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高达2.4米,垂着下颔,晃荡着巨大的手掌。胖妇人坐在椅子上,浑身的肥肉活像扑了粉的生面团,她自己还用手不停地拍打逗弄。隔壁间是小矮人,穿着花里胡哨的迷你晚装踩着碎步走来走去。黑野人来自原始岛屿,他蹲在小隔间里,周围是一堆落满灰尘的骨头和棕榈叶子。野人生吃活老鼠。谁要是带了不大不小的老鼠,就能免费看他表演,所以孩子们将老鼠装进结实的麻布袋或鞋盒子里带过来。黑野人用下蹲的膝盖对着老鼠的头用力一磕,撕开鼠皮,然后塞进嘴里,嘎吱嘎吱地狼吞虎咽起来,眼里还闪着贪婪的光芒。有人说他并不是真正的黑野人,只是个来自塞尔玛的黑人疯子。无论如何,弗兰基不想多看他。她挤进人群,去看钉头人,约翰·亨利在这待了一整个下午。小钉头人又蹦又跳,咯咯地傻笑,冲着围观的人群说粗话,干瘪的脑袋比橙子还小,剃得光溜溜的,只有头顶留了一撮头发,用粉色的蝴蝶结绑了起来。最后一间总是热闹非凡,因为里面展示的是一个半男半女的阴阳人,也是个科学奇观。这个怪物完全由两半拼凑起来——左边是男人,右边是女人。左半边身子穿着豹纹装,右半边身子戴着胸罩,穿着亮闪闪的裙子。左脸胡子拉碴,右脸涂脂抹粉。两只眼睛都显得很怪异。弗兰基在帐篷里逛了一圈,每个隔间都看了个遍。所有怪物她都怕,因为她觉得他们仿佛在偷偷看她,试图和她进行眼神交流,就好像在说:我们认得你。他们那长长的怪物眼睛令她害怕。那样子她一整年都忘不掉,到现在都是。
“我在想,他们有没有结过婚或参加过婚礼,”她说,“那些怪物。”
“你在说什么怪物?”贝蕾妮丝问。
“庙会上,”弗兰基答,“我们去年十月看到的那些怪物。”
“啊,那些家伙。”
“我想知道他们是不是收入很高。”她说。
贝蕾妮丝应道:“我怎么会知道?”
约翰·亨利假装伸手撩起裙子,一只手指点着大脑袋的顶部,模仿着钉头人的样子围着厨房餐桌又蹦又跳。
接着他说:“她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姑娘了,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家伙。你觉得呢,弗兰基?”
“不,”她说,“没觉得她可爱。”
“我也没觉得。”贝蕾妮丝附和道。
“嘘!”亨利反驳,“她就是很可爱。”
“如果你真想听实话,”贝蕾妮丝说,“那次展览会上所有的家伙我看了都起鸡皮疙瘩,个个都是。”
弗兰基透过镜子望着贝蕾妮丝,好半天才慢悠悠地问道:“我有没有让你起鸡皮疙瘩?”
“你?”贝蕾妮丝反问。
“你认为我会不会长成一个怪物?”弗兰基轻声问。
“你?”贝蕾妮丝又重复一遍,“怎么可能,当然不会,相信上帝。”
弗兰基心里宽慰不少。她歪过脸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时钟缓缓地响了六下,接着她说:“嗯,你觉得我会变漂亮吗?”
“或许吧。如果你把茧子锉掉一两英寸还差不多。”
弗兰基左脚站立着,慢吞吞地把右脚掌往地板上蹭,脚板一阵钻心的疼。“说真的。”
“我觉得你再长长肉就好看了。你得听话。”
“不过星期天之前,”弗兰基说,“我想赶在参加婚礼之前把自己收拾得漂亮一点。”
“想变漂亮得先讲卫生。胳膊好好搓搓,打扮打扮。你会大不一样的。”
弗兰基最后往镜子里看了一眼,然后转过身来。她寻思着哥哥和新娘,不觉心头一紧,有些难受。
“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想死了算了。”
“好,那就去死!”贝蕾妮丝顺着话说。
“去死。”约翰·亨利也低声附和。
一阵缄默。
“你滚回去。”弗兰基对亨利嚷道。
他直直地站着,脏兮兮的小手扶着白色的桌子边,一动不动。
“听好了。”弗兰基说完,凶巴巴地看着他,一手操起挂在炉子上方的平底锅,绕着桌子追了他三圈,然后跑过前厅,一直追着出了大门。她锁上前门,又吼道:“你滚回去!”
“你怎么成这德行了?”贝蕾妮丝问,“你简直坏透了,还不如去死。”
弗兰基打开通往她房间的楼梯门,往底下的台阶坐了下来。厨房里静悄悄的,气氛古怪阴郁。
“我知道,”她说,“我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一会,把事情好好想一遍。”
就是在这年夏天,弗兰基烦透了自己。她恨自己变成了一个闲人,成天围着厨房转悠的无用之人。她又邋遢又贪婪,自私自利,不可救药。除了坏透顶、不配活着,她还是个罪犯。要是让警察知道,她肯定会被送上法庭,关进监狱。在这之前她没干过坏事,也不是个大废物。她十二年来一直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直到今年四月才变了样。她曾经有自己的小圈子,上七年级。星期六上午帮父亲打杂,下午就去看看电影。她不是那种胆小怕事的人。晚上,她和父亲一起睡,倒不是因为怕黑。
这年春天过得很漫长,有些反常。事情开始发生变化,令弗兰基无法理解。平淡灰暗的冬天过去了,三月里,风砰砰地拍打着窗玻璃。蓝蓝的天空飘着丝丝缕缕的云彩。四月悄然而至,树木生长得郁郁葱葱,淡淡的紫藤花开遍整个小镇,随后花瓣便悄无声息地飘落凋零。四月的绿树红花有些令她黯然神伤,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忧伤,但正是因为这莫可名状的愁思,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得离开小镇。她留意战争消息,对外面的世界很感兴趣,并收拾好行装,准备出发。但她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
这一年,弗兰基开始对世界感兴趣。在她心里,世界不再只是地球仪上的那个样子,五颜六色,国与国之间界限分明。她所想象的世界非常大,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学校的地理教材已经过时,世界格局在进行重组。弗兰基在报纸上读到战争的消息,但外国地名不计其数,战争不断发生,有时她不明所以。这年夏天,巴顿将军[3]将德国人逐出法国,战线拉到了俄国和塞班岛。战场和士兵仿佛近在咫尺,而战争数不胜数,她无法同时想象出成千上万的士兵是什么样子。她看见一名皮肤黝黑的俄国大兵困在俄国的雪地里,手上拿着一杆冻结的枪支,身子也快要冻僵。丛林岛屿上,一名斜眼的日本兵在青色藤蔓间悄悄蹑行。在欧洲,人们被吊在树上,战舰在蓝色的海面巡航。四引擎战机,熊熊燃烧的城市,头戴钢铁战盔的士兵在大笑。有时,这些关于战争与世界的画面在她脑海里盘旋,令她眩晕。很久前,她曾经预言,还有两个月战争就能大获全胜,但现在不敢肯定了。她想变成男孩,当一名海军陆战队士兵,奔赴沙场。她想象自己驾驶着飞机,因为英勇善战而获得金质勋章的场景。但她没法参军作战,有时想到这里她就觉得焦躁不安,心情低落。她决定去红十字会献血,想一星期献一夸脱,她的血液就能流淌在澳大利亚人、战斗中的法国人和中国人身上,流遍全世界,这样她就仿佛成了所有这些人的至亲。她听见军医说,弗兰基·亚当斯的血液最红,最强大,他们前所未闻。她还想象在未来战争结束后,与那些接受她血液捐献的士兵相见,他们感谢她的救命之恩,不叫她弗兰基,而是管她叫亚当斯。然而,为战争献血的计划落空了,她年龄太小,红十字会不接受。弗兰基气得发疯,觉得自己被世界抛弃了。战争和世界变幻莫测,浩渺无边,让人捉摸不透。她费了很长时间去思考世界,这令她发慌。她怕的不是德国人、日本人或连绵炮火,她害怕是因为她被战争拒之门外,因为她和世界似乎脱离了关系。
因此她明白,自己必须离开小镇,去某个遥远的地方。慵懒的暮春甜得发腻,花儿竞相开放,午后漫漫无边,没完没了,新鲜的花香熏得她阵阵恶心。弗兰基开始讨厌小镇了。无论悲伤还是遭遇不幸,她从来不曾哭泣。但这个季节里,许多事让她突然有想哭的冲动。有时一大早她就出去,在院子里一站就是很长时间,看着太阳在天空升起。仿佛有一个困扰着她心头的问题,天空无法做出回答。傍晚倾泻街头的灯光,小巷传来的陌生声音,这些从不曾留意的事物竟开始让她难过。她凝望着那些灯火,聆听着那些声音,心头有些发紧,升腾起某种期待。但灯光会熄灭,声音也会消失,尽管她继续等待,但一切都会烟消云散。她害怕这样,这会使她突然不知道自己是谁,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为什么孤单一人站在那里屏息凝神,或静心聆听,或抬头望天。她害怕,胸口莫名发紧。
四月,有天晚上,她准备和父亲到床上去睡觉,这时他突然看着她说:“这个十二岁了还成天黏着老爸一起睡的长腿笨蛋是谁啊。”她已经长大,确实不能再和父亲睡了,不得不单独睡在楼上的房间里。她开始怨恨自己的父亲,两个人互相总是横眉冷对。她不喜欢在家待着。
弗兰基在小镇里四处转悠,所见所闻似乎总是零零碎碎,没有下文,郁结在心头的憋闷总也化解不了。她急急火火地找事儿干,却总是出岔子。她的好朋友伊芙琳·欧文有一套足球服和一条西班牙披肩,她叫上欧文,两人一个穿着足球服,一个披上披肩,一起去镇上的廉价商店。这么做自然不妥,也不是弗兰基所希望的。春日薄暮冥冥,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气息和芬芳而苦涩的花香,家家窗户被夜灯点亮,开饭的吆喝声悠长绵远,烟囱雨燕在小镇上空聚集盘旋,飞往它们的巢穴,徒留下一片空旷的天空。黄昏太过冗长,弗兰基将小镇的人行道逛了个遍,她心里闹腾开来,莫名哀愁,憋闷得慌,心几乎要停止跳动。
因为无法化解心头的憋闷,她总急于去做点什么。她跑回家,像疯人戴帽子似地把煤桶顶头上,绕着厨房餐桌走来走去。她随心所欲,想到什么干什么,但总是出错,而她本意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等到干完蠢事后,她就空落落地傻站在厨房的门口,说:
“我真想捣烂整个镇子。”
“好啊,那就去捣烂。别绿着个脸搁这瞎晃悠。去干点啥去。”
麻烦就这么开始了。
她还真做了些事情,惹上了麻烦。她犯了法。初次得手后,就再次犯事,越陷越深。她从父亲的抽屉里拿走一把手枪,拎着满大街跑,还跑到无人的空地开枪射击。她沦落为盗贼,从西尔斯—罗巴克商店[4]偷走一把三折刀。五月的一个周六的下午,她悄悄地犯下一宗罪,谁也没有发觉。在麦基恩斯家的车库里,弗兰基和巴尼·麦基恩斯一起干了件坏事,这事挺不像话的,究竟坏到什么程度,她也不清楚。反正想想就恶心反胃,怕看任何人的眼睛。她恨巴尼,想杀了他。有时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她就计划枪杀他,或者往他眉心插把刀子。
好朋友伊芙琳·欧文搬到佛罗里达后,她就没再和其他人玩耍了。鲜花盛开的漫漫春季结束了,小镇的夏天阴沉而寂寥,炎热难熬。她想离开小镇,这种欲望与日俱增,去南美、好莱坞或纽约都行。尽管行李收拾了很多次,但她还是打不定主意到底该往哪去,或者单凭自己怎么走。
于是她就宅在家里,成天围着厨房转。夏天没完没了,总也到不了头。到三伏天时,她已经1.66米了,是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大废物,而且坏透顶,不配活。她感到害怕,但和以前不同,她只是怕巴尼,怕父亲,还怕法律。即便如此,这些恐惧最终烟消云散。事情过去了好一阵子后,在麦基恩斯车库里犯下的罪行也变得遥远,除了偶尔梦见,再也不去多想。父亲或法律的事她也不再往心里去,终日闷在厨房里,与约翰·亨利和贝蕾妮丝为伴。她不再关心战争,关心世界。再也没什么事情能叫她伤心。她已经不在乎了。她不再一个人站在后院里凝望天空,对任何夏日里的声音和动静都漠不关心,晚上也不到镇上溜达。她心里平静下来,不再多愁善感,该吃吃该喝喝,写写剧本,在车库边练甩飞刀,在厨房餐桌上玩桥牌。天天如此,日复一日,除了漫长难熬,已经没什么好伤心的了。
所以,星期五哥哥带新娘回来后,弗兰基明白,一切都变了。为什么会这样,接下来她身上会发生什么,她并不清楚。尽管弗兰基试着问贝蕾妮丝,但这位厨娘也搞不明白。
“这件事让我好难受,”她抱怨,“一想到他们就这样。”
“嗯,那就不要去想,”贝蕾妮丝答,“你整个下午啥也没干,光想着他们,说起个没完。”
弗兰基坐在卧室楼下的台阶上,干瞪着厨房发呆。尽管想想就难受,她还是不得不去寻思婚礼的事。她回忆起上午十一点钟,自己走进客厅时,哥哥和新娘的那副模样。当时,贾维斯一进门就关上了收音机,所以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漫长的夏季过后,收音机日夜开着,以致压根没人去听,但出奇的安静反倒吓了她一跳。她从前厅进去,站在门口,第一眼看见哥嫂时,心里犹如被电击一般。他俩给她带来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和春天里的感受很像,只是突如其来,更令人措手不及。那种憋闷的感觉,那种令人惶惑不安的恐惧,简直一模一样。弗兰基思来想去,脑袋轰轰然不明所以,站在那里脚都麻了。
随后她问贝蕾妮丝:“你嫁给第一个丈夫时多大了?”
弗兰基正想着问题,贝蕾妮丝已换上盛装,此时正坐着看一本杂志,她约了人,六点要见霍尼和T.T.威廉姆斯,三个人一起去新都会茶室共进晚餐,然后到镇上去逛街。贝蕾妮丝看书时喜欢用嘴逐字逐句轻轻念出来。听见弗兰基说话,她抬起那只黑色眼睛看了看,但没有抬头,那只蓝色的玻璃眼睛仿佛仍停留在杂志上。两道视线不一致,令弗兰基心烦意乱。
“十三岁。”贝蕾妮丝应道。
“为什么那么小就结婚?”
“因为想结婚,”贝蕾妮丝答,“我当时已经十三岁,从那以后就没再长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