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猜,这新来的公蛐蛐会不会也看上了富有的母蛐蛐呢?瞄瞄死蛐蛐的大腿,黑黑的,紧紧的,如同腊肉。或许在蛐蛐的世界,这尸体正是了不得的美食。
公蛐蛐也真大胆,居然跳到了我的地板上。我狠狠一脚,把它踢到书柜上,趁它还没反应过来,一把就抓住了。
立刻“送作堆”。果然像老情人碰面,先是唱歌、跳舞,彼此追逐,又一起跳进金笼子,享用那“可怜的亡夫”。
尸腿很快被整条咬了下来,两只蛐蛐一起分食,头靠着头,如同饮“交杯酒”。
在丈夫的尸体前面跟另外一个男人作乐,甚至跟一个本来不认识的杀夫仇人交欢,其实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想想,古今中外,杀了对方的男人,虏了对方的女人,再纳为自己妻室的有多少?看看中国婚姻史,为丈夫殉节的固然有一定的数目,但在那数目之外,依从了杀夫仇人的只怕更多不胜数。
尤其在过去,以男人为主的农业社会,一个女人没了男人,就活不下去。不接受那个“新男人”,只怕自己幼小的孩子也活不下去,在这个状况下,她能不依从吗?
相反,愈是能独立,有个性的女人或男人,反而是最不会“变节”的。
变节最快的,往往是那些处处靠丈夫,或事事靠妻子照顾的人。愈是看来温顺的小女人和听话的小丈夫,愈可能出问题。你不要以为他是那样依赖你,于是认为他会无比地忠实。你要想想,正因为他依赖,没了你就难以生活,所以当你死亡或长期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愈可能去依赖别人。
我看过一个日本的讽刺剧——
丈夫对妻子大吼一声:“把衣服脱下来!”
妻子乖乖地不断点头说“是”地脱了衣服。
丈夫出门了。
进来另外一个男人,也大吼一声:“把衣服脱下来!”
那女人也乖乖地点头说“是”地脱下衣服。
这戏很讽刺,也很真实。如同我前面说的,它表现了人性底层的东西。
一个对丈夫或妻子唯唯诺诺的人,也可能对别的男人或女人唯唯诺诺。他们没有气节,因为他们缺了骨头。使他们缺骨头的,可能正是他们的另一半。
看吧!这小两口,在我的瓶子里多恩爱啊!正像那部法国电影的名字——《生命不过如此》,对于未亡人,不论他是男是女,总得快快乐乐地过下去。
我把瓶子移到屋子一角的石板地上,听它们阵阵高歌。
我的女儿也爱听这歌声,因为她的老师教她,如果蛐蛐是连着高声唱,表示第二天会晴天。如果有一波没一波地唱,表示会阴天。此外,在每十三秒当中数数蛐蛐叫几次,加上四十,就是当天的温度。譬如叫了二十下,二十加四十,是六十,当天八成是六十华氏度。
自从第一只公蛐蛐来,她就这么算,每天都蛮准。新来的这只也一样,担任同样的职务。蛐蛐的这种本领,是它们能不被杀的重要原因,否则我早丢进去给派蒂杀手当晚餐了。
但是今天,我终于忍不住,派出了派蒂杀手,去执行死亡任务。
为什么?
因为那只公蛐蛐昨夜居然跳出瓶子,跑掉了。非但跑掉,还躲在门缝里不停地叫,使我一次又一次扑空。
我的“威权体制”岂容被挑战呢?你流亡海外也便罢了,居然敢对我隔海放话,且扰乱我人民的安宁、造成人心的浮动。
你看!这只母蛐蛐一听到公蛐蛐叫,就神不守舍,这还得了吗?
我现在终于搞清楚,它们是怎么进来的了。原来我书房通院子的门有两层,外面是纱门,里面是玻璃门,在两道门之间,靠地面处有个小洞,那小洞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又有个小洞通向墙外。于是蛐蛐可以钻进墙上的小洞,进入我的纱门和玻璃门之间。当我白天打开玻璃门,靠纱门通风时,它就跳进屋来。
现在这逃走的公蛐蛐就躲在小洞里,把尖尖的伸着两根针的屁股对着室内,不断鼓翅、鸣叫,好像在喊:“快来哟!跳出玻璃瓶,投奔自由,跟我来哟!”而且,我一接近,它就溜进去,还躲在里面叫。
我曾想灌水进去,又怕弄坏了墙,而且水由这边进,另一边出,也不会有什么效果。我也曾想请老岳父,狠狠吸口香烟,喷进去,又怕近八十岁的老先生,趴在地上扭了腰。
最后,我灵机一动。
对啊!放着超级杀手不用,岂不太笨了吗?
我把派蒂从罐子里拿出来。我现在的技术好了,知道颈子后方一厘米半的位置,是她钳子的死角。于是抓着这里,把派蒂放到蛐蛐的门口。
我也不是放在正门口,而是放到那小洞的上方,让杀手垂直攀在墙上,采取最佳的“刺杀位置”。
然后,我掩上了玻璃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杀手不会放弃任务逃跑。每个雇用杀手的人都应该懂,先要防杀手变成杀自己人的道理。
我从玻璃门的上面往下偷窥,可惜因为位置太低,什么也看不到,但我能听到那逃亡蛐蛐的叫声,隐隐约约地传来。
渐渐地,声音大了,想必移到了洞口,我在心里暗念:派蒂啊,你可千万别离开。
突然,叫声停止了。我慢慢拉开门,派蒂还站在原来的位置,手里多了个不断跳动的东西。
她正咬下蛐蛐的翅膀,那是蛐蛐的发声器,怪不得没了声音。
我不能不为派蒂欢呼,也为我自己欢呼。
多棒啊!手到擒来。蛐蛐原来一定自鸣得意,以为我抓不到它,它可以大鸣大放。没想到我用了和它同是昆虫类的杀手,早已掩至它的门外,卧了底。
而且,我的杀手多聪明!它居然知道先咬掉它的“声音”。
割掉舌头的囚犯,就连死前喊冤的权利也没了。
我把派蒂移回罐子,又把母蛐蛐的瓶子放在旁边,看着派蒂吃那只公蛐蛐。
“这是异议分子的下场。”我对母蛐蛐说,“它是奸夫,你是淫妇,我不是铲除异己,只是替天行道!”
一言堂(十月十七日)
因纽特人,总处在无边的宁静当中,耳朵应该好,却发现聋子特别多……
公蛐蛐一死,屋里就静了下来。有时候没声音反而觉得更不安。怪不得有人要在屋里放个流泉,时时听水声;有人养鸟,要听鸟鸣;有人爱钟,一间屋子能挂好几个大钟;还有人喜欢在窗外种芭蕉,听雨打芭蕉声。连我的空气清新机,明明吵得要死,说明书上却说这种频率不会吵,反而有安神之效。也怪不得有的丈夫爱打鼾,他的枕边人非但不觉其扰,哪一天丈夫不在家,还可能因为太安静而睡不着觉。
这前后两只公蛐蛐,连着叫了好一阵子,我由时时听到,变得时时听不到,也就是“有听没有到”。既然达到这种境界,它们的突然消失,就真有些不习惯了。
或许那些从政的人,也会有同样的感觉吧!由“一言堂”,大家不敢说话,到突然的“大鸣大放”,当然会不习惯。但是如果这样的局面久了,也适应了,一朝突然又没了反对的声音,会不会也觉得太孤寂呢?
所以,“绝对的权力,造成绝对的腐化”,也可以改成“绝对的安宁,造成绝对的不安”。那不安来自心里的不能“自我肯定”,如同一位太著名的作家,写什么烂东西别人都用,缺少了批评者,反而自己要不安。绝对的安宁也如同许久没有外侮,大家吃饱了、喝足了,无处发泄剩余的精力,于是搞内斗。连这世界的“冷战时期”结束,都非但不见安宁,民族和宗教的战争反而增多。因纽特人,总处在无边的宁静当中,耳朵应该好,却发现聋子特别多,因为耳朵老不接触声音,偶尔打猎开枪,那枪声就造成严重的伤害,应该也是同样的道理。
虽然没了蛐蛐的叫声,使我有点不适应,所幸连着下了几天大雨,秋天的朽叶塞住天沟,雨水便沿着四边屋檐往下淌,滴滴答答加上稀里哗啦,十分吵闹,使我有了另一种安神的音效。
不知为什么,一到秋天下雨,就想到李易安(李清照)的“萧条庭院,又斜风细雨,重门须闭”。这首词明明是写春雨,我却怎么看都是描述秋愁。至于她的“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则恰恰相反,写的虽是秋天,我却怎么想,都觉得是料峭的春寒。大概凡是才子、才女,都有点日夜、春秋不分吧!
李易安真是了不得的才女,不但克得了丈夫赵明诚,还克得住她公公赵挺之。据说赵明诚死后,李易安写了篇祭文,大概写得太好,害得赵挺之都不敢动笔了。
我想不该用“克”这个字,因为太大男子沙文主义。我应该说赵明诚要是没有李清照,早就成为历史沉沙的一小颗,不会被人记得。甚至李易安后来改嫁的张汝舟,也要感谢这个二嫁的老婆,多亏她,张汝舟才能进入历史,而且被后代的人争来争去、吵来吵去,一直吵到今天。
可不是吗?有一回我在广播电台上谈李清照,说她后来改嫁给张汝舟,居然被一位老先生狠狠骂了,说李易安这样才华高旷、冰清玉洁的奇女子,怎么可能改嫁。
我回说,就因为她才华高旷,所以欲望也过人;也正因为她是“奇女子”,所以能向世俗挑战,不但改嫁,而且敢告她丈夫。你细数数,历史上的才女,是不是常有反世俗的行为?我们总说男人有了成就,常把老妻休了;其实女人有了成就,尤其到近代,也常把老公给甩了。老公活着尚且可以甩,老公死了,又有什么顾忌?配偶!配偶!有一边发了,或有一边死了,既然不再“配”,还怎么成为“偶”?
我这玻璃瓶里留下的母蛐蛐就是最少二嫁的。你看!前夫被它和后夫合伙吃了,后夫逃亡之后又被刺杀。剩下一个“它”,居然一会儿吃葡萄,一会儿吃尸肉,过得十分快意。我是不是应该再为它找个主,嫁第三任丈夫呢?
突然想到派蒂,这家伙自从“出差”之后,就特别不安。总是扒着罐口的纱布,想往外跑。这也不能怪她,自己摘的水果甜,打完了野食,当然觉得自家的食物不好吃了。
她的不安,也可能因为到了“发情期”。外面螳螂的寿命,顶多撑到十一月下旬,到时候就算不饿死,也得冻死。加上它们还要怀胎一段时间才能产卵,现在当然该“成婚”了。前几天的那个“客人”,虽然不巧是只母的,但由同性的接触中,也会激起她性的联想,尽管后来把对方杀了,那被激起的性欲,却再也难以平息。
没有错,即使不是同性恋,看到同性的裸体,也会动情,甚至看自己的裸体,都能产生联想。早期的修女,不是在洗澡时,都要穿一件特别的衣服,避免看到自己的胴体,而产生遐思吗?
性的不能满足,最会造成不平静。我想,说不定派蒂把朋友杀死,就是因为性的焦躁,而不是为了猎食。否则她为什么不把朋友吃掉呢?
提到吃,最近连日的大雨,使派蒂的伙食产生很大的问题。幸亏派蒂先在出任务的时候,吃了一只公蛐蛐,后来我的岳父又抓到一只不知名的小虫喂她。尽管如此,算下来,她在过去六天,只吃了两餐。
所幸她能喝水。自从在“病”中喂她喝过水,现在只要我把鸭嘴笔递下去,她就会伸着脖子喝,一次总能喝上四滴水。
下雨,除了抓不到虫,更造成我没有机会为她找丈大,眼看天气愈来愈冷,杀手的脾气愈来愈躁,她的寿命将会愈来愈短,我自己也开始烦躁了。
突然想到台湾著名的昆虫学家陈维寿。他应该算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同事。以前我在成功高中念书的时候,就听说过他。后来去母校教课,更见识了他的“昆虫馆”。以那时候台湾人的经济力量,全靠自己,收藏到那么多世界稀有的昆虫标本,怎不令人佩服。
说巧也真巧,今年暑假我去花莲演讲,在花莲机场遇到陈维寿,手上拿了三个透明的塑料盒。你猜里面是什么?居然是三只小螳螂。
“为什么不装在同一个盒子里?”我问他。
“怕它们把彼此给吃了。”他说。
“听说有时候还在交尾,母螳螂就会把公螳螂的头咬下来?”我说。
“对!对!对!”他笑着,做出很奇怪的表情,“这样公螳螂才会快乐。”
“头被咬掉才会快乐?”我叫了起来。
“当然,男人没有了头脑去想,就更能充分享受快感了。”
“你又不是螳螂,你怎么知道?”我诘问他。
“我看得出来!”他很肯定地说。
这件事,我才回到家,就告诉了我老婆。老婆也一样问:“陈维寿又不是螳螂,他怎么知道?”
我没照实转达,一笑,说:“陈维寿说公螳螂告诉他的。”
“公螳螂没了头,怎么告诉他?”
这下可把我问住了。
现在,我又想到了陈维寿。我尤其记得那天在花莲机场,他居然十分慷慨地把一只螳螂,连同盒子一起送给了陪去的一个学生。
我目前就需要他送我一只公螳螂。
晚上九点,台北才上班,我就打电话给我的秘书:
“我不知道陈维寿老师的电话,你帮我去成功高中问,如果正好能联络上陈老师,问问他还有没有公螳螂,如果有,我就把我的母螳螂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