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面临选择,作为一名肿瘤医生,我的职业就经常面临选择,在无尽的手术方案、药物,甚至谈话的方式中找到我认为最好的一种。
选择常常是痛苦的,因为是不是“最好”对我来说至多是一次成功或失败的经验,而对患者却是需要以生命为筹码的,我不能不慎之又慎。然而,在一次次选择中,我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并不是不知道不同方案的优劣,而是患者、家属的要求所反映的某种文化的渗透——追求完美、除恶务尽、多多益善。满足了家属和社会的要求,减轻了医生的责任,但对患者而言,过度治疗造成的伤害并不亚于癌细胞本身。
诚如《黄帝内经》所言,“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一、过度治疗猛于癌细胞
在癌症治疗中,过度治疗比癌细胞更危险,因为它不仅不能缓解肿瘤引起的症状,延长患者的生命,反之增加患者的痛苦。
什么是过度治疗呢?
任何治疗的有效性,都基于“适度”。合适的,才是正确的、好的。所谓过度治疗,就是超出必要性的不合理治疗,包括外科中的超范围切除,化疗、放疗中的超剂量、超疗程用药等等。
比如早期胃癌手术,为了手术的所谓“干净”、“彻底”,在淋巴结清扫时往往扩大清扫范围,但并没有好的效果。早期胃癌的治疗,在淋巴结清扫方面一般情况下只要做到清扫到第二站就完全达到手术标准,但有的还要再扩大清扫范围,从而造成手术时间长、术后并发症明显增加的问题,而术后的生存率并没有提高。而且有的为了彻底清除在脾门处的淋巴结,不管是否转移,先将脾脏切除了再说。
20年前,为一位早期胃癌患者做手术,为了彻底清扫淋巴结,我从上午8时开始手术一直延续到下午三点钟才将手术结束。手术中淋巴结清除范围越做越广,超过第二站的淋巴结清扫。手术过程中,因为清除范围广,危险场景不断出现,而且由于手术时间过长,虽然手术完成了,但术后病人恢复慢,术后生存期也并不理想。在以后的早期胃癌治疗中,改进了手术方式,病人术后恢复快,据数年后随访胃癌生存率统计,超范围清除淋巴结完全没有必要。
有关研究显示,胃的黏膜内癌淋巴结转移率为0%~3%,黏膜下癌约为20%,其中Ⅰ站淋巴结转移约为0.3%~1%,第二站约为4%~6%,第三站约为0.3%~1%。如果早期胃癌均施行第二站淋巴结清扫手术,对70%~80%患者来说是不必要的,事实上这些经过扩大手术的病人的生存期并没有提高。经验告诉我,在外科的治疗上能不切除的就要尽量保留,因为外科毕竟是一种创伤性的治疗,脏器切除越多对患者机体的影响越大。
将原发肿瘤切除后,为了杀灭残余的癌细胞进行辅助性的化疗是应该的,而且对某些肿瘤来说,术后化疗是必须进行的一种后续治疗。但如果经过各种治疗后,80%~90%的癌细胞已被控制,肿瘤处于稳定状态,残余的癌细胞暂时也不再生长,那么,再继续2~4个疗程常规剂量的化疗就足够了。超过4个疗程的治疗,反而有可能促使残余癌细胞开始生长,因为癌细胞是不可能绝对地被杀灭的。大剂量、长时间化疗,使本来就虚弱的机体免疫功能再次受到打击,从而使正常的免疫细胞无法控制残余癌细胞,导致病情恶化,情况更糟。
在肺癌治疗的临床实践中,我同样体验过过度治疗给患者带来的伤害。曾有4例癌症,肺部肿瘤都比较大,属于中央型的中晚期肺癌。先后做了全肺切除手术,手术中发现有的病人已有淋巴结转移,有的原发灶大,但当时经手术治疗后的病人身体恢复都比较好,个人的精神也不错。
虽然癌瘤已被切除,但医生为了保险起见,仍建议给予化疗。然而化疗2个疗程后,由于副作用的影响,这些病人的身体逐渐吃不消。为了避免复发,医生又建议改为放疗,可是放疗照射了几次就相继产生了并发症。有的患者在肺肿瘤切除后,缝合的残端破裂,产生胸腔脓胸并发症;有的因为放化疗的副作用使机体免疫功能极度下降,产生体内其他部位的并发症,最后导致治疗失败。尤其是其中1例病人在全肺切除后,接着在化疗和放射治疗中产生了胸腔感染和支气管缝合后的残端瘘等并发症,最后死于感染性并发症而非癌症。这几个病例我都参加了最后的治疗,虽然回天无力,但过度治疗的后果却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并对以后的诊疗生涯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位中期胃癌患者行根治手术治疗后,病理切片发现淋巴结18只中有6只转移,术后14天开始化疗,4个化疗周期后病人情况应该说还好,各项指标比较正常,尤其是肿瘤血清指标在第二次化疗后就恢复正常。
但是患者和家属认为还需要巩固,又给了2个疗程化疗,第6个疗程结束后,肿瘤血清指标开始反跳升高。此时情况变得复杂了,不化疗肿瘤指标继续升高,说明肿瘤有复发的可能;再化疗,病人情况比较差难以承受。
这时病人和家属坚决要求再化疗,最后的结果是在第8次化疗后发生肿瘤全身转移。
过度治疗的危害还在于抗癌药产生耐药性。一般情况下,3个疗程化疗后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耐药性,有的在2次化疗后各项指标无变化、肿瘤无缩小,表明抗癌药对这一病例无效,需要调换药物。如果化疗4个疗程,就要密切观察肿瘤和各项指标的变化,如无变化应及时更换治疗药物,这样才有利于对肿瘤细胞的打击,也有利于患者。一旦抗癌药物产生耐药性,名在治疗肿瘤,实际上完全是在杀伤正常细胞,而对癌细胞毫无作用,治疗过度往往就会存在这种情况。
过度治疗不仅存在于外科、化疗过程中,放射治疗同样也存在过度治疗的问题。放疗的“过度”在于已经经过手术和化疗的病人是否还需要放疗,以及剂量是否偏大。
过度治疗产生的副作用使病人痛苦不堪,因此我们每次会诊和抢救,心里都感到不好受,用了很大的精力最后也没有能够挽回他的生命。事后人们也常会说,假如不再进行那些治疗,病人也许还能生存一段时间,也不会有那么大的痛苦。治疗肿瘤除了设法延长病人的生命以外,更要关注病人的生存质量,这应该是我们治疗肿瘤的宗旨之一。比如,全肺切除的病人应以中医扶正治疗为主,决不能再用大剂量的化疗和放疗。我说过度治疗猛于癌细胞,是我们在治疗中以一次次的失败换来的教训。
有效治疗的关键是“适度”。
曾有一位肺癌患者需要做全肺切除术,他本人认为肿瘤那么大再行全肺切除也不会有希望,因此拒绝手术。经再三的思想工作后,采用合理的治疗程序,先进行了2个疗程的化疗以控制癌细胞的发展,之后又做了一次插管化疗,化疗结束10天后进行了全肺切除。手术以后只是服中药,至今未见有肿瘤复发迹象。
那么术前化疗再增加几次可不可以呢?不可以。因为化疗过度,会造成患者体质的下降,从而给手术切除带来了困难,手术危险性增加。而术后只以中药“扶本”,通过自身免疫能力的提高同样能够控制残余癌细胞的发展,此时化疗只会适得其反。
二、治疗为何会过度?
癌症的过度治疗是影响预后的一个重要因素。过度治疗医生有责任,也有病人和家属强烈要求的原因。医生、患者及其家属都容易产生“除恶务尽”、“追求完美”的心理,总希望手术切除范围广一些,化疗也要打足,能加用放疗最好。有些病人和家属认为治疗手段多多益善,以为这样才能彻底消灭癌细胞。其次是病人及其家属的恐惧心理,总是担心复发,如果化疗疗程不足,放疗没有做,一旦肿瘤复发病人和家属就会感到很后悔。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也会产生过度治疗。
肿瘤医生包括非肿瘤专业医生在肿瘤治疗中,对癌细胞的复发转移和治疗规律掌握得再细些,就可以减少造成过度治疗。当前,癌症的治疗方法不少,手术、化疗、放疗、生物免疫分子靶向治疗和中医治疗等等,但治疗手段的选择要有个度,这个度就是要有针对性地采用对杀灭癌细胞最必要的治疗方案。
我们知道,一个人的体能有一定的极限,如果超过了这个极限就会产生副作用。在肿瘤的治疗中进行了手术,又加化疗和放疗,其结果使我们的机体受到多方位的打击,也就有可能超越机体承受能力的极限,其结果必然与治疗目标背道而驰,不仅癌细胞得不到有效控制,而且会导致短时间内肿瘤转移和复发。
因此在没有确诊肿瘤复发前,应该采用以提高自身免疫功能为主的治疗方案比较恰当。有一位肺癌病人,行肺癌切除手术三年了,情况一直比较好,近一段时间自己感觉身体有点不适,赶紧到医院检查,结果没有发现明确的肿瘤复发症状。但他总感到有肿瘤复发的可能,放心不下,要求给予化疗。给他看病的是非肿瘤专科的医生,经验不足,认为癌症患者化疗预防也是正常的,加上他自己提出化疗也就同意了化疗。殊不知化疗药物无意地伤害了患者的机体免疫细胞,两次化疗后,病人体质急剧下降,食欲、睡眠都不好,病人更是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结果可想而知。
曾遇到一位患肺癌的病人,由于肿瘤比较大无法行手术治疗,只有采取化疗,经过2个疗程的化疗后,医生告知21天后再来行第三个疗程的化疗。病人经过2次的化疗全身情况不是很好,行走都比较困难,但是病人仍然牢记医生说过的,21天后一定要做第三次化疗。他认为如果不连续化疗,前两次化疗就白做了,癌细胞继续会长出来。家属见他的身体状况不好,希望他身体恢复后再去做,经再三劝说都没有用。我告诉他,医生所说的21天后再治疗,是根据病人的一般情况和药物的特性来决定的,有的抗癌药是需要经过21天病人身体才能承受下一次的化疗,有的则需要28天。你现在用的药是21天为一个疗程,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21天以后,被这种抗癌药物杀伤的正常细胞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才有可能接受下一个疗程的治疗。在身体没有恢复到一定健康状态是不宜再化疗的,否则,也会产生过度治疗的问题。
三、治疗的关键是适度
肿瘤治疗中,“适度”是一个平衡、均衡的概念,“阴阳平衡”、“善恶并存”,要想把全身的癌细胞全部清除是不可能的。经过治疗,癌细胞隐藏起来,一旦条件具备又开始繁殖生长。目前国际肿瘤界在对20世纪以“寻找和破坏”为指导思想的治疗方法进行反思,认为21世纪癌症治疗的战略思想应当转变为“控制”,也就是说要将癌症作为慢性病来对待。
这一重大转变就是基于对“适度”的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对“适度治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诚如《黄帝内经》所言:“……,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必先岁气,无伐天和,无盛盛,无虚虚,而遗人夭殃,无致邪,无失正,绝人长命。”也就是说,过多了,就要伤人的正气。
病未除可再用,但一定要了解病人的状况,否则伤了正气。不能使病人实者更实,虚者更虚,给病人留下后患。误补反而加重病情,正气失去了,会要人的命。
我认为,在治疗肿瘤中要掌握的“度”即是中医理论的“机”,审查病机就是要解决关键性的问题。当癌症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并且各项指标接近正常,这时候要注意观察病人全身情况并与治疗后肿瘤的变化相结合,将癌细胞控制在“度”的范围内,“度”之所在,即“机”之所在,而过“度”、非“机”的种种治疗其实都是一种画蛇添足。
在癌症治疗中我越来越感到中医“辨证施治”的观念非常重要,只有个体化的才可能是适度的,只有适度的,才是合理的、有效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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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据资料显示:目前绝大多数的肿瘤病人,经受了不同程度的过度治疗和不合理治疗,至少有15%的病人加速了死亡。
2.病人首先要有一个好的“身体”,要有承受化疗的抵抗力,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失去了免疫功能再化疗只有让体质恶化,促使癌细胞的繁殖。超过了化疗期也不要慌,心态是最重要的。往往在消极情绪中,人体自愈的能力将大大削弱,比如被情绪压制的人不仅降低了免疫系统的反应,也削弱了DNA的自我修复能力。
3.许多心理作用能直接对人体组织产生我们感觉不到的影响。人体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对心理暗示作出反应。精神可以使我们更加强大,也可以使我们更加虚弱,可以振奋,更可以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