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有位医生,颇有资财,行医之余,亦想经商。他从国外取得一种极有功效的胃药在台湾地区的代理权,欲在省内行销。他虽然拥有如此优良的产品,但对销售却一窍不通。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几位专跑西药房的业务员,这几个业务员不但年轻而且学历亦很高,对发展事业更是雄心勃勃,双方在极富诚意的条件下,可说一拍即合,各自出资若干组织公司,并共推这位医生任董事长,几位业务员则分别担任企划、业务经理及各区的负责人。
这几位年轻人年富力强、干劲十足,又颇有现代经营的观念,且对开拓市场有其独到的手法,所以产品上市不到两年,不但产品知名度高而且行销渠道健全。加上产品品质优异,价格公道,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业务蒸蒸日上,使公司赢利增加,组织扩大,几位股东无不笑得合不拢嘴。
可是好景不长,公司因为赚钱所带来的虚骄使得董事长与管理人员之间日增不和。双方在经营管理上的看法不同,出现很多摩擦及异见,使得公司上下呈现一种不安与不和谐的气氛。
站在董事长的立场来看,开拓市场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这项产品是他引进的,出的钱也是他最多,赚钱当然他应分享最多。何况现在产品的销售如日中天,在消费者心目中已建立起信赖感与权威感,有没有其他管理人员对公司来说已无足轻重。
可是从这批管理人员的立场来说,尽管董事长确有眼光引进该产品,出的钱也最多,但是如果不是他们这些人的策划开拓,哪会有今天的成果。因此除了成就感以外,当然想要多一些实质的利益,可是如今董事长似有过河拆桥之意,自然愈想愈不值得,愈想愈不甘心。
由于双方立场各异,各怀鬼胎,摩擦遂愈演愈烈,再加上人事安排的私心,愈增双方的误解与怀疑。于是乎这几位管理人员相商之下,共谋私利,一方面私下自行进口该种药品,一方面在地下工厂制造仿冒商标的假药。
事情演变到这个地步,可以说双方已各走极端,无法挽回,因内讧而决裂散伙已是不可避免了。
合伙人决裂散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管理人员这一方因私造假药仿冒商标而锒铛入狱,董事长这一方面则因市场上的伪药充斥而无人问津,业务从此一落千丈,再加上同类产品乘虚而入,在无利可图的情形下,只好草草结束公司的生命。
五年来双方努力经营并获得成功的一家公司,就因为内讧而走上自杀之途,相信事后双方皆会有悔不该当初之憾。
事实上,我们从客观的立场来分析这件事,双方皆有不足之处,裂痕初现的时候,如果各人都能站在对方的立场,稍作让步,相信事情绝不会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以致两败俱伤,让别人坐收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