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大戏剧论坛.第5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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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为何重写?如何重写?(1)

——对《中国戏剧史长编》和《中国戏曲发展史纲要》的平行考查

韩晗

在周贻白先生的著述中,《中国戏曲发展史纲要》(下文简称《纲要》)有着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与研究意义。正因为此,本文才将其为其中一个研究中心来进行分析。周贻白平生著述颇丰,其戏剧史著作包括前、中、后三个历史时期的《中国剧场史》、《中国戏剧史长编》、《中国戏剧史讲座》等。在这些著作中,除了《纲要》外,《中国戏剧史长编》(下文简称《长编》)亦是一部无法绕开的经典之作,因为它和《纲要》一样,都集中地反映了周贻白在1949年之后对于戏曲史相关问题的转变性反思。

一、两次重写:《长编》与《纲要》成书出版之述略《长编》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60年出版,该书曾经以《中国戏剧史》为书名,由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于1953年出版三卷本,系“人民戏剧文库”丛书中的一种;1957年秋,周贻白将此书重新修订,遂改名为《中国戏剧史长编》交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60年出版;2004年,上海书店出版社将该书收入“世纪人文系列丛书”;2009年2月,湖南教育出版社又将1953年出版的《中国戏剧史》与周贻白的另一部著作《中国剧场史》一道收入“湖湘文库”。

周贻白在世时,《长编》的主要内容曾以“书局版”(即《中国戏剧史》)与“人文版”两个版本出版过,前者出版于1953年,而后者出版于1960年。期间跨越了“反右”这个对中国当代知识界影响深远的历史事件。

在“人文版”《长编》的扉页之前,有一个《出版说明》,里面有这样一段话:这次经著者作了小部分修订,还新增了论述地方剧的发展一节,改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著者认为这是一部十余年前的旧著,由于时代的关系,其中有些观点和论点,在今天看来,还有值得重新研究讨论的地方,所以改名《中国戏剧史长编》,表示属于资料性质的著作。

从修辞学的角度看,这段话出现了多个代表第三人称的“著者”,因此说话者绝非周贻白本人,而是出版方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说明》中除了“新增了论述地方剧的发展”为有实质内容之外,其余如“时代的关系”、“值得重新研究讨论”与“表示属于资料性质的著作”云云,实际上都是应景之语。

在该书的“自序”中,周贻白一方面承认“无间雨雪,历境虽艰,不以为苦”,一方面又批评“书局版”存在着“距今已十余年,当时社会情况不同,观点未明,论断容有舛误”,甚至有“毁版重写”的念头。

之所以周贻白会有这样的言辞,一方面是因为“书局版”是1949年之前完稿的作品,因抗战军兴致使该书的出版延误。待到1953年,《中国戏剧史》在田汉的介绍下获得了出版的机会,虽在1949年之后出版,但在内容上仍属“新瓶装旧酒”。而周贻白动笔写“人文版·自序”的1957年9月正是毛泽东《关于报道党外人士对党各方面工作的批评的指示》下发后的第四个月,此时的知识界,不再如1953年那般崇尚自由、大鸣大放,而成了人人自危、被人为地分为“左中右”的“思想战场”。之前一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及其学术观点、政治主张此时受到了排挤、否定与打倒。章诒和认为,(1957年5月)14日晚,毛泽东召集中共中央常委开会,通过了一份“关于报道党外人士对党各方面工作的批评的指示”,现在学界公认它是整风变为反右的标志,因为这个“指示”里出现了右派分子、右倾分子和反共分子的提法。

在这样的语境下,曾经在国统区出版过专著,参加过无政府主义活动,又是从香港返回内地的“非中共党员”周贻白,本身对于突如其来的“反右”就应充满了警惕与不安。而且,其《中国戏剧史》与《中国戏剧史讲座》两书在“反右”过程中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批评,在颇为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周贻白出版了这本修订后的《长编》。

我们还必须关注一个历史细节,《中国戏剧史》的出版方“中华书局”创立于1912年,属于从“旧中国”过渡到“新中国”的产物,当时只属于“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的办事机构,在文化、学术界不具有官方意识形态的代言人意义;但是《长编》的出版方“人民文学出版社”却是1949年之后中共中央设立的文学艺术类最高级别的官方出版社,且1957年该社已经在全国出版界率先受到了相关整顿,属于“可信任、被认可”的出版机构,该社首任社长兼总编辑冯雪峰当时已经被打为右派,由王任叔接替并主持该社的工作(《长编》便是在王任叔主持工作时出版的)。无疑,这证明了《长编》当时可以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亦意味着周贻白本人的学术研究当时在政治上是可靠的、没有问题的。

但是,《纲要》的出版却是在周贻白逝世之后。因在“文革”中周贻白被打为“反动学术权威”,被剥夺了授课、发表作品与出版著作的权利。1977年周贻白逝世,周贻白之子周华斌次年整理了其遗稿,交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由冯其庸代序,是为《纲要》的第一版,在书的扉页,附有周贻白的遗照。

《纲要》的完稿、出版其实比《长编》更费周折,在《长编》出版后,周贻白仍面临被批评、教育的境况。早在1957年,周贻白就曾应中国戏剧家协会的邀请,为戏剧工作者授课,所用的讲义后结集出版为《中国戏剧史讲座》,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该书出版后便有读者在《戏剧报》上提意见,批评周贻白“没有从政治、经济和阶级分析的角度看问题”,周贻白“在此时接受了一番教育,决定把学校的讲义毁稿重写……改做《纲要》”。在《戏剧报》的批评之后,周贻白曾在1959年的中央戏剧学院“编导班”、1960年的上海戏剧学院交流授课与1961年的高教部文科教材会议这三次大的活动中,将《纲要》进行了顺应时势的修正。

在1978年版《纲要》的序言中,冯其庸客观地评价了周贻白在戏剧研究上的突出贡献,以及《纲要》一书的得失。虽然冯其庸称“周先生对中国戏曲史研究的全面成就,应该由戏曲工作者和广大群众去评价”,但是他仍“个人认为”周贻白在戏曲史研究方面是“有贡献的”、“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对戏曲历史研究有创建”、“知识广博”并且“在文物鉴定方面有贡献”。在“序言”的最后,冯其庸着重指出“尤其是经过‘四人帮’的大破坏之后,(中国戏曲史的研究)这个工作更艰巨了。”

由此可知,《纲要》属于在“拨乱反正”之后“新时期”的出版物,其意义在于当时对于戏曲史这一学科的“重建”——即冯其庸所说,在“大破坏”之后的重建,但《长编》则是在“反右”之后周贻白对于之前戏曲史的“重写”,两者都体现出了周贻白在“重写戏曲史”过程中所承担的特殊责任。

但是吊诡的是,《纲要》与《长编》的出版不同在于,《长编》是周贻白自觉地“改写”,即对完成于1949年之前的“书局版”《中国戏剧史》予以否定,进而以一种新的指导理论、史料筛选、写作策略与研究范式来完成一部适应于“反右”之后国内主流文化政治思潮的戏曲史,这次重写的本质是以当局所倡导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指导思想、为主流意识形态构建“历史合法性”的专门史编撰;但《长编》的出版,却并非周贻白本人的自觉性行为,而是在周贻白逝世之后由周华斌、冯其庸等学者编辑完成并出版发行。但巧合的是,该书出版于1979年,这又是一个需要“颠覆前朝,重新修史”的转折年份。

因此,从宏大的历史语境上看,周贻白的《纲要》与《长编》都是在特定时期内出版的,而这两本书的意义之于当时的中国戏曲史研究来说,除了具备学术的指导性意义之外,亦存在一定的社会、政治指导价值,这应是无疑的。

二、两种范式:从“劳动说”到“多元论”的戏曲起源之辨1949年之后,中共中央明确两条“修史原则”并在全国的意识形态领域以政令的形式推行。一条是为建国大业寻找在历史上的合法性,官方依据毛泽东1940年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将1919年的“五四”运动看做中国现代史的起源,即无产阶级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始;另一条是为包含中国革命在内的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寻找理论合法性,即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以及意大利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拉布里奥拉(Antonio Labriola)的《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等权威文献来解释包含中国历史在内的世界历史,其核心为“劳动创造论”,即人类历史、文明与社会关系的起源皆由人民劳动所创造。这两条基本原则,构成了1949年以后历史研究界由官方所推行的核心主导思想。

《长编》即反映了这样一种研究范式,认为中国戏曲“起源于劳动”。在第一章的开篇,周贻白如是阐释:一切事物的形成,追本溯源,虽然其来也渐,但有一个不易的原则,亦为世界各民族共同的原则,即产生文化的行为,无一不是为着帮助实际生活而起源于劳动,没有劳动,便不会有文化。

关于中国戏曲起源于劳动,这一论断并未在该著之前周氏其他的论著中出现,这也是与“书局版”差别的地方之一。在《长编》的第一段,我们确实看到了周贻白试着用官方推行的新历史观来努力地解读戏曲史。但是,在后文系统地论述戏曲的起源时,周贻白却未再用“劳动说”来解读原始戏曲中所蕴含的“劳动因素”,而是从戏曲中所囊括的音乐歌舞与诗歌(文字)这两大体系(即“场上”与“案头”之滥觞)分别入手,进而探求这两大体系在中国古代艺术中的起源。

实际上,这两者的起源与劳动的关系为何,周贻白在后文并没有予以详述。他主张诗歌起源于人类的情感表达,而早期曲谱是源于“阴阳五行之说”,至于“舞蹈”则与原始社会的祭祀活动相关——这些基本上均与“劳动”无关。其实近世的艺术人类学亦证明:原始艺术有些的确起源于劳动,但有些则是起源于巫术、祭祀,并非以“劳动”可以概括全部。无论东西方,带有仪式性的戏剧尤是如此。作为戏曲史研究权威的周贻白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但是他在带有重写性质的《长编》中,显然不能故意反弹琵琶,逆当局主流而动。因此,周贻白开篇所称的“劳动创造戏曲”,实质是不得不“观念先行”的应景举措。

在《长编》中,论述中国戏曲起源的一章为“中国戏剧的胚胎”。不宁唯是,第一节更是命名为“周秦的乐舞”。“乐舞为剧曲之源”即为其关于剧曲起源的主张。但在《纲要》中,第一章则被命名为“中国戏曲起源及其重要因素”,此处之变化,表面上是关于戏曲起源论述的变化,实质上所反映的是著者意识形态的变迁。

在《纲要》的第一章第一段中,认为“中国戏剧的起源,以往曾有各自不同的说法”,“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中国戏剧”这种特殊的艺术形态“对于其他姊妹艺术更具有一种广泛的包容”,所以必须要“先说以往那些看法”才能细细理清中国戏曲之起源。

从《纲要》的第一章“中国戏曲起源及其重要因素”来看,周贻白没有再论述“劳动”的重要性,取而代之是对于王国维“巫觋说”、纳兰性德“宫廷乐舞说”、许地山“西域起源说”等说法的分析与评价——甚至全文丝毫不见“劳动”二字。诚然,周贻白所举例的这些说法都曾在中国戏曲史学中起到各领风骚、影响后世的作用,但他却仍客观地认为这些说法“有一个共同之点”,即“把中国戏剧的形成看得极为单纯”。并且,周贻白还说了这样一段话:只要把某一相近的事物作为固定的因素,从而与后世戏剧中某一点资为联系,就把中国戏剧中所包含的一切成分,都归向于这个源头。姑无论中国戏剧的形成,并不是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