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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文学镜像(2)

从《诗经·大雅·生民》中读解周文化的特征

张祥龙

提示:《诗经·大雅·生民》是一首关于周朝始祖后稷的诗,在“姜嫄生后稷”的故事中有四个缺失:父亲的缺失、神意的缺失、确定性的缺失、英雄的缺失。通过这首诗,读者可以了解到周文化的特征:“道”与“德”。也就是说,影响中国两三千年的大思想家老子和孔子身上主要体现的是周文化的特点,而且两人在某种程度上是自觉地继承、发扬和发展了周的文化。

各位同学,晚上好!(掌声)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从《诗经·大雅·生民》中读解周文化的特征”。

大家知道,虽然到目前为止,夏朝、商朝的存在已经是不可否认的,而且它们对于周朝的影响是明显的,但正如孔子所讲:“周监(鉴)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所以毕竟是周文化——通过孔子和老子这两位圣人的解读——最强烈也是最直接地影响了中国的古代文化,她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古代文化特点。所以呢,虽然我今天讲的只是不很长的一首诗,一首关于周朝始祖后稷的诗,但是我希望通过这个讲解,能够显示出“道”与“德”的含义来。

孔子本人虽然是商朝的后代,他的祖先实际上在宋国,后来为避难而迁徙到鲁国,但是他认同周文化。老子呢,大家知道,他是周的守藏史,相当于王朝图书馆馆长或者周朝历史典籍的掌管者吧。孔子年轻的时候,曾经前往周朝向老子问“礼”。可见,孔子和老子身上主要体现的是周文化的特点,而且两人在某种程度上是自觉地继承、发扬和发展了周的文化。当然,两人的思想方向是不大一样的。

商朝的文化,现在我们也略知一二,它的特点是尚卜、尊鬼,且十分重视祭祀。而周文化的特点,表面看来,是尊天、崇礼、以农为本、以柔克刚、以德配天等。当然,仅仅这些我认为还不够,必须追溯到周民族的起源中,去找寻更为深入的答案。

《诗经·大雅·生民》提供了一个很难得的文本,虽然我不敢断定它讲的一定是个实在(real)的历史。但是,对周民族最有影响的人,比如周公,就相信它叙述和传颂的事情。据朱熹讲,这首诗就是周公作的,以便于周民族在神圣的祭祀典礼中唱颂它,同时将后稷作为德可配天的祖先神来尊崇。可见,整个周民族是相信这个祖先起源历史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信史”,或被当事人相信的历史。这种信史对一个民族所产生的作用,比那些外在的、实在的历史所起的作用,更为巨大。因为它被大家所共同认可,并作为赞诗在神圣的场合和上千年的时间中唱颂,所以它对于整个民族性格的形成,毫无疑问,有深远的影响。从这层意义上讲,我认为,姜嫄生后稷的历史是构成实在历史的一种真史,是引起以后一系列演化的第一个重要事件。

大家知道,现在有所谓混沌学说,或者说耗散理论。这个理论里面有一句名言,即:一只蝴蝶在美国拍拍翅膀,如果条件合适,也就是输入、输出合适的话,它就能在印度洋上引起一场风暴,或者在印度大陆上引起一个巨大的天气过程,洪水、飓风什么的。我觉得,在历史过程中,有时也有这种事件的出现。我本人不信仰什么历史决定论,什么历史的必然发展规律。我认为,历史中一些重大的事件,很可能影响了整段历史的进程,就像“大爆炸”开始后的前几秒钟内发生的事情,决定了我们这个世界目前的基本特点。

好,我下面的讲解中就要谈谈这几个“缺失”。

第一是父亲的缺失。这首诗传唱的是周民族第一祖先后稷奇特的出生以及卓越的业绩。后稷对于周民族来讲,是始祖,而且在多重意义上,这个始祖是来自于天的。人们对他的崇拜也仅次于天。但是,仔细读这首诗后,会发现其中一些怪诞的地方。就从文字上说吧,除了第一段,后面每一段的第一个字都是“诞”,既是“诞生”的“诞”,也是“怪诞”的“诞”。当然这可能是巧合。而且,按照一般文字学的解释,这个“诞”字,只不过是个语气词。但是,我愿意把它做更多一点的理解,这也未必不可吧。我认为,分析这种怪诞的诞生,可能恰恰是分析周的民族倾向的一个关键。

可能有人想问了,为什么后稷是始祖,他的父亲跑到哪里去了?后面我们会讲到,后稷的诞生是“行神迹”的结果。但是,即使如此,这个神也是他的父亲。就像在希腊神话里,宙斯和很多凡间女子有私情,生下的一个个英雄,比如赫剌克勒斯等,即便他们的父亲是神,我们总还可以指出,他们的父亲是宙斯。很多时候,始祖的父亲没法被指出来,是因为他被遗忘了。但是在这个故事里,父亲不是被遗忘的。而且写下这首诗,正是为了不遗忘他。但问题还在,因为这位父亲的身份,还是不清楚。

后稷的母亲是姜嫄,诗歌的名字《生民》中的“民”字,意味着姜嫄生下的后稷成为初民,即始祖。但奇怪的是,后稷不是他的父母同床受孕而生,而这首诗也并不以此为耻。正如诗歌的第一段写的:“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意思是说,后稷是由姜嫄向神祭祀求子所得。

下面讲:“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也就是讲,姜嫄以一种异常的方式怀孕了。姜嫄在求子之前,实际已经嫁人了,谁呢?当时天下的统治者,帝喾。帝喾一共娶了四个妃子,姜嫄是元妃,也就是正配夫人,她之下,还有三个妃子,她们每人都给帝喾生了一个儿子。最后一个妃子最先生了挚,接任喾做了皇帝;倒数第二个妃子生了尧,尧舜禹的尧;倒数第三个妃子生了契,也就是殷朝的始祖;加上正妻姜嫄生了后稷。正如当时一个预言所说,帝喾的四个儿子都要得天下。回到姜嫄身上,姜嫄和帝喾结婚多年未生子,两人很着急,就在燕子飞来的时候,到郊外去行郊媒之祀,祈求天神赐给他们一个儿子。姜嫄在回去的路上,忽然看见地上有个巨大的脚印,她惊诧地踩了上去,她的脚还不如脚印的大拇指那么大;忽然,她的身体就发生了某种感应,欣欣然感到巨大的快乐,由此她就受孕了。这就是姜嫄怀孕的简单经过。

接下来讲:“诞弥厥月,先生如达。不坼不副,无菑无害。以赫厥灵,上帝不宁。不康禋祀,居然生子。”意思就是说,姜嫄十月怀胎后,非常顺利地生下了孩子。“达”指的是小羊,羊生小羊非常顺溜的。(笑声)姜嫄生后稷的过程中,完全没有受伤,这就显示了神灵的祝福。但是,某种意义上,姜嫄还是感到不安了:居然只通过祭祀,居然只是踩了一下大脚印,就生下了儿子。简直太奇特了。

诗中没有交代姜嫄的丈夫是谁,按照历代的解释,应该是帝喾高辛。依照《毛诗传》,姜嫄是有邰氏之女。依照《史记·五帝本纪》的记载,帝喾是轩辕黄帝的曾孙,接着颛顼而称帝。《史记·周本纪》以《诗经·大雅·生民》为基础,将后稷出生的事情做了一个更清楚的表述。说道:“姜嫄为帝喾元妃,姜嫄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郑玄在对《诗经》的笺注中的看法与司马迁差不多。大家知道,关于《诗经》,汉代的毛亨做了传,郑玄做了笺注,唐代孔颖达又做了疏解。从这些记载来看,高辛虽然贵为人间天子,但的确不是他的元配妻子所生儿子的父亲,了不得是个名义上的父亲。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一点:父亲的缺失。

第二就是神意的缺失。在中国远古帝王传说中,没有生身之父不一定是个问题,倒可能还是一种荣耀。按照西晋皇甫谧撰写的《帝王世纪》所说的,从伏羲、神农、黄帝到后继的同父异母兄弟尧、契,都是因其母受感于天地之物而得生。尧据说是他的母亲受一条赤龙所感而生,契是他的母亲吞下燕子(玄鸟)卵所生。按照这个说法来讲,所谓后稷四兄弟,其中只有一个,即挚,是帝喾的亲生儿子,他的出生完全不涉及神意感应,当然,也只有他最不成器。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这四个孩子其实没有血缘关系,因为他们拥有不同的母亲,同时,只有挚的父亲是高辛,另外三个孩子,父亲或是赤龙,或是燕子,或是不知名的天地。(笑声)帝喾去世之后,挚接任帝王,做了九年皇帝,政微弱,不得已将天下让给了弟弟尧,而尧成为了被后世传颂的明君,也就是儒家所赞美的无为而治、禅让后贤的理想帝王。但是,我们注意到,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史记·周本纪》《史记·殷本纪》中,除了契和后稷这两兄弟之外,一概不取神话传说。很明显,《史纪》受到了《诗经》的影响。

这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所谓兄弟的出生,虽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也有一个重大的不同,由此暗示了,或者说造就了殷民族和周民族的不同。《史记·殷本纪》中开篇是这样讲的:“殷契母曰简狄,有娥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这就揭示了契和后稷出生的一个很大的差异:简狄生子顺顺当当、欢欢喜喜,整个家族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以此为荣为福,记载中一再提到这是“嘉祥”。孩子被取名叫契,“契”是什么意思呢?它指的是用刀刻出来的文字,作为重大的契约,代表一种祥和,现代汉语还有“契合”一词。这反映出,这个孩子的降生,恰恰契合了人们对他的期待。下面接着讲,“契长,佐禹治水有功……封于商”,后来的商民族就是由此衍生出来的。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诗经·商颂·玄鸟》一篇。相反,后稷的诞生却引出了极大的问题。《史纪·周本纪》这么讲姜嫄:“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后面接着“初欲弃之,因名曰弃”。所谓后稷,是他后来的官名,“弃”才是他的真名。契和弃在当代汉语中发音相同,甚至同一声调,但意思极其不同。为什么在弃这个孩子身上,就没有神意了呢?我认为,这影响了周民族后来的整个思维特点和精神取向。恐怕有同学笑话我在搞精神分析吧,其实不尽然。两位母亲都是高辛的妻子,都是受感而孕,而且简狄生契在前,尧出生更在前,这等怪事已经发生过两次了,为什么姜嫄生弃这第三次就出问题了呢?考察契和弃的出生,从外部现象看有两个显著的区别。首先,简狄的受孕方式是有形的、可见的:燕子从头顶飞过,简狄正在洗澡,鸟卵坠下,正好被她接住。而姜嫄的受感对象是一个大脚印,当时她是看清楚了,但是事后她就敢说的确是看清楚了吗?她敢断言,这个大脚印就是神的吗?(笑声)当代西方哲学家德里达的思想中,包含一个关键词:“印迹(trace)”。姜嫄踩上的不过就是个印迹,一个随着时间消逝会渐渐模糊的印迹。第二,简狄是从上而下接受鸟卵,姜嫄则是从下而上感应到地面印迹的力量。总之呢,契哥是被家族接受了,弃弟(因“契”与“弃”发音完全相同,这里又不能放弃“语音中心”,故加上“哥”“弟”以示区别)则因被怀疑不是神赐的儿子而遭到抛弃。的确,你怎么知道,这个脚印就不是魔赐的呢?另外,你能断定,弃的母亲姜嫄完全没有问题吗?(笑声)同样都有过向神的祈祷,同样都有过母亲的受感体验,甚至后稷的分娩出生如此顺利,“先生如达”,显示出神的灵异,但是,后稷还是被抛弃了,神意在他身上缺失了。

可见,受神的恩典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什么时候人们相信这是神的恩典,会欢喜若狂;什么时候人们质疑这不一定是神赐,就会变脸。由此可以看出,当人跟神这种终极力量打交道时,个人处于极其危险的境地。这是姜嫄生后稷的故事给我们带来的第一个教训:人是何等的软弱可欺,以至于有时候把魔力当作了神力。可是,有时人又倒过来被自身的软弱可欺给欺骗了,以至于把神力当作了魔力。真是“假作真时真亦假”呀!由人来区分这个孩子究竟出自神还是出自魔,这是给人加上了极重的负担。我们在人生中也充满了这种负担,我们经常面临着要做出终极性的选择却不知如何选择,我们真是“poor men”呀!(笑声)

我将姜嫄生后稷同玛利亚生基督作一个对比,由此看一看,中华文化和西方文化的一个重大区别。玛利亚没有出嫁就被动地怀孕了,《新约·马太福音》这么记载:“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玛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玛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地羞辱她,就想暗暗地把她休了。正思念这个事的时候,有主的使者在他梦中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玛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醒了,起来就遵着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这段主要记述了约瑟的感受。然后,我们再看另外一段,《路加福音》,这里主要记载了玛利亚的感受:“天使加百列奉上帝的差遣,往加利的一座城去,这城名叫拿撒勒,到一个童女那里,是已经许配大卫家的一个人,名叫约瑟。”童女的名字叫玛利亚。天使进去,对她说:‘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安,主和你同在了。’玛利亚因这话就很惊慌,又反复思想这样问安是什么意思。(‘思想’往往就是这么出来的)天使对他说:‘玛利亚,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经蒙恩了。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玛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玛利亚说:‘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天使就离开她去了。

玛利亚这么一位童贞女子,面对这么一场突如其来的受孕和蒙恩,很自然地,她会很惊慌,因此“反复思想”。但是一旦从天使那里得到了以话语形式出现的神恩保证,马上就释然了。她的订婚丈夫约瑟对这种未婚就怀孕的现象,当然不理解,所以想暗暗地把她休了。但是一旦天使在梦中向他解释和保证,他也就遵着主的使者的吩咐,娶了玛利亚,并为孩子取名基督。大家可以看到,人和神交往中的无限艰难困惑,就这么轻易地被跨越过去了。这就是信者的福气了。然而,他们是怎么判定,这说话者是天使而不是魔鬼呢?或者发生的一切不是自己的幻觉呢?或者不是人间的某种巧妙安排呢?这些我们确实是不知道的,借一位神学家的名言来讲,就是“正因其荒谬,所以我们相信”。与此相似,我们也不清楚,帝喾家族是如何判定契哥是神子而弃弟是不祥的。

帝喾家族在那么多的征兆面前,还不认同后稷,这是不寻常的。而后稷的后代周公,居然要将这种事后似乎被证明是没道理的不认同写进《诗经》之中,大肆宣扬,而且每年在最神圣的时候传唱,这样的表现更是不寻常的。后稷的名字“弃”充满了暗示。

姜嫄抛弃后稷的原因,《毛诗正义》中引了很多人的意见。王肃引马融的话,说:“帝喾崩后十月而后稷生,盖遗腹子也。虽为天所安,然寡居而生子,为众所议,不可申说。姜嫄知后稷之神奇,必不可害,故欲弃之。以著其神,因以自明。”意思就是说,姜嫄怀上后稷不久,帝喾就去世了,挚接任帝位,她没有依靠,被大家怀疑。姜嫄自己知道,后稷是神赐的,但又没有办法申诉。所以用抛弃的方式,向大家显示,她自身是清白的,而孩子是神的,不是人的,因为不论孩子怎么被抛弃,都不会受到伤害。这是一种说法。

但是,后来很多学者如孔颖达等都不同意,他们认为后稷是遗腹子毫无根据。

郑玄提供了另外一种解释,我觉得这比较微妙。郑玄说:“姜嫄以赫然显著之征,其(后稷)有神灵审矣。”也就是说,从众多征兆看来,姜嫄相信后稷是神灵赐生的。“此乃天地之气也,心尤不安”,意思是说,姜嫄认为,这个孩子是她感天地之气而来,因此不安。“又不安徒以禋祀而无人道”,即是说,孩子从祭祀而来,不是父母同床所生,因此更不安。竟“默然自生子,惧时人不信也”。我觉得这倒很有一番见地。姜嫄不安,因为那种终极的、超越人的力量,直接干预了她的生命。

但郑玄与马融的意见有一个共通之处,即姜嫄本身毫不怀疑神性,只是为了去证明这一点,才将孩子抛弃。我认为这是不成道理的。首先,家里这类事情已经发生过两次,这是第三次,不足为奇,如果姜嫄处怪不惊,自己都相信了,还有什么问题呢?另外,姜嫄认为将婴儿置于危险的境地,孩子在神灵的庇佑下,定能经受考验而不死,这就是儿子身份的最好证明。但是,既然姜嫄相信神意附在后稷身上,那么,她也会深信,就算不扔掉孩子,神意也会显现出某种灵异,从而使大家相信她是清白的。所以,她根本不需要通过自己的某种行动去证明什么。正如当年,魔鬼试验基督,让他从悬崖跳下去,因为既然基督相信自己是神的儿子,那么神一定会在半空接住他,但是基督不这样做,他的回答很巧妙:“我的父告诉我,你不可试探主。”谁要胆敢去测试神,那就亵渎神了。而姜嫄将儿子抛弃,认为他也可能面临危险,可见,她本人对于神赐予后稷这件事情,也有所怀疑。

总之,我的看法是:如果不是母亲本人对于“居然生子”产生了重大怀疑,就不可能出现先生而后弃、先喜而后忧的怪事,司马迁的说法应该是对的,姜嫄本人“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并不是姜嫄开始就相信了儿子是神灵的,这存在一个证实和审判的过程。这是个正在生成、变化之中的局面,“弃”直接在其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角色。这点跟周民族后来的特点大有关系。

好了,我来讲第三个缺失:确定性的缺失。

在这个抛弃过程中,我们能看出,姜嫄抛弃后稷,既是一个正式意义上的抛弃,又是一个充满困惑感、时机感和摸索感的抛弃。抛弃本身在生成着某些重要的东西,它在造就周民族第一人的根本身份,在成就这个所谓的神的儿子的意义。神性一开始似有似无,不太清楚,正因为抛弃,神性才明显了。从抛弃的结果看来,儿子最终还是被命名为“弃”,请问,家人是如何想的呢?这本来是家人犯下的一个相当重大的错误,怀疑一个神灵赐生的儿子的合法性,屡屡将其置于危险境地,他们不但不以之为不敬,反倒就将孩子取名为弃。我认为这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不弃哪有后稷呢?哪有周民族天高地厚般的业绩呀?

我们来分析下面这几段:“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实覃实訏,厥声载道。”这妈妈也够狠心的,这孩子能不委屈吗?(笑声)可见这确确实实是抛弃,不然的话,哪会有母亲,仅仅为了确证自身的清白,就让自己头胎的幼嫩儿子冒如此大险?

实际上,我们可以设想姜嫄的那段生活经历:姜嫄得知自己受孕后,起初很兴奋,但并不能在兴奋的那一瞬间就把孩子生下来,而是必须怀胎十月。这十个月就足够她以及她的家族来回味咀嚼受孕这件事儿了。姜嫄和丈夫去郊祀,祈求神灵赐子,本意是求神保佑他们通过人道怀上孩子,但没有想到神那么性急,刚祈求完毕,马上就干预,就显灵了。这对于别的女子可能问题不大,比如玛利亚,倒会令她们欣喜万分,但是对于姜嫄来讲,情况就不一样了。她只能做到当时歆歆然,之后就深感不宁,于心不安,产生怀疑。而且,这种受孕方式,没有明确具体的对象化标志,以表明原动力来自于天地之灵气,而不是来自什么畜生妖物的邪气。比如说褒姒,她出生怪异(一宫女受龙涎之感),预言家早就说过她会给西周带来灭亡之灾。虽然她也被抛弃,但是被人捡到,养大作为美女进贡,迷住皇帝,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国家崩塌。回到姜嫄身上,一个模糊化了的、非在场化了的印迹或线索,而神或不管哪个造出了这个印迹的存在者已经不在场了。而且,经过十个月的思索,姜嫄会越想越糊涂,当时确实有那么个脚印吗?我看清楚了吗?经过时间的冲洗,印迹本身被再次印迹化。这样,想象之中,可以发生无数的事实,原本的真实可以被一再推迟出场。可能有人会说,我在学当代西方哲学家德里达的话语。(笑声)

而且,当受感的事件越来越深地沉入过去,它本身也就变成越来越模糊的印迹,相比之下,腹中的胎儿,变得越来越实实在在,一个在无形中受孕的、越来越有形的胎儿即将出现。真可谓是一个南辕一个北辙。于是,信仰逐渐褪去,疑惑和恐惧渐生渐大:这个小冤家究竟从哪里来,他要到哪里去,要去干什么?他会给他的母亲、给这个家族带来什么?另一方面,那个无形化了的、过去化了的受感体验,又明明在当时令人感到了震动与欣喜,似乎也是真实发生过了。而这些也作为另一种印迹被“播撒”,使得整个事件无法被确定下来。

我们接着设想,当婴儿顺利出生的时候,一切新的有利证据也没有办法阻碍疑惧的潮水,于是就有了抛弃。这确实是“抛弃”,而不是孩子一出生,就给他一刀,或者用绳子一勒。(笑声)抛弃显示了周民族的特点,正如后来孔子讲的“中道”。虽然抛弃也是危险的,扔到大森林中,万一碰到狼群、老虎怎么办?扔到寒冰上,万一冻僵了怎么办?但是,毕竟这不是一个实在的死地,而是个可能的死地。不过,另外一方面,母亲也没有将孩子私藏起来。所以说,这是个实实在在的抛弃,并未将所有的可能性杜绝,而是个从根本处开放的可能性。因此,对抛弃的执行,不会是公开的、求证式的,而是偷偷的、孤独的,它既是绝情的,又是焦虑的,既想有个了断,又怕有个了断。抛弃越来越远,但总有一双眼睛跟着它走,所以,这样的抛弃,没有最后的确定性。你说,就是要孩子死,或者就是要让孩子活?没有,起码最开始没有这么确定的答案。真正抛弃的只是一个有形的对象,而不是那个造就了对象的无形的印迹。这里面,既有决断,又有等待,是决断中的等待,等待中的决断。在极度的两难之中,让天命自行其道。这是天道的深层含义。而且,连抛弃的地点,也是下意识选择的边缘性的地点,一种居于死亡与生存之间的境地。

大家知道,还有许多著名的抛弃。比如俄狄浦斯的被抛弃。

《俄狄浦斯》是希腊最著名的悲剧之一。俄狄浦斯的父母得到神谕:你们的儿子将来会杀父娶母。刚开始,他们避孕,但是没有成功,最后儿子诞生了,他们不忍心马上杀死他,于是用铁器扎透孩子的后脚跟,然后派别人把孩子扔到远远的森林中,想必野兽会吃掉他。这个被托付的人可怜孩子,不忍心照做,于是把孩子交给了一个牧羊人。牧羊人把孩子交给了远远的另一个国家的国王。国王疼惜孩子,给他取名俄狄浦斯,俄狄浦斯的本义就是肿脚。俄狄浦斯长大了,知道自己不是国王王后的亲生儿子,非常痛苦,于是祈求神明给他启示,神告诉他,你会杀父娶母。俄狄浦斯一想,父母如此珍爱他,他怎能这样。于是逃跑了,但是,他越跑,反而离神谕越近。半路,他碰上亲生父亲,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将其杀死。继而破解了斯芬克斯之谜,当上了国王,娶了新寡的王后,也就是他的母亲,生儿育女。后来,国家发生惨痛的灾难,神灵告诉他,国家存在一个巨大的问题,不清查出来,灾难无法停息。俄狄浦斯决心查清问题,结果查来查去,竟然发现是自己应验了当初的神谕。他痛苦万分,挖掉自己的双眼,离开国家。

西方人对家庭,从来是怀有疑心的,所以经常出现一些不太愉快的事情。从神的家庭开始,就是这样。(笑声)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不信的话,大家可以去读《神谱》。几代家庭都是儿子想把父亲阉割或者杀掉,以夺取王位。克洛诺斯和他的儿子宙斯都是如此。另外,《圣经》中有这样一个著名的故事。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得到神谕,他的正配妻子撒拉将为他生下一个儿子。撒拉笑了,自己这么大年纪,怎么会生孩子呢?但是,神的启示是一定要应验的。最后,撒拉果然生了儿子,欣喜若狂,取名以撒。以撒十岁左右,亚伯拉罕得到神谕:去,亚伯拉罕,把你的儿子以撒带到摩利山上,把他杀了献祭。后来存在主义的创始人克尔凯戈尔通过分析这个故事来阐释信仰中的荒谬:正因其荒谬,人的信仰是那样的崇高和伟大,无可企及。他在著作《恐惧与战栗》中讲到了这些。《圣经·旧约》中说道: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也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区,在我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祭。”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上两个仆人和他的儿子以撒,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了。后来克尔凯戈尔分析:这个亚伯拉罕了不得呀,这是受信仰的启示,我无法理解。这么纯粹的信仰,纯粹到神让他将亲生儿子献祭,他竟然毫不动声色,连跟妻子打个招呼都没有,也不去问问神,核对一下神谕是否清楚,您老是不是说错了呢?也不询问一下原因是什么。(笑声)克尔凯戈尔对此无法理解却充满了钦佩。《圣经·旧约》接着写道:“到了第三日”,这很奇怪啊,路上走了三天,亚伯拉罕也什么都没想,信念也一点没动摇,真是不同寻常啊!“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个地方,亚伯拉罕就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待,我与童子往那边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他也会说谎!“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到他儿子以撒身上,自己手里拿着火和刀,于是,二人同行。以撒就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父亲啊。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多么深情的一句话啊!(笑声)“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在哪儿?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回答真够巧妙!“于是,二人同行。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布坛,把柴摆好。然后就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到坛的柴上。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这是毫不犹豫的。后来,克尔凯戈尔就说,这个孩子经过这件事后,他还怎么活呀?世界上他最信任的人,抽出刀来,就要杀他,最后虽然没有杀,但毕竟是要杀。这个孩子一生会背上怎样的心灵伤痕,会变成怎样的一个孩子呀!《圣经·旧约》接下来写:“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我在这里。神说,你不可在这孩子身上下手,一点也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你的独生的儿子留下来,不给我。”可见,人和神打交道,确实是艰险的。这是蕴含深意的一个故事。我们现在讲的姜嫄抛弃后稷的故事,深刻程度也不亚于它。亚伯拉罕接受神的考验的故事,是充满戏剧化冲突的,血淋淋的。最后,大家知道结果,神行了神迹,让亚伯拉罕看见有一只公羊被小树林扣住了双角,他就把羊拿过来,替他的儿子进行了燔祭。大家知道,亚伯拉罕是整个犹太民族认定的始祖。

姜嫄抛弃后稷的故事里,如同亚伯拉罕路上行走了三天,姜嫄也抛弃了三次。我们可以设想,她的眼睛一直跟在孩子身上。第一次,深长的巷子里,牛羊庇护了孩子,然后,一双手把孩子抱走了。但是一想,牛羊见了婴儿而不踩,反倒护舔它,这是可能的。第二次,森林之中,樵夫捡起了孩子。一双手又将孩子要回了。但是又想,偶尔森林中,有樵夫经过,也不算奇迹。第三次,将孩子放到寒冰上,天地一片白茫茫,荒无人烟,如果时间长了,孩子定会冻死。这时,鸟儿从天上飞过来,用翅膀温暖了孩子。在找寻奇迹、等待奇迹的过程中,奇迹终于发生了。而且,周公一定要让孩子在恰当的时机哭得声震大道、惊天动地。实际上,这是姜嫄的第二次分娩,精神上的分娩。这也是孩子的第二次出生。这个由苦难、困惑和神意交织而成的第二次分娩,实际上是周民族和中华民族精神上的重生。其实,仔细想想,谁能知道,鸟儿的庇护是神意的显现呢?谁能断定,那只鸟儿是什么鸟呀?是喜鹊还是秃鹫呢?(笑声)但是,不论如何,这件事让姜嫄相信了。此时,腐朽化作了神奇,印迹变成了奇迹,母亲成了母亲,儿子成了儿子。孩子哭的时机正好,不迟不早。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为什么周族人要世世代代地祭祀后稷和姜嫄。姜嫄是整个民族的母亲,周公以及周族人感到,他们需要和这位母亲一起经受苦难,一起在绝望和恐惧之中,感到那“一元来复”的爱意,由此领悟到,人生是如此艰难和可怕,但是其后总有希望与天命。

最后是第四个缺失:英雄的缺失。

我们在古希腊传说中会看到,神和人生下的孩子,往往具有神力、异能,成为伟大的英雄,如赫剌克勒斯、阿基里斯等。《新约》中的耶稣基督更是惊天动地。就是《帝王世纪》中讲到的大多数受感而生的帝王,如伏羲、黄帝等,都有一番文治武功的英雄伟业。那么,我们的弃弟,是这样的英雄吗?按照一般意义来讲,他没有成为英雄。英雄在此缺失。

这位弃弟,平生的最大喜好,也是他的最大功业,就是种庄稼。(笑声)因此,他被称为后稷。其次,他用收获的庄稼和饲养的牲畜来祭祀上帝,也就是他本人的无形无名的父亲。他一辈子就干这两件事,一个是农耕,一个是祭祀。弃弟出生后,没有被当做一位神子来看待。首先,诗歌对他的刻画,还描写了他的童年。大家知道,西方的文献里,特殊的人物比如亚当、夏娃这两位人类的祖先,都没有提及他们的童年,仿佛他们啪的一下就成年了。耶稣的童年,《圣经》也极少描写,基本可以略去。可是,《诗经·大雅·生民》中写道:“诞实匍匐,克岐克嶷,以就口食。蓺之荏菽,荏菽旆旆。禾役穟穟,麻麦幪幪,瓜瓞唪唪。”意思是说,他到了会爬的年纪,就有知有识,会自己找吃的。后来他开始种大豆,大豆生长得茂盛至极,又种了麻麦、瓜果什么的,都是硕果累累。

接下来写“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茀厥丰草,种之黄茂。实方实苞,实种实褎,实发实秀,实坚实好,实颖实栗,即有邰家室。”意思是说,后稷懂得稼穑之道(后人讲的“道”的原初形态),他除草、选种,结果大获丰收,足以养活家族。继而写道:“诞降嘉种:维秬维秠,维穈维芑。恒之秬秠,是获是亩;恒之穈芑,是任是负。以归肇祀。诞我祀如何?或舂或揄,或簸或蹂;释之叟叟,烝之浮浮。载谋载惟,取萧祭脂,取羝以,载燔载烈。以兴嗣岁。”即用收获的东西在秋天的时候进行祭祀。他把米、面等蒸熟,畜肉烤透,加上香蒿,让香气弥漫,以通于天。这样来感戴和祈求神灵庇佑丰收。最后讲:“卬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时。后稷肇祀,庶无罪悔,以迄于今。”即祭祀是从后稷开始的,它使人没有罪过和懊悔,一直到今天,神意仍赐福于我们。

由此可见,后稷的全部事业就是一天一地,对地种谷,对天祭祀。土地使其母受孕,给予他生命,而且,通过禾谷的受孕,不断地赋予周族以新的生命。但是,土地的精气、灵魂和身份,都来自于天,即天神、天气和天时。这里边没有刀剑的荣耀,没有征服的桂冠,也没有体系的构造,耕祀就是一切,一切都是从社稷之中诞生的。所谓“社稷”,“社”就是土,“稷”就是谷,中国后来就把社稷作为民族、国家的代名词。所以,对于后稷和周民族来讲,四时、风水是最重要的。

这种文化,在我看来是植物型的,植物的首要特点,大家知道,是原发的。植物从土地中生长出来,给它阳光、水分就够了。一阴一阳之谓道也,成为周民族的一大特点。从后稷的角度来讲,神和上帝是有的,但是是无声无息的,没有形象没有人格,不是某种高级的主体和人格神。相对来说,古希腊的文化是动物型的,是非原发性的、交易型的,神灵有名有相。经过对比,可见后稷祭祀的丰富含义。天是他的父亲,但是是无名无相的,总在缺失,永远指示不出一个具体的对象。于是,后稷要通过种庄稼的业绩,来不断地重新生成和维持他的身份。稼穑对于周族人来讲,不仅是为了维持口食之需,也是他们精神上的生命。稼穑的成就,不断地为后稷洗刷耻辱,获得神子的身份。这样的一个民族,从根本上讲,是土地、祭祀和植物构成的。稼穑本身就在显示和构造他的身份,因此也就是在参与祭祀。平常种庄稼本身也就是在跟神打交道,在构成后稷的身世。另外,姜嫄对于神赐的儿子有过怀疑,因此怀有罪感和悔恨,通过祭祀,她也可以求得神的原谅。这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永远没有完结,需要每个秋天都再次续约。而且,通过祭祀,也使得后稷和他的后人免去耕耘对土地的冒犯。

好了,我今天要讲的主要意思就是这些了。在结尾处做一个总结。

受西方传统学术思想影响的史学家,把姜嫄生后稷的事情,只是看做一个比较一般化的反映,反映什么呢?据说,反映出了姜嫄的那个时代还是处在母系社会,从后稷开始,便从母系时代过渡到父系时代了。而且,到今天为止,所有研究中国古代哲学的书籍、文字,包括那些专门讨论先秦哲学思想和儒家思想起源的著作,都完全忽视了《诗经·大雅·生民》这首诗和姜嫄生后稷中的哲理含义。我上面讲的,就是换了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我觉得,对后稷的信仰,或者说,对周族人视为血脉精神始祖的信仰,这里面不会不包含一些直接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民族基本特点的重要信息。我们上面的讨论表明,周族人相信的周族的诞生,是有独特的地方的,这种独特日后形成了周文化的特点,包括后来出现的儒家、道家的思想,都跟这个独特之处有血缘关系。

周族诞生于天、地、神、人之间,充满了巨大的感动和奇特的经历,大家去读《易经》,里面有震卦,还有一个咸卦,它的意思就是感应,我觉得很可能就是周族人反思始祖事件而赋义的。此卦是刚在下,柔在上,“二气感应以相与”,这与姜嫄的感动方式是一致的。而初六爻讲“咸其拇”,也是从脚拇趾开始受感的。从思想上来讲,我觉得最奇特的就是这首诗中所讲述的原本缺失,以及对于这种缺失的赞美和珍视。实际上,这种缺失就意味着任何可以被对象化的东西的缺失,比如父亲、人格神、确定性、对力量的意愿等,在姜嫄和弃弟那里,都还不在场。但是,这个不在场,并不意味着完全的虚无。按照西方传统哲学的思路,这种不在场,岂不是一切都可以乱讲,完全没有真理了。而对于周民族来讲,恰恰相反,正因为这个不在场,人和神的关系才变得更加微妙,更加切近。人要不断地跟神发生这样那样的实际关系,来维持自己物质和精神上的身份。西方人认为,上帝死了,实体死了,主体死了,必定导致虚无主义。但周民族不同,正因为天命靡常,经常变化,今天你掌了天下,明天就不一定了。那时周朝人刚要或刚刚推翻商纣王,社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动,这种感觉特别强烈。周文王写《周易》,易的第一个意义就是变易。也正因为天命靡常,所以“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在《论语》中,弟子们形容孔子的特点,“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他最不喜欢过分执著于某种东西,身上充满了技艺的素质。由这一特点,又衍生出“笃性好学,守死善道”,即是对真理更加热烈地追求。只有在这里,“信仰才不是憎恨的机器”,但又不是没有信仰,而是“惚兮恍兮,其中有象”,并且这种信仰还可以达到杀身成仁的崇高境界。但是,这是没有对象化的信仰。像组织一个教会,共同信奉一种信仰。谁不信仰,信徒就把他判为异端,判为修正主义。这都不是咱们中国古人的信仰方法,我们讲“君子不党”,而是以一种文化的精神世界来维持一体。对于这样一个稼穑化了、草木化了或社稷化了的民族,意义与生存是在天地、阴阳相交之中原初地发生出来的,不能靠采集、捕猎、交易和抢夺而来。

所以说,周民族从根本处看来,是柔的,就像初生的草木或者禾苗。这个柔,实际上,有些学者已经注意到:老子主张柔,儒家的儒字,字义也是柔。中国人怎么老柔呢?受到西方人类学影响的一些学者,如叶舒宪先生,就说中国古代文化主柔。为什么柔呢?因为它有一种阉割的经历与情结。大家可以去看叶先生的著作《〈诗经〉的文化阐释》、弗雷泽的《金枝》等。说到阉割,我也举个例子。西方最早的关于阉割的经典记载,见于古希腊早期的《神谱》。里面写到克洛诺斯这个神,克洛诺斯的本义是时间。他的父亲是乌兰诺斯,此词本义是天空。克洛诺斯阉割了父亲,并且是在自己的母亲大地女神该亚的精心策划和帮助之下完成的。我来念一下这段:“乌兰诺斯来了,带来了夜幕。他渴求爱情,拥抱大地该亚。展开肢体整个地覆盖了大地。此时,克洛诺斯,也就是时间出来了。”时间阉割天神,这其中是有深意的,因为时间是变化的。“克洛诺斯从埋伏处伸出左手,右手握着那把有锯齿的大镰刀,飞快地割下了父亲的生殖器,把它往身后一丢,让他掉在它的后边。它也没有白白地从他手里丢落,由它溅出的血滴入大地。随着季节的更替,大地生出了强壮的厄里尼克斯——也就是复仇女神,和穿戴闪光盔甲、手持长矛、身材高大的癸干特斯巨人族。……这个东西在海上漂流了很长一段时间,忽然,一束白色的浪花从这个不朽的肉块周围扩散开去。浪花中诞生了一位少女。……由于她是在浪花(‘阿佛洛斯’)中诞生,故诸神和人类都称她阿佛诺狄特(后来就叫做‘维纳斯’)。”(笑声)也就是说,爱和美的神。在这之后,时间神克洛诺斯为了保持他自己的神位,又将他的妻子生的儿女都吞吃掉。但最后他还是被欺骗了。他的一个儿子宙斯成功地躲开了并推翻了他,于是,宙斯的霹雳雷火统治了奥林匹斯山和世界。

我认为,“柔”主要来自于还没有硬化的、生成着的可能性,来自于正在相交之中的“天地氤氲,万物化醇”和“阴阳相交”。正因尚柔,周族循环好古而又朝向未来,所谓“与时偕行”。柔的含义是这样的:它谦随和平,技艺巧妙但又绝不技术化、规范化;见机而作,机是微妙征兆的意思,现在还说所谓“时机”。中国后来产生的经典如《易经》、四书五经、道家著作以及有长久影响的学派都非常重视时机、重视阴阳之交。这些特点和我们今天讲解的文本有一定的关系,它们都是为绿色的柔嫩所喜欢的。儒家和道家都“承其绪而得其神”,所以能在江河奔流的中国里如此成功。而且,后来周族人的历史也表明,这种原本的缺失和柔韧,正是这个民族的根基和向导。从《史记·周本纪》中可以看到,一段时间里周族日渐衰落,流窜于戎狄之中,自己的文化荒废了。其后出现了两个大英雄,一个是公刘,一个是古公宜父,他们复兴了周族,复兴的途径就是重入稼穑之道。古公身上也充分展示了柔的特点。他带领族人,生活在豳这个地方。忽然,来了一些戎狄,四处抢夺。但是,古公不发动族人以武力对抗他们。起初,戎狄只是抢夺物品,族人还能容忍。后来,戎狄肆意地要抢夺土地和人民,老百姓不能容忍了,请古公率领他们抗击入侵。古公却说道,你们老百姓跟谁还不一样吗?何必拘泥于一家一姓的统治呢?大不了,我们可以搬走,却不可让人民为我牺牲。人们感受到了他的仁德,最后,族人和百姓就跟随他,从豳地迁移到了岐下。这个过程中,另外地方的人民听闻了古公的仁德,也来追随他。大家知道,岐下正好是周朝发迹之地。这种柔弱的退却正是避难成祥,成就了周朝八百年的基业。可见,柔是非常有力量的。最后,《史记》中讲道:“民皆乐歌之,颂其德。”我最后一句话就是,此德正源自于“姜嫄生后稷”之德,其中的关键是:没有弃,焉有德(得)?

谢谢大家!(热烈掌声)

◎张祥龙

1949年生于香港九龙。1978~1982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获学士学位。1986~1992年,就读于美国俄亥俄州托莱多(Toledo)大学和纽约州立布法罗(Buffalo)大学哲学系,获硕士及博士学位。1992年至今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和外国哲学研究所任教,现为教授兼博士生导师。其研究领域涉及东西方哲学比较、西方现代哲学(现象学、海德格尔、解释学、维特根斯坦等)、西方哲学史、中国哲学和东西方宗教哲学。其出版书籍有《海德格尔思想与中国天道》《海德格尔传》《从现象学到孔夫子》和《面向事情本身——现象学导论七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