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震撼心灵的历史故事(青少年快乐阅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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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读历史悟生活真谛(20)

他从不穿华贵的衣服,不吃讲究的饭菜,能够忍受清贫,家中没有储蓄。孙权听说后,来到他的家中,亲自看看他们吃的饭菜,并亲口尝过,非常感叹,当即增加他的俸禄和赏赐,扩大他的田地、宅邸。是仪多次推辞,对这样的恩宠深感不安。

是仪经常向孙权提出建议,从不谈论他人的短处。孙权常责备是仪不谈论时事,是非不明,是仪回答说:“圣明的君主在上,臣下尽忠职守,唯恐不能称职,实在不敢以臣下愚陋的言论,干扰圣上的视听。”

他为国家服务数十年,未曾有过过错。一位官员普遍告发将相大臣,有些人,一个人便有三四项过错,唯独没告发过是仪。孙权感叹说:“假使人们都像是仪一样,还用得着法令科条吗?”

和是仪一样,胡威也是以廉明谨慎著称的名臣之一。

胡威是淮南寿春人。他父亲胡质在三国魏政权中以忠正清廉著称,年轻时与同乡人蒋济、朱绩在长江、淮南之间都很有名气,出仕三国魏政权,官至征东将军、荆州刺史。胡威自小就砥砺自己的志向。胡质担任荆州刺史时,胡威自京城洛阳前去探望父亲,由于家中贫困,没有车马以及僮仆,只是自己单身骑驴前往。每到一个客站,胡威就自己放驴、取柴做饭,吃完后再与旅伴一起上道。到达荆州后,胡威拜见父亲,在驿站中停留了十余天,然后向父亲告辞,父亲赐他一匹绢以供路途上使用。胡威说:“您为人清高,不知是在何处得到此绢的?”胡质说:“这是我俸禄的结余,以作为你路上的开销。”胡威这才接受这匹绢,告辞返京。胡质帐下的都督在胡威未出发前,就请假还家,暗中置下路上所需物品,在百余里外等候胡威,邀胡威作为旅伴,事事都帮助胡威。一起行走数百里后,胡威心中疑惑,就引他说话以得知实情,既知他是父亲帐下的都督,就取出父亲所赐给的那匹绢偿付给都督,向他道谢后与他分手。以后,胡威在其他信中将此事告诉胡质,胡质责打都督一百杖,除去他的吏名。胡质父子如此,因此名誉广为人知。

胡威以后出任侍御史,历任南乡侯,安丰太守,迁任徐州刺史。他勤于处理政事,治理得法,当地风化大行。以后胡威奉召入朝,晋武帝司马炎与他谈论过去的事情,于是感叹他父亲胡质的清廉作风,对胡威说:“你与父亲相比,谁更清廉?”胡威回答说:“我不如父亲。”晋武帝说:“你父亲在哪方面比你强呢?”胡威回答说:‘“我父亲的清廉行为唯恐别人知道,我的清廉行为唯恐别人不知道,因此,我远远不及父亲。”晋武帝认为胡威的回答直率而且婉转,谦和而又恭顺。胡威又迁任监豫州清军事、右将军、豫州刺史。以后,他又奉召入朝担任尚书,加奉车都尉。

不要非分之钱

◎文/李华伟

操守和品德是做官为人所必须坚持的原则。

孟子说:“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公孙丑问:“敢问何谓浩然之气?”孟子说:“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孟子说得比较抽象,无非是说,浩然之气衔育着“直、义、道”等等内容。

曾国藩发挥孟子的学说,认为“凡事非气不举,不刚不济”。他于江西抚、藩为粮饷事而争执不休,自己郁郁不自得时,对“气”作了一个比较具体的说明:

欲求养气,不外“自反而缩,行谦于心。”。欲求行谦于心,不外“清、慎、勤”三字。因将此三字各缀数语,为之疏解。“清”字曰:名利两淡,寡欲清心,一介不苟,鬼伏神钦。“慎”字曰:战战兢兢,死而后已,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勤”字曰:手眼俱到,心力交瘁,困知勉行,夜以继日。

“此十二语者,吾当守之终身,遇大忧患、大拂逆之时,庶几免于尤悔耳。”

后来,他将“清”字改为“廉”字,“慎”字改为“谦”字,“勤”字改为“劳”字,成为“廉、谦、劳”。他认为,这样十分明显浅易,有了下手处。

曾国藩初出办团练,便标榜“不要钱、不怕死”,为时人所称许。他写信给湖南各州县公正绅耆说:自己感到才能不大,不足以谋划大事,只有以“不要钱,不怕死”六个字时时警醒自己,见以鬼神,无愧于君父,才借此来号召乡土的豪杰人才。

正因为他不爱钱,所以他谆谆以“勤俭”二字训诫后代,也孜孜以“勤俭”二字严律自己。他终身自奉寒素,过着清淡的生活。他对儿子纪泽说:“我做官二十年,不敢沾染官宦习气,吃饭住宿,一向恪守朴素的家风,俭约可以,略略丰盛也可以,过多的丰盛我是不敢也是不愿的。”他早起晚睡,布衣粗食。吃饭,每餐仅一荤,非客至,不增一荤。他当了大学士后仍然如此,故时人诙谐地称他为“一品宰相”。“一品”者,“一荤”也。他三十岁生日时,缝了一件青缎马褂,平时不穿,只遇庆贺或过新年时才穿上,这件衣藏到他死的时候,还跟新的一样。他规定家中妇女纺纱织麻,他穿的布鞋布袜,都是家人做的。他曾幽默地说:“古人云:‘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然以吾视之,衣亦不如故也。试观今日之衣料,有如当年之精者乎?”全家五兄弟各娶妻室后,人口增多,加上兄长做官,弟弟们经手在乡间新建了不少房子,他对此很不高兴,驰书谴责说:“新屋搬进容易搬出难,吾此生誓不住新屋。”他果真没有踏上新屋一步,卒于任所。曾国藩写道:“余在京四十年从未得人二百金之赠,余亦未尝以此数赠人。”他规定,嫁女压箱银为二百两。同治五年,欧阳夫人嫁第四女时,仍然遵循这个规定。曾国荃听到此事,觉得奇怪,说:“真有这事?”打开箱子一看,果然如此,不由得再三感叹,以为不能满足费用,所以又赠予四百两金子。嫁女如此,娶媳也如此。咸丰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的日记写道:“是日巳刻,派潘文质带长夫二人送家信,并银二百两,以一百为纪泽婚事之用,以一百为五十侄女嫁事之用。”

同治年间,曾国藩出将入相了,且年近垂暮,却依然在“俭”字上常常针砭自己。

曾国藩当然不是苦行僧,“不要钱”指的是不贪,不要非分之钱。他说:“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有此三者,自然鬼伏神钦,到处受人敬重。”又说:一般的人,都不免稍稍贪钱以肥私囊。我不能禁止他人的贪取,只要求自己不贪取。我凭此示范下属,也以此报答皇上厚恩。“不贪财、不苟取”,这就是曾国藩的信条,他一生行事也确乎如此。

在中国历史上,和曾国藩一样廉洁谨慎的还大有人在,公仪休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从前,鲁国的宰相公仪休非常喜欢鱼,赏鱼、食鱼、钓鱼、爱鱼成癖。

公仪休的宰相府内养了不少鱼,一进门有一个方池,池子深,方方正正,面积约合现在的四百平方米。

公仪休每当闲暇无事,便站在池边,眼睛专心致志地注视着池中的鱼儿。看到高兴处,自顾拍手抚掌,脚下踏出节拍,嘴中低声哼唱,好不悠闲,好不自在。每当这时,他的夫人和府中的仆人便会在旁边掩口而笑,他的夫人嗔道:“瞧瞧大人,竟像个孩子,不知怎的竟这般喜欢鱼儿,痴迷至此,倒也能落得悠闲。”

而公仪休却丝毫没有觉察,根本就没有在意这些,一心一意地赏鱼取乐。手中捏着鱼食不时地向水中投掷,鱼食落在水面上,泡散在水中,吸引着群群鱼儿前来争抢,摇鳍摆尾,拨起层层波纹,拍得水面“啪啪”直响。

公仪休爱鱼的事远近闻名。

一天,府外有一人要求见宰相。从打扮上看,像是一个渔人,手中拎着一个瓦罐,急步来到公仪休面前,伏身拜见。公仪休抬手命他免礼,看了看,不认识,便问道:“你是——?”

那人赶忙回答;“小人子男,家处城外河边,以打鱼为业糊口度日。”

公仪休又问:“噢,那你找我所为何事,莫非有人欺负你,抢了你的鱼?”

子男赶紧说:“不不不,大人,小人并不曾受人欺侮,只因小人昨夜出去打鱼,见河水上金光一闪,小人以为定是碰到了金鱼,便撒网下去,却捕到一条黑色的小鱼。这鱼说也奇怪,身体黑如墨染,连鱼鳞也是黑色,几乎难以辨出。而且黑得透亮,仿佛一块黑纱罩住了灯笼,黑得泛光。鱼眼也大得出奇,直出眶外。小人素闻大人喜爱赏鱼,便冒昧前来,将鱼献于大人,还望大人笑纳。”

公仪休听完,心中好奇,公仪休的夫人也觉纳闷。那子男将手中拎的瓦罐打开,果然见里面有一条小黑鱼,在罐中来回游动,碰得罐壁砰砰作响。公仪休看着这鱼,忍不住用手轻轻敲击罐底,那鱼便更加欢快地游跳起来。

公仪休笑起来,口中连连说:“有意思,有意思,的确很有趣。”

公仪休的夫人也觉别有情趣,那子男见状将瓦罐向前一递,道:“大人既然喜欢,就请大人笑纳吧,小人告辞——”

公仪休却疾声说:“慢着,这鱼你拿回去,本大人虽说喜欢,但这是辛苦得来之物,我岂能平白无故收下。你拿回去——”

子男一愣,赶紧跪下道:“莫非是大人怪罪小人,嫌小人言过其实,这鱼不好吗?”

公仪休笑了,让子男起身,说:“哈哈哈,你不必害怕,这鱼也确如你所说奇异喜人,我并无怪罪之意,只是这鱼我不能收。”

子男惶惑不解,拎着鱼,愣在那里,欲去不甘,欲言又止。公仪休夫人在旁边插了一句话:“大人,既是大人喜欢,倒不如我们买下,大人以为如何?”

公仪休说好,当即命人取出钱来,付与子男,将鱼买下。子男不肯收钱,公仪休故意将脸一绷,子男只得谢恩离去。

又有好多人给公仪休送鱼,却都被公仪休婉言谢绝了。送鱼者拎鱼来又拎鱼走,以至于有人怀疑这宰相是不是真喜欢鱼。

公仪休身边的人也是很纳闷,忍不住问:“大人,您素来喜爱鱼,连做梦都为鱼担心,可为何别人送鱼,大人却一概不收呢?”

公仪休一笑,道:“正因为喜欢鱼,所以更不能接受别人的馈赠,我现在身居宰相之位,有人送鱼,一旦我轻易地接受了,便很可能令别人不服,在背后骂我受贿。而拿了人家的东西又要受人牵制,万一因此触犯刑律,必将难逃丢官之厄运,甚至会有性命之忧。再者,我喜欢鱼现在还有钱去买,若果真因此失去官位,纵是爱鱼如命怕也不会有人送鱼,也更不会有钱去买。那样,岂不更可悲。现在,虽然我拒绝了,却没有免官丢命之虞,又可以自由购买我喜欢的鱼。这不比那样更好吗?也免得落个‘食鱼者,自以为乐,枉失时而空欢’。”

众人不禁暗暗敬佩。

“终于受贿”的县法院法官

◎文/王新龙

人往往都非常注重感情。讲原则,也要讲人情,这分寸实在难以把握。

1849年,柯罗连科就任莫斯科附近一个县城的法官。城里各界人士的代表都“照老规矩”带着礼物来拜访他。柯罗连科起初很客气地辞谢。第二天代表们带着更多的礼物又来拜访,这回柯罗连科对他们的态度就粗暴起来。第三次他竟毫不客气地用拐杖把“代表们”赶了出去。那些人就带着惊骇的表情挤在门口。后来,人们认识了柯罗连科的行为,就都对他怀着深切的敬意。从小商人起直到省长,大家都承认,没有一种力量可以使这法官违背良心和法律,然而,他们又认为,假使这法官能够接受适度的“谢意”,那么,在他们看来就更容易理解,更普通,而且“更近人情”了。

县法院里有一件讼事,是一个富裕的地主同他的一个穷亲戚打官司。地主是一个豪绅,交际极广,家产宏富,势力很大,他就大肆运用他这些手腕。那亲戚是他的寡嫂,大家都预言她要失败,因为这案件毕竟是很复杂的,法院方面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那个地主经常到柯罗连科家里来。最初两次,地主的态度很威严,然而很谨慎,柯罗连科只是冷淡而严正地撇开他的话头。但是到了第三次,他终于直接提出了,柯罗连科勃然大怒,用一些很不客气的话把那地主骂了一顿,并且边骂边敲手杖。地主满面通红,大为愤怒,带着威胁的态度离开柯罗连科,钻进自己的马车走了。

那寡妇也来拜访柯罗连科,虽然他并不喜欢这种访问。这个被压迫而又怯懦的寡妇哭丧着脸,走到柯罗连科的妻子那里,对她讲了些话,哭起来。这个可怜的人总觉得她还应该向法官诉说些话。那大概都是些不必要的话,柯罗连科只是对她挥挥手,说出他在这种时候惯说的一句话:“唉!我有自己的原则,一切都照法律办!”

结果,那寡妇打赢了官司。大家都知道,她的胜诉全仗柯罗连科的铁面无私。法院不知怎的意外迅速地批准了判决,于是那个贫寒的寡妇立刻变成了一个富裕的地主。当她再一次来到柯罗连科家里的时候,是坐着马车来的,大家都很难认出她就是从前那个贫穷的请愿者。她的服丧期满了,她竟仿佛年轻了些,满面是欢乐和幸福的光彩。柯罗连科很殷勤地接见了她。但是,在她请求“密谈”之后,她也立刻红着脸,淌着眼泪从书房里走出来。这个善良的女人知道,她的境况的变更全仗柯罗连科的铁面无私,或者竟有赖于他在公务上的一种英勇行为,但是她毫无办法用实物对他表示感谢。这使她悲伤,甚至感到委屈。第二天她来到柯罗连科的家里,当时他办公去了,他的妻子偶然出门去了。她带来各种衣料和物品,装满了客堂里的家具。她叫柯罗连科的小女儿过去,送给她一个大洋娃娃,洋娃娃穿得很漂亮,有一双淡蓝色的大眼睛,把她放下睡觉的时候,她的眼睛会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