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十大文豪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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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地方从政

王安石二十二岁登进士后就到淮南做了二年多判官。他白天上班,夜间从不参加官场应酬,常常一个人留在寓所读书作文,通霄达旦。王安石经常因为睡得晚,一早又要入衙应卯,来不及盥漱。有一次,韩琦看见他睡眼惺忪,甚至怀疑他夜间贪杯好赌。王安石也不加申辩,依旧每夜秉烛研读。这二年间,他读的书很多,也创作了不少诗文,如《送孙正之序》、《张刑部诗序》、《忆昨诗示诸外弟》等,就是在那个时期写的。

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王安石二十四岁,便回故乡江西临川探亲。他在故乡撰写了《李通叔哀辞》、《外祖母黄夫入墓表》等篇。第二年,他秩满解淮南官。庆历六年(公元1046年)去京师,听候任用。按规定可以求试馆职,可是王安石不干。等到翌年,朝廷才调他知鄞县。

鄞县是浙东名城,人口稠密,又是富庶之区。可是王安石到任后却碰上天旱,他在给《马连判书》上说:“今岁东南饥馑如此,汴水又绝。”这次发生在浙东的大旱还波及长江下游,旁及荆湖,幅员达千里之广。仁宗皇帝下诏说:“自冬讫春,旱未已,五种不入,农失作业。朕为灾变之来,应不虚发。列不敏不明,以干上天之怒。咎自朕致,民实何辜?与其降疾于人,不若移灾于朕。”王安石读到这封诏书信笔写了一首诗:去秋东出汴河梁,已见中州旱势强。日射地穿千里赤,风吹沙度满城黄。近闻急诏收群策,颇说新年又亢阳。贱术纵工难自献,心忧天下独君王。 ——《读诏书》

王安石在鄞县任上工作极为努力,不仅“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而且“贷谷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此即异日行青苗之法也”。

王安石在鄞县时还注意盐民的出路,他在《上运使孙司谏书》中开头便说:“海旁之盐,虽日杀人而禁之,势不止也。今重诱之使相捕告,则州县之狱必蕃。而民之陷刑者将众。无赖奸人,将乘此势,于海旁鱼业之地,搔动艚户,使不得成其业。艚户失业,则必有合而为盗贼杀以相仇者,此不可不以为虑也。”因此,王安石建议要妥善处理盐民、艚民、艚户与乡民的关系,设法杜绝良民为盐贼以相仇的现象发生。

王安石在鄞县三年,任满之后,被派到舒州(今安徽潜山县)去做了一任通判。其间他曾回江西临川老家探亲,写了一首绝句《书陈祈兄弟壁》:“千里归来倦宦身,欲寻田宅豫求邻。能将孝友传家世,乡邑如君更几人?”

离开鄞县时,文彦博曾极力推荐王安石到汴京参加考试,给他个京官做。王安石却不想当这个穷京官,而是希望依然在地方任职,所以朝廷便派他到舒州当通判。他在舒州期间,欧阳修等人又向朝廷推荐说:“王安石才性贤明,笃于古学。”但是王安石仍然辞以家贫亲老,卒不就试,他在《乞免就试状》中说:“伏念臣祖母年老,先臣未葬,弟妹当嫁,家贫口众,难住京师,比尝以此自陈,乞不就试。”这里讲的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小京官俸禄微薄,养不活一家数十口,这是事实。另一方面却是因为朝廷中各派之间争权夺利,一片黑暗;而苟且偷安的保守势力又占了统治地位。王安石心里明白,一到京城当小官,由于政见不同,终遭排挤,倒不如不去。他有《舒州被召试不赴偶书》诗云:“戴盆难与望天兼,自笑虚名亦自嫌。槁壤太牢俱有味,可能蚯蚓独清廉。”

王安石在舒州写了不少好诗。如写于皇佑五年(公元1033年)的《兼并》就是其中一首: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礼义日已偷,圣经久湮埃。法尚有存者,欲言时所。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材。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

这首议论诗,辞锋锐利,具有较强的战斗性。作者抨击了大地主、大商人的肆意兼并,揭露了因兼并而造成的贫富悬殊、民不聊生的黑暗现实;但是对皇帝的专擅国政则表示赞成,这是他明显的局限。北宋朝廷始终以“不抑兼并”作为国策来取得地主、官僚和商人的支持。王安石在舒州的几年中深入民间,经过调查研究,才知道兼并是导致国家积贫积弱的主要原因之一。这时王安石已逐步酝酿了抑制兼并的变法思想。

在舒州任职期间,他仍然象当年在鄞县做官时一样,极为关心民瘼,有一首伤旱的诗这样写道:“行看野气来方勇,卧听秋声落竟悭。淅沥未生罗豆水,苍茫空失皖公山。火耕又见无遗种,肉食何妨有厚颜!巫祝万端曾不救,只疑夫赐雨工闲。”诗中还透露出自己作为地方官而又无能为力的惭愧心情。

王安石的祖母谢氏和长兄王安仁在几年间相继去世。王安石给王安仁写了一篇墓志铭,还写了《宣州府君丧过金陵诗》:“百年难尽此身悲,眼入春风只涕。花发鸟啼皆有思,忍寻棠棣诗。”祖母的墓志铭则请朋友曾巩执笔。

嘉祜元年(公元1056年)王安石由舒州调往开封任群牧判官。第二年又知常州。其间曾回临川一次,并写了着名游记《游褒禅山记》。为群牧判官时值得一提的是,王安石首次与欧阳修相见。虽然曾巩多年来屡次写信向欧阳修推荐王安石,说他的道德、文章如何好,可是两人总没有机会见面。曾巩在去滁县访欧阳修时还特意写信约王安石前往会晤,可惜没有成功。这回王安石和欧阳修在汴京(今河南省开封市)相晤,欣喜之情可以想见。

王安石在汴京一年结识了不少作家和诗人,除欧阳修外还有苏轼、苏辙、刘敞、刘、梅尧臣、裴如晦、沈括、孙侔等。

王安石于嘉佑二年(公元1057年)到常州任事,虽只一年光景,却做了不少工作,颇有政声。最大的一项工作是开凿一条运河。他汲取了在鄞县做知县的经验,认为要造福于民,首先就得浚疏河渠,兴修水利,发展农业。但是在常州开凿运河,阻力很大,因要毁掉一部分地主的田地,势必遭到地主的反对;同时又得不到西路转运使的支持;加上运河开凿了一半时又遇到大雨涝灾。在这种情况下,工程不得不停顿下来。王安石为此曾写信给朋友刘敞说:“河役之罢,以转运赋功本狭,与雨淫不止,督役者以病告,故止耳。昔梁王堕马,贾生悲哀,泔鱼伤人,曾子涕泣。今劳人费财于前,而利不遂于后,此某所以愧恨无穷也。若夫事求遂,功求成,而不量天时人力之可否,此某所不能,则论某者之纷纷,岂敢怨哉!阁下乃以‘初不能无意’为有憾,此非某之所敢闻也。方今万事所以难合而易坏,常以诸贤‘无意’耳。”(《与刘原父书》)王安石在做地方官时总想有所作为,有所改革。可是当时地主官僚大多是因循苟且之徒。他在这封信里对这种坏风气进行了指责。

王安石三十八岁时,调任江东提点刑狱。他在任所只呆了一年多。据他给王深父书看来,他的工作不很顺利,信中这样说:“故某于江东,得吏之大罪,有所不治,而治其小罪。不知者以谓好伺人之小过为明,知者又以为不果于除恶。一路数千里之间,吏方苟简自然,狃于养交取容之俗。”(《答王深父书三》)他碰到的又是因循苟且之徒,办刑事案件阻力很多,感到无法开展工作。王安石在任内干的事情中比较重要的只是改革了江南东路所存在的榷茶法的弊病。榷茶法就是茶叶的专卖制度。茶从唐朝以来已成为人民所不可缺少的饮料,茶叶几乎与盐、酒一样地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北宋王朝对主要产茶区淮南、江东诸路就严格加以控制,把茶场包买下来,由政府出面向茶商或用户销售。这是政府为搜刮财富所建立的又一种剥削制度。因此禁止商人、茶农私运私卖茶叶,违者一律治罪。政府经常派缉私人员,到市集码头巡查,遇有私贩茶叶的,茶叶没收,人则扣押治罪。而茶叶又因运输困难,各地积压成山,加以保管不当,许多茶叶发霉变质,剩下比较好的则价格又极其昂贵。这样,政府所得茶税并不多,而茶农、居民受害却很大。王安石就任江东提点刑狱之后,便给朝廷上书,力陈榷茶法的利害关系。朝廷采纳了王安石的建议。江南东路一度取消了茶叶的专卖制度,改由茶商运销,政府从中抽税。事实证明,这个改革使政府所得比专卖所得要多。

嘉佑四年,王安石任满入都。翌年,北宋朝廷任命他为三司度支判官。王安石从二十二岁登进士后签书淮南判官起到这回担任三司度支判官来京都为止,先后在地方官任上约有十七八年。北宋时代凡是取得进士科名的知识分子,大抵都想在朝廷上的史馆或秘书省等机构中取得位置。这京馆虽不及地方官的待遇优厚,然而京官到底显赫得多。王安石多年来以家累重只愿做地方官,靠较多的收入维持一家数十口生计。到了四十岁,既富有做地方官的经验又比较了解各地民情,自己一家衣食也比较富裕了,这回出任京官,正是施展他政治抱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