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外语书屋环游记(双语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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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当自己开始独立生活的时候,能有一些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好书会是件很棒的事情。最初你可能不太欣赏它们,你也许会渴望一本纯粹的冒险小说。在某些情况下,你可能更偏爱这类冒险小说。但是,无聊的日子会来,雨天也会来,因此你将不得不填充你阅读生活的缝隙,而那些好书已经等候多时了。然后,某一天将成为你人生的一个里程碑,在这一天,你突然明白了差别。像有一道闪电划过你的脑海,你看清了什么是毫无价值的文字,而什么才是真正的文学。那天之后,你可能还会去看那些粗糙的书,但至少你心中有了对比的标准。你不会再跟以前一样了。渐渐地,你会更喜欢好的文学;随着你思想的成熟,这种好的文学会累积起来;它会成为更好的你的组成部分,最终你回头看那些陈旧封面的时候,你会爱它们过去所代表的一切,就像我一样。没错,就是司各特的那些橄榄绿的小说激发了我对文学的狂热。我最早拥有的书就是它们—早在我能欣赏甚至理解它们之前,但是最终我意识到了它们是珍贵的宝藏。小时候,我晚上就着快燃尽的蜡烛偷偷地读着,罪恶感给故事增加了一重刺激。或许你注意到我的《艾凡赫》跟其他书不是一个版本的。第一本《艾凡赫》被忘在河边的草丛中,落进了水里,三天后它才在河岸的泥泞里被捡起来,纸都被泡胀了,书也变形了。不过我得说,在失去它之前,我早已经把它翻得不成样子了。说真的,在找到新版之前,那本书我看了好几年,我总是不由自主地重读这本书,而不是去开辟新领域。

我想起已故的詹姆斯·佩恩[14]曾给我讲过一则趣事。他曾与两位文学圈的友人约好写下他们心中所认为的文学作品中最具有戏剧性的一幕,最后检查答案的时候,发现他们选的是同一个场景:在阿什贝镇,那位无名骑士骑马经过那观众寥寥无几的看台,将长矛锋利的尖刃指向令人生畏的圣殿骑士的盾,向他发起生死挑战。是啊,这是多么精彩的时刻!根据教会的法则,圣殿骑士不可能出现在比武大会这种世俗而轻浮的场合,可谁还管这事呢!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正是文学大师的特权,去质疑它可就太无礼了。温德尔·霍尔姆斯不是描写过那类无趣之人吗?他们带着几个所谓的事实进入一间会客厅,就像带了几只脾气暴躁的斗牛犬在脚边,一有想象的情节出现,就把它们放出去咬人。伟大的作家是不会弄错的。如果莎士比亚给波西米亚设定了一条海岸线,或者说维克多·雨果管一个英国拳击手叫吉姆·约翰—杰克先生,那事实就应当如此,没别的可说。一位编辑对一个不出名的作家说:“那时候铁路还没有支线呢。”作家回答说:“我创造了那条支线。”如果他能让读者信服,那么这就是他的权利。

但这就是《艾凡赫》之外的话题了。它真是一本好书呀!我觉得它在英语历史小说类里面能排第二名。每次重读都让我更为欣赏它。司各特笔下的战士普遍都很优秀,他笔下的女性角色则比较弱小(也有例外)。在这本书里,他笔下的战士非常出色,而蕊贝卡这个浪漫的女性角色则跳出了常规框架,挽回了故事中女性的形象。司各特写的男人都很有男子气概,正如他自己,所以他写这些人物的时候轻松自如。

他描写女性主人公是由于习俗要求,他也从未强硬地去打破这一束缚。只有我们连续读他十几章对于女性人物着墨极少的章节后,才能意识到他在连续的浪漫主义叙事描写中达到了怎样的高度,比如,从比武大会开始到塔克修士事件结束的这部分。我觉得在我们文学史上,没有其他那么长的描写还写得那么精彩的。

我承认,司各特的小说里也有令人难以忍受的冗长的废话。那些毫无必要的引言好像没有止境似的,像是要撬开非常厚的壳才能吃到牡蛎的肉。这些文字本身确实令人佩服,旁征博引、妙趣横生而且生气勃勃,但是跟它们要介绍的故事没有任何关系,而且比例失调。就跟我们很多其他英语小说一样,它们是好东西,但是出现在了不恰当的地方。偏题、缺乏技巧和次序是我们的传统罪过。萨克雷在《名利场》中就很花哨地加入了一篇文章,介绍如何不依靠任何东西撑过一年,狄更斯在一个鬼故事里面也大胆地把与故事无关的事插入进来。这就像是剧作家冲上舞台开始讲奇闻逸事,而他的剧正急着开演,演员们也正在后面焦急地等他讲完。这都是不对的,虽然每一个伟大的作家都曾经犯过这样的错误。遗憾的是,我们对形式的把握十分欠缺,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只是犯了一个其他人也犯的错。一旦读者挨过了这些废话,来到故事中的决定性时刻,有谁能像他一样,找到那么精练的语句,那么简短而准确的词来描写这些重要场景呢?还记得那个场景吗?鲁莽的龙骑兵中士终于站在了冷峻的清教徒面前,后者已经被悬赏通缉。“要么得到一千座墓碑,要么以石楠为床!”他拔剑时说。清教徒也拔了剑,说:“以主与基甸之剑!”这里就没有多余的词!但是通过这几个简单有力的词,两个对手,以及他们代表的两个派别的真正精神就深深印在了你的脑海中。当穆斯林骑着战马冲来时,撒克逊的瓦兰吉人喊道:“准备弓箭和钩戟!”你会觉得他们当时肯定就是这么喊的。比这些更为简洁和有效的口号,来自这一战斗民族的先辈,那时他们正在“威塞克斯的红龙”麾下杀敌,此战发生在距黑斯廷斯[15]不远的一个土丘。“滚出去!滚出去!”当诺曼人的骑兵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时候,他们就这么吼叫着。简短,有力,平淡—这个民族的特质就体现在这些作战的呐喊中。

难道更高层次的情感在这里缺失了吗?还是说因为它们太珍贵而被抑制并隐藏起来了,不向外人表露?也许两者都有吧。我曾经见过一位海军的遗孀,那位海军还是一个年轻的候补信号少尉时,曾经把从信号兵那里得到的纳尔逊著名的决战消息传达给船上其他船员。军官们都很深受震动,但是船员们却没有大惊小怪。“职责!”他们嘟囔着说,“我们不一直这么干吗。有什么了不起?”不管什么说辞,哪怕只跟浮夸沾点边儿,都只会压制而不是提升英国人的士气。能让他们高兴的是那些低调的说法。德国军队行军时可能会唱着路德的赞美诗。法国人只要一唱关于荣誉与祖国的歌就能狂热起来。我们写军事主题的诗人不必费心地去模仿—至少不用想象如果他们这样做了,他们能鼓舞起英国士兵的士气。我们的水手在南非摆弄重型机枪时,会唱:“这还有块儿糖给鸟儿吃。”我曾经看到一个军团唱着“我只要上面的一点点”这句副歌就上了战场。前面说到的军事诗人,除非能有吉卜林的天分和洞见,否则在写这种咏唱词之前可会浪费不少的墨水。俄国人在这一点上倒是跟我们有点像。我曾经读过一个纵队在突击时的故事,从开始到最后他们一直在昂扬地唱着歌,直到最后的几个胜利者站在山头之上时,他们仍然在唱歌。一个见证了这一幕的人问他们是什么神奇的歌曲支撑他们完成了这一英勇的壮举,结果他发现他们不停重复的那句词其实是“伊凡在菜园里收卷心菜”。事实上,我觉得可能是这种单调的声音能取代战争残酷的喧嚣,因此把战士都催眠了,让他们能有英勇之举。

我们那些大西洋对岸的表亲,也同样在他们最严肃的事业里混入了幽默感。在那场盎格鲁—凯尔特人发动的最残酷的战争里,可以说他们被逼到了极限,也展现出了他们真实的面貌,他们唱的歌—《脚步咚咚咚!》《约翰·布朗的遗体》《行军走过佐治亚州》—都有一种诙谐的幽默感在其中。我只记得一个例外,而它是我能想起的最了不起的军歌。就算是在和平时代的局外人读到它时,也会充满感情。我说的当然是茱莉亚·沃德·豪[16]写的《共和国战歌》,它开头的合唱是这样的:“我已看见,上帝降临,带来荣耀光芒。”如果在战场唱起这句,那效果一定非常惊人。

我又跑题了很久,是吧?但是在魔法门的另一边,最忌讳有这种想法。要带出来一个话题,不可避免地要牵扯出一大堆其他相关的东西。但我正在说司各特的士兵,举止毫不做作,不会装腔作势和豪言壮语(没有任何英雄憎恶的言行),而只有这些简短直率的词语和纯粹的英勇之举,每一个词语和隐喻都来自他本能的想法。但可惜的是,尽管司各特如此热烈地赞赏军人,却极少描写他同时代的士兵—他们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士兵。没错,司各特是写过一位军人帝王的一生,但那是他写作生涯的败笔。一个托利党的爱国人士,在他的全部认知中,拿破仑都是忤逆的恶魔,这样怎么可能写得好这个主题呢?但那时,只有他能以共鸣之心来书写欧洲的素材。为了看到他笔下描写的穆拉特轻骑兵或禁卫军的掷弹兵,我们不都愿意付出一切吗?他也以同样大胆的笔调写过古斯塔夫的骑兵上尉,以及《昆廷·杜沃德》里法国国王禁卫军的弓箭手。

在司各特待在巴黎的那段时间里,他一定见过不少这样的铁血军人,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他们既是欧洲苦难的根源,也是欧洲苦难的救赎。于我们而言,一八一四年在人行道上冲他吼的那些士兵,就跟他小说里那些身穿铠甲的武士和狂妄自大的骑士一样,是些有趣而浪漫的人物。他描写一位半岛战争的退伍老兵的生活,并配上他对威灵顿公爵的评价,这个老兵的形象就跟他描写的在德国战争中的戴尔吉铁一样令人印象深刻。但在那时,没有人意识到他们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真正精髓是什么。人们没有辨别伟大与渺小的能力,而是让近处的小事挡住了远一点的大事。在黑暗中,萤火虫容易被当成星星。想想吧,在那些早期的大画师还在酒馆的雅座寻找他们的作画对象或圣塞巴斯蒂安[17]式的模特时,哥伦布即将发现美洲大陆,可得让他们大开眼界了。

我说过,我认为《艾凡赫》是司各特写得最好看的小说。我想大多数人会认同这一看法。那么,他写的第二好看的小说是哪部呢?其实他的其他小说水平都相当,任何一部都可能让某个人很喜欢,将这一票投给它。对出生在苏格兰的人来说,司各特那些写苏格兰生活和人物的小说读起来非常纯正,因此与众不同。在这类小说里,有根植于这片土地的幽默感,比如《清教徒》、《古董家》和《罗伯·罗伊》,这让它们与别的小说区分开来。他笔下的苏格兰老妇人是他描写得最为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仅次于他笔下的士兵。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使用方言有好处也有局限,用方言的作品远不如那些全世界读者都能欣赏的作品好。总的来说,《昆廷·杜沃德》这部小说能让我投票为第二名,它的关注范围更广,人物塑造有力,描写事件和人物时,欧洲背景的分量也很足。它是所有剑与披风式小说的鼻祖,这种类型的小说为数众多,是十八世纪通俗文学的重要成员。他把大胆的查理和狡诈的路易十一描写得极为生动。我几乎能看见这对死敌看着一群猎犬在追信使,相继发出一阵阵残忍的狂笑,这画面似乎就在我眼前,比我眼睛看到的大部分东西都要清晰。

从柯米尼斯开始,路易十一性情中的狡诈、残忍、迷信和胆小都被细致地表现了出来,他那位粗率而好战的对手更是将路易十一这些特点衬托得令人印象深刻。通常历史人物真实的样子会跟文字描述得很不一样,但是在因斯布鲁克的高教会派[18]的教堂里,我看到的雕像就像是从司各特书里走出来的—路易身材瘦削,一副苦行者模样,像是随时准备做坏事;而查理则长着个拳击手的脑袋。所以当我们看到一幅画像颠覆了之前的想象时,难免会感到失望,比如,在国家肖像美术馆里看到的那幅,画里的男人一副贵族相,肤色是浅褐色,像个诗人,乍一看还以为这张脸属于邪恶的杰弗里斯法官。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在因斯布鲁克,我们就绝对会感到满意。在我面前有一幅画,就在那边的壁炉台上,表现的是玛丽女王的爱人鲍斯韦尔伯爵。把它拿下来,看看吧。注意那个大脑袋,该是能想出大计谋的样子;那张坚毅而狂野的脸,上帝造它就是为了迷住一个敏感娇弱的女子;五官严峻,令人过目难忘—看那嘴巴,里面像是藏着野猪的獠牙,再看那胡子,要是他发起怒来,肯定会竖起来。这个人的性格和他一生的命运都在这幅画里呈现出来了。我好奇司各特有没有可能看过这张画的原作,它就挂在赫伯恩家族的祖宅之中。

就我个人而言,我一直觉得司各特有一部小说特别好,虽然评论家对它评价很苛刻,这部作品也是他劳累的写作生涯末期的作品。我说的是《巴黎的罗伯特伯爵》。我一直坚信如果这本书是他第一部而不是最后一部,得到的关注一定不输《威弗利》。我能理解那位专家的想法,他又是崇拜又是绝望地喊道:“我这辈子都在研究拜占庭社会,这来了个苏格兰律师,只用一下子就让我明白了整个情况!”很多人都或多或少能成功地描述出诺曼底时期的英格兰,或是中世纪时期的法国,但是把一个已经完全逝去的文明描绘得如此真实,而且有威仪,有精确的细节,我得说,这才是一部最佳的大师杰作。在小说完成之前,他的健康状况就显出了每况愈下的端倪,如果这部小说后半部有前半部一样的水准,如果后面也有类似安娜·康尼努斯大声读她父亲的丰功伟绩时的幽默,或是有十字军战士在博斯普鲁斯海岸边集结时的宏伟场景,那这部小说毫无疑问能进入他小说作品排名的前列。

我肯定会给它这个位置,如果他继续保持了那种叙事风格,把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的真实进程还原给我们看,那是如何壮阔的事件啊!它具有一般历史事件少有的特征,具有明确的开端、中间部分,以及结局,从彼得发疯似的布道,到耶路撒冷的陷落。瞧瞧那些领袖!只有荷马再生才能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评价。戈弗雷,完美的士兵和领袖;博希蒙德,不择手段而又令人敬畏。坦克雷德,典型的游侠骑士;诺曼底的罗伯特,疯子似的英雄!这里面的素材那么丰富,甚至使人感觉自己不配去使用它们。面对真实的历史,要演绎出比这更精彩、更激动人心的故事,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想象力呢?

但是,他的小说作品组成了多么出色的兄弟方阵啊!想想看吧,《十字军英雄记》是纯粹的传奇小说;《海盗》细致地描绘了赫布里底群岛的生活;《肯纳尔沃斯城堡》完美再现了伊丽莎白女王时期的英格兰;《蒙特罗斯传奇》幽默感十足。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写出这些出色的小说之时,身处一个粗俗的时代,却没有冒犯任何敏感的耳目,这不得不让人越来越认识到沃尔特·司各特的伟大与崇高,以及他为文学和人类做出了多么大的贡献。

出于这个原因,他的传记也很值得一读,那本书就跟他的小说在一个书架上。洛克哈特是他的女婿,也是仰慕他的朋友。最理想的传记作者应是一个能完全保持中立的人,有同理心,但是也得有坚定的决心说出绝对事实。人们也希望能看到一个人脆弱及人性化的一面,而不仅是它的反面。我不认为世界上多数人能跟我们传记书里的主人公一样好。当然,这些名人有时候也会骂脏话,或是特别喜爱漂亮的脸蛋,或者明明最多只能喝一瓶酒但还是开了第二瓶,或者做些什么事情让我们觉得他们就是我们的朋友和兄弟。传记倒不至于像某位女士描述她过世的丈夫那样开头:“D是一个肮脏的男人。”但是如果在其中能有更多明暗对比描写,书就会更好读,主人公也会更讨人喜爱。

但我确定,如果一个人对司各特了解得越多,就会越崇拜他。他生活在一个嗜酒的年代,在一个嗜酒的国家,我毫不怀疑他晚上有时会来一点托迪酒,这种酒足以把他那些虚弱的后辈放倒在桌子底下。这个可怜人,在他最后的岁月里总算是节制了些,当别人互相传递玻璃酒瓶的时候,他只是咂一口大麦汤。但他是一个多么高尚、多么有骑士精神的绅士啊!那么有幽默感,而且他不是将这种幽默感变成空洞的词语,而是将其转化成持续多年的劳作和克制。你们还记得他曾经成为一家出版社的匿名合伙人的事情吧,结果那家出版社倒闭了,把他也牵涉了进去。他负有法律上的责任,在道德上却没有任何责任,如果他当时宣称破产清空了账户,过几年就又能成为有钱人了,但是他把所有的重担挑在了自己肩上,以自己后半生的工作、时间和健康来洗刷自己的这个污点。那可是将近十万英镑。我想他最终把这些钱还给了债主,真是一个了不起的纪录啊,十万英镑,他把自己的命都投进去了。

而且他工作是多么卖力啊!简直就是超人。只有写小说的人才能理解,据说司各特只花了一年时间就写完了两部长篇小说。我记得在谁写的回忆录里读到—好像就是洛克哈特的书—说他住进了爱丁堡城堡街上的一个出租房间,整夜都能看到映在对面房间百叶窗上的身影。那个人整夜都在写作,那个身影一会儿就把桌上的纸拿到一边的纸堆上去。他出去参加了一个聚会,等他回来时,对面百叶窗上映着的手正在挪纸。第二天早上,他听说对面的房间住的就是沃尔特·司各特。

我们好奇地想一窥这位小说家的思想世界,却得知司各特写两部长篇之时—这两部还是他很不错的作品—健康状况糟到了一定程度,写完之后一个字都不记得了。后来别人给他读小说内容的时候,他像是在听别人写的书。显然,大脑最简单的运行机制,例如记忆能力,在此就失效了,但是大脑最高等、最复杂的功能—想象力,却处于巅峰,丝毫没有受损。这一事件非同寻常,值得我们好好想想。这也让每一个写创造性作品的作者有些同感,那就是,他最好的作品好像以某种奇怪的方式从自己头脑之外而来,他只是作为媒介将它们写在纸上。创造性的想法—更宏大创作的萌芽—像一颗子弹射进了他大脑之中。他也被自己的想法震惊了,好像它不是源于自己的大脑。在这里,我们看到的这个男人,大脑其他部分的功能都瘫痪了,但是却写出了杰出的作品。难道我们真的只是无限未知之力通往这世界的管道吗?实际上,面对我们最好的作品,我们从来都不觉得这是自我能力完成的。

如果沿着这个思路往下想,难道说不强健的身体和不稳定的神经系统—因为两者让人对物质享受的追求保持在最低的水平—使他成了精神创作领域更合格的代理人吗?有句古话是这样说的:

伟大的天才总是跟疯狂为邻,

它们之间只有非常薄的隔墙。

但是,撇开天才不谈,在我看来,运用想象力创作的人,就算才能一般,也会严重削弱灵魂与肉体之间的联系。

看看英国一个世纪之前的诗人们就知道了:查特顿、彭斯、雪莱、济慈,还有拜伦。彭斯是这一群人里面最年长的一位,但是他过世的时候只有三十八岁,“精力耗尽了”,他哥哥用了这样可怕的词语。雪莱死于意外,而查特顿是服毒而死,自杀本身就是精神状态颓靡的表现。虽然罗杰斯几乎活到了百岁老人的年纪,但他首先是个银行家,其次才是诗人。华兹华斯、丁尼生和布朗宁都提高了诗人的平均寿命,但是不知为何小说家的状况却很糟糕,尤其是最近几年。他们的寿命跟铅白工人或其他高危行业的工人一样短。例如,看看那些年轻美国人的例子吧,真是令人震惊。短短几年间,有多少前途无量的年轻人被带去了天国啊!写出《大卫·哈鲁姆》这部佳作的作者;还有弗兰克·诺里斯,我认为他比在世的大多数作家都更有成为伟大作家的潜质,我觉得他的《地坑》是最好的美国小说之一,他也是英年早逝;接着是斯蒂芬·克莱恩,他也写出了出色的作品;还有哈罗德·弗雷德里克,也是一位大师级作家。从规模和比例来说,世界上还有哪一个行业能有这种程度的损失呢?同时,我们自己国家也失去了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亨利·西顿·梅里曼,以及其他很多人。

即便是我们常说的那些写作生涯圆满谢幕的作家,其实过世得也太早了。比如说,萨克雷,虽然他去世时已经满头白发,但其实才五十二岁;狄更斯活到了五十八岁;总的来说,世人应该感到庆幸,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六十一岁才过世,而且他四十多岁才开始写小说,他的写作生涯比其他同人要长一些。

司各特有近二十年的创作时间,我想这跟莎士比亚差不多了。天才对他的生命只有有限的使用权,这位埃文河畔的诗人就是另一个例子,虽然我相信他比他的家人都活得久,这一家子人的健康状况都不好。我判断他死于某种神经方面的疾病,这一点从他逐渐难以辨认的签名就可以看出来。有可能是运动性神经官能症,对于运用想象力创作的人来说,这是特别容易染上的苦疾。海涅、都德,以及其他数不清的人都是这种病症的受害者。按照传统,他死后很久之后才首次公布他的死因,说他死于一次豪饮引发的高烧,这种说法一听就很荒唐,因为从科学角度来说可没有这种高烧。但是饮酒习惯有可能会引起慢性神经疾病,并造成灾难性后果。这一排绿色的书让我唠叨了很多题外话,但是在我讲下一个话题之前,关于司各特,我还有一点要说。如果不提他那奇怪的守口如瓶的个性,关于他性格的描述就无法完整。在很多场合,他不说真话,掩饰自己就是多部著名小说的作者,而且就算每天都能见到的亲密友人,也不知道他就是整个欧洲都在热议的人物。就连他妻子也不知道他还承担了金钱方面的法律责任,直到巴兰泰恩出版社倒闭之后,她才知道他们也是这次灾难的一分子。心理学家可能从他的小说中许多精灵似的费妮拉式人物身上找到他这种扭曲思想的踪迹,在他的很多小说中,这些人物在好几个章节里都是躲躲闪闪并且保守着他们令人恼火的秘密。

洛克哈特的《司各特传》,读来令人悲伤。读完之后,会让人情绪低落。看到这位疲惫的巨匠,他蹒跚前行,为债务所累,超负荷地工作,妻子过世了,情绪崩溃,唯有名誉尚存,这真是文学史上最为令人动容的描写。但这些阴云终会消散,最后留在世间的是对这位杰出伟人的回忆,他没有被命运压垮,到最后也直面人生,在自己的路上倒下时没发一声怨言。他写出了人类的每一种情感。他在世时无比喜乐,也获得了非凡的成功;他倒下时悲伤是那么苦涩,却也令人难忘。我想,在这世间,很少有人能比这位长眠在柴伯尔修道院墓地中的人更加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