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受众反拨与媒介变局:党报群众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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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突出党报群众工作的内容重点(2)

(一)争取党政领导支持

西方流行的“第四权力”和“无冕之王”,都是把新闻媒体的监督权擢升到不可替代的地步,但这种说法并不适合我国国情。为此,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曾撰文指出:新闻舆论监督,严格说来,并不属于“权力监督”的范畴,而应该归属于“权利监督”的范畴。因为新闻舆论监督的威力和作用再大,再强有力,它本身始终只能发挥“在口头上加以责备”的功能和作用,而不具有“在行动上加以纠正”的功能和作用。

而且,它的“口头责备”究竟能起多大作用,最终要取决于有关权力机关的态度和作为,取决于“权力监督”能否及时跟进。新闻舆论监督作为一种反映和表达民意的、特殊的“权利监督”,可以及时暴露权力的问题,为实施“权力监督”的机关提供广泛的信息,并造成某种社会舆论的压力,从而引起有关权力机关的关注和重视,及时调查处理,使问题得以妥善解决。这就是说,新闻舆论监督是任何其他监督形式所不可替代的一种重要监督形式。但是,新闻舆论监督,如果孤军无援,没有“权力监督”作后盾,那么,新闻舆论监督不但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反而会面临很大的风险,甚至遭到常人难以想象的打击报复,完全被扼杀。显然,要搞好新闻舆论监督离不开当地党政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高度重视。

而吕日周时代《长治日报》舆论监督的成功经验,正好从实践方面说明领导重视舆论监督的重要性。据介绍,在吕日周主政长治时,《长治日报》、《上党晚报》分别开设了栏目进行舆论监督。2000年初至2002年底那两年多时间里,共播发批评报道近2000篇,批评大小干部1000多人次,160余名干部去职。《长治日报》舆论监督声名鹊起,《羊城晚报》曾前去采访《长治日报》,报社领导班子一位成员这样回答记者:“我们的舆论监督离不开市委的支持,也就是离不开吕日周的支持,也就是离不开权力和法律的双重推动。”一位《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后来曾这样写道:从长治的舆论监督可以清晰地看到其中一个法则:单纯的舆论监督,是很难奏效的,但是一旦监督成为党的领导的工具,引起了党委和领导者的高度关注,监督就会产生戏剧性的变化和效力。没有监督不行,有监督没有领导重视也不行。领导要重视舆论监督,首先必须转变自身观念,走出认识误区。

概括起来,这些误区有四个方面。一是“新闻舆论监督是负面宣传,容易引发不良影响,违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原则”。有些地方领导对于宣传他们的政绩十分欢迎,对于舆论监督却极为反感,即使有一点不同声音也会大动肝火,说你违背宣传纪律,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渠道向你发难。二是“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影响社会稳定”。个别地方或单位的领导,在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违规问题面前,往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由“捂盖子”,刻意掩盖事实真相,甚至打击报复敢于透漏信息的知情者。三是“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是添乱、抹黑、干扰正常工作”。有些地方的领导同志,怕媒体揭了伤疤、扬了家丑,往往一味护短,以种种理由,采取多种方法,阻止新闻媒体披露问题,结果养痈遗患。四是“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影响投资环境,拖累经济发展”。有这种观点的人,不是怕影响投资环境,而是怕影响了他们的政绩,影响了他们的升迁机会。如果不从理论上和思想上纠正这些糊涂认识,党报就难以正常地开展舆论监督,媒体就会失去公信力。除了要在观念上走出误区认识到舆论监督的重要性之外,领导重视舆论监督还应该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吕日周主政长治时期的《长治日报》之所以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关键在于他把思想上对新闻舆论监督的高度重视化为了实际行动,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密切关注党报舆论监督的发展,对舆论监督报道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譬如,他要求报纸必须在早上6点前送到家中,出差走到哪里,就要求将报纸送到哪里,包括在日本,他都要求能上网看到当天的《长治日报》。

对每天舆论监督的内容都要亲自圈点批示,一旦发现批评报道隐去被曝光者的名字,就要严厉批评,要求一定要点出单位和责任人,彻底曝光。吕日周成了报社不拿工资的总编辑,从两年多对报纸的批示来看,吕日周将《长治日报》作为兴利除弊的改革利器,始终要求报纸保持监督者的锐气和锋芒。二是重视舆论监督工作的硬件环境,为舆论监督提供物质条件。譬如,当《长治日报》舆论监督部成立起来后工作有成绩,市委、市政府就专门为其批拨经费15万元,买一部车和一些采访工具。三是重视对舆论监督提供的组织领导,确保舆论监督的规范有序。在《长治市新闻舆论监督暂行办法》中,规定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成立“长治市新闻舆论监督协调和指导小组”,负责对舆论监督的策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各新闻单位也要分别成立负责新闻舆论监督的领导小组,搞好各自的监督、检查。四是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支持,建立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在《中共长治市委关于实施“五大监督”的意见》中,要求建立健全新闻舆论监督责任制,各新闻单位领导和记者都要蹲点包片,各新闻媒体每月刊、播批评报道不得少于20件,每个记者每月必须至少采写1~2篇有质量、有分量的舆论监督稿件;各新闻媒体都要成立“新闻舆论监督部”,专门负责新闻舆论监督的组织、实施和督察。不管人们对吕日周如何评价,他重视新闻舆论监督的确取得了实际的成绩,一方面是城市发展的成绩。在新闻舆论监督的推动下,长治市获得了联合国授予的“最适宜人居住城市”奖、国务院授予的“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中央电视台评选出的“中国十大魅力城市”等荣誉称号。另一方面是报纸发展的成绩。据时任长治日报社长的王占禹介绍,舆论监督栏目开辟了两年多,报社的发行及广告收入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有人对吕日周作了客观的评价:不管怎么说,吕日周自觉发挥党的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和发扬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的先进性,在长治刮起的一场新闻舆论监督的“风暴”,以及这场“风暴”在长治人民群众乃至全国传媒界中引发的良好效应,是万万不可抹杀的。吕日周重视新闻舆论监督的个案至少留给我们两点启示:一是新闻舆论监督离不开当地领导的支持,领导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舆论监督的质量;二是新闻舆论监督能够推进党政工作,促进社会发展。王占禹对多年来《长治日报》开展的舆论监督工作感慨万千,他在书中深有感触地写道:舆论监督是提升政府形象的一笔财富,是转变干部作风的一笔财富,是打造党报品牌的一笔财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笔财富。因此,领导重视舆论监督既是舆论监督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积极推进党政工作的需要。

(二)讲究稿件采编技巧

舆论监督是把双刃剑,用得不好既会伤及无辜,也会连累自己,因此,党报舆论监督一定要讲究采编技巧。《人民日报》舆论监督稿件选题的原则是考虑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的前提下,来选一些涉及到人民生产、生活、工作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舆论监督促进有关部门解决这个问题,所以从《人民日报》大量的报道来看,都是站在群众的一边,对一些官僚主义、对一些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行为进行批评,有些批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舆论监督的策略上,一个是抓重大的题材,把重点放在事关党的方针政策、廉政建设、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说首先要领导关注、老百姓关心,又符合现在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同时还有一条,就是报社能够做的。所以,要把新闻性、典型性和它的可操作性结合起来。《山西日报》舆论监督主要坚持五不原则。一是说事不评“理”。记者不直接评判是非曲直,寓“理”于事中;二是监督不添乱,不能因为监督而影响地方工作;三是漏桶不盛水。哪怕是一个微小的细节也可能出现疏漏,因此决不仓促签发见报;四是李下不整冠。一些小煤窑、黑口子屡禁不绝,这正是某些小报“记者”觊觎的对象,即便是正常的采访也可能被误解为敲诈、敛财。

所以报社规定对一些可能影响到党报形象的敏感问题,一般不作为监督选题;五是批评不侵权。提前是要掌握有关法律。《长治日报》舆论监督在报道过程中坚持“帮人不整人”的原则,譬如长治市所辖壶关县一个乡党委书记因赌博被《长治日报》所属的《上党晚报》曝光,后被撤职,派往工作难度较大的南河村。这个乡党委书记反省之后,知错即改,努力工作,成绩突出,《长治日报》又及时给予报道,从而使这位干部重新被任用;舆论监督报道完成之后,往往还要回访被批评的单位,听取被批评对象的意见,既反映他们的声音,又促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改进。

关于党报舆论监督的采编技巧,有人主张把握三“点”。一是把住基点。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必须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必须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去展开。二是掌握支点。将舆论监督和监督舆论结合起来,形成舆论监督的良好导向。通过舆论监督,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而不应当是单纯地为了暴露问题,迎合少数读者的不当要求。舆论监督要特别注意“度”的把握,尤其是对一些重大事件的监督报道,一般应与相关管理部门查处同步,对于曝光和揭露性的报道,最好能求得上级党委的支持。只有这样,舆论监督才有生命力。三是找准结合点。舆论监督毕竟只有舆论的影响力,而无执法意义上的制裁性和强制性,不能直接解决问题。要使舆论监督发挥最大效能,关键在于与其他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力度。也有人认为,党报舆论监督要把握好三个“度”,即从“结合度”、“准确度”、“鲜明度”等方面入手,切实把握好舆论监督的“度”,不仅揭露问题,更促进问题的解决;不仅反映了群众的不满和呼声,更符合党和政府一个阶段、一个时期的工作部署和发展需要,让舆论监督、产生的社会效应能够实现最大化、最优化;所谓结合度就是围绕中心工作不放松,所谓准确度就是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所谓鲜明度就是突出特色塑造品牌。事实上,不管是三个“点”还是三个“度”,说明党报舆论监督从选题、采访到编发都要十分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