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全民疯狂的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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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比利时

我坐着火车,在比利时漫无目的、开开心心地闲逛了几天。在这么多国家里,比利时是个很迷的地方。它并不完全是一个国家,其实是两个:北部地区说荷兰语的佛兰德斯[44]和南部地区说法语的瓦隆。南部地区坐拥最优美的景色、最可爱的村庄、最美味的佳肴,还有高卢人惯有的享受生活的天生本领。而北部地区则有最繁华的城市、最杰出的博物馆和教堂,还有港口、海滨度假胜地、稠密的人口和大部分的财富。

佛兰芒人受不了瓦隆人,瓦隆人也受不了佛兰芒人,但是你只要和他们简单交谈几句便会明白,他们联合在一起的原因在于他们更加讨厌法国人和荷兰人。有一次,我和一个说荷兰语的比利时当地人在安特卫普玩了一天。在每条街的拐角,他都会眨眨眼睛,让我去看某对表情天真无辜的男女,然后非常厌恶地对我说:“荷兰人!”而且他非常惊讶我竟然无法将荷兰人和佛兰芒人区分开来。

当被问到为什么他们这么讨厌荷兰人时,佛兰芒人就会有些含糊其词。我听过最多的抱怨是荷兰人常常成为饭点的“不速之客”,而且永远都不会带礼物来。“哦,原来和我们亲爱的苏格兰人一样啊!”我在旁边这么说道。

在安特卫普,我对这个国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在那儿停留了一个下午,游览了当地的大教堂,又逛了很多家酒吧,一直逛到了晚上。不得不说,若论酒吧的数量和服务质量,安特卫普是当之无愧的欧洲冠军。这些酒吧小巧精致、烟雾缭绕,舒服得就像是尼格尔·劳森[45]的马褂一样。屋子里的墙饰都是暗色调,被昏黄的灯光所笼罩,里面总是挤满了意气风发、兴高采烈的人,他们玩得不亦乐乎。这是一座你很容易就能找到人聊上几句的城市,因为这里的人十分开放,而且他们的英语水平几近完美。我曾经和两个年轻的马路清洁工聊了一小时,他们那会儿正准备下班回家,在路上停下来买杯饮料喝。除了北欧,还有什么地方能够让一个异乡人用母语和马路清洁工交谈呢?

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受到了某种震撼,他们是多么了解我们,而我们却对他们一无所知。你可以读到几个月来的英国报纸,也可以读到迄今为止所有的美国报纸,却看不到一篇关于比利时的报道,但那里不断发生着很多有趣的事情。

比如“尼韦尔[46]”匪帮,它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比利时肆虐(都到了能横行比利时的程度了),他们会时不时地冲进超市或是人流量巨大的餐馆,拿起机枪一顿扫射。只要谁刚好在那里,他们就杀谁,就算是妇女和儿童,也不放过。待到他们的脚下躺满尸体,他们却只从收银机上抢去一小笔钱,然后消失在夜色中。不过这个匪帮很奇怪:他们从来没显示过他们的动机,也从不劫持人质,偷走的钱也不会超过几百英镑,他们甚至连个绰号都没有。“尼韦尔”这个名字是拜报道他们罪行的媒体所赐,因为他们借以逃跑的工具通常是从尼韦尔郊区偷来的德国大众牌GTI轿车。尼韦尔活动了大约六个月,然后戛然而止,从此销声匿迹。持枪者没被抓到,武器也没被找到,警察们至今都不知道他们是谁、他们到底想要什么。如果这都不算怪事,那还有什么算怪事呢?但你在报纸上从来都没读到过关于这件事的报道,我认为这又是另外一件怪事。

我在布鲁日逛了一天,它离布鲁塞尔只有30英里,而且非常漂亮,充溢着无穷无尽的美妙,让人很难相信这两个城市在同一个国度里。这里的一切都棒极了——卵石小道、平静无波的碧绿运河、中世纪风格的尖顶房屋、集市广场、弥漫着沉沉睡意的公园,还有我没列举到的所有的一切。没有哪座城市比布鲁日更受衰败的青睐。在曾经的200年里,布鲁日——我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坚持要这样称呼它,因为当地人通常把它写作“布鲁吉”(Brugge),读作“布乳谷”(Brooguh)——是欧洲最富有的城市。但是,随着茨文河泥沙的堆积和波谲云诡的国际政治格局的变幻,它渐渐地被遗忘。之后的500年里,欧洲的其他城市不断壮大、日新月异,但布鲁日却无人问津。当华兹华斯[47]于19世纪造访布鲁日时,街上杂草丛生。有人告诉我,安特卫普那会儿可比布鲁日更漂亮,甚至在世纪之交[48]时仍是如此。然后开发商们来了,他们拆掉了能拆的所有东西,几乎把整个城市搞得面目全非。布鲁日反而因为默默无闻而免遭他们的毒手。

这个地方很罕有,我在那儿走了一整天,嘴巴就没合上过。我参观了格罗宁格博物馆,拜访了贝居安女修会——庭院里的水仙花摇曳生姿。但绝大多数时间里,我都在街上溜达,贪婪地想把这个城市的美妙尽收眼底。我甚至觉得,这个城市的大小也是完美的——大得刚好有个城市的样子,有书店和可爱的餐馆;小得刚好能让人觉得亲切友好。你差不多可以用一天时间走完运河围绕着的每一条街道。我就是这么走过来的,而且我走过的每一条街道,都会挑起我想要在此度过余生的念头。没有哪一家路过的酒吧我不想进去看看,没有哪一片风景我不想独享。很难让人相信下面这一切是真实发生的——人们每天晚上回到这些房子里,每天在这些店铺里买东西,每天在这样的街道上遛狗,就这样度过一天天的时光,并认为生活就该如此。这里的人第一眼看到布鲁塞尔时,一定会被深深地震惊到。

我在圣雅各布大街上的一家酒吧里遇到了一个保险公司的核保员,他悲伤地告诉我布鲁日一年有八个月是不适合居住的,因为到处都是游客。他还和我说了一些他觉得极其严重的骚扰行为,比如有些游客会眯着眼看他门外邮筒里的信件,还有些游客为了抓拍一些快照把他院子里的天竺葵乱踩一通。我没有听进他的话,部分原因在于他是整个酒吧里,或者说整个佛兰德斯最无聊的蠢货,另一部分原因是我不想听到这些,我想要守护我对这个城市的幻想。

因此,在所有旅游巴士到来之前,我就早早出发了。我要去迪南,一个坐落于穆斯河畔的小城,那一天它正安卧在连绵的阴雨之下。这座小城非常吸引我,如果我不是刚从布鲁日来,如果我没碰上这恼人的天气,我应该会为它兴奋很久。我站在横跨大河的桥上,看着子弹大小的雨滴敲打在水波上,泛起阵阵涟漪。我打算花几天时间,徒步穿过阿登高原南部,看看我是否还能认出第一次欧洲旅行时经过的村庄和走过的路。但我实在没料到会是这样的天气,我里里外外全部湿透了,冻得瑟瑟发抖,仿佛得了疟疾却没有吃药一样。我在迪南只待了一小时,就坐上那慕尔方向的火车,朝斯巴奔去。比利时有个好处,就是它的面积很小,只消一两个小时,你就能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不过你过会儿便会发现:整个国家不过是布鲁塞尔的一个郊区罢了。

我去斯巴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无非就是觉得它听起来是个好地方,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它被绿色的山峦所围绕,有一个树木葱郁的“七点公园”、一家与城市规模格格不入的赌场和一个叫绿地的小岛——那里坐落着两座大饭店。整个小岛可以称得上是青翠欲滴,我立刻就喜欢上了它。雨已经停了,整个城市因此变得清新明净,让人想起刚从滚筒式烘干机里取出的暖暖的被单,空气里也始终弥漫着一股治愈的味道。我甚至有些期待看到缺胳膊少腿的战士穿着棕色的病号服,被护士用轮椅推着在公园里转悠。

斯巴是水浴(spa)的发源地,曾经有200年,这里一直是欧洲皇室频繁光顾的地方。甚至在一战那会儿,这个地方还是皇亲国戚和贵族乡绅休养生息的好地方,威廉二世[49]正是在这里逊位。这里是一个分水岭,不仅标志着这位帝王的陨落,也标志着斯巴的衰败。今天这个地方,看起来已经不再是专门为任何人准备的了,至少现在看来是如此。我来到公园里的旅游信息咨询处,礼貌地看了看告示橱窗,然后向柜台后面的那位接待员询问那些国王与王后现在身在何方。

“呃,他们已经不再来这儿了,”他回答道,脸上掠过一丝苦笑,“打从彼得大帝[50]那会儿就不大有人来了。”

“为什么呢?”

他耸耸肩:“世道在变吧。如今他们要的是阳光和大海,现在这里也会偶尔服务一些男爵什么的,但主要客户是德国人。这里的水浴疗法品种丰富,你有兴趣的话可以试一试。”他大手一挥,让我注意到一系列广告折页后就去招呼下一个游客了。

这些广告折页宣传的都是一些名字一目了然的机构,比如亨利·金教授水疗研究所、温水疗养所附属放射及胃肠科。在这两家之间,还有一系列的疗养服务中心,天然炭气浴——埋在热气腾腾、黏黏糊糊的泥膏里,会把你并联到一座独立式二级发电站活活地电一遍,至少照片上看是这样的。他们保证这些疗法能做到一些你并不是特别渴望做到的事情,比如扩张真皮层血管、放松温度调节中枢和缓解关节痉挛,我暂且在这里举三个例子。

我毫不犹豫地断定,只要还没挂掉,我的温度调节中枢应该是处在非常放松的状态。尽管我偶尔会有关节痉挛的毛病,会让我猛摔一跤,把手上端的通心面糊满整张脸,但我觉得我还是能够带着这个病活下去的。因为我看了水浴机构里肌肉发达、衣领洁白的护士们服务顾客的照片,只要她们在某人膝关节处侦测到刺痛或是怀疑他真皮层有所萎缩,就会进行治疗。这些照片上都有这样一番景象:有一位面带愁容的女兵员,身上用各种方法涂满了油膏,在淋浴房边上被一个高压水龙头冲得无处可逃,只能歪着身子躺在直冒水泡的大铜缸里,不然就会被送去军事法庭处置。要说在别的地方,难免会让人想到“战争犯罪”这四个字。我看了一眼注册的医生名单,想看看约瑟夫·门格勒[51]是不是在里面,结果我唯一记得住名字的只有一个叫皮兹的医生。我还是控制住了给他打电话询问“嘿,你不会是换了个名字吧”的冲动,去了一家小旅馆,是咨询处那个人给我推荐的。

我洗了澡,吃了饭,开心地在城里逛了一圈,然后带着马丁·吉尔伯特的巨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去了皇家大街上一家热闹的小酒吧。我可以告诉你,这书不适合在酒吧看,你没读几页,就会发现自己在目光呆滞地四处打量,想找个人聊聊。

但在瓦隆行政区,几乎没有人说英语。我的法语还不够好,还没到能够偷听别人讲话的境界,我开始后悔没好好学法语。我在学校学过三年法语,但和没学也没什么区别。问题就在于教材基本上派不了任何用场,因为它们是由那些都没怎么接触过法国的人编写的——我学的那几本好像是北达科他州温德梭克市大马路68号州立师范学院的马尔维斯·弗里斯比教授主编的——也没有任何一点迹象表明他们和现实世界有所关联。他们不告诉你任何在法国需要知道的事情,比如如何租一个坐浴器,如何和管厕所门户收费的老大妈打交道,如何把插队者的膝盖打烂。他们总是纠缠于一些课堂活动,如把外衣挂到衣帽间;帮老师把黑板擦干净;开窗户,再关窗户;安排一天的课程。即使是在七年级,我就知道这些东西在今后的日子里基本上没有任何用处。在法国旅行,你有多久才会需要擦一次黑板呢?你有多久才会对人说“现在是冬天,马上就到春天了吧?”根据我的经验,这是人们早就知道的常识。

我从来都搞不懂,为什么他们不能把课本编得更符合年轻人的口味,他们完全可以给我们设置几个章节,关于“杰拉德和伊莎贝拉在互相抚摸身体”或“克劳德有了第一次遗精的春梦”,如果真有,可就太爽了!至少它们可以被改编成连环画。

我醒来时发现雨水冲刷着窗户,马路几乎被水淹没,楼下传来汽车经过时发出的“呼呼”声。我出门去兑换了旅行支票,在绿地广场(Place Verte)进行“橱窗购物”,沿街店铺的遮阳篷正好能让我避雨,雨水打到篷子上,滴滴答答,听起来十分安宁。每家店里都有最美味的食物——“片片干酪坊”的奶酪大得跟汽车轮胎一样;“华吉鼐肉铺”窗前挂着一串串红肠,大块大块的阿登熏腿堆积成了一座粉红色的小山丘;“甜品小屋”的橱窗里是瓜果状杏仁蛋白糊装点成的美味佳肴。欧洲人是多么善于利用橱窗吸睛啊!即使是药店的橱窗也是非常整齐干净,物品放置得井然有序,以至于你会又饥又渴地望着卷筒石膏和成人尿不湿。

我到最后一家店的时候,回头望了望绿地广场,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可以做点什么。最后我决定去杜拜,希望那里的天气能好些。不过这不大可能,因为杜拜离这里只有15英里远。然而谁又能想到,因为比利时铁路的千奇百怪,到杜拜竟然花费了我半个上午的时间,而且要换乘三趟列车(虽然是短途)。尽管如此,我还是不能算已经抵达杜拜,因为杜拜没有站台。我能够到达的离杜拜最近的地方是巴福,在地图上看,它位于杜拜左侧半毫米处,实际距离却是四公里。两地中间隔着一座陡峭的小山,我在站台都能听到远处的卡车费劲爬山时发动机发出的噪声,但至少雨停了。

我打算打一辆出租车,但是站台那里一辆也没有,我只能走到镇子上——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村庄——去找一个公交车站或出租车公司。我走进镇中心大街上的一家旅馆,从一位郁闷的老板那里得知,巴福既没有出租车,也没有公交车。我用在学校里学到的法语问她,如果一个人没有汽车,那他能靠什么到巴福呢?我本来以为这位女士会把一只死海狸甩在柜台上的,但她居然回答我:“靠你的脚,先生。”接着就面无表情地向我做了高卢人才会做的耸肩动作,她先将脑袋垂至腰处,然后双肩用力地将两只耳朵夹升到头顶,全世界大概只有高卢人会做这个动作。这个动作大概是想给我传达如下意思:生活就是一坨屎,我十分认同这一点。但是我尽管知道这个事实,却还是不会对你抱以同情,因为先生,这可是你的一坨屎。

感谢她在我的生活里扮演了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角色。我走到小镇的边缘,在那里看到了一抹比起像山更像是墙的风景。原来那里有条马路,旁边建满了一排排惹人烦的房子,就是那种专门建造在繁华地段的房子,看上去像是要被路面上负荷沉重的卡车慢慢震成碎片的样子。每个院子都被铁链锁着的篱笆围了起来,每道篱笆背后都有一条叫作“铁头”的猛犬。每次我一走近,它就会很警觉,一跃而起,沿着园中的小路扑过来,还会反复地冲向前门,一顿乱叫,龇牙咧嘴,就差用最狠毒的招数从我的肋骨那里撕咬一块五花肉下来。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我身上有种东西,会让狗狗发疯。每次狗咬我的脚踝吮吸我的骨髓的时候,狗主人总会站在一旁说道:“唉,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狗狗以前可从不会这样,肯定是你说了什么。”他的这番话真让人无语,我能跟一条狗说些什么呢?“嘿,哥们儿,想在我的腿肚子上来一口吗?”

唯一一次有狗对我发起攻击但又不想让我坐轮椅的情况发生在我的一个朋友家里,我当时坐在深凹的沙发上,手里举着几乎快要溢出来的杯子,在这种情况下——恰好又是一只爱流口水的大型犬——它不会想要咬死我,而是想要操死我。它好像在说:“来啊,比尔,快把你的裤子脱掉,我还是很热辣的。”狗主人总会问:“它没妨碍到你吧?”其实我也蛮喜欢那样的,“哪里,金,这狗用牙在我那两个‘蛋蛋’旁蹭来蹭去,后腿还狂摸我的脸,这感觉可不错了。”

“如果它妨碍到了你,我就把它弄出去。”狗主人总要补上这么一句。“哎呀,”我很想告诉他,“不用把它弄出去,把它弄下来就行。”

要是全世界的狗都被套进麻袋,送到海外的荒岛上去就好了——我立刻想起了格陵兰岛——在那里,这些狗狗可以四处玩耍,互相舔舐,开开心心的,而我也可以免于被它们骚扰(我感觉我说这话,很像伯纳德·列文[52],要知道上帝都想让他闭嘴)。在把狗狗送到荒岛去的行动中,我唯一会排除的就是卷毛贵宾犬,因为我想直接杀了它们。

大部分动物我都不喜欢,说句实话,哪怕是金鱼我都吃不消。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耻辱。“你们在干什么呢?”它们像是在回答:“我们在游来游去,怎么啦?”如果我对着金鱼看上10秒,就会想要自杀,或者去读一本法国小说。

在我心里,唯一还可能会养的宠物就是奶牛。它们爱你,看起来面善无公害,也不用在纸盒子里拉屎。它们看上去蠢蠢的,很容易信赖人类,而且还会帮忙除草,你总会忍不住喜欢上它们。在我住的地方的巷子里,就有一群奶牛待在那儿。你可以在一天当中的任何时间站在墙根,一分钟之后,奶牛们就会晃晃悠悠地走过来跟你站在一起。据我所知,它们可以在那儿站一天,直到时间的尽头。他们会倾听你的问题,却从不向你提问。它们会一直是你的朋友,当你厌倦它们的时候,就可以把它们杀了吃掉,非常完美!

杜拜位于山的另一边,在一条十分陡的公路尽头,看上去就像在我脚下半英里处。这种山你一旦向下看,就很难忍住不再看。我越往下走,就越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两条腿像是踩了高跷一样向前滑行。到了最后一个拐弯处,我就和一个靠假肢走路的游客没什么区别了。这一双假肢拐来拐去,把我带到了公路尽头一个用石头堆砌而成的谷仓里。我已经能想象自己像卡通片里的角色那样穿墙而过,在墙上留下一个人形的大洞,但实际上,我做了一件更有趣的事情。我步履沉重地走进了一条弯弯曲曲的水沟,非常惨烈地崴到了脚(我确信当时我听到了木头折断般的咔咔声),还做完了一整套芭蕾舞的单足旋转动作(虽然毫无优雅可言,但让我想起了穿着旱冰靴的弗兰肯斯坦[53]),转着圈划过马路,迎面撞上谷仓的墙,发出一声巨响,然后夸张地摇晃一阵,最终倒在了地上。

我仍旧躺在高高的草堆上,用了一分钟时间才感觉到我右腿的根部异常疼痛。我时不时地将下巴抬到胸口处,沿着身体向下望去,想看看我的右脚是不是向后扭转了180度,或者它的样子至少应该配得上我当时所感受到的剧痛,但一切看起来非常正常。从我躺的地方望去,我可以仰视山头。带着出奇的冷静,我躺在那儿想了好一会儿,思索着没有出租车和公交车,我该怎么回到上面去。

最后,我把谷仓的墙壁作为支撑点,让自己直起身来,一瘸一拐地向一家咖啡馆走去。一进去那儿,我就一屁股坐在靠近门的一把椅子里,随之点了杯可乐。我脱下靴子和袜子,仔细检查了我的脚踝,期望——而且是以一个受伤的男子特有的变态的方式变态地希望——碎骨头渣会把我的皮肤撑得高高的,让每个人看到后都会感到浑身难受。但我的脚踝只是有些发紫,摸上去软软的,有些轻微的肿胀。我意识到,我又一次尝到了剧烈的痛苦,却没有受到配得起这痛苦的伤害,因此我不能享受飞机上的紧急救助和穿着职业装、身材曼妙的美丽护士们的贴心照顾。我失望地坐在那里喝了半小时的可乐,待我起身时,疼痛已经消退了许多,看来我还是能够勉强行走的。

于是,我一瘸一拐地逛了杜拜。杜拜真的很漂亮,街道很狭窄,屋子是用石头造的,顶上是石板瓦。镇子的一头坐落着一栋别墅,简直像是从童话世界里直接偷来的一样,别墅下流淌着一条清澈湍急的浅河,那是乌尔特河。杜拜周围都是碧绿的山脉,正因为有它们的存在,这里才能和世间隔绝数百年。通过停车场的规模,我判断出这里以前是游客聚集的地方,但现在几乎没有什么人,店铺也已经关了。我在那儿待了几小时,坐在河边的长椅上醉心听着鸟儿的歌唱。无论如何,你都想象不到,在我身处的这个时代里,这样一片犹如世外桃源的地方竟然会是坦克大决战[54]的要冲。我翻开了吉尔伯特那部卓绝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看了看索引,里面根本就没有提到杜拜和巴福,但附近的很多村镇倒是被提及了,像是马尔梅迪,72名美国士兵在此被德国党卫军抓住,他们没有成为战俘,因为他们全被机枪射杀了;两天后在斯塔夫罗,闲不住的党卫军杀了130个比利时平民,其中包括23个儿童;巴斯多尼,美军在那儿被围困一个月,数百人死亡……还有很多例子。我就是无法接受,这样可怕野蛮的事情竟然会发生在这里,在这青山间,在这片树林里,就发生在那些人(按年岁讲,他们和我的年龄差跟我和我父亲的一样)的身上。然而现在,这里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那些屠杀妇女和儿童的德国人,现在还能以游客的身份故地重游,脖子上挂着相机,怀里抱着妻子,仿佛之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一部好莱坞电影。我已经听到过当地人不止一次地告诉我,战争结束后,在和德国人相处的过程中,最难以忍受的一点,就是他们必须看着德国人带着老婆和女友,向她们炫耀一番他们当年是怎么毁掉这个地方的。

* * *

大约下午3点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我最好还是回巴福去。我差不多快到6点的时候才到车站,因为脚踝受伤,我走得很慢,沿途还必须经常停下来说话。我到那儿的时候,车站很昏暗,而且没什么人。那里没有乘客,墙上也没有时刻表。我坐在同我到达时方向相反的站台上,不知道下一班火车什么时候来,更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下一班车。在比利时这样一个又小又拥挤的国家,你能想象得到这个火车站此时此刻有多么空寂。铁轨向两头各延伸了两三英里,我又累又冷,脚踝还在抽搐,更可怕的是,我饿了,我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

在这样一种寂寞空虚、腿脚不便的状态下,我开始想念起家乡的餐馆。那家餐馆叫何不来烧烤(Y Not Grill),大家都以为是“为什么不到屋子里来,我们来烤点什么”的缩略。这真是家奇怪的店。我差点要说它是一个很糟糕的地方,但事实上,它和青春期的大多数东西一样,又奇妙又糟糕。食物很难吃,女服务员脾气暴躁,又很蠢,厨子们看起来总像是不讲卫生的逃犯。他们长年患着一种感冒——鼻子堵塞、鼻涕马上要流出来——无论何时,他们的鼻头上总感觉要滴什么东西下来。你懂的,当厨师从灶头出来,端上你点的饭菜时,那鼻涕就已经从他的鼻子上滴下来,滴在了你的汉堡包上,仿佛是面包上滴了清晨的朝露。

何不来烧烤餐馆有一位叫雪莉的女服务员,是我认识的人里我最看不惯的一个。不管你点了什么,她都会看着你,好像你要借她的车,然后把她的女儿带到蒂华纳[55]搞上一个星期似的。

“你想要什么?”她会问。

“一份猪里脊,加上几个炸洋葱圈,”你还得面带歉意地再重复一次,“麻烦你了,雪莉,希望我没给你添太多麻烦,只用你一分钟时间就好。”

雪莉会瞪你五秒钟,好像要记住你的面部特征,方便日后向警察做报告,然后随意地把你点的菜品记在本子上,用小餐馆特有的“混沌腔”向后面的厨师吼道:“两坨屎加一根死狗鞭。”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在好莱坞电影里,雪莉应该会由马乔里·梅因扮演,她十分凶悍,善于做派,但你很快就会发现她丰满的双乳下跳动的是一颗如黄金般宝贵的心。你要是出其不意地送她一个礼物,她会害羞地说:“你买这礼物做什么?笨蛋!”如果你送她生日礼物,她会说:“你在干吗?”然而雪莉,呵呵,她没有金子般的心,她实在是连一个优点都没有,她甚至都不能把嘴上的口红抹匀。

然而何不来烧烤餐馆也是有它的优点在的,有件事就很厉害,那就是它通宵营业。这也就意味着半夜三更你实在饿得不行或者想找人聚聚的时候,你可以去那儿。那是一个避风港,是镇中心的一片黑暗海洋里的光明之岛,就像爱德华·霍珀的名画《夜鹰》中的那家小餐馆一样。

现在何不来烧烤餐馆已经消逝在岁月的长河里,据说店主因为吃了自家饭菜而身亡。不过现在我仍然能看见它:窗户玻璃上凝结着水汽,夜班工人三三两两凑成一堆,雪莉一只手揪住喝得烂醉如泥的客人的头发,提起他的脑袋,另一只手用湿抹布擦着柜台。还有一个人,穿着牛仔服,喝着咖啡,抽着一支没过滤嘴的骆驼香烟,沉迷在他的白日梦里。我现在还经常地想起那里,尤其像现在这样身处比利时南部时。四周又黑又冷,空荡的铁轨向两边延伸出去,直到与远处的地平线交汇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