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诗宋词鉴赏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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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李颀

李颀(约690~751),赵郡(今河北赵县)人,长居颍水之阴的东川别业(在今河南登封)。偶尔出游东西两京,结交当代文士。开元十三年(725)中进士,任新乡尉。经五次考绩,未得升迁,遂辞官归东川。其诗以边塞诗著称,尤以七言古诗见长,可与高适、岑参、王昌龄等比肩;描写音乐的诗篇,亦具特色。

古意

【原文】

男儿事长征,少小幽燕客。赌胜马蹄下,由来轻七尺。杀人莫敢前,须如蝟毛磔。黄云陇底白云飞,未得报恩不得归。辽东小妇年十五,惯弹琵琶能歌舞。今为羌笛出塞声,使我三军泪如雨。

【译文】

男人的壮志是从军远征,年少就驰骋在边塞幽燕。激战在马蹄下比赛胜负,向来轻视生命勇武非凡。奋勇拼杀使敌人不敢向前,须发张开犹如猬毛伸展。黄尘滚滚高空白云飘飞,不报国恩誓不返回家园。辽东少妇今年只有十五岁,擅弹琵琶又能轻歌曼舞。她吹羌笛奏出出塞乐声,感动三军将士泪下如雨。

【鉴赏】

此诗题名为“古意”,表明是一首拟古诗词。

前六句将一个边疆从军的男儿形象写得栩栩如生,刚猛而又不失洒脱。前两句表明此大丈夫来自历史上出产了众多侠义之士的幽燕一带。接着的四句写出了“男儿”之骠勇强悍。自幼便将七尺男儿之躯抛于脑后,敢于在马蹄下与小伙伴打赌争胜,成人之后更是刚勇犷悍,直杀得敌人无法近身。“须如蝟毛磔”五字,将男儿胡须短而硬的特征刻画得活灵活现,尽显出一个勇猛刚烈的热血男儿的形象。

中间两句起承转合。“黄云陇底白云飞”寓意于不一样的塞外景色之中。狂沙卷云,铺天盖地将云色染黄,而对比内地的“白云”,自然不禁联想到了家乡。如若继续写思乡之情,恐有失“男儿”大丈夫之身份。故而由“未得报恩不得归”一句转写出此“男儿”是以国事为重、真情真意的大丈夫。

诗尾四句出乎意料的是又出现了一个年方十五、能吹奏羌笛且长袖善舞的辽东小妇。悠长哀苦的笛声触动了三军将士内心深处对家乡无尽的思念之情,以致泪如雨下,“男儿”亦是如此。离乡远征之苦之思跃然纸上,而“男儿”的形象亦愈发丰满、鲜活。此处诗人不从正面写这个男儿的落泪,而写三军将士落泪,非但落,而且落得如雨一般多。在这样人人都受感动的情况下,这个男儿自然也不例外,也就不需明点了。这种烘云托月的手法,含蓄而精练,诗人的功力可见一斑。

全诗气势雄劲,基调慷慨激昂,语言奔腾顿挫,跌宕起伏,情韵并茂。

送魏万之京

【原文】

朝闻游子唱离歌,昨夜微霜初渡河。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关城树色催寒近,御苑砧声向晚多。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

【译文】

早晨听你向我唱着离别之歌,昨夜微霜初下时你渡过黄河。烦愁中不忍心听那鸿雁哀叫,更何况还有重重关山要经过。潼关曙色微茫催促寒冬临近,皇城中的捣衣声傍晚格外多。不要把长安城当做行乐之地,虚度年华白白地将青春消磨。

【鉴赏】

这是一首表现离愁的送别诗。被送者魏万,后更名为魏颢,是诗人的晚辈,也是其情意深厚的忘年交。

诗开篇先交代魏万的离去,再交代前夜秋意瑟瑟、微霜初现的景致,倒叙笔法的运用极为恰当。“初渡河”,把霜拟人化了,道出了晚秋萧落的氛围。

颔联写离愁。友人离别之时恰赶上深秋霜降时节,更添“愁”的情绪。随季节变迁秋去春回的大雁正如离人般居无定所,飘忽不定。而天边远远飘来的雁声更增添几分别离惆怅之感。云山本是美景之所在,然而对于心境不同的失意者来说,却愈发让人感到未来路程之渺茫未知。

颈联写秋色下的长安,指出此处之不可久留。晚秋时节,秋叶摇摇欲落,满城尽是一片瑟瑟秋意。原本是寒气催树色,然而因为仅能见树色却不能见寒色,故而诗人偏说是树色催寒气。只一个“催”字便将平常景物描绘得有声有色,活灵活现。傍晚砧声之多,为长安的特色。“御苑砧声”也令人陷入沉思,更由于李颀曾“倾财破产”,在那里留下伤心的经历,因而别有一番感触。“催寒近”与“向晚多”相对,指出年华随时间转瞬即逝。

尾联诗人从长辈的角度交代魏万,不要在“行乐处”长安空度青春、贪图享乐,要抓紧时间为事业而奋斗,可谓语重心长。

古从军行

【原文】

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1]。行人刁斗[2]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野云万里无城郭,雨雪纷纷连大漠。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闻道玉门犹被遮,应将性命逐轻车。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

【注释】

[1]交河:今新疆吐鲁番西面,此处指代疆界上的河流。

[2]刁斗:古代军中的铜制炊具,白天用其煮饭,夜晚替代更柝敲击。

【译文】

白日登山眺望报警的烽火台,黄昏时牵马饮水靠近交河边。昏暗的风沙传来阵阵刁斗声,如同汉代公主琵琶充满哀怨。旷野扎营茫茫万里不见城郭,雨雪纷纷笼罩着无边的沙漠。哀鸣的胡雁夜夜从空中飞过,离母的胡儿眼泪双双地滴落。听说玉门关已被挡住了归路,战士只有随从将军拼命奔波。年年战死的尸骨埋葬于荒野,换来的只是西域葡萄送汉家。

【鉴赏】

“从军行”是古乐府题名。此诗借汉代的事表达对唐玄宗用兵政策的不满。又由于避嫌怕惹怒皇帝,故加一“古”字在题目前。全诗记录了从军之苦,表达了对边疆将士的深切同情。以蒲桃的小和牺牲的大做对比,表达了强烈的反战思想。

前四句诗写出了边塞生活的苦闷艰难。白天登到山顶察看有无举烽火的边警;暮色降临又要带战马到河边饮水。三、四两句是对夜晚景致的描绘: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只有狂沙扑面而来,而巡夜的打更声,恰似如泣如诉的幽怨的琵琶之音,更让人觉得孤寂萧肃。

中间四句着意渲染边陲的艰苦环境。军营位于荒野之处,无城郭可相依。雨雪之夜,大漠上空鸣的大雁,尽显荒凉之景。“胡雁”两句起由“汉兵”转而写“胡儿”,表现了诗人的良苦用心。由胡人之事衬托了边疆之苦。本土生长的胡雁,胡儿尚且感慨落泪,更不用说戍边的“行人”了。

文末四句诗巧借典故讽刺了皇帝的穷兵黩武。在此等恶劣的条件下谁又愿意戍边呢?“闻道玉门犹被遮”一句则彻底熄灭了“行人”返乡回家的念头。《史记·大宛传》中记载,汉武帝曾令李广利攻打大宛,在连战受挫的情况下他上书请求班师回朝,武帝震怒,令人关闭玉门关,号令:“军有敢入,斩之!”这表明战争尚未结束,将士只能拼命作战以求一胜。而“年年战骨埋荒外”却只赢得区区的蒲桃而已,实在是得不偿失。

全篇一句紧接一句,层层深入,直至结尾方才点出诗眼,彰显出极大的讽喻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