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学习的规律
一天傍晚,有个人急匆匆地赶回家,一进门,就急不可耐地在屋子里边翻找什么。这时有个朋友来看望他,见他把房间搞得乱七八糟的,就问:“嗨,找什么呢?”这个人说:“我在找今天早上丢的金币。”
朋友又问:“你早上在哪里丢的?”这个人说:“在院子里。”朋友很惊讶:“你在院子里丢的,为什么在屋子里找啊?”这个人最后回答说:“因为院子里黑,屋子里有灯光啊!”
无须赘言,这个人找不到金币,因为他在错误的地方寻找。也就是说,方法错了,即使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是徒劳的。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因此,学习是每一个现代人的首要任务和终身任务。国家推行义务教育,本身就说明了学习对一个人的重要意义。但是你会学习吗?你会像有些人那样,花费的时间不多,学得很轻松,成绩却很好;而不是起早贪黑,头悬梁,锥刺股,勤奋刻苦,成效却不大?
学习除了需要勤奋和毅力外,还需要遵循规律,掌握方法。
学习心理是心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它不研究学习什么,而研究如何学习。具体说,就是“什么是学习、学习是如何进行的、怎样才能促进学习”这样的问题。
学习是个艰苦的脑力劳动过程,儒家把这个过程分为立志、博学、审问、慎思、明辨、时习、笃行等七个阶段,现代心理学把学习主要分为感知、理解、巩固、应用等阶段。就用脑而言,学习过程与感知、注意、记忆、迁移等心理活动关系密切,且都有其可以遵循的科学规律,掌握了这些规律,也就掌握了科学用脑的规律。换言之,科学用脑的核心是科学学习,所以掌握了科学用脑的规律,也就掌握了科学学习的规律。
1.感知的规律
我国古代,“学”与“习”是分开说的,就是到了孔子生活的时代,也尚未组成一个复合词,只不过孔子把这两个字联系得更紧密了,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到《礼记》出现,这两个字才结合到一起,如“鹰乃学习”,意思是说小鹰在学着飞翔,“学”和“习”仍然是两个词。古代的“学”基本含义是获得、接受知识或技能,属于感知范围;“习”是巩固知识或技能,相当于今天的复习巩固、练习应用。
任何事物都有开端,感知就是学习的开端。所谓感知,是客观事物通过感觉器官在人脑中的直接反映,是由不知转化为知的开端。
感知的规律有很多,其中下面几条应该了解:
(1)强度律。所谓强度,指对感知起作用的相对强度。也就是说,要想对某一事物有所感知,这一事物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例如,在喧闹的环境中与人打招呼,就得提高声音,否则对方可能听不清。
(2)差异律。指被感知的个体必须与其背景有区别,如同黑白照片的“反差”,越明显越容易被感知。所以差异的大小,决定了感知的清晰与模糊。遵循这条规律,学习时可以将重要的知识材料用改变字体、颜色,标记符号等方法使之突出。
(3)变动律。指运动的事物相对于静止的事物而言,更容易被感知。如借助影视资料或利用动画演示学习内容,有助于提高感知效果。
(4)组合律。指在时间或空间上有联系,能够形成一个体系的事物,易于被整体感知。如学习中把相关的知识整理成“树形结构”,便于整体记忆。
(5)协同律。指多种感知共同参与,以提高感知效果。如眼、耳、口、手等各种感官共同活动,可以从不同的感觉通道向大脑传递信息,在大脑中形成许多神经联系,通过分析综合,从而产生全面准确的认识。
(6)理解律。感知的事物不一定会理解,只有理解了的事物才会更好地被感知。学习是一种自觉的积极的主动的过程,心理学家认为运用是学习的“母亲”,只有经过运用的知识才不需要经常进行复习。
(7)呈现律。也叫变式律。指容易被直接感知的事物,其本质属性通过变换呈现形式而恒在。这条规律告诉我们,学习中要不断变换感知对象的呈现形式,以辨清哪些是本质属性,哪些是非本质属性。如在理解概念上,充分采用变式,就可能避免缩小概念或扩大概念的错误。
(8)类比律。指在类别上相近或相同的事物,其共性特征容易被感知。利用这条规律,可以在学习中通过已知理解未知。如想了解什么是篦子,就用梳子作比较,很容易明白。
总之,感知的核心是以生活为基础,从中获得个体的行为经验。
在学习过程中,只有掌握了规律,才能实现由不知到知、由知之甚少到知之甚多的学习目的。
2.注意的规律
所谓注意,是把意志集中到某一方面或指向某一对象,是心理活动指向性的体现。就学习的功用而言,注意是学习活动取得进展及成效的保证。小学教材中有篇课文名为《学弈》,讲的是古代有个人叫弈秋,是全国最擅长下围棋的人。让弈秋教两个人下围棋,其中有一个人专心致志,只要是弈秋讲的,他都认真听,细细品味,认真领悟;另一个人表面上也在听弈秋的教导,可是心里却认为天鹅要来了,想着怎样拉弓搭箭把天鹅射下来。他们虽然一起学习围棋,可是后者不如前者。其中一人的“认真听”“细细品味”“认真领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用心、仔细、聚精会神等学习中的注意现象。
注意有调节心理活动方向的作用。《学弈》中的另一人就是把心理活动指向了“射天鹅”,而离开了“学弈”。所以心理学不仅强调注意的集中,还强调注意的转移。转移并非意味着注意的停止,而是把注意从一个对象转移到另一个对象上。
注意分无意注意和有意注意两种。无意注意是没有自觉目的也不需要意志努力的注意,是自然发生的。如,被树上的一只鸟的叫声吸引,而不知不觉地去观察那只鸟,就是无意注意。有意注意则是有自觉目的且必要时需要意志努力的注意。所谓“必要时”,指意志努力并非是必需的。因此,心理学界习惯把既有自觉目的又需要意志努力的有意注意称为意志注意,把只有自觉目的而不需要意志努力的有意注意称为非意志注意。例如,有兴趣地观看一场比赛、晚会、电影、画展等,就属于非意志注意;学习一门课程,读一本理论高深的论著,从事一项发明创造等等,就需要意志注意发挥作用了。
各种注意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但这是有一定规律的。一般,注意的对象是同一事物,无意注意可以转化为有意注意,但不能相反转化。即有意注意不能转化为无意注意;只有注意的对象不同,两者才可以互相转化。如被树上的一只鸟的叫声吸引,而不知不觉地去观察那只鸟,在观察鸟的过程中发现这只鸟与众不同,甚至是濒危种类,就更加细心地加以观察,并把观察的结果记录下来,有意识地进一步研究,就是无意注意向有意注意转化的表现。如果在对鸟的研究中,无意发现了气候对鸟类的影响,观察的对象不同了,这就是有意注意向无意注意的转化的表现。至于意志注意和非意志注意的相互转化,则不受注意对象是否相同的限制。
注意有组织心理活动内容的作用。有人说,学习活动,没有注意的参与是不可想象的。心理学家有一个很好的比喻——注意是知识的窗户,没有它,知识的阳光就照射不进来。也就是说,外界的一切信息必须通过注意的选择才能进入我们的头脑。
注意有保持心理活动进行的作用。正由于接受信息和拒绝信息都由注意来决定,所以,没有注意,也就谈不上记忆、想象和思维。即注意是记忆、想象和思维等心理活动的基础。
青少年常用的引起和保持注意的方法有:
(1)兴趣培养法。培养兴趣,就是要激发学习动力。大凡学习动力不足,多是学习目的不明确导致的。故应先明确学习意义、目的,以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习兴趣的前提,是端正学习态度。态度端正,则兴趣浓厚;兴趣浓厚,则动力强劲;动力强劲,则积极主动。所以,有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习活动要保持注意的最大化参与,必须依赖兴趣的培养。
(2)情绪调节法。也叫意志增强法。调节情绪状态,目的是提高克服困难的意志力。学习活动的开展,兴趣是基础,意志是保障。没有顽强的意志参与的学习活动,想要收获颇丰,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因为一项活动无法坚持到底,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是尽人皆知的。
(3)排除干扰法。排除干扰的目的,就是要最大化地集中学习精力。这是针对注意易于分散的特点而言的。注意分散大多缘于兴趣点多、外界干扰多。所以努力排除干扰,避免分心走神,学会与注意分散做斗争,才能保持学习状态最佳、学习过程持久、学习结果高效。
3.记忆的规律
记忆是保存在大脑里的过去事物的印象。例如,别人一谈起《史记》,我们就会想到这是汉朝司马迁的作品,是中国古代二十四史的前“四史”之一;还会进一步想到,鲁迅对《史记》的高度评价“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等等,这些都属于记忆活动。具体说,记忆就是人脑对过去经验的保存、提取和应用。所谓的“过去经验”,包括过去所闻所见、所思所感、所历所行的一切事物、问题、情感、行为等。
“记”与“忆”是记忆的两个基本阶段:“记”是“忆”的基础,包括识记和保持两个环节,其中识记是保持的前提,保持是识记的巩固;“忆”是“记”的检验过程,包括回忆、再现两个环节,其中回忆是经验的恢复,是再现的前提,而再现是经验的应用,是回忆的结果。没有“忆”,“记”的结果则无从体现。把储存的知识和经验提取出来,其过程就是回忆,其结果就是再现;一时不能提取但重现后能加以确认的过程就是再认。不能再现和再认的现象就是遗忘。
记忆同注意一样,也有无意和有意之分。无意记忆是没有自觉目的,没有采用记忆方法,不需要意志努力的记忆;相反,具有自觉目的,采用一定的记忆方法,在必要时需要意志努力的记忆则是有意记忆。有意记忆又分机械记忆(又称强记,单纯依靠对事物的重复,而不需要多种方法,基本条件是复习,如抽象的名词和术语的记忆)和理解记忆(需要理解材料的意义,需要利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也需要采用多种多样的方法的记忆)两种类型。各种类之间相互联系,共同促进。
记忆是智力活动的仓库,也是智力活动的基础。没有记忆力,什么观察力、想象力、思维力、注意力,一切都没了依据,也无法使用了。
青少年保持记忆防止遗忘的方法有:
(1)高度重视识记。识记是记忆各个环节中的前提、各个要素中的基础,把握住这一点,记忆才会牢固。识记要讲究规律,一般讲,凡是特点鲜明、引人注意或形成系统的事物,就易于识记。古语“博闻强识”中的“识”虽说的是记忆力,但亦在强调识记的作用。
(2)运用科学方法。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要根据自身的年龄特点和学习记忆的内容,选择适合自己的记忆方法。如哪些知识是需要精确记忆的,哪些是需要大体了解的;哪些知识适合使用机械记忆,哪些知识适合使用理解记忆等。以防止夸美纽斯所批评的“不断把流水泼到一个筛子里去”的情况发生。
(3)掌握遗忘规律。遗忘与记忆表面上是对立的,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要有所记忆,必有所遗忘;只有遗忘了不该记忆的,才会记住应该记忆的。遗忘也有其自身规律,掌握了这些规律,就能减少遗忘:①遗忘受时间因素制约。从时间因素上看,遗忘速度最快、遗忘量最大的是那些被识记时间最短的事物。即在被识记后的1小时内遗忘速度最快,遗忘量最大;1小时后遗忘速度减慢,到48小时后,就几乎不再遗忘,记忆量保持在20%左右。利用时间规律减少或防止遗忘,就应及时复习并通过练习巩固记忆。②遗忘受识记对象的特征制约。从被识记对象的特征等因素上看,无重要意义或引不起浓厚兴趣的事物最先忘记,有意义或形象化的事物遗忘得慢,同一对象的首尾部分容易记住而中间部分则容易遗忘,学习程度深的对象不易遗忘(如背诵一篇文章,念10遍能记住,念10遍以上能记得更牢)。③遗忘受识记线索制约。任何一个识记过程都会留下一个线索性的记忆痕迹,只要识记的事物没有被彻底遗忘,借助联想手段是可能实现追忆的。例如,某个东西找不到了,可想想什么时候看到过它,什么时候用过它,以后做过什么,到过哪些地方,有无他人借过,平时喜欢放在什么地方等,经过这些环节的联想,识记线索被有意拾回,有可能追忆出这个东西的下落。
4.迁移的规律
迁移涉及知识和技能、学习态度、学习方法、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等多个方面,但本节主要是讲学习的规律,所以在此只谈学习的迁移。
所谓学习的迁移,指在学习过程中,已掌握的各学科知识和技能与新学习的各学科知识和技能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彼此相互影响的现象。这种影响也可以在同一学科的知识和技能的各部分之间发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温故知新”就是学习中的迁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