业安得而不弛,治道何从而兴乎?又况委法受赂、侵牟百姓者,往往而是也。此所谓不能饶之以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