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物质文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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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明清紫禁城与中国古代建筑(10)

4.建筑与环境的配合与协调

建筑本身就是一个环境,供人们从事多种活动,因此被称之为空间的艺术。在这方面,中国古建筑有着很高的成就,有许多精辟的理论与成功的经验。古人不仅考虑建筑物内部环境主次之间、相互之间的配合与协调,而且也注意到它们与周围大自然环境的协调。中国古代建筑中有一种讲究阴阳五行的“堪舆”之学,也就是看风水之学,其中虽然夹杂了不少迷信的东西,但剔去其糟粕,仍有不少可供借鉴之处。特别是其中讲地形、风向、水文、地质等部分,还是有参考价值的。中国古代建筑设计师和工匠们,在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的时候,都十分注意周围的环境,对周围的山川形势、地理特点、气候条件、林木植被等,都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务使建筑的布局、形式、色调、体量等与周围的环境相适应。例如《管子》论述选择都城条件时就强调,“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勿近旱而水用足,低勿近涝而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等。至于山区城镇、城堡、村庄、寺观、园林、民居等等,也都是随着山形地势起伏转折,高低错落,相宜部署。江河湖海岸边的建筑物必然随着港湾河汊的地形高下予以安排。

历代陵墓尤其重视地形环境。所谓的“龙脉”即考虑到周围数里、数十里,甚至数百里范围的地形、风水。园林更是综合了空间与时间的艺术,景随时换,步移景转。对园内外环境的关系,相互配合最为讲究。“借景”就是造园技法中巧妙地运用环境的一种表现手法。明计成《园冶》一书中专门有“借景”一章。他说“园林巧于因借……借者园虽别内外,得景则无拘远近”,把园外远处的山峰冈峦、楼阁塔影以至山林树木、海山景色都可借入园内成景。景与景之间,也相互为借,隔院楼台,出墙红杏都可相互借用,构成一个大的环境空间。一个建筑与另一个建筑之间的配合协调、一个建筑组群与另一个建筑组群之间的配合协调,是中国古建筑艺术中十分重要的特征之一,也是中国古建筑艺术的巨大成就之一。

四、有效的工官制度

工官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与官本位体制的产物。工官在城市建设与建筑营建的具体掌管者和实施者,对中国古代建筑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1.工官制度

“工”字早在殷墟甲骨卜辞中就已经出现,即指当时管理工匠的官吏。先秦文献记载周王朝与诸侯国都设有掌管营造的司空。自此以后,历代都因袭并发展了这个制度,在中央机构内设有将作监、少府或工部,管理宫室、坛庙、陵墓、城防及水利等工程的设计施工。主管营建工程的官吏,《考工记》中称为匠人,汉、唐称为将作大匠,宋代称为将作监。汉代阳城延,北魏李冲、蒋少游,隋代宇文恺,唐代阎立德等都是着名的将作大匠。宋将作监李诫着《营造法式》,尤为着名。

工官的职责首先是主持建筑工程的设计。建筑设计的方式,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用图画表示,汉朝初期开始使用图样。7世纪初,隋朝使用百分之一比例尺的图样和木制模型,按中央政府所定式样颁发各地建造。以图样和模型相结合,在三维空间内表现设计意图,这种传统方式一直延续到清代晚期。此外,工官还管理估算工料及组织施工,承担主要建筑材料的征调、采购和加工等职责。这些工官或因工巧,或因久任而善于钻研,所以能精通专业,胜任职事。专业匠师,唐宋都称都料匠。唐代柳宗元着《梓人传》,叙述了都料匠杨某之事。宋代都料匠喻皓曾着《木经》行于世。明代专业匠师有不少人后来升任为主管工程的高级官吏,如郭文英以作头官至工部右侍郎,蒯祥以木工首官至工部左侍郎,徐杲以普通工匠而官至工部尚书。清代还出现了匠师世家,样式雷一门七代掌管宫廷营建,山子张长期主持皇家园林造园叠山。明清时期,也有一些不担任工官而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匠师,如冯巧、梁九等。由于诗情画意的陶冶,明清时期还有一些文人画士成为造园叠山匠师,如张南阳、张涟、计成等。中国古代许多着名匠师,事迹大都记载不详。如鲁班、王尔,自古并称,特别是鲁班,后世更奉为建筑匠家的祖师,但都只见于传说。

喻皓的事迹也掺杂着传说,甚至想象。着名的安济桥的设计者,其原始传记材料只留下“隋匠李春”一句。历代的能工巧匠众多,但只有少数留下了姓名。

工官制度对于总结经验,提高建筑技术,统一做法,实行建筑“标准化”,也发挥一定的推进作用。历代留存下来的有关建筑方面的官书和私人着述大多与工官制度有关。现知最早的官书是《考工记》,一般认为是春秋战国时期齐国人所作,是记录手工业技术的专书。书中“匠人”篇涉及城市道路和建筑尺度的论述。唐代颁有《营缮令》,规定官吏和庶民房屋的形制等级制度。之后,宋、元、明、清各代也颁布过类似的规定。宋代的《营造法式》,对当时宫廷官府建筑的制度、材料和劳动定额等规定甚为完整,是难得的古代建筑学的专着。元代有《经世大典》,其中“工典”门分22个工种,与建筑有关者占半数以上。明代建筑等第制度多纳入《明会典》,另外还有一些具体规章,如《工部厂库须知》等。清代颁布的《工程做法则例》,是继宋代《营造法式》后的又一部有关建筑的大型文献。在私人着述方面,北宋初有都料匠喻皓着《木经》3卷,是一部建筑学专着,惜已不存。明中叶有《鲁班营造正式》,是南方民间匠师所着。明清文士着述,有文震亨的《长物志》,记载居室及庭园环境布置等;计成的《园冶》,则是造园学的专着。

2.《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是宋哲宗、徽宗时期由将作监李诫编修,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它是中国古籍中最完整的一部建筑技术文献,是研究宋代建筑乃至中国古代建筑的一部必不可少的参考书。《营造法式》的内容的分为5个部分,即总释、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凡34卷,如加上前面的看样和目录各1卷,总共36卷。

第1、2卷是总释和总例,考证了每一个建筑术语在古代文献中的不同名称和当时的通用名称以及书中所用正式名称。总例是全书通用的定例,并包括测定方向、水平、垂直的法则,求方、圆及各种正多边形的实用数据,广、厚、长等常用词的含义,有关计算工料的原则等。

第3~15卷是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锯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画作、砖作、窑作等13个工种的制度,详述建筑物各个部分的设计规范,各种构件的权衡、比例的标准数据、施工方法和工序,用料的规格和配合成分,砖、瓦、琉璃的烧制方法等。

第16~25卷按照各种制度的内容,规定了各工种的构件劳动定额和计算方法,各工种所需辅助工数量,以及舟、车、人力等运输所需装卸、架放、牵拽等工额。

最可贵的是记录下了当时测定各种材料的容重。

第26~28卷规定各工种的用料定额,是为“料例”,其中或以材料为准,如列举当时木料规格,注明适用于何种构件;或以工程项目为准,如粉刷墙面(红色),每一方丈干后厚1.3厘米,需用石灰、赤土、土朱各若干千克。卷28之末附有“诸作等第”一篇,将各项工程按其性质要求,制作难易,各分上、中、下三等,以便施工调配适合工匠。

第29~34卷是图样,包括当时的测量工具、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木作和彩画作的平面图、断面图、构件详图及各种雕饰与彩画图案等。

“看详”中所列的篇目有方圜平直、取径围、定功、取正、定平、墙、举折、诸作异名、总诸作看详等9篇,其内容大致涉及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方圜平直、取径围、定功、取正、定平、墙、举折等诸篇,明确建筑行业的通行规矩;二是通过诸作异名篇,列举主要建筑构件一物多名的情况,并定出统一的称谓;三是通过总诸作看详篇,就《营造法式》全书的撰写与特点作了概要性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