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太阳照常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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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罗伯特·科恩曾在普林斯顿就读,他是一位重量级拳击冠军。不要以为我很在意这个拳击冠军的头衔,但是这对科恩来说却很重要。他一点儿也不喜欢拳击,更确切地说,他讨厌拳击,但他即便痛苦还是毫不马虎地学习,借此来消弭他自卑、羞怯的心理,因为身为一个犹太人,在普林斯顿好像总是低人一等。当他想到自己能打败所有对他傲慢无礼的人,他内心很得意,虽然因为害羞和为人厚道,他未曾在体育馆外的任何地方揍过别人。他是斯拜德·凯利的明星学员。斯拜德·凯利让所有人都按次轻量级[1]选手的模式来训练,不管他的体重是一百多磅还是两百多磅。这种方法似乎很适合科恩,因为他的动作很快。他表现太好了,于是斯拜德给他安排了很强的对手,最终导致他永远地变成了扁鼻子。这件事让科恩更加讨厌拳击,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给了科恩一种满足感。因为这也的的确确让他的鼻子好看了些。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最后一年,他读了很多书,也戴上了眼镜。我从没见过他的哪个同学记住他,他们甚至不知道他曾经是重量级拳击冠军。

我并非相信所有坦率、朴实的人,即使他们讲的故事毫无漏洞。我总是怀疑或许罗伯特·科恩从来就不是什么拳击冠军,说不定他的鼻子不过是被马踩到了;或许是他妈妈怀胎时看见什么东西或者被某些东西吓到了;或许是他跟谁打了一架;又或许他只是撞在了什么东西上。但是,我最后从斯拜德·凯利那里确认了他的拳击手故事的真实性。斯拜德·凯利不仅记得罗伯特·科恩,还经常想知道科恩后来发展成什么样子。

罗伯特·科恩的父亲出生于纽约一个很富有的家庭,而他的母亲来自一个古老世家。进入普林斯顿大学之前,他在军事学校补习。当时他是那个学校橄榄球队很出色的一名球员,没人意识到他的种族差异,也没人让他觉得因为自己是犹太人而跟别人不一样,直到他去了普林斯顿大学。他是个和善、厚道的男孩,容易害羞,这就更让他觉得内心难受。他靠拳击来发泄这种情绪,最后他是带着自卑感和一个扁鼻子离开普林斯顿的,而后和第一个对他友好的女孩结了婚。结婚五年后,他们有了三个孩子,这时候他基本上花光了父亲留给他的五万美元,遗产的其余部分归他母亲所有,这就导致了他富有的妻子和他之间的关系很不好,没有幸福可言。就在他刚要下定决心结束这段婚姻的时候,她却先抛弃了他,跟一个袖珍人像画家跑了。他已经为离开妻子考虑了好几个月,因为怕这样做对妻子而言太残酷,而一直犹豫不决,因此她的离开,虽然让他意外却也让他觉得宽慰。

离婚后,罗伯特·科恩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他投身于文艺界,将五万美元中剩下的一部分用来赞助一家文艺评论杂志。这本杂志在加利福尼亚的卡默尔首次发行,最终在马萨诸塞的普罗文斯敦停刊。科恩最初仅仅被视作赞助人,他的名字也只会出现在版权页的顾问栏内,但到后来,他成为这本杂志唯一的编辑。那是他赞助的钱,而他发现,他喜欢那种做编辑时权威的感觉。当杂志因为开销太大而不得不停办时,他感到很忧伤。

就在这个时候,其他的烦心事也来了:有一个女人想要重整这个杂志,她太过强势,科恩无法摆脱她的掌控,也没办法离开杂志社,而且他很确定自己爱上了她。当这个女人发现杂志没办法起死回生时,她便厌倦了科恩,但是看还有东西可捞,就决定再捞一把。于是她唆使科恩去欧洲,在欧洲科恩可以从事写作。这个女人曾在欧洲读书,他们到欧洲后在那里生活了三年。在这三年里,第一年他们到处旅行,后两年他们就在巴黎安顿下来。罗伯特·科恩有两个朋友,我是其中之一,另外一个叫作布拉多克斯。布拉多克斯是他在文学上的朋友,我经常跟他一起打网球。

那个掌控科恩的女人叫作弗朗西斯。第二年年末,弗朗西斯发现自己渐渐年老色衰,因此对科恩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科恩由一件可有可无的私有财产或利用品变成了一个必须和她结婚的人。这时,科恩的妈妈决定每个月给科恩约三百美元的生活费。这两年半的时间里,我不认为科恩还关注过别的女人。他过得很幸福,除了他希望自己能生活在美国,就像很多居住在欧洲的美国人一样,同时他发现自己能写点东西。他写了一部小说,这部小说不至于像后来的批判者们说得那么烂,尽管内容确实略显苍白。他读了很多书,偶尔也会打打桥牌,玩玩网球,有时也会在当地的健身房打打拳击。

我第一次注意到弗朗西斯对科恩的态度,是有一次我们三个一起用餐之后。我们在大马路饭店吃过饭,之后去了凡尔赛咖啡馆。喝完咖啡又喝了几杯白兰地,我说我必须要走了。科恩之前曾提议周末和我一起旅行,他想出城好好玩一下。我建议我们先坐飞机到斯特拉斯堡,从那里走到圣奥代尔,或者我们可以去阿尔萨斯的其他地方。我跟他说:“我认识一个斯特拉斯堡的姑娘,她可以带我们游览一下那座城市。”

这时桌子下面有个人踢了我一脚。开始我还以为他只是无意间碰着的,所以就继续往下说:“她在那儿住了快两年了,对那个城市很了解,她是个很不错的姑娘。”

我又被踢了一脚。然后我才发现,罗伯特的妻子弗朗西斯正绷着脸,下巴抬得老高。

“该死,”我说,“为什么要去什么斯特拉斯堡呢?我们可以北上布鲁日,要么去阿登森林也行啊!”

科恩看起来似乎轻松了一些,我也没再被踢了。我说了晚安后走了出去。科恩说他想买份报纸,可以陪我一起走到街道拐角。

“苍天啊,”他说,“你为什么要提斯特拉斯堡的那位姑娘?你没见弗朗西斯是什么脸色吗?”

“我为什么要看她的脸色?我认识一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姑娘,这和弗朗西斯有什么关系?”

“随你怎么说,总之只要有姑娘我就不能去。”

“别傻了!”

“你刚认识弗朗西斯,还不了解她,只要是姑娘就不行,你难道没见她刚才的脸色吗?”

“好吧,好吧,”我说,“那就去森利[2]算了。”

“你别生气。”

“我没有生气。森利也是个很好的地方,我们可以住在麋鹿大饭店,还能到森林里徒步旅行,之后就回来。”

“嗯,听上去很不错。”

“那明天球场见吧!”我说。

“晚安,杰克。”他说完转身准备朝咖啡馆走去。

“你还没买报纸。”我对他说。

“哦,是的。”他跟我一起走到拐角的报亭。“你没生气吧,杰克?”他拿着报纸转过身问我。

“没有,我为什么要生气?”

“那网球场上见。”他说。我看着他拿着报纸走回咖啡馆。我很喜欢他,但这个女人明显让他的日子不太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