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综合库保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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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安全管理(2)

三、作业要求

物资验收入库,不仅要码垛稳固整齐,文明作业,而且不得野蛮操作,不得在搬运过程中对物资及其包装造成损害。尤其对于火、炸药搬运、装卸人员,要了解物资的性能,服从现场指挥,作业现场必须有安全员,作业人员在作业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和各种火种进入作业现场,作业人员身穿棉织工作服,戴手套,不得穿带钉子鞋。现场作业,对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互相撞击,翻滚和就地拖拉。对散落在地面的物资,要及时清扫收集,专人保管,定期销毁。

入库物资要做到质清量准,做到物、证、账、卡“四相符”。

物资在仓库存放期间,为了做到物资的安全,就必须对物资做好保管保养工作。

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必须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仓库及周围环境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杂草、无垃圾,仓库周围进行绿化以调节气候。

库内应无害虫、无鼠,发现应及时捕灭,库房物资出完后,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必要时可全面消毒,封闭后待用。

对仓库温、湿度的管理,做到防锈、防腐、防霉、防虫害等工作,对于温、湿度的严格控制是防止物资发生锈蚀、霉烂变质的重要方法,尤其对化工产品、危险品来说,是防止自燃、爆炸、挥发、风化、潮解、变质的主要措施。

四、库存物资的定期检查

对库存物资要定期检查,随时掌握物资的变化情况。库存物资定期检查的内容是:

(一)查质量

检查在库物资的质量变化,有无发生锈蚀、发霉、吸潮、干裂、虫蛀、鼠咬等情况。

查数量:核对物、证、账、卡是否一致,有无丢失现象,物资包装是否完好。

(二)查保管条件

检查垛推是否合理和稳固,苫垫是否严密,卫生是否清洁,库房有无渗漏,地面有无下沉,门窗启闭是否灵活,通风是否良好,温湿度是否合格不超范围。

(三)查计量工具完好

如皮尺、磅秤等准确,保养维护良好。查安全:各种安全措施得当,消防设备符合要求。照明、避雷设备完好。

库房的保管员应对库房及物资进行日检查,严格对库内的温湿度进行观测记载,火工库要求双人进库检查。外来人员进库,须凭保卫科签发的出入证,进库时要进行登记。

五、做好自然灾害的防范

为了保管好库存物资,必须做好季节性的预防措施,台风、暴雨、洪水的侵袭,均能造成物资的巨大损失。因此仓库应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做好季节性的防护措施。如汛期到来前,仓库应有防汛措施,尤其是地势较低的仓库应有妥善的防汛措施,如疏通排水沟,沙袋堆封库门等。有台风时,对库房建筑物要彻底检查,加固补修,露天苫盖物资要加固,在雨季要做好防潮防霉工作,控制库内的温湿度,需倒垛晾晒的应抓紧有利时间进行。高温季节对保管怕热物资的场所应进行降温,寒冷季节应做好防冻保温工作。

六、消除不利条件影响的措施

应根据物资的不同性能采取不同的储存保管措施。

(一)不怕大气影响的物资:这种物资对于大气的影响不致妨碍其使用,此类物资是体大笨重的材料,如重轨、生铁、大型铸铁管、砖、瓦、沙、石等。

(二)怕受雨、雪,但不怕低温影响的物资:小型型钢、优质板材、精加工配件、耐火砖、水泥、玻璃、机械设备。

(三)怕受雨、雪和低温影响的物资:电钻制品、精密量具、刀具、仪表仪器、油芯钢丝绳。

(四)怕受雨雪和高温影响的物资:橡胶及其制品、皮革、液体燃料、充油的变压器。

(五)怕高温的物品还有:油毛毡、绝缘胶等,温度高这些物资易发生溶化、发粘变质;氨水、酒精在高温下极易挥发;精密仪器在高温下易改变其精密度。

(六)怕湿的物资:水泥易结块,机电仪器受潮失灵,纤维制品受潮霉烂变质。

(七)怕光的物资:火工产品、纸张、橡胶及制品、化工油脂。

由于自然因素对物资的储存保管有很大影响,这就要求仓库保管工根据所管物资的性能、特点,了解、掌握自然变化规律,利用自然因素中的有利因素,将不利因素变为有利因素,使之适合物资保管的要求,采取各种防护措施,改善物资的储存环境,保证物资的安全。

9.2.3物资的出库和运输安全

物资在收、发、保管中离不开装卸搬运,装卸搬运工作贯穿于仓库作业的始终,物资的验收入库、堆码、出库发运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物资的装卸搬运工作,因此,装卸搬运工作是仓库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仓库作业过程中,装卸搬运工作具有任务量大、技术性强、作业情况复杂等特点,所以装卸搬运工作组织得好坏直接影响着物资、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物资在出库运输中应确保其安全。根据物资特点、要求进行装载,内衬稳妥。怕潮物资应垫防潮纸,容易破碎的物资应垫软质衬垫物,在包装外部要有明显的标志,特别危险品须按危险品的要求,进行包装危险品标志。绝对禁止性能不同、互有影响的物资混合包装、混合运输。运输方式主要有汽车运输、火车运输。

一、汽车运输安全

在运输危险品时汽车应为木底板车厢,车厢内不得有酸、碱性物资,不得有化学物品污染。运输汽车必须使用汽油车,禁止使用柴油车、拖挂车;汽车排气口应有安全措施,并携带灭火器材;车厢应平坦完好,不允许有凸出的螺钉和螺帽;装载物品不得超高超重,装车要稳固、平整,并捆扎牢实;汽车驾驶员应技术过硬,熟悉所载物资的性能,行车中要集中精力,不准闲谈、吸烟,行车保持中速行驶,车距应保持50米左右;运送物资的车辆禁止无关人员搭车和中途停车带人,禁止在城区、村镇等人口稠密的地方停车;中途停车要有专人看护,运输途中应有专职押运员负责运输安全。

二、火车运输安全

车厢内有酸碱盐等其他化学污染物,均不能装运物资。对于金属材料装运,首先检查车体是否完好,车皮是否在安全运行期内,对所装物质要装车均匀,平整不偏重,加固要好,防止物资在火车行进中滑动。贵重物资、怕潮湿的物资以及橡胶、纸张等,均应装入棚车内,即使装散车也必须用篷布苫盖。

9.3消防基本知识

9.3.1我国消防法规及其种类

我国消防法规大体可分为3类:一是基本消防法规;二是消防行政法规;三是消防技术法规。

一、我国的消防基本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是我国的消防基本法规。该《条例》是1984年5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分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火灾扑救、消防监督、奖励与惩罚、附则共7章,32条。它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实际情况,规定了消防工作的性质、任务、原则、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机构、消防监督等重大问题。

二、我国的消防行政法规

我国的消防行政法规主要有:《关于城市消防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建设的若干问题》、《公安消防执勤条例》、《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队消防器材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品管理条例》等。

三、我国消防技术法规

我国消防技术法规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气田建设设计防火规范》、《农村建筑设计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城市煤气设计规范》、《消防站建筑设计规范》、《消防技能训练规则》等。

四、消防法规的作用

概括地讲,消防法规有以下五方面的作用:

(一)保证必要的秩序;

(二)使管理系统具有稳定性;

(三)调节各种管理因素之间的关系;

(四)对管理系统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五)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

9.3.2我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

一、我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的十项标准

为了加强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确保国家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1981年国务院以国发(1981)16号文件明确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的十项标准。具体是:

(一)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干部;

(四)有群众的义务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并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企业设有专职消防队;

(五)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

(六)对火险隐患能及时发现和立案、整改;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并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报警、灭火等新技术;

(八)对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对重点工种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

(九)有防火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

(十)消防火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二、确定消防保卫重点单位的依据

消防保卫重点单位的确定主要是按照“四大”、“六个方面”来进行分析、确定的。

(一)“四大”

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发生火灾后伤亡大,发生火灾后社会影响大。

(二)“六个方面”

一是重要的厂矿企业、基建工地、交通通讯枢纽;二是粮棉百货等物资集中的仓库、堆栈;三是生产、贮存化工、石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四是首脑机关、外宾住地、重要的科研单位;五是文物建筑、图书馆、档案馆、陈列馆等单位;六是易燃建筑密集区和经常集聚大量人员等的重要场所。

三、仓库保管工和其他职工应具备的消防安全常识

一般来说,仓库或库房发生火险、火灾的第一发现者就是保管员。这就要求广大仓库保管工必须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只有掌握了这些常识,才能起到有效地预防火灾、及时地扑救火灾的作用。具体地讲,就是要达到“三懂”、“三会”、“三能”。

(一)“三懂”:懂得本岗位生产的过程和原材料、库存物资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

(二)“三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火警。

(三)“三能”:能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能有效地扑救初期火灾。

9.3.3仓库防火基本措施

仓库,是国家物资财富集中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烧毁的物资数量多,损失大,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影响人民生活。因此,做好仓库的防火工作很有必要。

一、仓库保管工作的安全职责

仓库保管工既要当好物资保管员,又要当好安全保卫员。日常保管当中要做到:

(一)严格进出库制度,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二)熟悉所保管物资的性能、保管方法、安全要求和发生火灾时的扑救方法。

二、防火安全检查

逐级定期地进行防火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仓库、堆栈的注意事项

(一)库房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

(二)物资要分类、分库存放,尤其是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必须分库存放。库内物资垛与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库内物资要严格按安全储量标准储存;

(三)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存放,要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高压架空电线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四)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区域内禁止吸烟和其他用火,并要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五)能自燃的化学易燃物品,应该储存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在热天要采取降温措施;

(六)在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物资的地点,禁止进行试验、分装、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工作。存放的库房必须通风良好。

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的注意事项

(一)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应当由电工人员进行;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要超过安全负荷;

(二)化学易燃易爆物资的库房中,必须采用防爆式的照明装置;

(三)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不良情况时,应该立即改善;

(四)库房内工作结束后,应当切断电源。

五、装卸危险物品的注意事项

装卸爆炸物品、氧化剂、强酸等危险物品,要稳拿轻放,避免震动和相互撞击。

六、操作危险物品的注意事项

操作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

七、仓库消防注意事项

仓库、堆栈区要有足够的消防用水,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工具。通向消防设备和水源的道路,应经常保持畅通。

八、消防设备的管理

消防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定期检查,保持完好、可用。

9.3.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一、储存管理

(一)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将其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二)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三)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四)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七)使用过的棉纱、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