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妈妈生病与母乳喂养
虽然母乳极其宝贵,但在有些情况下,不宜用母乳喂养。如果勉强用母乳喂养,则会产生不良影响。
1.因某些疾病需中断母乳喂养这些疾病包括以下几种。
(1)病毒性肝炎:肝炎病毒可通过乳汁传给婴儿,而哺乳也不利于母亲的康复。肝炎主要有甲型肝炎、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丙型肝炎潜伏期短,病毒迄今尚未被分离出)。
甲型肝炎急性期伴黄疸时,根据病情可暂缓母乳喂养。康复后,仍然可以母乳喂养。
乙型肝炎潜伏期长,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的母亲,可以母乳喂养,由于表面抗原可通过胎盘在宫内或产时、产后使胎儿、婴儿发生感染。因此,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所生出的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应常规接受乙型肝炎疫苗注射,1个月和6个月再注射1次,但对e抗原(HBeAg)阳性的母亲则需对新生儿增加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后可以母乳喂养。
(2)活动性肺结核:该病可直接传给婴儿。
(3)急性乳腺炎:乳汁可能混入大量细菌,应暂停母乳喂养,及时治疗,以免加重病情。
(4)严重心脏病:哺乳会加重母亲的病情。患心脏病的产妇实行母乳喂养,主要取决于产妇未孕期的心功能状态。一般认为,心功能Ⅰ~Ⅱ级者可实行母乳喂养。产后应常规使用抗生素,预防产褥感染和细菌性心内膜炎;至于Ⅲ~Ⅳ级心功能的产妇,由于难以适应身体的特殊变化,一般不实行母乳喂养。
(5)慢性肾炎:病情严重不能哺乳。患肾脏疾病的产妇实行母乳喂养,主要取决于产妇的肾功能状态。对于轻度肾功能减退的产妇,孕前肾功能轻度受损,妊娠结局良好,产后对肾脏疾病无影响者,可实行母乳喂养;对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产妇,如果产后哺乳加重了肾脏负担,对肾脏功能不利,则不宜进行母乳喂养。
(6)糖尿病:需用药物控制血糖者暂不哺乳。患糖尿病的产妇能否进行母乳喂养,主要取决于糖尿病能否得到控制。凡经控制的糖尿病妇女,乳汁的生成和泌乳都不受影响。因此,患糖尿病的母亲完全可以母乳喂养。而且哺乳还具有抗糖尿病的作用。对于患糖尿病的产妇,应经常监测血糖水平,以避免产妇发生低血糖。在喂哺期间,产妇应注意饮食营养,晚上可加点心。
(7)甲状腺功能亢进:需用药物治疗控制病情者暂不哺乳。
(8)高血压产妇:进行母乳喂养主要依据高血压有无合并心肾功能障碍。若心、肾功能轻度减退,可实行母乳喂养。但是,患高血压的产妇在产后应继续服用抗高血压的药物。为了避免药物对新生儿和对乳汁分泌的影响,产妇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性地服药。
(9)严重贫血:哺乳会加重病情。
(10)严重感染:停止授乳。
患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母亲,由于体内产生了特异性抗原体,新生儿得到这些抗体可防止感染。因此,在巨细胞病毒抗原体阳性的母亲可进行母乳喂养。
孕妇患有梅毒,胎儿可在母亲体内得到传染,为胎传梅毒。小儿出生后应按先天性梅毒隔离治疗。患有梅毒产妇所生的小儿应与母亲隔离治疗,不应实行母乳喂养。
(11)癫:一旦在喂奶时发作,会对婴儿造成伤害。此外,治疗癫药物如苯巴比妥(鲁米那)、苯妥英钠、地西泮(安定)等可随乳汁进入婴儿体内,损害婴儿健康。
(12)精神病:可能会伤害婴儿,不宜哺乳。
(13)恶性肿瘤:哺乳对母子双方均不利。
(14)重感冒或发热:细菌或病毒可借喂奶机会由呼吸道传给婴儿,此时,应暂停母乳喂养,等病愈停药后再哺乳。但应注意每天按喂哺时间把奶挤出。挤出的母乳也不要再喂给宝宝吃,以免其中的药物成分给宝宝带来不良影响。
除了上述母亲所患疾病以外,如婴儿患半乳糖血症或苯丙酮尿症,也不能用母乳或其他奶类喂养。婴儿患有先天性遗传性代谢性疾病,如半乳糖血症,婴儿体内缺乏分解半乳糖的酶,哺乳后半乳糖不能分解,会使血中半乳糖增高,对组织产生损害。另一种苯丙酮尿症,婴儿缺乏羟化苯氨酸的酶,如果吃了含苯丙氨酸的乳类后,苯丙氨酸变成苯丙酮的物质,会损伤高级神经中枢而发生智能低下。
这些疾病可在新生儿做血液筛查时早期发现,及时诊断后,应尽量开始饮食治疗,如不含糖的豆浆类、淀粉、水解蛋白等。不宜母乳喂养。
2.妈妈感冒了产妇分娩后抵抗力较差,加之出汗较多,如此时不注意保暖,易发生感冒。这时还可以喂母乳吗?如果是轻度感冒不伴有高热,产妇带上口罩后,照样可以喂奶。同时,产妇本人也要注意休息,吃清淡易消化的食物,可服用一些抗感冒的药物,如感冒冲剂、板蓝根冲剂、维C银翘片等。如果感冒后产妇伴有高热,且周身不适,此时,为了产妇还能产生足够的乳汁,同时也为了有助退热,需补充足够的水分,可经口服补充,如大量饮水、果汁、进食易消化的清淡食物,经口服补充不够者,需静脉输液,补充液体及能量。此时,产妇除了用抗感冒的药物外,有时为了预防感染,需要用抗生素,特别要注意选用对孩子安全的药物。高热期间可暂停母乳喂养1~2天,停止喂养期间,还要常把乳房乳汁吸出扔掉,以利于病好后继续母乳喂养。
3.HBsAg阳性母亲能否哺乳中国目前有相当多的人群携带有乙肝病毒,因此,很多人关心,母亲携带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能否哺乳婴儿呢?很多人担忧哺乳后可传给婴儿。香港一家医院研究表明,HBsAg阳性的母亲哺乳并不是明确的禁忌,特别是婴儿出生后很快得到免疫者,在统一给母亲HBsAg阳性分娩的婴儿做乙肝病毒疫苗免疫后(0、1、6个月共3次),生后1年婴儿HBsAg阳性发生率,母乳喂养的与人工喂养的无明显差异。因此,HBsAg阳性的母亲可以母乳喂养。
对于HBsAg阳性的产妇来说,婴儿出生以后,如果婴儿血中HBsAg也是阳性,说明母子都感染乙肝病毒,则母亲照常给婴儿哺乳;如果婴儿血中HBsAg阴性,则应在出生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在婴儿体内产生乙肝病毒的抗体后,母亲也可以哺乳。
近10年卫生部将乙肝疫苗正式列为计划免疫范畴,城镇新生儿都应接种乙肝疫苗。具体方法是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注射第1针,满1个月、6个月时分别注射第2针、第3针,注射部位在上臂三角肌内。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阴性的,3针剂量均为10微克;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第1针量为30微克,第2针、第3针剂量分别为10微克。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阴性的,还可与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合用,用时先注射HBIg1针,1~2周后开始注射第1针乙肝疫苗,第2针、第3针乙肝疫苗注射间隔时间同上。
母乳是婴儿时期的最佳营养食品,如果让婴儿出生后很快接受乙肝疫苗的免疫,那么,HBsAg阳性的母亲可以哺乳。
十、母乳喂养的产妇用药问题
1.产褥期用药的4点原则
(1)指导产妇用药的医生应该熟悉所用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变化,了解所用药物对乳母的副作用,若药物对乳儿不利,除非必须用药外,不宜随意使用,且使用期间应停止哺乳。
(2)就多数药物来说产妇使用后不会给乳儿带来危害。因此,一般情况下,产妇服用这些药物期间不必终止哺乳,考虑到乳汁中药物浓度与血浆中药物浓度相关,为了尽量减少药物对乳儿的影响,可在喂奶后立即服药,再把下次喂奶时间推迟,使之间隔时间超过4个小时。
(3)要充分考虑哺乳儿的健康情况,新生儿肝肾功能差,解毒能力和排泄功能差,都会增加药物的毒性,对乳儿不利。
(4)要考虑乳母的健康情况。乳母身体健康,乳汁量多质好。患病的乳母,尤其是患有结核等消耗性疾病,乳汁的量和质都不会满足乳儿营养的需要,继续哺乳对母子均不利,不论用药与否,都应当停止哺乳。
2.对乳儿有不良影响的药物
对乳儿有不良影响的药物是指通过乳汁摄入而致损害的。药物都有其作用与反作用的两重性,要注意防止这种有害影响,就要熟悉药物的作用及在母血及乳汁中的分布与代谢情况。就目前已明确的、通过乳汁可能对乳儿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综合如下:
(1)药物本身性质直接决定它对乳儿具有危害:如抗肿瘤药物,具有抗DNA活性,可抑制乳儿造血功能;放射性核素具有放射活性,尤其对已有肝肾功能不全的新生儿危害更大,如必须接受治疗时,应停止哺乳,或暂时终止。氯霉素对骨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它在乳汁中浓度高,可导致不良后果,哺乳期应禁用。
(2)喹诺酮类药物:如吡哌酸、氟哌酸、氧氟沙星(氟嗪酸)、依诺沙星(氟啶酸)等,虽抗菌谱广、作用强,但对幼儿软骨发育有障碍,有的还可导致肝肾功能障碍,所以,哺乳期妇女慎用。
(3)硝基呋喃类药物:如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等,主要由尿液排出,故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另外,可出现皮疹及周围神经炎等并发症,对新生儿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可导致溶血性贫血,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4)四环素及多西环素(强力霉素):乳汁中浓度较高,四环素可致乳儿牙齿受损发育障碍,引起乳、幼儿黄齿,哺乳期最好不用。
(5)磺胺类药物:种类不同,在乳汁的浓度也不同。由于乳儿酶系统发育不完善,肝脏解毒功能差,所以,不宜在哺乳期使用。
(6)甲硝唑(灭滴灵):常用于治疗厌氧菌感染,其在乳汁中的浓度较高,并有致畸性,故应列为哺乳期禁用药物。
(7)抗结核药物:虽未肯定对乳儿的有害性,但因需长期服用,应权衡利弊酌情使用。
(8)青霉素类:向乳汁转运率较低,治疗剂量的青霉素在乳汁仅为微量,对乳儿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但应警惕有乳儿过敏的情况发生。
十一、科学断奶
回乳是指产妇在哺乳期内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中断母乳喂养,或在婴儿1~2岁停止哺乳,俗称“断奶”。母乳是婴儿最佳的天然食品,它能促进婴儿的健康成长。尤其是6个月前的婴儿,母乳能完全满足婴儿的全部需要。
但是,随着婴儿年龄的增长,生长的营养需求已超过乳汁提供的营养,尽管母乳的量未减少,但已不能满足婴儿的需要,这时,应该考虑给婴儿断奶。有些妈妈惟恐断奶早了,孩子的身体长得不结实,甚至给孩子喂奶一直喂到4、5岁,有的乳母的乳汁已经一点没有了,还让孩子吸吮干瘪的乳房。这样做显然是不对的,也是不科学的。不但影响了母亲的健康,也影响了孩子的健康发育,因为孩子1岁以后,妈妈乳汁中的营养物质已大大减少,根本无法满足宝宝生长发育的需要。
一般来说,宝宝1岁时断奶比较合适,最迟可延至1岁半。此时,宝宝已经长出了乳牙,可以咀嚼食物了,也具备了吃多种食物的能力。此时,宝宝的消化吸收能力也增强了,完全可以不依靠乳汁,而是依靠非母乳食物获得自己生长发育的营养。
断奶应逐渐进行,而不能骤然停止,否则,会造成婴儿营养不良。为了做好断奶前的准备,一般从婴儿4个月起就应开始添加辅食。添加辅食的原则是:从半固体过渡到固体,从单一品种增加到多品种,循序渐进。同时,减少每天喂奶次数,2~3个月内每星期或每两星期每天减少一次喂奶。增加给婴儿喂辅食的次数,至1岁左右可以完全断奶。
对于以下情况可考虑延长喂奶时间:母亲乳汁丰富且婴儿体弱,断奶时正值夏季或冬季,但不能延长太久,以免引起母亲生殖器官的萎缩。
给宝宝断奶期间,有些宝宝非常哭闹,仍然纠缠着妈妈要吃奶。于是,一些妈妈采取了在乳房上涂墨来吓唬孩子;在乳房上涂辣椒水,让宝宝吃时感觉很辣很难吃,从而达到为婴儿断奶的目的。这样的做法是粗暴的,也是不合适的,正确的做法是给孩子讲道理,因为1岁的孩子已经能理解妈妈话中的意思了。再就是将辅食做得有滋有味,使宝宝对吃辅食产生兴趣。妈妈在为宝宝断奶的时候,喂奶的次数和喂乳量要一点一点地减少,喂辅食的次数和量一点一点地增加,这“一少一加”的应用,使宝宝慢慢地从吃母乳过渡到吃辅食。
能自然回奶是最好的,但有的妈妈给孩子断奶以后出现奶胀,可采取以下办法回奶。
(1)己烯雌酚5毫克,每日3次,口服。或己烯雌酚2毫克/日,肌注,连用3~4日。
(2)溴隐停2.5毫克,每日2次,连用14日。
(3)维生素B6200毫克,每日3次,连服3日。
(4)将乳汁挤掉,外面敷上用纱布包好的芒硝。芒硝布包被乳汁浸湿后,可更换新的,直至停止泌乳。
(5)炒麦芽60~90克,水煎,加红糖适量,每日1剂,连服5~7日。
(6)小麦麸60克,红糖30克,将麦麸炒黄,加入红糖混匀,再炒,分数次服用,2日服完。连服5~7日。
(7)麦芽30克,山楂30克,神曲30克,煎汤代茶饮。连服5~7日。
(8)针刺足临泣、悬钟等穴位,两侧交替,每日1次,用弱刺激手法,7日为1个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