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航空兵是现代海军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兵种,能够远距离发起攻击和进行快速机动作战,是现代海军打击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手段。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海军航空兵就已经出现,并在海战中初露锋芒。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海军航空兵更是充分显示了其强大的威力。
据统计,二战中各参战国损失舰船的53%是由海军航空兵用航空鱼雷和航空炸弹击沉的,特别是太平洋海战更是几乎成为了海军航空兵独步的舞台。二战的海战经验表明没有制空权就没有制海权,制空权对海上战争的胜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中国是一个有着很长海岸线和广阔领海面积的大国,但旧中国却长期处于有海无防的窘迫境地。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非常重视海军的建设,花大力气重建海军舰艇部队,同时也开始筹建海军航空兵。1952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部正式成立,顿星云任司令员。1952年7月,海军在上海虹桥机场组建了海军航空兵第一师,下辖一个鱼雷轰炸机团和一个歼击机团。分别装备苏制图-2活式轰炸机和拉-9活塞式歼击机,第二年又改装了拉-11歼击机,海军航空兵第一师的成立标志着新中国海军的第一支航空兵战斗部队开始担负作战使命。
海军航空兵组建50多年以来,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部队的武器装备在初建时期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海军航空兵已拥有超音速歼击机、强击机、轰炸机、导弹攻击机、侦察机、海上巡逻机、舰载直升机、运输机、水上飞机等多种机型,成为保卫海空的一支重要力量。
歼击机作为海军航空兵的一种最重要的机种,从建立之初到现在走过了从活塞式歼击机向喷气式发展、从轻型歼击机向中型和重型发展、从机载设备简单的昼间歼击机向设备复杂的全天候歼击机发展,从作战半径较短向作战半径较大发展以及从机炮为主要武器转变为以空空导弹为主要武器的发展历程。海航最早服役的拉-9和拉-11尽管算是二战末期性能最好的战斗机之一,但毕竟都是活塞式飞机,其飞行性能在进入50年代后已显落伍,而此时世界上其他海军强国的海军航空兵都已完成了由活塞式向喷气式战斗机的转变。
1953年4月,海军航空兵第二师在浙江宁波组建,开始装备当时较为先进的“米格”-15歼击机。喷气式歼击机的服役使中国海军航空兵的战斗力大增,1954年3月18日,海航第二师六团副大队长崔巍、中队长姜凯驾“米格”-15双机在浙江东部海面上空击落台湾国民党空军2架F-47战斗机,取得了海军航空兵空战的首次胜利。随后“米格”-15飞机又装备了多个海军航空兵部队,在与台湾国民党空军的空战中取得了多次战果。
从苏联购买现成的作战飞机只能解决一时之需,并要花费大量当时紧缺的外汇,而要建立一个强大的空军和一个强大的海军,实现空军和海军航空兵飞机装备的自给和自主发展,就必须建立起自己独立的航空工业。
因此在建国后不久,中国就开始在苏联的援助下进行大规模的航空工业建设。为了让空海军早日装备上国产飞机,在沈阳飞机制造厂尚未完全建成之际,中国航空工业就已经开始仿制比“米格”-15性能更好的“米格”-17歼击机。之后随着国产歼-5飞机开始在海航部队大批服役,逐渐取代了活塞式歼击机,成为海航装备的第一批国产喷气式歼击机。
60年代中期以后,仿制“米格”-19的歼-6超音速歼击机也开始进入海航服役并大量装备。在立足国内原材料和制造能力的基础上仿制成功的歼-6飞机满足了海军航空兵提高装备技术水平的迫切需要,使中国海军航空兵完成了从亚音速歼击机到超音速歼击机的跨越,摆脱了对苏联进口歼击机的完全依赖,并在后来的多次空战中取得了不凡的战果。歼-5和歼-6飞机都采用后掠梯形翼,歼-5的机翼后掠角为45度,歼-6增大到55度,更大的后掠角推迟了机翼表面激波的产生。而装有带加力燃烧室的涡轮喷气发动机具有大的推重比,也使歼击机的飞行速度超过音速成为了可能。
而随着仿制“米格”-21飞机的成功,三角翼的歼-7具有更好的高空高速性能,最大飞行速度达到了2倍音速,使海军航空兵的装备技术水平跃上了新的台阶。这些飞机以航空机炮为主要武器,配以简单的光学瞄准具进行瞄准射击,歼-7还首次装备了红外制导空空导弹,能够在更远的距离上对敌机目标进行攻击。
飞机的机载设备则主要是通信电台、高度表、无线电罗盘以及简单的敌我识别器等,设备的数量较少,技术水平也低,仅能满足昼间飞行作战的需要。主要的作战方式则是近距格斗以及尾追攻击。由于受飞机的载油量、通信技术以及对海上目标的探测识别等多方面的局限,海航的这些歼击机只能主要用于海军基地的防空以及沿海地区上空制空权的争夺,无法满足掩护作战舰艇外海出击或轰炸机进行海上远程打击的需要。
20世纪60年代以来,通过引进苏联的歼击机进行仿制生产,不仅提高了空海军的空中作战能力,而且使中国航空工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这也为自行研制性能更好的歼击机打下了必要的基础。1964年,在对引进的“米格”-21飞机进行系统的技术摸透的基础上,中国开始了自行设计比“米格”-21性能更好的歼-8飞机。
针对当时“米格”-21飞机存在的机内载油量少导致作战半径过小、没有安装雷达缺乏自主搜索探测目标的能力、只安装1门机炮和挂载2枚空空导弹致使攻击火力弱等缺陷,提出在“米格”-21的基础上自行设计一种飞得更高更快、作战半径更大、机载武器火力更强并能够全天候作战的新型歼击机。歼-8飞机并不是在“米格”-21或歼-7基础上简单地进行等比例放大而成的,而是在保持歼-7气动总体布局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技术并结合性能指标的要求对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进,设计方案也是经过大量的风洞吹风最终优选出来的。歼-8采用加大机翼后掠角、相对厚度较薄的高速翼型、机翼前缘扭转、低置的水平尾翼、进气锥无级调节等技术措施,减小了飞机的超音速飞行阻力,2台大推力的“涡喷”-7甲型发动机提高了飞机的推重比,在拥有更快速度和更高升限的同时仍能具有好于“米格”-21的机动性。
更大的机体得以装载更多的燃油,大幅提高了飞机的作战半径。同时歼-8飞机也没有受到当时国外流行的“取消航空机炮”思潮的影响,而是采取了导弹和机炮并重的武器配置方案,在之后多次局部战争的实战经验也证明这种选择的正确性。2门固定机炮和4枚空空导弹的武器配置也使得歼-8飞机拥有了更强的作战火力,服役后成为了当时海军航空兵里性能最好的歼击机。
由于火控雷达研制的拖延,使得歼-8飞机在交付部队使用时并没有能够具备原先设想的全天候作战能力,这无疑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缺陷,无法发挥飞机应有的战斗力。特别是海军航空兵由于主要在远离基地的海上进行作战,难以得到及时的地面指挥和空情支持,特定的作战环境要求歼击机必须配备能够实现远距离搜索的火控雷达以及完善的通信和导航设备,保证无论在白天还是夜晚,简单气象条件还是复杂气象条件下都能独立完成作战任务。
而随着舰载导弹武器的实用化,敌方舰艇可以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实施打击,这就势必要求近岸防空范围要向更远的海上推进,海航的歼击机越来越多地要担负远离基地的空中巡逻警戒和拦截的任务,这就对歼击机的航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80年代中期,中国在歼-8白昼型和全天候型飞机的基础上研制出了作战性能更好的歼-8Ⅱ型飞机,改机头进气方式为两侧进气,机头空间腾出来安装大直径天线的机载火控雷达,完善的机载设备使飞机具备了良好的全天候作战性能,整机的综合技术水平有了大的提高。
而进一步加装了空中加油设备的歼-8D型飞机,在加油机的配合下也满足了海军航空兵抵达南沙群岛上空进行战斗巡逻的航程要求。航程与作战效能大幅提升的歼-8D型机进入中国海军航空兵服役后,使之终于具备了保卫南海权益的实质性空中作战手段。同时歼-8D与“轰油”-6加油机配合还可以为携带空舰导弹或航空炸弹的海军远程轰炸机进行伴随护航,进一步扩大海军航空兵的攻击能力和范围,对周边国家海军进行有效的威慑。
而随着更先进的脉冲多普勒体制火控雷达、全数字化综合火控系统、中距雷达制导空空导弹等方面技术的综合应用,作战性能大幅提升的新型歼-8F型飞机目前也开始装备海军航空兵,具备了现代中距拦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歼击机的自主作战能力,缩小了与国外先进战斗机之间存在的差距。
而歼-7飞机作为中国海军航空兵的另一种主力歼击机,在此期间也没有停止发展改进,先后改型研制出歼-7HH、歼-7EH等海军型号装备海航部队,替换了已经陈旧的歼-6和歼-7的早期型号。歼-7EH通过采用双三角翼、增加前后缘机动襟翼和增大发动机推力等措施,飞机的机动性能有了长足的进步,配装可全向攻击的近距格斗导弹后使作战效能有了质的提升,而相对低廉的价格优势又可以满足海军航空兵在飞机装备数量上的需求。
当然限于整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国内航空工业技术水平以及对海军航空兵作战地位的认识,中国海军航空兵的歼击机发展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与空军相比海军航空兵一直处于次要地位,只能是空军装备什么歼击机海航也跟着装备什么歼击机。无论是在50、60年代还是在90年代,在引进国外的先进歼击机时都是优先装备空军,海航则一般要等到国产仿制型号出来才开始装备。而中国航空工业在歼击机的仿制和自主研制方面也一直是以满足空军的战技术要求为主,对海航飞机的一些特殊要求往往无法顾及,只能进行一些诸如增强防腐性等少量必要的改进,这自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海军航空兵整体战斗力的提高。
随着近些年来对海洋权益的日益重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国家开始加大了对海军的投入,这也为海军航空兵的装备发展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保证和良好的机遇。一批又一批的新型作战飞机陆续装备到海航部队,装备的现代化程度逐步提高,从国外购置的苏-30等先进作战飞机几乎是紧跟着空军之后进入海航服役,进一步缩短了与世界海军强国在航空武器装备上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