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语言和谐艺术论: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品位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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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语言传播中人文精神的传承(14)

对于主客二分思想对语言传播人文精神建构的深层推动,前面已有论述,在这里就不再多费笔墨,本书要着力论述的是物我交融思想对语言传播人文精神建构的根本性的影响。从新的主客浑一的视角去看人与世界、人与他人的关系是这样的:整个宇宙,包括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领域都是一个普遍联系之网,宇宙间的任何一个事物,任何一个现象,包括人在内,都是这张网上的一个交叉点,每一个交叉点都与宇宙间的其他交叉点有着或远或近、或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这些联系既有空间上的,又有时间上的。世间的山川河流、幽谷流岚、一草一木也都是这个普遍联系大网上的一个交叉点,只不过它们没有自我意识,而人有自我意识,并能超越自我。对于人来说,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个交叉点上,这个点就是每个人的世界或境界(此境界不专指高尚的境界,而是指视域、思路、心态)。人作为这个网络上的一点,他的境界也是一个天人合一的整体,这个整体又是全部宇宙的整体,它汇集着宇宙整体的每一个角落并且与它们息息相通。因而它既是无所不包的世界整体,又有各自的独特性,因为每个人与之发生联系的事物是不一样的,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长环境、文化积淀。我们古人从培育生命的农事活动中体会到,宇宙并不是杂乱的物质对象,而是有机的生命整体。人只是宇宙生命中的一部分。

在宇宙的生命整体中,山川、草木、动物与人在生命的角度上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宇宙的本质就是生命的大化流行。在中国传统哲学、文学、美学理论中,“道”与“气”处于核心与源头的地位。“道”与“气”既不是某种具体的、一成不变的物质,也不是某种抽象的、一成不变的道理,而是宇宙间活泼的生命力及其生生不息的生命节奏。老子说:“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老子在这里所说的“道”就是万物生命的源泉和动力。在中国古人的眼中,宇宙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宇宙,气化流行,衍生万物,气聚而为实体,气散而形失。天上的日月星辰,地上的山川河流、花草树木、走兽飞禽、悠悠万物、芸芸众生,皆由气生,人更是禀气而生。从本体论的角度看,人、万物同为宇宙生命大化流行中的一部分,在这个意义上说,人与万物没有区别。人与他人,乃至人与动物、与树木,甚至与无生命的山石都因鼓荡于宇宙间的勃勃生气而联成一个整体。在这个有机的整体中,部分与部分之间就如同有血脉相贯通一样,能互相通达、对话、交流甚至转化。

气化运行既然是生命之常,所以艺术作品的本源、内核就是“气”。我们中国传统艺术讲究“师造化”,其实就是“师生命”本身,因为万物一体相通,生气相连,造化与人同气连枝。“师造化”就如同天地化生万物,就能使作品有生气。因此,作品不仅要描写物象,更要传达宇宙万物本体的生命之气,即刘勰在《文心雕龙·序志》中所说的“写气图貌”,王微在《叙画》中说的“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艺术作品之气与创作主体之气,在生命力上是一致的,如韩愈在《答李翊书》中所说的“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必浮。气之与言犹是也,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

以上所言对于语言传播者人文精神的生成都是适用的。而其关键正在于,那生命活力的充盈与生命节奏的律动贯穿了整个宇宙。这也是最彻底的人文精神。人文精神本来就是对人的存在状况,也即“此在”的反映,语言传播对它的传达就应该是生意盎然、生机勃勃、气脉贯通的,这样才能与接受主体的承宇宙生气于自身的生命活力相激荡,才能产生共鸣,才能使创作主体与接受主体都被那勃勃的生气所感染,共同提升生命的境界、人文精神的境界。语言传播中的“气”就是创作主体的生理、心理之气,也就是气息,就是创作主体的生命活力,就是创作中具体的语气,就是创作主体与接受主体息息相通的生气,就是创作主体与宇宙万物气脉贯通的宇宙生气。因此,创作主体要“养气”,也就是时时刻刻都要为创作做好生理、心理上的准备、储备。

创作主体要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刻苦、精心、坚持不懈地锻炼气息,使之稳劲持久、调控精细、收放自如。

创作主体要涵养浩然正气、与宇宙天地相贯通的勃勃生气。孟子说“吾善养吾浩然之气”指的就是道德之正气。

创作主体还要涵养山川大河和社会生活对心灵的感动、感发,即苏辙在《上枢密韩太尉书》中所说“太史公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大川,与燕赵间豪俊交游,故其文疏荡,颇有奇气”。

创作主体还要“内游”,这就是对“气”的“内养”,通过神思而超越时空。元代的郝经在《内游》中说司马迁“身不离衽席之上,而游于六合之外;生乎千古之下,而游于千古之上”。能够内游、内省,创作主体就能在创作中充分调动时空,以今日之心统摄宇内,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心游万仞,精骛八极,再现情景,升发意境,自由畅快,由创造而生自由。

语言传播创作主体能“养气”,能“虚静其心”,就为涵养语感、“感物动情”打下了基础。创作主体作为宇宙生气的体现,是一种气积。气积静而成体,静是生命的本性。这种本性受外物自然之气、社会之气的感发,就产生了情感,情感则通过有声语言加以外化。

所以创作主体要善于“感于物”,并把感受、感动、感发深纳于心,酝酿之,升发之。自然景物会对我们的心灵有所感发,“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外物与内心之气契合,如他乡遇故知,一见倾心,心物交融,创作主体的心灵便得以提升,所谓“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也会对创作主体的内心有所感发,其效果更是直接而激烈的。钟嵘有感于此:“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杨娥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社会生活,喜怒哀乐,激荡内心,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以上所论为主客浑一、万物一体的气化宇宙观对引发、触发创作主体的感受、情感所起到的奇妙作用。这种生命宇宙观更是创作主体悟性渐修顿至的深层动力。语言传播的悟性是在一种语言样式、样态所积累的语感能折射、辐射、升发到其他样式、样态中的一种能力,也表现为以滴水映射太阳光辉的以微显著的能力。我们认为,创作主体悟性渐修顿至的关键在一个“通”字,而“通”的状态只有在大化同一的前提下才能达到。前文已述,自己、他人、万物都是禀宇宙之生气于自身的生命体,在生命本体层面上,人与万物是一样的,那么人其实就是与万物相连的一个生机勃勃、生气盎然、元气淋漓的连通点。因此,人在宇宙中的理想状态就是“通”,通古今、通中外、通理论、通政策、通社情、通民意、通人心、通经典、通物我、通感受、通样态、通样式……创作主体把以上所述各项都看做是有生命的,所以就能全身心投入,与之一气相通,同气连枝,他就会把自己的小生命融入社会、宇宙的大生命中去,安适快乐。那渐悟便是渐通,那历程是“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那成果便如击燧取火,星星点点,“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即逝矣”。而积小通、积渐悟便可成全通、顿悟,那情形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那效果如星火燎原,势不可当,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尽在神思。

创作主体与文本主体间的“对话”与“交流”,也必须以主客浑一、物我交融为前提。按照主客二分的思维取向,创作依据就是客体,是不能“言说”的,它只能等待创作主体对它进行认识、改造。在主客浑一、物我一体的存在论关怀中,创作依据中展现的花草树木、山川河流、道路房屋都是与宇宙的元气、生气相联通的,都是有生命的,它们也仿佛都能“言说”,在那里等待着创作主体去过问,去关心,去与之“交流”。创作依据中的人物就更是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性情饱满的另一个“我”,这个“我”在等待着创作主体去深入他的内心世界,分享他的酸甜苦辣,领略别样的、更高尚的人文情怀。创作依据中的道理也仿佛是由一个沧桑老者或谆谆智者在讲述之,在等待创作主体去与他交流、辩论……这样,文本主体就不再是枯燥的文字或抽象的提纲了,就完全“活”起来了,那人事理、情景物便都变得活生生,跃入眼前,可亲、可近甚至于可触、可感,那感觉就如同雕塑家深情抚摸着冰冷的大理石的维纳斯雕像,口中喃喃道:“这是多么温暖而富有弹性的肌肤啊!”创作主体与文本主体,一气贯通,倾心“交流”,圆融无碍。创作主体,幸甚至哉!

创作主体与接受主体之间的“交流”就更需要强化这种人我合一的思维取向和存在状态。我们在这里首先要强调的是“他人不是客体”。如果创作主体冷漠孤傲、自命高明,或高高在上,或远远在外,那么他从接受主体那里所得到的反馈就一定是别人也会无一例外地把他当做客体。正所谓“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创作主体一定要卑己尊人,倾心相交,全心全意,但又不能走到另一极端,即谄媚庸俗,招欢买笑。实质上,这也是把接受主体当做客体,谄媚的目的是吸引目光,吸引目光的目的是收视率,收视率后面是广告,广告后面是钱,即接受主体只不过是钱(即物)的诱饵,还是物,即客体。其结果是,稍清醒的接受主体,都会对他避之如瘟疫,弃之如敝屣——创作主体被客体化。创作主体所要做的就是想接受主体之所想、急之所急、恨其所恨、爱其所爱,把最精美的精神食粮、最高尚的人文精神送到接受主体的耳边,传到他的心里,既做挚友,更做诤友,言之凿凿,一字千钧,关之切切,期之殷殷,爱之拳拳。这样,创作主体也一定会得到一致的回应,二者互相激励,互相爱护,惺惺相惜。

在万有一体相通的境界,语言传播要能把握万物相通整体,做到“大人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而那途径就是——精妙的有声语言创作!

四、精妙的有声语言创作——语言传播人文精神主体间生成的唯一途径

语言传播的人文精神在创作主体的主体性的确立和发展中孕育、成长,在创作主体与文本主体、接受主体的主体间“交流”、“交往”中实现、完成。

运用语言进行交流、交往几乎是人类的本能,因为这是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在语言产生阶段,人类的祖先也是由于共同的劳动所需,到了“非说不可”的地步时,这种内在的心理需要才使原始人的生理结构发生了变化,逐渐能发出清晰的音节,语言产生。此时的语言是为了通过交流,协调动作,汇聚更多人的力量以形成合力,这样人类就能与比自己强大得太多的大自然相抗衡,获取食物,取得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和时间。可见,语言以及语言的交流与传播(不过这只是最广义的“语言传播”)初始动力是为求生存、求温饱。这其中的关键之处在于“意义”的主体间生成,即不同人能听得懂对方在说什么,明白意图之后才能采取相对协调一致的行动。意义共存的前提就是“契约”的逐渐形成与共同遵守,以至于契约所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遵从共同的规则。这样人与人之间对话与交流的广度与深度就向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扩展。在这一过程中,人离动物界越来越远,人文精神也越来越丰富、充实,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与协调也越来越多,氏族、部落乃至国家逐一出现,法规律令、伦理规范都需要通过语言这一“契约”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