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语言和谐艺术论: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品位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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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有声语言大众传播的生命活力(6)

二、高超的语言功力

“语言功力包括观察力、理解力、思辨力、感受力、表现力、调控力、鉴赏力。语言主体的创作觉悟、语言主体的创作态度、科学的创作观念、正确的创作道路、用气发声、吐字归音、思想情感的表现方法、语言表达的基本规律、艺术个性的声音弹性……都汇聚其中,概莫能外”。可见,语言功力不只是语言的功力,而是一个人的综合素养在语言创作中的系统体现。

内行的播音主持工作者对同行的有声语言创作的最高评价是“他在创作中特别自由”!这自由,表现为一种创作的自由状态,就是苏轼所说的,“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而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止,如是而已矣”;达到了一种“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境界,如同“庖丁解牛”所描述的,“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嚮然,奏刀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拥有一种意态丰满又自然平易的韵味,就像拉里·金做到的那样,“在拉里·金面前,仿佛没有什么摄像机镜头,他说的是他想说的,而非刻意要向观众传达什么;他问的是他想要问的,也非刻意要让观众知道什么”。

同时,这自由,也还要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也还是主体在创作中“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的结果;这平易,也是经过千锤百炼、努力为之而复归的“自然”。因此,有声语言创作的自由是传播主体把传播意图、自己心中的内在感受通过高度娴熟的技巧自由无碍地表达出来,有效地实现传播目的的一种表达境界。它使创作者拥有了主动性和控制力,集中体现了创作者在创作中强大的驾驭能力、高超的表达技巧、自如的传播状态,展现了创作者强烈的主体意识和高超的创造力,使有声语言传播充满盎然生机。

在创作自由实现的路径中,存在这样的脉络,即语言功力——创作中的主体性——创作自由。高超的语言功力使传播主体拥有丰富的传播手段,使传播主体能够随时找到“得心应手”的方法,自如地进行合乎目的的表达,在创作中处于“游刃有余”的主导地位和自由状态,帮助传播主体实现传播中的主体性,并最终达致创作的总体自由。可见,创作自由离不开语言功力这一基础,有声语言大众传播的生命活力也有赖于语言功力所形成的创造力。虽然纯熟的语言功力足以达到“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的自如境界,但是,舍却语言功力,无以谈创作中的主体性,无以谈创作的自由,无以谈有声语言作品的生命活力。

三、富于意趣的语言

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不是信息流动的物理过程,它的两端都是活生生的人,有着丰富的情感和足够的智慧。传播主体对于自己传播的内容有着或隐或显的理解、认识、态度、情感、倾向,它们通过语言、神态或直接表达出来或间接流露出来;接受主体本身就是带着需要和期待进入大众传播的,并会随着接触频率的增加,介入程度也愈来愈深,需求也随之发生着变化,从较为功利的和“旁观似的”信息获取,逐渐过渡到情感的需要和智慧的投入。这样,在传受之间起纽带作用的,就不只是信息自己了,还有感性和理性的欢愉。因此,有声语言创作不仅要传达意义,还要表现“意趣”。

“趣”是意旨、旨趣的意思,“趣”还包含感兴的意思。其中,“感”是感知、感动;“兴”则是“直承‘感’而来的主体的发抒行为……以及这种发抒行为带来的精神悦乐”,“‘感兴’不是一种简单的、被动的感受……(而)是人的精神在总体上所起的一种感发、兴发,是人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升腾洋溢……”“意趣”就是在意义及意义传递基础上所形成的意义感兴。

“趣”是双向的,在表现者一方,“趣”是吸引力、感染力、激发力;在接受者一方,“趣”是充满期待,有所领悟、有所感发、有所得益。“趣”形成了有声语言传播的魅力,使主体间的精神世界产生了联系、呼应和共鸣。使接受者不再冷眼旁观,而是充满热情地积极参与(这热情不都是快乐,而是一种对形成共识、促进理解、分享体验和情感的参与感、融入感、迫切感),真正进入传播之中。“趣”改变了传受双方的心理和期待,使他们成为积极的、热情的、清醒的、思考着的、活力四射的主体。

“趣”可以“兴”,可以“省”。“兴”是“兴人之情”,是兴发、感染、感动;“省”是“省人以理”,是认识、提点、省悟。“意趣”主要包括情趣与理趣。

(一)情趣

“情趣”是情感方面的兴发和旨趣。古人说得好:“凡声,其出于情也信,然后其入拔人之心也厚。闻笑声,则鲜如也斯喜。闻歌谣,则舀如也斯奋。”作为人类共有的禀性,情感具有共通性,本身就具有感染力和表现力,严格来说,没有脱离感情的语言表达,哪怕是冷淡、消极到了极致,也是一种情绪、态度的表现。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表达都富有情趣。

情趣首先来自于情感的明确、清晰、自然、真切。我们借用王国维的“不隔”来形容它。王国维所说的“隔”与“不隔”主要是就情与景的描写和抒发而言的,在他那里所谓的“隔”,决不是单纯指观看不清楚、描写不清晰、意象模糊,或是细节不真实,而是达不到“语语都在目前”、能够直抒胸臆的境界。有声语言创作中的“不隔”与此相似,主要指——情感真切。没有矫揉造作之态、虚假伪饰之心;直指人心。脱离了琐碎冗繁、平庸俗套的层次,使人“放心”接受、“会心”开怀。

情趣还表现在情感的感受、融洽、兴发上。情趣之中有思考但却不同于冷静的反思,而是在表达中找到了和自我感情的相容点,找到了兴趣点和兴奋点。不管是热情、快乐,还是平静、温和,不管是感动、伤怀,还是率性、戏谑,都让人融入其中,传受主体之间处于一种友善、融洽、亲近的关系中,在富有情趣的语言的感发下,接受主体受到感染甚至被鼓动、鼓舞,情绪被调动起来、兴奋起来,感情处于一种积极的被激发状态,并在共鸣中得到丰富,在宣泄中得到净化。

情趣还有一个趣味问题。我们所说的情趣是健康的、有益的情趣。低级的趣味,哪怕让人心旌摇荡,几欲“不能自持”,也不过是刺激而已,远称不上是有情趣。滥情煽情、迎合媚悦、油腔滑调、调侃过多、“假天真”等要么不入“情趣”的“堂室”,要么是一种低级的趣味,需要我们警惕和抵制。

(二)理趣

“理趣”是认知方面的省察和旨趣。因为是有备而来,并且掌握着话语的主动权,只要完成传播,有声语言创作总会给受者带来一些新的信息,对所涉及的问题或显或隐地发表看法、进行评价,对接受者的认识和判断施加影响、提出建议、进行同化。但是不是所有的道理都让人心领神会,不是所有的说服和建议都深入人心。只有富含理趣的话语,才能“发乎理、入乎情”。

理趣来自于道理的生动性、具体性。道理不是抽象的概念,所谓“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国”,说的就是普通的事物之中也蕴含着极普遍的道理。讲说道理,自然可以逻辑严密、详细准确,但也要视场合、对象而定。大众传播中不能充斥着生硬的说教和逻辑的推演。动机的良好、立场的正确自然有其价值,却不一定有穿透力、说服力和感染力。接受的过程,是道理的展开与内化的过程,分析要透彻,提点要到位,语言要精到贴切,总是有精妙的表述,话语中充满智慧的闪光,总给人深刻的颖悟。只有生动具体、深入浅出,才能使受众便于接受、乐于接受。

寓情于理。如同“情”之中不可能无“理”,“理”也不只是思维的事情,只作用于人的理性,“理”之中也要有“情”。说服别人不是只有“掰开了揉碎了”般的“苦口婆心”,或者“恨不得要掏出心窝子”似的“耳提面命”这一条路径,寓情于理,以情感人,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趣”之于理,至关重要,有之则灵动活现,无之则呆板干瘪、枯燥乏味。大话、套话,卖弄才学,不但毫无生趣,而且“无理”之极!在有声语言创作实践中,常常有一些播音主持工作者,一讲道理就满嘴的官话、空话、套话,还觉得自己是“高屋建瓴”、“理论水平高”。说到农民致富了,生活改善了,观念进步了,希望政府进一步支持,期望未来获得更大的发展,就用“富而思源、富而进取”这样的套话一句概括,把艰辛的劳作、不屈的追求、美好的愿望中那些生动鲜活、具体可感的东西一概舍去,表面上看似简练概括、政策水平高,实际上内涵模糊、脱离生活,僵化无力、无所用心,令人生厌。

话语表达从信息共享、认知共识到愉悦共鸣有着不同的层面,“意趣”有助于传受主体间实现信息的共享、达成认知的共识,有助于实现愉悦共鸣,它强化了有声语言创作的亲和力与感染力。

四、传播个性及其辨析

在主体的生存中,个性是极其重要的。个性意味着特点、差异,意味着自我。个性是人葆有自我、拥有生命活力的表现。没有个性,生命的花朵就不会拥有自己的那份灿烂,就不会塑造自己特有的生命景观。独特的心灵体验、独辟的思想道路、独到的见解、独具特色的表达……正是各种独具个性的创造性活动才创造出了气韵生动的人类文化景观。在某种意义上,人的个性化的过程就是人的自我塑造、自我升华和自我超越的过程。

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个性的重要性似乎并没有被忽略,它是一个被用到发烫的词汇,一些机构和群体把它作为一个能带来经济效益、凝聚舆论支持的文化概念来炒作、来生产,很多人用它来标榜自己、炒作自己,甚至在某些时候用来保护自己。“这正是我的个性”成为了这个时代的人们用来夸耀自己的最有力的评语和保护自己的最无辜的遁词!

那么,如何理解个性呢?

(一)正确理解个性

首先,个性是极其重要的,它包含有独特性、自主性、突破性的内涵,是主体生存的重要表征和重要组成部分;其次,个性并不就是个人的特殊性,个性特点的界定往往是相对的。具体来说,个性是个体与环境发生关系时身心属性的特定反应和即时综合。因此,存在着与环境相适应的个性和错位的个性之间的分别;再次,进入社会系统以后,单纯的人的独特性、差异性的发展毫无价值可言,在事实上也不可能实现,社会所鼓励和支持的、能够在社会上充分展开的个性,是符合大众意向、有助于社会进步的个性。因此,存在着社会主流接受的个性与恶劣的个性之间的分别;第四,个性的流露与展现应适度,个性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主体在发挥主体性时自然表现出来的独特性和创造性,并不是越有个性主体性就越强,片面地追求个性无助于主体性的实现。因此,存在着适度的个性与失度的个性之间的分别;第五,审美表现中的个性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个性,它超越了粗鄙和偏激的层次,以其独特的创造性和审美性而具有美的意味,因此,存在着审美的个性和庸常的个性之区别。

可见,只有与环境相适应的个性、社会主流接受的个性、适度的个性才是有价值的个性,只有审美的个性才是表现性的和超越性的个性。

(二)播音主持的个性

我们认为,播音主持的个性是传播主体在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中以自己独特的体验、独特的感受、独特的表达方式适应和驾驭节目,使节目获得并展现出独特风格时所呈现出来的一种积极的特征。

传播个性不等同于传播个体性。我们承认,每一个个体都有不可替代性,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生存空间和生存价值,并以自己与此一世界的特定联系和行为特征区别于他人,而且,创作个性与个体性有着必然和内在的联系。同时我们认为,个性之中包含有价值评价的意义,是个人对社会环境的态度和行为的积极性特征。个人价值包括个人的自我价值和个人的社会价值,虽然主体对自我个性的确认既可以来自于自我的评价,也可以来自于他人的(或社会的)评价,或者往往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与纯粹意义上的个体个性不同,传播个性更强调其社会价值和审美价值。在大众传播中,个性并不就是个体性,个性化的语言也不等于“私语化”的语言。个性是建立在公共性基础之上的,传播个性的认定不是个体“自以为是”、“自鸣得意”的结果,主要是通过他人(由策划人、管理者实施“初审权”,最终由受众的直接或间接反馈进行评价)的肯定获得的。真正有个性的传播主体也不会以“我这么有个性,受众一定欢迎”为由自我认定传播个性的存在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可以说,传播个性是传播主体的个性与特定节目的定位、受众对特定节目的接受心理相交汇的那一契合部。

“个性化”传播只有得到受众的接受、认可、欢迎才最终成为有个性的、有价值的、有生命的,才称得上是有传播个性的,离开了公共性的个性只是个体性,对于大众传播没有价值。

传播个性与独特性。个性的要义在差异性和独特性。在传媒日益发达的今天,众多的频道、频率,数以千百计的节目、栏目,难免重复或互有重叠。个性是用来区隔节目的重叠和相似性的有效方法。传播主体在问题意识、思维方式、解释原则、概念框架、逻辑思路、话语表达等方面所表现出的独特的体验、独特的感受、独特的视角、独到的见解、独有的表达,是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个性魅力的根本来源。富于个性的有声语言传播的感染力,其产生途径不一,可来自于看待问题的独特的视角和思路,也可来自于特有的表达方式。当然,更多的情况是二者的合一,因为“如何传达”和“传达什么”往往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