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福建特殊教育——区域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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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福建听障儿童教育研究

第一节 聋校教育概述

福建听障儿童教育是福建特殊教育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区域教育和区域特殊教育研究的重要内容。本章主要论述了国内外聋校教育和以福州聋校、漳州聋校为代表的福建聋校的基本情况,阐述了福建聋校的课程设置原则和具体的课程设置,论述了福建聋校的教学目标、教学任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另外,还阐述了手语发展的概况和中国手语规范化研究的基本情况,介绍了我国聋人常用的手语字母、手语数字和手语节日。

一、国际聋校教育概况

聋童教育如果从第一所聋校创立算起的话,到现在有250多年的历史了。法国神父莱佩(Lespee,1712-1789)在他将近50岁时遇到了上层社会的两个女聋童,在和两个女聋童的交往过程中他对手势产生了浓厚的研究兴趣。1760年莱佩在法国巴黎创立了世界上第一所聋校,开始了有目的、有系统、有计划的聋校教育。由于莱佩坚持认为聋人的母语是手势,手势相当于语言可以表示一切,因此他创立的学校都用手语进行教学,旨在使聋童用保存完好的感觉器官来代偿损失的感觉器官,发展聋童的语言。

1773年,英国人托马斯·布雷沃(Braidwood Thomas)在伦敦开办了英国第一所聋童学校,他还成功地教会了聋童使用有声语言来与人沟通。1817年,美国人加劳德特(Gallaudet,1787-1851)和法国的聋人教师克拉克(Laurent Clerc,1785-1869)共同创建了美国第一所聋校,1864年在美国华盛顿建立了世界上第一所聋人高等教育机构——加劳德特聋人学院,1888年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聋童幼儿园。之后,聋童教育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得到推广和普及。

二、中国聋校教育概况

1887年美国传教士米尔斯·查理(M.Charles)夫妇在山东登州创办了中国第一所聋校——启喑学馆。该校创办之初,只有一名聋童,他的衣食、住宿全部由学校供给。由于全部靠捐款来维持学校的开支,开办三年之后,在校聋生也只有11人。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接管了这所中国最早的聋校,并改名为烟台市聋哑学校。

1898年福州的黄女士从山东启喑学馆学成归来,在福州“曲城姐妹会学校”附设“聋哑学校”,这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最早的聋校之一。之后,比较有代表性特殊学校多是聋童与盲童合校的,例如,最早的民办盲哑学校——南通私立盲哑学校,它是由当时的实业家、教育家张季直于1916年集资兴建的;第一所公立盲哑学校——南京市盲哑学校是1927年成立的。其他历史比较悠久的聋校还有:1919年创建的原北京第二聋校,蔡元培、陶行知、郭沫若、董必武等曾为学校题词,在当时影响较大;武汉市第二聋校由美籍瑞典人艾瑞英牧师于1932年创建,是湖北省和中南地区历史较悠久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1942年8月创办的上海私立光震聋哑学校,1956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接管,改名上海市第五聋哑学校,1957年6月改名为上海市第一聋哑学校;1946年由张颖仪女士创办的广州市私立启聪聋哑学校,1956年改为公立学校,1990年改名为广州市聋人学校。改革开放后,我国的聋校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基本普及了聋童义务教育,其他各阶段的教育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第二节 福建聋校概况

福建各市均有实施聋童教育的机构,这些机构多数称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里具有多类特殊儿童,如聋童、智障儿童、自闭症儿童,有些特殊教育学校还有盲童。福建独立设置的聋校较少,目前只有两所,即福州聋校、漳州聋校两所。下面主要介绍这两所聋校的情况。

一、福州聋校

1960年3月,福州市民政局创办福州聋哑学校,设在城内塔巷一座民房内。1961年秋,精简城市人口,家在外地和农村的学生多离校,余下学生19人,合并到福州市儿童福利院(仓山区下藤路)。1965年,儿童福利院撤办,聋哑学校移归福州市聋哑人工厂管理。1960-1971年,招收聋生180人。1972年,下放的教师回校,新教师陆续派进,福州聋哑学校教学秩序开始正常。1979年9月,在施埔的福州盲童学校和在下藤路周厝巷的福州聋哑学校迁往福州西门文林山,两校合并,改称福州盲聋哑学校,独立建制。当时校园占地面积12亩,仅有一座5层楼房。1972-1989年,招收聋哑学生458人,年均招生数33人,比1960-1971年增加1倍多。1991年12月,福州盲聋哑学校移交至福州市教育局管理。1992年,福州市7~15周岁盲、聋哑与智残少年儿童入学率仅19.2%,全市只有1所盲聋哑学校,在校盲生35人、聋哑生230人。1993年初,福州市人民政府把新建福州盲校,兴办特殊教育列入1993年为民办实事之一。1995年,福州盲校新校舍落成,福州盲校成立,盲童教育从原福州市聋哑学校中独立出来。1994年,福州聋哑学校,在校小学生247人,在校初中生10人,教职工65人。1999年起,学校逐步形成了集学前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与三年制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办学体系。2009年,学校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实现了学生在家门口上大学的梦想。学校是福州地区唯一培养聋人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教育基地。到2009年,学校建筑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有教职工76名,教学班23个。学校拥有综合楼、教学楼、塑胶操场等;有微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听课室、音乐室等各种功能教室,且部分功能室及教室都配备了多媒体,计算机数量日益增加,使生机比达到了3:1,师机比达到了1:1;此外,学校还添置了聋人康复设备,如早期语言干预系统、构音评估与训练系统、助听器维修设备及耳膜制作设备等。

在“以人为本,有爱无碍,和谐向上”的办学理念的指引下,学校以“一切为了聋生的生存与发展”为办学宗旨,以“创建海西优质聋校”为办学目标,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在义务教育阶段不仅开足、开齐了规定的课程,还增设了手工、手针、缝纫、理发、工艺、电脑、园艺、自行车维修等校本课程,以使学生能够“一专多能”;在职业高中阶段开设了计算机网络管理、美术绘画、烹饪等专业,不仅满足了学生的个人需求,也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学校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在语言训练、职业技能教育、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探索,并取得显著的成果,逐步形成了“以语训奠基础、以技能促发展、以文体促提高”的办学特色。

二、漳州聋校

漳州聋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漳州市儿童福利院,原为20世纪初叶西班牙人在龙溪县后坂村天主教堂办的慈仁堂。1953年,人民政府接管,将3个孤儿同漳州救济院和诏安县养老院中12名孤儿合并,设立龙溪地区儿童教养院。1956年,国民党军炮轰厦门岛,该校又接收了厦门孤儿院转来的30名孤儿和财产,从龙溪县后坂村迁到漳州市区新华东路,在旧祠堂空地建两排平房为校舍,于1957年改名漳州市儿童福利院。1958年提出创建聋哑学校。1959年初,市民政局派吴快来参加内务部主办的聋人干校培训班,学习汉语拼音手指语、手势语教学法以及有关聋哑儿童心理等业务知识,返回漳州后在该市招收9名聋生,与儿童福利院原有3名聋生合并,开设1个聋哑班,自任教师并兼管全校事务。1964年,漳州市儿童福利院撤销,该班升格为漳州市聋哑学校,面向龙溪和龙岩两地区招生,开设2个班,聋生增至24人,采取复式班教学形式。“文化大革命”期间,寄宿生送回原籍由家长管教,漳州市学生到校上课。“文化大革命”结束,该校恢复向龙溪、龙岩两地区招生,确定为初等教育全日制8年制聋哑学校,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开设小学语文、数学、思想品德、常识、图画、体育、手工劳动等课程,五年级以上另设职业技术课。

1983年,建成5层教学楼1幢。学校告别旧校舍,迁入位于大通北路的新校园。校园面积4亩,教师发展到15人,办有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75人。

1989年,有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85人,其中住宿生55人;24位教职员工中有16人接受过不同程度和形式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课堂教学以口语为主、以手语和书面语为辅;汉语拼音则使用手指语和口语相结合方法进行教学。1998年,学校再一次告别原有的校园,喜迁位于凤高路的新校园,校园面积20亩。2001年,市政府投入200多万元兴建一幢学生公寓与餐厅;2005年又投入400多万元兴建一幢教学楼。目前,该校拥有建筑面积7千多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办学条件,使学生能够在校园里愉快地生活、学习。到2012年,学校有学生140人,10个教学班,教职工40人。

学校实施聋人九年义务教育,注重文化课与职业技能教育。根据聋生不同阶段开设不同的技能课程:小学部开设手工、生活自理(着重培养学生自理能力),中学部开设劳动课(着重培养学生的劳动技巧),职高部开设的专业技术课程有实用美术、缝纫、电脑、理发、足部按摩、烹调技术。学校通过科学文化知识、技术技能的教育,提高聋生的素质,培养聋生一技之长,让聋生学有所长,学有所用,一毕业就能走上工作岗位,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节 福建聋校课程研究

2007年以前,福建聋校主要根据《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1993年)以及调整后的《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1994年)来安排课程。目前福建聋校课程主要根据《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2007年)进行设置。聋校课程设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聋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聋生的持续、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一、聋校课程设置原则

《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2007年)规定,聋校的课程设置要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体现聋童教育的特点,以人为本,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宗旨,通过课程改革,全面提高聋校教育教学的质量。聋校课程设置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1.均衡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促进聋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以保证聋生的和谐、全面发展。课程设置要注重培养聋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聋生在学习过程中,既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又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形成正确价值观。课程设置要按照聋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开发潜能,补偿缺陷,增设具有聋生教育特点的课程,注重发展聋生的语言和交往能力。

2.综合课程和分科课程相结合的原则

课程设置要坚持综合课程和分科课程相结合,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聋生自身经验的整合,加强学科渗透。小学阶段(一~六年级)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七~九年级)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

设置综合课程,一至三年级设品德与生活,四至六年级设品德与社会,旨在适应聋生生活范围逐步扩大、经验不断丰富、社会融合能力逐步发展的需要;四至九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使聋生从生活经验出发,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形成科学精神;一至三年级设生活指导课,四至六年级设劳动技术课,七至九年级设职业技术课,旨在通过生活实践、劳动实践和职业技术训练,帮助聋生逐步形成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和就业能力。

增设沟通与交往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沟通与交往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感觉训练、口语训练、手语训练、书面语训练及其他沟通方式和沟通技巧的学习与训练,旨在帮助聋生掌握多元的沟通交往技能与方式,促进聋生语言和交往能力的发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使聋生通过亲身实践,提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并逐步形成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3.统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原则

课程设置既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提出统一的发展要求,又要根据各地区、各聋校的实际需要和聋生的个体差异,提供选择的空间。

学校应创造条件,积极开设选修课程,开发校本课程,以适应社会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二、聋校具体课程设置

根据《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1994年),福建聋校的课程由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两部分组成。各门学科课程的开设,以国家统一安排为主,国家统一安排与地方安排相结合;以文化基础课为主,后三年适当增加劳动技术教育的课时;以分科课为主,适当设置一些综合课;以必修课为主,后三年开设一些选修课;以按学年、学期安排的课程为主,也有一些课时较少的短期课。作为课程设置一个组成部分的活动,是课堂讲授内容的继续和延伸;活动的安排,旨在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结合当地的特点进行各方面教育,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扩大学生的视野,增长其知识和才干,发展其志趣、爱好和特长,增进其健康。根据《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1994年),聋校开设的课程有思想课程(包括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语文(包括听话、说话、阅读、叙述、作文和写字)、数学、自然常识、社会常识、理科、律动、体育、美工和劳动(包括劳动和职业技术)等10门课程。活动主要包括晨会、参与社会、广播操、眼保健操、体育锻炼、兴趣活动和班团队活动等内容。

根据《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2007年),福建聋校设置的课程有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历史、地理)、科学(科学、生物、物理、化学)、语文、数学、沟通与交往、外语、体育与健康、艺术(律动、美工)、劳动(生活指导、劳动技术、职业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等。其中“历史与社会”是综合课程,也可以选择分科课程,可选择历史、地理;“科学”是综合课程,也可以选择分科课程,可选择生物、物理、化学;“外语”为选修课程。

第四节 福建聋校教学研究

一、聋校培养目标

1993年《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试行)》指出,聋校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补偿学生的听觉缺陷。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形成和发展他们的语言,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使他们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基础文化知识、健康体质,具有某种职业劳动技能,成为能够适应社会生活,适应社会需要的公民,并为他们继续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自学打下基础。”因此,聋校的培养目标与普通学校既有共性,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聋校培养目标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培养聋生自强、自尊、自信、自立和进取的精神;二是要补偿聋生听觉和语言缺陷,形成和发展他们的语言;三是要培养聋生的劳动技能,使他们有一技之长。

《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2007年)规定,聋校的培养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聋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具有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培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聋校教学任务

聋校教学任务是国家对聋校教学工作的要求,是聋校师生应共同完成的工作。1993年《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试行)》指出,聋校教学要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语文、数学的基础知识,有阅读、表达、计算的能力,有初步的自学能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有一定的自然和社会科学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动手操作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不断追求新知的精神。要使学生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正确的方法,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初步形成健康的志趣和爱好。具有正确的劳动态度,良好的劳动习惯。有自我服务、从事家务劳动的能力。掌握劳动技术,了解社会职业分工、择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有参与社会群体生活和交往的能力”。

总之,聋校教学一般要完成以下几项任务:(1)向聋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形成基本技能。向聋生传授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培养聋生的基本技能是聋校教学的中心任务。为把聋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的劳动者,就必须在各学科教学中,让聋生掌握现代生产发展和科学发展的最基础的知识和基本技能。(2)发展聋生的能力。聋校教学在传授基础文化知识和培养基本技能的同时,必须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聋生的能力。发展聋生的一般能力,有效提高他们学习的效率,对聋生学习知识和掌握专业技术,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聋生还要培养他们独立获取知识的自学能力,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交往能力。(3)形成和发展聋生的语言。聋生由于听觉机能失调,听不到或听不清语言的声音,语言发展受到很大障碍,他们不能与周围的人们正常交流思想、表达情感,也难通过语言调节自己的行为方式,语言逻辑思维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要使聋生走上自觉发展的轨道,必须通过特殊的教学方法来形成和发展聋生的语言,这是聋校教学的特殊任务。(4)培养聋生良好的道德品质。聋校教学是聋生德育的重要途径。思想品德课和政治课教学是对聋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教育的最重要途径。文化知识课也要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对聋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寓思想教育于各科教学之中,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渗透思想教育内容对聋生道德品质形成具有更广泛、更深刻的作用。

三、聋校教学原则

教学原则是教师有效地进行教学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教学规律的科学总结。反映教学过程普遍规律的一般教学原则,如思想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原则、循序渐进的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直观性原则、巩固性原则等等,同样对聋校教学有指导作用。只是在运用这些一般教学原则时,要紧密结合聋生的身心特点恰当地运用。同时在聋校的教学中,根据聋生的特点,又总结出了聋校教学的特殊原则。这些特殊性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1.多种语言形式综合运用的原则

聋生的语言是由口语、书面语、手语等多种语言形式构成的。口语是以声音材料为外壳,以意义要素为内容,具有现代语言相同的基本结构和基本职能的有声语言。书面语是以文字为物质材料的某一种特定的词组系统和语法系统的总和。手语是以手势动作进行交际的一种特殊语言形式。以上每种语言形式都有其自身不可替代的作用。单纯“口语教学”或“手语教学”,实践证明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因此聋校教学必须坚持多种语言形式综合运用的原则。

2.教学过程与形成和发展聋生语言相统一的原则

对聋生来说,学习语言不能仅仅通过语文课以及专门的语训课,各科教学和活动都是他们获得语言的源泉。因此,各科教学和活动,不仅要传授本学科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要担负起培养聋生理解和表达语言能力的任务,把学知识和学语言统一起来。教学过程与形成和发展聋生语言相统一,是聋校教学工作必须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

3.家长参与原则

家长参与,又称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家校合作,是指家长从事的一切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其子女的教育活动。家长参与对于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聋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社区化原则

社区化原则要求反映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社区全体成员的身心发展施加影响。聋童作为社区的一员,自然享有社区教育的权利。将社区化原则作为聋校教育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保障聋童享有社区教育权利的重要措施。

四、聋校教学方法

聋校教学方法是聋校师生为了达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而组织的教师工作方式和聋生学习活动的总和。普通学校的教学方法同样适用于聋校教学。但由于聋生具有听觉缺陷,普通教学方法在聋校中运用时,会有其特殊的要求。下面主要论述一般的教学方法在聋校中的运用。

1.讲授法在聋校中的运用

讲授法是聋校教师通过口语、手指语、手势语相结合的语言形式,系统地向聋生传授知识的方法。讲授法能够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将科学知识系统地、连贯地传授给学生,在讲授知识的同时有目的、有计划地向聋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发展学生的智力。

讲授法在聋校教学中不能单独运用口头语言,因为讲授法只是教师说,学生听,而聋生都有不同程度的听力残疾,口语基础又很差,很难直接从教师的口头语言中学到全部知识,所以聋校的讲授法要口语、手语等多种语言形式综合运用。

讲授时教师要运用聋生已掌握的语言,语言要清晰、生动、简明,速度适中,口形准确,合乎语言规律。要恰当运用口语、手指语、手势语、书面语等语言形式,既要有利于聋生接受知识,又要有利于发展聋生的语言。讲授过程中,要善于集中聋生注意力,引起聋生对讲解的兴趣,启发聋生的思维,引导他们进行思考。讲授时要充分利用课文、板书和直观教具。语言不能脱离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知识,要把感知的材料同书本知识联系起来,要用直观教具帮助聋生理解语言,掌握所学知识。

2.演示法在聋校中的运用

演示法是教师把实物或教具展示给聋生看,或面向全体聋生做示范性实验,通过形象生动的动作演示,使聋生从直观形象中获得感性知识的方法。

演示法是聋校教学中常见的教学方法,它适用于聋校的各年级和各学科。聋生由于生活环境、语言基础、听力残疾等原因,接受和理解知识能力较低。聋生由于没有口语基础,许多事物只认其形,很难与语言联系起来。教学中运用演示法可以使聋生对感性材料加深印象,帮助形成概念,同时可以培养聋生的观察力、理解力和思维能力。

聋校的演示,主要是教具的运用和学具的使用。演示的材料主要有实物、标本、模型和图片等。教学内容主要通过幻灯、投影仪、录音、录像和电影来演示。教师表情动作也是演示的重要内容。

教师在课前要做好演示前的准备。对演示教材要充分准备和检查,要精心设计演示步骤,要注意各种直观教具和演示材料的实际效果。演示时要面向全体聋生,突出所要感知的对象,尽量要使聋生运用多种感官去充分感知学习对象,每节课的教具不宜过多。演示的方法要系统,要注意细节,突出抓住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发展变化,使演示合理。演示的时间要合理、适当。演示要适当配合讲授法、谈话法等,引导聋生在感知过程中,积极思考。在演示时必须把直观形象与语言统一起来,有利聋生掌握文化科学知识。

3.观察法在聋校中的运用

观察法是聋生运用视觉器官去观察事物的现象、特征和发展变化,获得感性知识的方法。观察是聋生学习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前提和基础,是将感性认识进行概括,上升到理论认识的重要途径。观察适合于聋校各年级的聋生和各学科的教学。

聋生由于听觉机能失调,主要凭视觉感知事物、学习知识,特别是聋生入学后,视觉得到特殊发展,观察事物的灵敏性及迅速性超过普通儿童。但是,聋生由于听力残疾,造成他们的意志力比普通儿童发展缓慢,不能完全有目的、有意识地支配自己行为,观察时缺乏持久性,多会转移兴趣。由于没有有声语言基础,聋生观察时只注意表面现象,抓不住事物主要特征,常看到细节,而缺乏系统性,有的只抓住个别现象,看不到整体。

教师在指导聋生进行观察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观察前要向聋生讲清观察目的、内容、要求,使观察有步骤地进行。第二,要给聋生提供观察条件,提供观察对象,提出问题,引起聋生兴趣和注意,紧紧围绕教学内容和教学需要进行,并与其他教学方法恰当的配合。第三,要指导聋生掌握正确的观察方法。根据不同年级,结合教材内容采用不同的方式。观察方法主要有对比观察、按情节和顺序观察、按步骤观察等。第四,观察要与有声语言训练结合起来。要求聋生把观察到的直观形象逐步用语言表达出来,培养聋生的语言运用能力。

4.读书指导法在聋校中的运用

读书指导法是教师指导聋生通过阅读教科书、参考书和其他书籍以获得知识的方法。阅读可以培养聋生的自学能力和习惯,鼓励聋生独立地获得或增进知识。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对聋生特别重要,可以培养聋生理解书面语言的能力。但是培养聋生的阅读也是一件艰巨的任务。教师要根据各学科的不同目的、要求,指导和训练学生认真阅读教科书、工具书和一些课外书籍,培养他们阅读习惯和能力。

在运用读书指导法时教师要根据聋生年龄特点、认知发展水平帮助他们选择书籍。低年级要从读幼儿画册开始,不要要求过高,操之过急,随着年龄增长,知识增多,逐渐加深阅读内容。有意识地培养聋生的阅读兴趣,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聋生的阅读习惯要从入学时就开始培养、要日积月累,从不间断,开始要在教师陪同下,边讲边读,当聋生有了兴趣,养成习惯,再让他们自己去读。还要教会聋生使用各种工具书,指导聋生读书的方法,使他们能够学会做简单的读书笔记,摘录重点句子,写出段意,中心思想等。

5.情境教学法在聋校中的运用

情境教学法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选择和创设相应的情境,使聋生在一定的情境中获得感性知识、陶冶情操、受到思想教育的教学方法。

情境教学法通过运用创设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自然情境、社会情境、生活情境、扮演角色等,使聋生感到亲临其境,并且与有声语言密切配合,使他们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获得知识,理解和运用语言。

运用情境教学法时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来选择和设计相应的情境,要选择最能表现课文中心思想的重要概念和形象来创设情境。选择和创设的情景还要能引起聋生的兴趣,使聋生感到新鲜生动,要引起他们的注意力,激发聋生的学习激情。要让大部分聋生参与扮演的角色,要运用相应情境加强对聋生的有声语言教学,在交际中来学习有声语言,把情境与语言紧密结合起来。

聋校教学方法是人们在长期聋校教学实践中摸索出来的。符合教师教学和聋生学习活动的客观规律。教学方法对于全面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十分重要。恰当地运用符合教学规律的方法,可以充分调动聋生的学习积极性,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如果教学方法不当,引不起聋生兴趣,就会影响教学效果。教师在选用教学方法时,应根据教学目的、任务、学科特点、聋生接受知识等诸多因素全面地考虑,必须注意几种方法的灵活运用。

第五节 聋人手语研究

一、手语概念

聋人手语是在聋人交际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已成为聋人的一种语言,逐渐为人们所接受。手语包括手指语和手势语。手指语是用手指的指式变化和动作代表字母,并按照拼音顺序依次拼出词语。在远古时代,人类处在简单的有声语言阶段,常常用手做各种姿势来表示意思,这样的手势大多数是指示性和形象性的动作,称为自然手势。此后,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聋校教育的产生与发展,开始创造出具有语言性质的手势。这种在有声语言和文字基础上产生的,与有声语言密切结合的手语,称为人为手势。自然手势和人为手势结合成为手势语。另外,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如同汉语有各种方言一样,手语也有各种不同的地方手语。

二、手语规范化

20世纪50年代,中国聋哑人福利会修订出一套《聋哑人通用手语草图》(四辑),这是我国聋人手语规范化工作的开端。1979年,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将原有的四辑修订为两辑,定名为《聋哑人通用手语图》,以后,又陆续编纂了第3辑和第4辑。1985年底,又对这四辑手语单词进行增删、修订,在1987年召开的全国第三次手语工作会议上,将《聋哑人通用手语图》易名为《中国手语》。1990年,中国聋人协会编辑的《中国手语》工具书正式出版发行。1994年又组织编写出版了《中国手语》续集,对推广手语,规范手语,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手语简介

手语的内容十分丰富,这里主要介绍聋人手语字母、手语数字和手语节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