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一个闷热漆黑的晚上,比夫·布兰农站在“纽约咖啡馆”收银机的后面。夜至零点,外面的路灯已经熄灭,咖啡馆黄色的灯光在人行道上投下一个刺眼的长方块。人行道空无一人,但咖啡馆里还有十几个客人,正喝着啤酒、圣卢西亚干红和威士忌。比夫不冷不热地等着,手肘放在柜台上,大拇指按着长鼻子的鼻尖。他眼神专注,盯上了一个穿着工装裤的矮胖家伙。那人已经喝得酩酊大醉,正满嘴胡话。有时他的目光还会落在那个独自坐在中间一张桌子的哑巴身上,免不了也会转向柜台前的几个顾客,但最后还是落回到那个穿工装裤的醉汉身上。夜渐渐深了,比夫仍然默默地在柜台后面等着。他最后巡视了一遍餐馆,朝通向楼梯的后门走去。
他蹑手蹑脚地爬上楼梯,进入房间。屋里很暗,他小心翼翼地走了几步,脚趾头撞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他弯下腰,摸到一个手提箱的把手。他在屋子里也就待了几秒钟,正准备离去,灯突然亮了。
艾丽斯在凌乱的床上坐了起来,看着他。“你碰那箱子干什么?”她问,“你就不能把那个疯子打发走吗?用得着老给他空杯子吗?”
“你起来,自己下去,把警察叫来,让他跟戴着脚镣手铐的犯人泡在一起,整天吃玉米面包和豌豆不就成了。去啊,布兰农太太。”
“如果他明天还在下面,我会去的。你别碰那个箱子。那东西不再属于那个寄生虫了。”
“谁是寄生虫我还不知道吗,可布朗特不是那类人,”比夫说,“我自己——我虽然也不怎么了解我自己,但我可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
比夫心平气和地把箱子放在外面的楼梯上。屋子里的空气不比楼下,没那么浑浊、闷热。他决定离开之前再在屋子里多待一会儿,便将脸泡在冷水里。
“我跟你说,你今晚要是不把那家伙撵走,那我可就去了。他白天就在后面打瞌睡,晚上让你好吃好喝地供着。他已经整整一个礼拜一个子儿也没付了,只会胡说八道,成天就会疯闹,再好的生意也会被他搅黄了。”
“你懂什么,你不了解人,也不懂做生意,”比夫说,“你说的这个人十二天前来到镇子里,他初来乍到,第一个礼拜就花了二十块关照咱们的生意。少说也有二十块。”
“打那以后,他就开始赊账了,”艾丽斯说,“赊了五天,每天喝得烂醉如泥,真是丢死人,咱们的生意还要不要做了。要我说,他就是个要饭的,就是个怪胎。”
“我就喜欢怪胎。”比夫说。
“我早知道,我知道你喜欢,布兰农先生,因为你本人就是个怪胎。”
他摸了摸青色的下巴,不再理妻子。他们结婚的头十五年里,他们规规矩矩地称呼对方比夫和艾丽斯。一次吵架的时候,他们开始称呼对方先生、太太,自那以后,他们再没有讲和,这样的称呼也沿用至今。
“我警告你,我明天下楼的时候,他最好已经卷铺盖走人了。”
比夫进了洗手间,洗了把脸,觉得还有时间刮刮胡子。他的胡子又黑又浓,像是三天没刮过了。他站在镜子前,揉搓着脸,陷入沉思中。他后悔刚才那样同艾丽斯讲话,跟她在一起,最好什么话也不说。跟那个女人相处总是让他像换了个人,让他变得跟她一样粗俗、渺小、平庸。比夫冷冰冰地凝视着镜子,眼皮低垂,遮住了半只眼睛,流露出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情。长满老茧的小手指上戴着一枚女式婚戒。身后的门开着,他从镜子里能看到躺在床上的艾丽斯。
“听着,”他说,“你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没有一颗真正的善心。我认识的女人当中,也就一个有这样的好心肠。”
“呵呵,我只知道世上别的男人不屑一顾的事,你却赶着去做。我知道你……”
“也许我说的是好奇心。你永远也不会留意那些要紧的事,从来也不会观察、思考,也懒得去动脑子。也许这就是咱俩之间最大的区别。”
艾丽斯差点又要睡着了,他在镜子里漠然地看着她。她身上没有任何值得称道的地方。他的目光从她那淡褐色的头发移到被子下粗短的脚的轮廓,又看着她那没有棱角的脸,以及浑圆的臀部和大腿。他瞥开目光时,觉得她身上没有任何与众不同的地方能留在他的脑海中。在他的印象里,她顶多算一个没缺胳膊少腿的人罢了。
“你从来不晓得看一出好戏的乐趣。”他说。
她用疲惫的声音说:“楼下那个家伙的洋相还没出够吗,我看他就是马戏团里的小丑。我早就看够了。”
“见鬼,那人跟我有什么关系。他既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我的兄弟。你懂什么叫收集一大堆蛛丝马迹,然后得出真相吗?”他拧开热水,迅速刮起了胡子。
没错,那是五月十五日的早晨,杰克·布朗特刚一进来,比夫就立马注意到了他,并留心观察起来。那人个子很矮,厚实的肩膀却如同横梁一般。他留着乱蓬蓬的胡子,胡子下面的嘴唇像是被黄蜂叮过。那家伙身上似乎有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他的头很大,头型也不错,可脖子却柔软纤细,跟小男孩的一样。胡子看起来像是假的,没准是为了应付某个化装舞会粘上去的,要是话说得太快,说不定就会掉下去。因为留着大胡子,他看上去像个中年人,不过,他光洁的额头高高的,睁得溜圆的眼睛又让他的脸显得很年轻。他长着一双大手,脏兮兮的手上却长满了老茧。他穿着一件便宜的白亚麻西服。这人身上透着一股十分滑稽的气质,却又没办法叫人笑出来。
他点了一品脱酒,不到半个小时就喝光了。然后他坐在隔间里,吃了一大份鸡肉套餐,然后开始看书、喝啤酒。开始的时候就是这样。虽然比夫仔细观察过布朗特,但谁也不曾料到后来会发生那么多疯狂的事。他从没见过一个人在短短的十二天里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也从没见过一个家伙这么能喝,喝醉后怎么都醒不过来。
比夫用大拇指将鼻尖往上推,开始刮上嘴唇的胡子。刮完胡子后,脸上似乎凉快了不少。他下楼经过卧室时,艾丽斯已经睡了。
手提箱挺沉的,他将箱子拎到餐馆前面,放在收银机后头,晚上他一般都站在这里。这会儿,他有条不紊地环顾了一眼餐馆。好几个客人都走了,房间显得没那么拥挤了,但几个主要的客人仍在。那个聋哑人仍然独自坐在中间的桌子上喝咖啡,醉鬼还在那里说个不停。他并没有特意跟哪个人在说话,周围的人也没有搭理他。这天,他穿着一件蓝色的工装裤,总算将那件穿了十二天的脏亚麻西服换了下来。他的袜子不见了,脚踝上全是抓痕,粘着厚厚的泥巴。
比夫警觉地支起耳朵听着那人嘴里说出的只言片语。那家伙似乎又在讲些古怪的政治话题。昨晚,他没完没了地说着他曾到过的一些地方,什么得克萨斯啦、俄克拉何马啦、卡罗来纳啦。其间他还提到了妓院,尔后他的玩笑变得粗俗不堪,只得一杯杯往他肚里灌啤酒。不过,大多数时候,谁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知道他在不停地说……说……说……话就如同瀑布一样从他的喉咙里倾泻而出,而且他的口音还一直在变。他说话的时候有时候像个棉纺工,有时候又像个教授。有时候他会用些老长老长的词,有时候又满嘴语法错误。很难猜出他到底是何方神圣,或者老家是哪儿的。他总让人捉摸不定。比夫若有所思地摸了摸鼻尖,实在毫无逻辑可循。可是逻辑一般跟脑子有关。这人脑子倒也好使,却会好好地在讲一件事情,然后毫无来由地讲起另一件事。他好似一个心事重重的迷路者。
比夫靠在柜台上,开始看报纸。头条新闻说镇议会经过四个月的慎重考虑,最后决定当地预算无法负担在镇里某些危险交叉口设立红绿灯的资金。左边一栏的新闻报道的是远东的战况。比夫用同样的关注度看了两条新闻。尽管眼睛盯着报纸上的字,其他的感官一刻也没放松周围的一举一动。虽然看完了新闻,但他仍然半眯着眼睛低头看着报纸。他很紧张,这家伙是个麻烦,天亮前他得想个办法出来,把他打发了。而且,他总觉得今晚有大事发生。那家伙不可能永远这样。
比夫察觉有人站在入口,迅速抬起眼皮,原来是个约莫十二岁的女孩,身材瘦长,淡黄色头发,正站在门口张望。她穿着卡其色短裤、蓝衬衣、网球鞋,所以乍看一眼像个小男孩。比夫看着她,把报纸放到一边,见女孩朝他走来,冲她笑了笑。
“你好,米克,去参加女童子军了吧?”
“没有,”她说,“我才不是什么童子军呢。”
他用眼角的余光瞥见醉鬼一拳重重地砸在桌上,醉鬼头一扭,不再看刚才说话的对象。比夫跟面前的女孩说话时的嗓门也变粗了。
“你深更半夜还在外面,家人知道吗?”
“没事的。今晚我们街区的一帮小孩玩得挺晚的。”
他从没见过这个小女孩跟同龄的小孩来过这片。几年前,她老是跟在哥哥屁股后面转悠。凯利家族有一大家子人。她年纪大一些后,有时会推着一辆小车过来,里面有好几个流着鼻涕的小孩。她要不就是照看小孩,要不就是跟在大孩子后面,除了这两种情况,她总是独来独往。这会儿,她站在那里,好像还没拿定主意要什么,不停用手掌将湿漉漉的浅发往后捋。
“请给我一包烟。最便宜的那种。”
比夫刚想说话,又犹豫了,将手伸进柜台里面。米克拿出一块手帕,开始解角上的结,手帕里面包着钱。她猛一扯,零钱丁零当啷地落在地上,朝布朗特滚去。他本来站在那里嘀嘀咕咕个不停,这下,他直愣愣地盯着硬币看了一会儿。孩子还没来得及去捡,他就立马回过神来,蹲下去拾起硬币。他迈着沉重的步伐来到柜台,站在那里,晃荡着手心里的两枚一分币,一枚五分币,一枚一角币。
“眼下一包烟是一角七分钱吗?”
比夫等在那里,米克的目光在两人身上逡巡。然后醉鬼将所有的硬币叠在柜台上,仍然用一只大脏手护着钱。他慢慢拿起一枚一分钱的硬币,用手指轻轻将它弹倒。“五厘钱给种烟草的穷苦白人,五厘钱给卷烟的蠢货。”他说,“你赚一分钱,比夫。”他使劲将眼睛眯成一条缝,以便看清五分和一角硬币上的铭文。他不停拨弄着两枚硬币,在柜台上画着圈。最后,他终于将硬币推到一边。“这是向独立、民主和独裁,向自由和剽窃谦卑地致敬。”
比夫不露声色地收起钱,放进收银柜。米克看起来还想多待一会儿。她盯着醉鬼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将目光转向屋子中间独自坐在桌旁的哑巴身上。过了一会儿,布朗特也时不时往同一个方向看去。一杯啤酒放在面前,哑巴静静地坐在那里,无所事事地用一根烧过的火柴棍在桌上比画着。
杰克·布朗特首先开腔道:“要说还真奇怪,最近三四个晚上我都梦见那个家伙。他老缠着我。你们就没发现吗,他好像一句话都没说过。”
比夫很少跟一个客人聊另一个客人的八卦。“是的,他从不说话。”他不置可否地回答道。
“可真有意思。”
米克将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把烟塞进短裤的裤兜里。“你要稍微了解他,就不会觉得怪了,”她说,“辛格先生跟我们一起住。他租了我们家的房子。”
“是吗?”比夫说,“哎呀……这我可不知道。”
米克朝门口走去,头也不回地说,“当然,他都跟我们住了三个月了。”
比夫将衬衫袖子放下来,又仔细卷上去。米克离开餐馆时,他的目光一直没从她身上移开。她走了好一阵后,比夫还把玩着衣袖,盯着空荡荡的门口。跟着,他双臂抱怀,注意力再次放在醉鬼身上。
布朗特重重地靠在柜台上。褐色的眼睛湿漉漉的,双眼睁得很大,一脸茫然的样子。他臭烘烘的,像头山羊,得赶紧洗个澡才行,汗涔涔的脖子上满是污垢,脸上还有一块油乎乎的脏东西,红彤彤的嘴唇很厚,褐色的头发遮住了脑门。那条工装裤对他来说太短了,他忍不住老是提拉裤裆。
“伙计,你也该有个正行了,”比夫终于开口道,“可不能成天像这样无所事事。哎,你没因为犯流浪罪被抓起来反而让我吃惊。别整天喝得醉醺醺的,应该好好洗个澡,头发也要剪了。天哪!你真不配走在人群里。”
布朗特蹙起眉头,咬着下嘴唇。
“别不高兴,也别发火。照我说的做。到后面的厨房里,叫那个黑孩子给你倒一大盆水。叫威利给你一块毛巾,肥皂要多点,好好洗洗,然后吃点牛奶吐司,打开你的手提箱,换上一件干净的衬衣和一条合身的裤子。不管干什么,不管在哪里,都得找份活儿干,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你倒知道你能做什么,”布朗特醉醺醺地说,“你只能……”
“得了,”比夫非常小声地说,“不,我不行。你好自为之吧。”
比夫走到柜台的另一头,端来两杯生啤。醉鬼笨手笨脚地拿起杯子,啤酒洒到手上,把柜台弄得一团糟。比夫饶有兴致地小口喝着啤酒,半眯着眼睛,从容不迫地打量着布朗特。布朗特不是疯子,虽然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难免留下这样的印象,就像是他身上有什么东西违反常态,但你回过头仔细看他的时候,却会发现这人每个部位都正常得很,都是普通人该有的样子。所以,要是他的身体没问题,那八成是他的脑子有问题。他像是蹲过班房,要么就是去哈佛念过书,也可能跟南美的外国人相处的时间长了。他像是去过别人不大会去的地方,要么就是做过别人做不来的事。
比夫将头歪向一边,问道:“你是哪儿人?”
“哪儿人都不是。”
“那你总归有个出生的地儿吧?北卡罗来纳,田纳西、亚巴马,总得有个地方。”
布朗特眼神恍惚、目光茫然。“卡罗来纳。”他说。
“我看得出你去过很多地方。”比夫小心翼翼地暗示道。
可那个醉鬼懒得理会,目光从柜台转移到外面黑咕隆咚的空旷街道。过了一会儿,他踉踉跄跄地朝门边走去。
“再见。”[2]他冲后面喊了一声。
柜台上又只剩下比夫一个人了。他迅速扫了一遍餐馆。现在已经过了凌晨一点,屋子里只有四五个人了。哑巴仍然独坐在中间的餐桌上。比夫懒洋洋地看了他一眼,晃荡着杯底所剩无几的啤酒。然后,他将啤酒慢慢地一口喝完,继续看摊开在柜台上的报纸。
可现在他的心思却不在眼前的文字上。他想起了米克,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卖烟给她,抽烟真的会害了孩子吗?他想起了米克眯缝着眼睛,用手掌往后捋刘海时的样子,想起了她如同男孩子一般的沙哑声音,想起了她提拽卡其色牛仔裤的习惯,神气活现的走路姿势就跟电影里的牛仔一样。一丝温存的感觉从他的心底油然而生。他感到很不自在。
比夫慌里慌张地将注意力重新放在辛格身上。哑巴坐在那里,双手放在裤兜里,面前的半杯啤酒早已变得温热、浑浊。辛格走之前,比夫想请他喝一杯威士忌。他先前跟艾丽斯说的话不无道理——他还就是喜欢怪胎。他对病人和残疾人抱有特殊的感情。要是长了兔唇,或是得了肺结核的人来到餐馆,他会请他喝杯啤酒。要是来的是一个驼背,或者瘸得很厉害的人,他会请对方喝杯威士忌。有个人在锅炉爆炸中没了阳具和左腿,每次他来镇里,比夫都会用一品脱免费的酒水招待他。如果辛格喜好杯中之物,任何时候都可以给他打五折。比夫自顾自地点点头,整齐地折好报纸,连同以前的报纸放在一起。周末,他会把所有的报纸都拿到厨房后面的储物室,过去二十一年的晚报都完完整整地保存在那儿,一天不落。
两点,布朗特又回到了餐馆。这次他还带了一个高个子黑人,提着一个黑包。这个醉鬼想带他到柜台那儿喝一杯,但黑人识破他的意图后调头便走。比夫认出了黑人,知道他是镇里的医生,自打他记事起,就知道此人一直在镇里行医。他跟后厨的威利有点关系。在离开之前,比夫注意到他还恶狠狠地盯了布朗特一眼。
醉鬼直愣愣地站在那里。
“你不知道白人喝酒的地方不准带黑鬼进来吗?”有人质问道。
比夫远远地看着这一幕。听到这话,布朗特气不打一处来。“老子也是半个黑鬼。”他不甘示弱地叫道。
比夫警觉地看着他,屋子里很安静,从他厚厚的鼻孔内壁和往上翻的眼白倒也看得出来,这家伙兴许并不是在胡诌。“我身上黑人、南欧人、东欧人和中国佬的血统都有。”
人群一阵哄笑。
“老子还是荷兰人、土耳其人、日本人和美国人呢。”他围着哑巴喝咖啡的桌子七倒八歪地走起来,扯着大嗓门沙哑地叫着。“我自己还不早知道吗,老子在这个陌生的国家就是个陌生人。”
“小点声。”比夫对他说。
除了那个哑巴,布朗特谁都不理。他们互相打量着对方。哑巴的眼睛像猫一样的冷淡、温顺,他身上的每个部位似乎都在听。醉鬼兴奋得不行。
“你是镇里唯一能听懂我说话的人,”布朗特说,“这两天我一直在跟你用心交谈,因为我知道你懂我的意思。”
隔间里有人笑了,因为醉鬼哪里晓得自己选了个聋哑人交谈。比夫的目光在两人身上瞟来瞟去,聚精会神地听着。
布朗特在桌旁坐定,俯身朝辛格贴了过去。“一种是懂的人,一种是不懂的人。一万个不懂的人当中只有一个懂的人。无论哪朝哪代这都算是一个奇迹。事实上,懂的人也很多,可他们却不知道这一点。好比十五世纪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地球是平的,只有哥伦布和少数家伙知道真相。差别就是,需要天赋才能发现地球是圆的。虽然这个真相不能再明显了,却没人晓得,这在整个历史上都称得上一个奇迹,明白吧?”
比夫将胳膊肘撑在柜台上,好奇地看着布朗特。“懂什么?”他问。
“别理他,”布朗特说,“他就是个长着扁平足,下巴铁青,爱管闲事的杂种,甭搭理他。你看,我们懂的人互相遇上了,这得算件大事。可这样的事情八百年也遇不上一次。有时候我们遇见一个人,却不知道对方是懂的人。这就太可惜了。我就经常遇到这样的事。不过你也瞧见了,像我们这样的人真是少得可怜。”
“共济会吗?”比夫说。
“你给我闭嘴!否则我把你的胳膊卸下来,再用那玩意儿把你打得鼻青脸肿。”布朗特咆哮道。他弓着身子凑近哑巴,醉醺醺地小声道:“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人会一直蒙在鼓里?这难道还不是奇迹吗?只有一个原因:阴谋。众所周知的阴谋,真是用心险恶。这是蒙昧主义。”
隔间里的人仍在笑话那个醉鬼,他居然试图跟一个哑巴说话。只有比夫一脸严肃。他想弄明白那个哑巴是不是真的听得懂他说的话。那家伙不住地点头,脸上似乎也带着沉思的表情。他只是反应有点慢而已。布朗特在刚才的话题中插科打诨,哑巴一直不苟言笑,只是在醉鬼的笑话结束几秒后他才笑。接下来话题再次变得沉闷后,笑容并没有立马从他脸上散去。那家伙真是个谜。人们甚至还没察觉出他有什么异样就不自觉地被他吸引了。他的眼神让人觉得他准是听过其他人从没听过的东西,他知道一些别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他看上去根本不是什么凡夫俗子。
杰克·布朗特趴在桌前,嘴里的话如同决堤的水坝一样喷涌而出。这会儿,比夫都听不懂了。因为喝了酒的缘故,布朗特的舌头都不利索了,他语速极快,带着颤音的说话声搅成一团。比夫不禁想,倘若艾丽斯真把他赶走,他还能去哪儿。她说过早上就会下逐客令了。
倦意袭来,比夫哈欠连连,他用指尖轻拍张开的嘴,下巴终于不再那么紧绷。现在差不多午夜三点了,这是一天中最无聊的时光。
哑巴极有耐心,听布朗特说了近一个小时。这会儿,他不停看钟。布朗特却没发现,继续滔滔不绝地说着。后来,他总算停下来卷了一支烟,哑巴的头朝挂钟的方向歪了歪,像往常一样不露声色地笑笑,从桌旁起身。跟平日里一样,他的双手仍然插在裤兜里。
布朗特醉得迷迷糊糊的,哪里明白怎么回事。他甚至从没察觉哑巴压根儿就没回应过。他四下环顾,嘴巴张得大大的,翻着白眼,一副醉意朦胧的样子。额头上红色的血管暴起,抡起拳头,愤怒地砸着桌面。不过,他的酒疯也耍不了多久了。
“过来,”比夫关切地说,“你的朋友已经走了。”
那家伙仍在四处寻找辛格。他似乎从没像现在这么醉过,模样别提有多丑了。
“过来,我这有东西给你,跟你说会儿话。”比夫哄他说。
布朗特费劲地从桌旁站起来,迈着大步,摇摇晃晃朝街上走去。
比夫靠在墙上。这家伙就喜欢进进出出——不过,这跟他没有关系。屋子顿时变得空荡荡的,静了下来。时间在慢慢流逝。他疲惫地垂下头。屋里所有的喧嚣似乎渐行渐远。柜台、人的面孔、隔间、餐桌、角落里的收音机、天花板上呼呼作响的吊扇,似乎都像是没了气力,再也提不起精神。
他刚才肯定打了个盹。一只手在摇晃他的胳膊肘。他慢慢恢复了意识,抬头想看看怎么回事。后厨的黑孩子威利站在他跟前,他戴着帽子,系着长长的白围裙。威利说话的时候结结巴巴,因为无论他想说什么,都特别激动。
“他、他、正用拳头砸、砸、砖墙。”
“什么?”
“就在离咱们两户人家远的巷子里。”
比夫挺直了松松垮垮的肩膀,整了整领带。“啥?”
“他们要把他带到这儿,一大帮子人随时都会来——”
“威利,”比夫耐心地说,“从头说起,我好弄明白怎么回事。”
“那个留、留、留着胡子的矮个子白人。”
“布朗特先生,错不了。”
“呃、我没看到开头。当时我就站在后门边,听到外面有动静,听声音像是有人在巷子里大打出手。于是,我就跑、跑、跑去看。那个白人真是疯了。脑袋往砖墙上撞,还用拳头砸墙。我这辈子都没瞧见过哪个白人像他那样说粗话,还打架,跟墙干上了。我瞧那架势,脑袋都会撞破。后来又有两个白人听见了动静,不过他们光是站在那里看。”
“后来呢?”
“呃、你知道那个哑巴先生,手、手插在裤兜的、的那位——”
“是辛格先生。”
“他也来了,不过也只是站在那里看热闹。布、布、布朗特先生一瞧见他,就开始说话,一个劲儿地在那儿诉苦。说着说着突然摔倒在地。八成是真的撞破了脑袋。这时,一个警、警、警察来了,有人告诉他布朗特先生之前一直待在咱们这儿。”
比夫先生低下头,把刚才听到的事重新理了一遍。他揉了揉鼻子,思忖片刻。
“他们随时都会涌到这里来。”威利走到门边,往街那头望去。“他们全都来了,还拽着他呢。”
十几个看热闹的和一个警察都想往餐馆里挤。外头还有几个妓女正从前窗往屋子里看。但凡出点什么不同寻常的事,很多人就不知道一下子从哪里冒出来了,要说还真是奇怪。
“你们就别添乱了。”比夫说。他看着扶着醉鬼的警察。“其他人还是走吧。”
警察把醉鬼放到椅子上,又将几个看热闹的赶到街上,然后转头对比夫说:“有人说他之前一直待在这里。”
“不是的。但他大可待在这里。”比夫说。
比夫想了想:“他今晚不会捅什么娄子了。当然,我可不会负责。但我觉得待在这里会让他冷静下来。”
“那行。我收工前再来一趟。”
现在只剩下比夫、辛格和杰克·布朗特三人。比夫望着醉鬼,自从这家伙被带进来后,这还是比夫第一次将注意力放在他身上。布朗特的下巴看起来似乎伤得很严重。他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大手捂着嘴,身子前后晃动着。他的脑袋上有一道口子,血顺着太阳穴流了下来。指关节的皮肤破了。他脏得要命,像是被人拎着后颈从下水道里拽出来的。他像是浑身的精力都耗光了,颓废不已。哑巴坐在桌对面,灰色的眸子注视着这一切。
比夫发现布朗特的下巴其实并未受伤,但他却用手捂着嘴,因为他的双唇在颤抖。眼泪从他那脏兮兮的脸上滚落。他不时斜眼瞥向比夫和辛格。让他们看到自己哭的窘态让他很是懊恼,这种事情自然挺尴尬的。比夫冲哑巴耸耸肩,扬了扬眉毛,端出一副“我们将如何收场”的表情。辛格则将头歪向一边。
比夫左右为难,苦苦思索他要如何收拾这个烂摊子。一时还真拿不定主意,这时,哑巴将菜单翻过来,在背面写了几行字。
如果你实在没办法给他安排个去处,他可以跟我回家。先准备点汤和咖啡,对他有用。
比夫长吁一口气,忙不迭地点点头。
他将三份晚上的特价菜端到桌上。两碗汤、一杯咖啡,外加一份甜品。但布朗特就是不吃,手也不肯从嘴上拿下来,像是那玩意儿是眼看就要被暴露的隐私部位。他呼吸时伴随着刺耳的啜泣声,厚实的肩膀紧张地抽搐着。辛格指着一盘菜,又指了指另一盘,但布朗特仍然捂着嘴巴坐在那儿,一个劲儿地摇头。
比夫一字一顿地说着话,为的是让哑巴看清他的口形。“太神经过敏了……”他没话找话。
汤的热气在布朗特的脸上升腾,未几,他终于哆哆嗦嗦地拿起汤勺,喝下汤,还吃了一点甜品。他厚厚的嘴唇仍在颤抖,头差点埋进盘子里。
这样的举动没有逃脱比夫的眼睛。他在想,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有个特殊的部位会被讳莫如深地戒备。一如哑巴的手,小米克扯着上衣前摆不让衣服摩擦刚长出来的娇嫩乳头,艾丽斯的头发。每次他抹了发油,她死活不愿跟自己同床。他自己呢?
比夫恋恋不舍地转动着小指上的戒指。不过,他知道这样东西肯定不是。不,至少现在不是了。一道深深的皱纹蚀刻在他额头上。他的手紧张地摸向自己的生殖器。他开始用口哨吹起了歌,继而从桌旁起身。不过在别人身上寻找这个部位真是挺搞笑的。
他们将布朗特扶起来。他颤颤巍巍,看起来病怏怏的,倒也没再哭了,但似乎在思考某件见不得人的烦闷事。他顺从地朝他们领着的方向走去。比夫从柜台后面拿出手提箱,跟哑巴解释着。辛格一副见惯不惊的表情。
比夫跟着他们来到餐馆入口。“振作点,你得洁身自好。”他对布朗特说。
漆黑的夜空渐渐有了光亮,化成了清晨的深蓝色。只有几颗银色的星星闪着微弱的光。冷清的街上空空荡荡。辛格左手拎着手提箱,另一只手搀扶着布朗特。他朝比夫颔首道别,两人一同沿人行道走着。比夫站在那里注视着他俩。他们走出半条街外,深蓝色的背景下只能看到他们黑色的身影。哑巴的身子挺得笔直,肩膀厚实的布朗特踉踉跄跄地靠在他身上。比夫看不见他们了,但他还是停留了一会儿,望着天空。广袤、深邃的天空既令他着迷,又让他压抑。他揉揉前额,重新回到灯火透亮的餐馆里。
他站在收银机后面,努力回想晚上发生的事,脸上的肌肉变得紧绷。他觉得欠自己一个解释。他回想着冗长细节里发生的种种事情,却仍然叫人一筹莫展。
一群客人突然涌了进来,门开开合合。夜晚结束了。威利将几把椅子叠在桌上,开始拖地。他准备回家了,这会儿正哼着小曲。威利不是勤快的人。在厨房时,他总会偷懒吹一吹随身携带的口琴。现在,他正懒洋洋地拖着地,不紧不慢地哼着孤独的黑人音乐。
餐馆的人不多。这个点正是熬夜的人和刚刚苏醒的人碰头的时刻,预示着新的一天开始了。睡眼惺忪的女侍应端上啤酒和咖啡。屋子里并无喧嚣声,也无人交谈,因为每个人似乎都很孤独。刚刚睡醒的男人和度过漫漫长夜的男人彼此之间的不信任让每个人都形同陌路。
对面的银行大楼在黎明中显得是那样的苍白。白色的砖墙慢慢变得清晰。旭日的第一缕阳光点亮了街道。比夫最后环顾了一眼餐馆,往楼上走去。
进入房间时,他故意将门把手弄得吱吱作响,就是想吵醒艾丽斯。“天哪!这一晚上折腾的!”他说。
艾丽斯警觉地醒了过来。她像一只郁郁不乐的猫一样躺在床上,伸了伸懒腰。早晨,刚刚升起的太阳火辣辣地照在了无生气的房间里。一双丝袜无精打采地挂在百叶窗的绳子上。
“那个醉得不省人事的蠢货还在楼下吗?”她质问道。
比夫脱下衬衫,检查了一遍领子,看看还能不能穿。“你自己下去看看不就行了。我早说过,你要是想把他撵走,谁还能管得了。”
艾丽斯睡眼惺忪地从床边的地板上拾起一本《圣经》、一页菜单的空白页,以及一本主日学校的书。她沙沙地翻着《圣经》,找到其中一页,开始大声读起来,却似乎很难集中精神。今天是礼拜日,她正为教堂青少年部的孩子们准备每周一次的功课。“耶稣顺着加利利的海边走,看见西门和西门的兄弟安得烈,在海边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
比夫进入洗手间准备洗澡。艾丽斯仍在大声朗读,如丝一般的低语声传了进来。他听了听。“……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去,在那里祷告。西门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见了就对他说。‘众人都找你。’”
她读完了。比夫任凭声音缓缓地在心头萦绕。他试着将书里的原话同艾丽斯朗读的声音区分开来。他记起了小时候母亲是怎样朗读这段话的。念旧的情绪在心底升起,他低头看着小指上的婚戒,戒指曾是母亲的。他再次想起了放弃宗教和信仰时母亲会作何感想。
“今天这堂课是关于门徒的聚集,”艾丽斯仍在备课,自言自语道,“主题是‘众人都找你’。”
比夫蓦然从沉思中惊醒,将水龙头开到最大。他脱掉内衣,开始洗澡。他总会一丝不苟地洗上半身,每天早晨,他都会在胸口、胳膊、脖子和脚上擦上肥皂,这个季节,他大概也就钻进浴缸两次,上上下下洗个遍。
比夫站在床边,耐心地等艾丽斯起床。透过窗户,他发现今天不会有风,将会非常酷热。艾丽斯已经读完功课。虽然明知道他在等,可她仍然懒洋洋地躺在床上。他压抑着心头升起的愠怒,苦笑着,继而挖苦道:“随你的便,我大可坐在这儿看一会儿报纸。但还是希望你现在能让我睡觉。”
艾丽斯开始穿衣,比夫则在铺床。他使出浑身解数,娴熟地将床单倒腾来、倒腾去,先是将上面的铺到下面,再翻转过来,然后又上下调了头尾。床被他收拾得整整齐齐,等到艾丽斯离开房间,他才脱掉裤子,钻进被窝。他的脚从被子下面伸出来,毛茸茸的胸膛在枕头的衬托下更显乌黑。他庆幸自己没有将醉鬼的事告诉艾丽斯。其实他很想找个人聊聊这事,因为如果他把事实说出来,没准那些困惑他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那个可怜的狗杂种一个劲地在那儿说啊、说啊,没有一个人明白他在嘀咕什么。怕是他自己也没弄明白吧。他倒是被那个哑巴迷住了,选了他,要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对方。
为什么?
因为一些人有这样的本能,在适当的时候会舍弃掉所有私人的东西,趁它们还没发酵变成毒药前交给某个人,或者索性让它们变成人家的主意。他们必须这么做。有些人就有这样的本能。《圣经》里的那句话叫“众人都找你”。兴许这就是原因,也许正如那家伙说的,他既是中国人,还是黑人、南欧人和犹太人。如果他对此深信不疑,也许就真的成为事实了。他嘴里的每个人、每件事都……
比夫往外伸了伸胳膊,将光着的脚丫子交叉在一起。在晨光的照耀下,他的脸显得比平日苍老,眼睑闭上时皱巴巴的,再加上那一脸如同铁色一般的浓密胡子。他的嘴角慢慢变得柔和、放松。太阳发出刺目的黄光,从窗户射进来的光把房间照得又热又亮。比夫疲惫地翻了个身,用手遮住眼睛。他叫巴塞洛缪[3],什么也不是——只是有着两个拳头、心直口快的老比夫,孤独的布兰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