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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多因素合力下的思想生成理路(1)

前述三章着力呈现状况,即:通过展示实践与勾勒理念,阐述胡适言论自由思想“是什么样”的问题;本章则是扼要探讨原因,即:在时空中探究生成理路,分析胡适言论自由思想“何以如此”的问题。以下将关注地域文化、家庭影响、教育作用、人际关系等主要相关因素。需要强调的是,无论解读胡适在言论实践中的具体作为,抑或阐释他所秉持的言论自由基本理念,皆不能只关注上述某单一要素的影响作片面的解读,而应予以全面、立体的综合考察。

一、家庭的因素

1891年12月17日,胡适生于上海;但依籍贯,他是安徽绩溪人。绩溪旧属徽州府,胡适对于“徽州人”这一地域身份极为看重。对此,唐德刚先生曾评论:“胡先生是安徽人,哥大出身,北大成名。因而他对这三重背景都存有极深厚的温情主义,而且老而弥笃。”胡适的口述自传首句便为“我是安徽徽州人”;并且还专设一节论“徽州人”。1960年在撰写《〈詹天佑先生年谱〉序》时,行文之中他以“绩溪后辈”自居,落款则为“绩溪胡适”,这在其大量的序跋文章中极为少见。因此,目前已有不少论者从“徽州文化”角度研究胡适。

的确,徽州故里的生活经历、徽州地域文化的浸润,对胡适影响甚深——这些活跃的徽州因子或隐或显于他的生活方式以及讲学议政之中。胡适曾为绩溪旅台同乡会题字“努力做徽骆驼”。

此语亦是他用以自勉的座右铭。何谓“徽骆驼”?通常可作二解:其一,用来比喻徽州人为正义奋斗、宁死不屈之性格。其二,则是对驰骋中国商界数百年的徽州商人的誉称,旨在赞扬历代徽商历尽艰苦、冒险创业的精神。这两种解释皆含有坚韧、顽强之意。

笔者认为:终其一生,无论实践抑或理念,争取言论自由方面,胡适始终是只“徽骆驼”。

胡适出生之时,父亲已经年届50,母亲则才年方18;他是大家庭中的幼子,6位异母兄姊都年长甚多。胡适一生,从其自己所言“做人的训练”直到终生职业道路的选择,诸多方面都存有父母影响的烙印。因而在胡适言论自由思想的形成理路中,家庭因素值得关注。

(一)父亲——“我是我父亲的儿子”

胡适年幼失怙,但受父亲影响甚深,他曾写道:我父亲死得太早,我离开他时,还只是三岁小孩,所以我完全不曾受着他的思想的直接影响。他留给我的,大概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遗传,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一方面是他留下了一点程朱理学的遗风。

其实父亲的影响比胡适所述更为深远。胡适父亲名胡传(1841—1895),原名守珊;字铁花,又字守三;号钝夫。家中历代以经营茶叶贸易为生,胡传自幼学习经商、料理店务;不过由于十分聪颖,为首开家族读书风气的伯父所赏识——“有这样资质的青年子侄,实在不应该在一个小茶叶店里埋没”。于是胡传便被家中长辈特地选出,让他专心读书、参加科举考试。1865年,胡传不负族望成为秀才,但此后数次都未能如愿通过“乡试”考中举人。因而决定继续进修,1868年春前往上海,在当时大儒刘熙载主持的“龙门书院”求学。其间,他刻苦研读经史,注重躬行实践;讨论切磋,收获甚多,并且养成了对中国地理的研究兴趣。3年的书院生活与胡传后来事业前途关系甚大;他也深深眷念这段读书生活,不仅在年谱与日记中详细记录学习生活,还保留了所有的读书笔录与札记心得。1881年,胡传借钱离开家乡,远游北京以图发展。到北京后仅凭两份荐书,旅行42天到边疆重镇宁古塔。他以其独闯关东的坚忍毅力、丰富的边疆地理知识,获钦差吴大澄的知遇,自此开始脱颖而出、逐步踏上仕途,最后居然官至台湾的知州兼统领。商家子弟胡传通过个人不懈奋斗挣来的“士大夫”身份,以及在此过程中拓展的社会关系网络,为胡适日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作为一个职业读书人,在正途不通的状况下,胡传勇于独辟蹊径的作为,亦对胡适影响甚深——不喜追随他人而好主动开拓。

1895年7月,胡传病逝,其时胡适方才三岁零八个月。父子二人真正相处时间虽然不足两年,但是父亲对儿子的影响力不可低估。这在教育方面尤为突出。

其一,他的遗嘱让胡适求学之路得以顺畅。胡传辞世之前,写给妻子的遗嘱中称胡适天资颇聪明,应该令他读书;写给胡适的遗嘱也勉励他努力上进读书。1930年,胡适表示:“这寥寥几句话在我的一生中有重大的影响。”父亲遗嘱的威力以及自己的禀赋才性,终让他在接受九年传统教育之后,能于1904年前往上海接受现代教育。若非如此,胡适的人生轨迹应该将有重大变动。

其二,为胡适编撰高起点的启蒙教材。胡传注重对儿子的教育,公务繁忙仍坚持教胡适认字,并且认真讲解每个字的意思。

不满4岁的胡适正式进入私塾读书时,由于已经识得千余字,直接跨越一般儿童该念的《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神童诗》,所读的第一本书是父亲自己编撰、亲笔抄写的《学为人诗》,该书是胡传毕生阅历的结晶,讲“做人的道理”。第二本书亦是胡传自编之书——“略述哲理”的《原学》。

这两部书虽然都是四言韵文,但是当时私塾先生“讲不了”,胡适因此也“懂不了”;不过熟读成诵之后潜移默化的力量不容_以教民忽视。如罗志田教授曾分析《学为人诗》,指出胡传总结的“率性”与“作圣”的道理,影响了胡适的一生:既“重自然的发展”又以“人伦准则约束之”,这虽是典型的儒家观念,但与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的见解其实也颇相近。观察胡适一生,正是在“率其性”和谨勉以学为人之间游移,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真孔子的态度,虽不能至但始终向着“作圣”的方向努力。

此外,胡传虽然不曾受过近世自然科学的洗礼,但他崇奉程颢、程颐和朱熹,信仰宋儒理学;因而不言“怪力乱神”,对当时盛行的迷信以及流行的宗教,皆毫不犹豫地予以怀疑与批判。胡适曾回忆道:“我父亲是一个经学家,也是一个严守朱熹(1130—1200)的新儒教理学的人。他对于释道两教强烈反对。我还记得见我叔父家(那是我的开蒙学堂)的门上有一张日光晒淡了的字条,写着‘僧道无缘’几个字。我后来才得知这是我父亲所遗理学家规例的一部。”

父亲逝世后,成长环境中的女眷个个深信神佛,幼年胡适深受熏陶——“生长在拜偶像的环境,习于诸神凶恶丑怪的面孔,和天堂地狱的民间传说”。不过,11岁时胡适在《小学》中读到司马光的家训——“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锉烧舂磨,亦无所施”,精神受到震动;继而在《资治通鉴》中读到范缜“神灭论”的见解更是心悦,从此成为无神论者。

胡适的宗教生活何以发生这一“特异的激变”?父亲的遗传非常重要,胡适曾有解释:“范缜的比喻,引起了我幼稚的幻想,使我摆脱了恶梦似的因果绝对论。这是以偶然论来对定命论,而我以十一岁的儿童就取了偶然论而叛离了运命。我在那个儿童时代是没有牵强附会的推理的,仅仅是脾性的迎拒罢了。我是我父亲的儿子,司马光和范缜又得了我的心。”

程朱理学还极力提倡“格物致穷理”,教人“即物而穷其理”;胡适认为“这就是近世科学的态度”。胡传编撰的启蒙教材《学为人诗》和《原学》,都贯穿了“程朱一系格物穷理的治学态度”。

胡传所保存的龙门书院求学时的“日程”与“日记”,卷端皆用红字印有宋儒的语录,如张载的“为学要不疑处有疑,才是进步”,甚至成为胡适一生的治学格言。他曾说个人信仰是“做学问要于不疑处有疑,待人要于有疑处不疑”。可见,胡适严谨的治学态度、严肃的怀疑精神,无疑承接了胡传笃信宋儒理学的遗风。

诚如胡适所言“我是我父亲的儿子”,父子二人不仅有生命上的延续,更有精神上的传承。胡颂平的一段感想可资佐证,他曾任晚年胡适的秘书,1959年1月9日晚读胡传的年谱——《钝夫年谱》之后,叹道:“只觉得太老师铁花先生那种坚苦卓绝的志行,那种求真负责决不苟且的精神,和他的内行之笃,天性之厚的种种行谊,一口气读完,已是清晨两点多了。读后感到先生那种弘毅的德性,好像是太老师的缩影,真是‘其来有自’。”

(二)母亲——“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1930年,胡适撰写自传文章之时,满怀温情与感激地写道: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深刻的影响。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岁零两三个月)就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胡适母亲名冯顺弟(1873—1918),她是家中长女,品格纯良端方,深得父母钟爱,家贫而懂事早。胡适的外祖父耕种田地,兼做裁缝,最大的愿望是重建“太平天国”运动中被焚的祖屋,因而坚持每天早晚各担三担石头用来建房。父亲的这份专注与虔诚影响冯顺弟至深;同时她也暗恨是女儿身,无力减轻父亲负担,促他实现梦想。1889年,已经两度丧妻的胡传遣人上门提亲,父母本不同意年仅17岁的女儿,嫁给已经48岁的男子。不过冯顺弟本人愿嫁,“为的半是英雄崇拜的意识,但大半却是想望帮助劳苦的父亲的孝思”;因为“嫁与中年丧偶、兼有成年儿女的人做填房,送给女家的聘金财礼比一般婚媾却要重得多”。这种注重实际的态度对胡适影响甚深。

1890年,冯顺弟随夫来到上海,胡传“每日在百忙之中教她读书认字”。后来胡传教胡适认字时,冯顺弟在旁做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

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我也认得了七百多字。”绩溪乡下庄稼人的女儿识字之后,眼界自然不同往日目不识丁之时,这对胡适的成长自然很有裨益。

好景不长,1895年胡传逝世,自此23岁的冯顺弟,守着年幼的胡适,又过了漫长的23年——“这二十三年的生活真是十分苦痛的生活,只因为还有我这一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我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这一点希望居然使她挣扎着活了二十三年。”

1914年6月8日,胡适在日记中写道:“吾母为妇人中之豪杰,二十二岁而寡,为后母。吾三兄皆长矣,吾母以一人撑拒艰难,其困苦非有笔墨所能尽者……”的确,穷家难当,后母难为。

胡适曾言:“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

尽管遭遇诸多苦楚,冯顺弟一身兼慈母与严父的双重角色,矢志不渝地培养胡适读书上进。

其一,为胡适筹措优厚的学金。冯顺弟望子念书心切,胡适不满4岁即入私塾。对于家用她向来节省,对于儿子的学金却出手异常大方。别的家长每年只送两块银元的学金,她第一年就送了常人的3倍——6块;而且逐年增加,最后一年增至12块。

“这样的学金,在家乡要算‘打破纪录’的了。”对于“两元”阶级的学生,先生自然不肯耐心教书,每天只教他们念死书、背死书。读书无趣味,自然会逃学,于是先生责罚,他们更加厌学,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对于胡适,先生受其母之嘱托特意为他“讲书”——“每读一字,须讲一字的意思;每读一句,须讲一句的意思”。

因此,胡适不感觉读书苦;并且喜读书中所记古人的嘉言懿行。“增加学金的大恩惠”不止如此——一位念过《四书》的同学,竟然不懂家信中“父亲大人膝下”是何意,这让胡适意识到:“我才明白我是一个受特别待遇的人……我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父亲母亲为我讲方字,两位先生为我讲书。念古文而不讲解,等于念‘揭谛揭谛,波罗揭谛’,全无用处。”

其二,予胡适以“做人的训练”。40岁时胡适回忆:9年的家乡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

冯顺弟几乎每天施以“晨训”——“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便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这一蕴含责任与期待的“晨训”仪式,让胡适铭记终生。此外,她的家教也很有特点——“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眠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