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劈棺(十月十一日)
“它是奸夫,你是淫妇,我不是铲除异己,只是替天行道!”
派蒂把客人吃掉,成为这两天家中的话题。尤其是餐桌上,全家人聚在一块的时候,更要说上几遍。一边说,一边叫恶心,可还兴高采烈地说。
不管怎么样,自己养的宠物,能够把客人的头给咬下来,总是件光彩的事,表示从小给的“仇恨教育”十分成功,长期教她拿活的目标练习劈刺,也诚然有了不错的成果。这不是铁证如山吗?就像拳击赛,前面每局你都占尽上风,没关系!只要在最后一局,我一拳把你打趴下了,数到十,你还爬不起来,就是输了。
死,常常代表的不仅是战争的结束,也代表死者这边公理的结束。就像一群人搞斗争,你骂我、我骂你,愈是会骂的人,愈不会被别人骂,因为对方怕你反击。所谓“柿子挑软的吃”,挨骂的常是最弱的;更往往是那天缺席,不在现场的。
死就是不在现场,而且可以确定,那死掉的人是永远不会再到现场了。所以兄弟被抓,问:“黑枪是从哪里弄来的?”“是他交给我保管的。”“他是谁?”“他是刚死的那个人。”
两军交战,一方主帅被杀了,把头砍下来,挂在旗杆上,往往战事就结束了。
在某些时代,人们的公理是用决斗来决定的。如果你赢了,表示上天保佑你,你一定是对的;如果你死了,表示你撒谎、你不义、你该死,甚至你的家小也该杀。
以前在英国议会里,两个人争辩不休,就约好时间出去决斗,各拿一把枪,背对着背前进,数着步子,到同一时间,转身、开枪。你倒下,就输了,而且不只输了生命,还输去了“你争的道理”。
“人在人情在”,这句话说得真是太好了。你不在,别人何必还为你发言。甚至应该说,你不在,是你对不起我,我当初支持你的时候,实在没想到你会那么早完蛋。而今你死了、败了、逃了、病了,我当然不能再支持你。
你会发现“维持一口气在”,是多么要紧的事。那口气一完,什么都变色了——你政治的风向球立刻转向,“位阶的排列”立刻“重组”。你的铜像被泼上油漆、砍了头。你的神话开始被拆穿,你的伟大也开始朽烂。
两雄相争,不仅要看谁的力量大,也要看谁活得长。活得长表示你赢了“这口气”;活得长也表示上帝站在你这边;活得长,更可以使你有时间把那“死鬼”当年的跟班,一一收拾掉。你可以毁掉一切对他有利的史料,烧毁他回忆录的稿子,流放为他说话的人,再安排自己人重新写历史。
所以活得长,能让历史都跟你站在一边,使你流芳千古。
如此说来,这做客的螳螂死掉,还有什么好讲?谁让你“学艺不精”,却来闯我少林铜人阵?不错,不是你自己要来,是我把你抓来,又放进杀手的屋子。但不管怎么样,谁让你战死了呢?就算是我“设局”,强迫你演出这场戏,你死了,就是对不起我,就是活该。否则,你又怎么会死呢?
当然,这世上还可能有一两个谔谔之士,譬如我老婆就不服气我的看法。
我说:“派蒂之所以能够以小胜大,一口咬下东瀛忍者的头,都是因为我传授她《葵花宝典》。想想!哪只螳螂能有那么多机会,每天跟各种虫子搏斗,它们等在叶子下面,是‘摸彩’,要靠运气,我们派蒂则是‘天天中奖’。这杀的技术当然是派蒂高超。”
老婆则冷笑一声说:“算了吧!大家都看到了。外来的那只螳螂从派蒂身上踩过去,派蒂都吓呆了。她啊,是靠地方熟,半夜摸黑,把客人给宰了。”又放大声音强调一遍,“她是偷袭!客人死得真冤。”
提到“死得冤”,可能还真是有点死不瞑目。那外来的螳螂死到现在,最少也有四十个小时了,可是屁股还不断地上下扭动。派蒂倒也表现了大将之风,并没有因此再过去咬两口。我不能不佩服派蒂杀手的又狠又准,她怎么能那么准确地咬断对手的颈子,而自己居然毫发无伤呢?
套一句新闻术语——“从作案的手法来看,显然是职业杀手所为。”派蒂不仅是“杀手”,而且可以做“职业杀手”了。多棒啊!使我想起法国电影《尼基塔》(Nikita)里的女杀手,忘记过去,忘记姓名,甚至忘记自己,乖乖地执行“上面”交下来的任务。再在完成任务之后,消失成一个没有姓名的人。
现在,我就准备叫派蒂去执行一件“秘密任务”。这是真正的“出勤”,可不是留在自己的玻璃罐子里杀哟!
提到这次的“任务”,首先我必须介绍今天的target,也就是派蒂将去暗杀的“对象”。
这件事要从好几天前说起。不!应该由好多年前说起。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我的书房里总会溜进来一些黑黑的小鬼,无论白天、夜里,都发出尖锐的叫声。
我曾经见过那些小鬼好几次。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是蛐蛐。我也不讨厌它们的叫声,只是纳闷,门窗都关得很紧,它们到底是从什么地方进来的。
为此,我曾经细细地检查屋里的每个缝隙。我的书房正对着院子,一半是地板,一半是“石板地”。地板显然很紧密,毛病全出在石板地那边。房子老了,石板地的接缝,常有些水泥脱落的地方,有时候形成小洞。我猜那些蛐蛐一定是从这些小洞里钻进来的。
蛐蛐很妙,如我以前说的,它们甚至自以为聪明,会故意挑逗人。我相信,它们一定很怕冷,所以秋天一变凉,就往屋里钻。只是钻就钻好了,它们居然像是司马相如,“闻人击磐,不觉技痒”。进得屋来还忍不住要高歌,甚至唱得忘情,一直到我用手电筒把它们照到,才停止不唱。
去年我曾经抓到一只蛐蛐,放了生。隔不久它又回来了,而且带了老婆和小孩。我觉得它们一家天伦之乐,十分可爱,所以不再去打扰。
没想到有一天,一只蛐蛐居然跑到我老婆的座位下面,吓得她跳到椅子上。我说:“把它捉起来,扔出去。”话才说完,就听见啪的一声,老婆用鞋底送它上了天堂,说:“我不敢活捉,还是打死比较容易。”
隔一天,还听见蛐蛐叫,我找来找去找不到,穿鞋出去跑步。脚才伸进鞋子,就知道不妙,把鞋翻过来,掉下一只半死的公蛐蛐。
至于第三只,就不知怎样了。想必“危邦不入,乱邦不居”,而移民海外。
今年,就在上个礼拜,我又抓到一只大蛐蛐,真是“红头金翅”的好品种,两只短短的翅膀,一抖动就唧唧唧地响,连我耳背的老母都听见了。
我也待它不薄,特别找一个专门用来装蛐蛐的小金笼,把它供在其中。这小金笼子据说是十八世纪印度宫廷的东西,想必印度人也有这样的雅好。
笼子是圆形的,直径不过五厘米,高两厘米多,掐丝镶线,做“雷纹”和“云纹”的设计。顶上还镶了一颗红宝石,围以七颗蓝宝石。乍看,还真有点印度宫廷建筑的样子。
我把蛐蛐养在里面,还放了半颗葡萄进去。抓到的当天晚上,它大概因为住了华宅而高兴,整夜地高歌。第二天,还唱了一阵。但到第三天,就安静了。我从镂空的金线间望进去,觉得它还在动,便没理睬。未料,第四天打开盒子,它早僵死在里面了。
正要把它扔掉,就听老婆大叫,说有一只黑色的虫在地毯上。过去看,是只母蛐蛐。我一边急着找塑料袋,一边叮嘱她别再一下子打死。
“这是原来那只的太太,万里寻夫来了。”我说,“蛐蛐是有情有义的。”
“它丈夫不是死了吗?”
“见最后一面总是好的。”
这蛐蛐大概也有心,毫不反抗地让我抓到。
为了使它能够有个安静的场所凭吊亡夫,我又特别找个大一点的瓶子来,先把装着死蛐蛐的金笼打开,放进瓶底,再把母蛐蛐放下去。
它果然绕着金笼走动,如同哀戚的未亡人,抚着棺材痛哭。还偶尔抬起头,用前脚攀着棺材边,向里面张望,以深情的眼神,注视丈夫的遗容。
接着,它跳了进去,一点点检视,一丝丝抚摸,站着端详,俯身亲吻。
它找到公蛐蛐的大腿,居然紧紧地抱着、抖着、摇摆着,我似乎能听到它抽噎的悲哭。
它终于跳出金笼的棺材,去吃我给它的苹果。回头看,那公蛐蛐依然直挺挺地躺着,只是腿上削去一大块肉,上面留有许多齿痕——是被母蛐蛐啃掉的。
我立刻向全家报告了这个惊人的消息。
残酷或反传统的新闻,常是大家爱看的。如同早上在办公室翻报纸,看到“某妇人一怒之下剪断丈夫的祸根,扔出窗去,正好被过路的野狗当作上天赐予的香肠,一口吞下”,大概很少有人能不“兴奋”地向大家宣读的。
反人性的事,常常也是人性的,它总是浮动在人性的底层。川端康成在《日本之美与我》里说:“有思想的人,谁不想自杀?”卡缪在《异乡人》里说:“每个正常人,多少都曾期望过他们亲爱的人死掉。”这些不能被世俗承认的言论,却可能冲击着读者的心灵,甚至获得某种程度的共鸣。
人是一种幸灾乐祸的动物。当自己想做而未敢做的事,别人做了,而且被发现、被惩罚,便能引起自己暗暗的快感——
看吧!幸亏我没做,否则下场也落得如此。
看吧!我都不敢,他居然敢,活该被修理。
看吧!不是只有我想做,许多人已经做了,有一天我做,就不稀奇了。
于是社会在表面呈现高度的礼教,在底层却浮动着离经叛道。也幸亏这离经叛道的东西存在,于是被小说、电影、戏剧、绘画……一一摊开来,且引起人们的共鸣,造成潜藏的快感。
现在居然从一只小蛐蛐的身上,都看到那离经叛道的事,怎不令人有些“刺激的喜悦”呢?
让我想起前些时看过的一部法国电影《生命不过如此》(LifeandNothingBut),这部被《纽约时报》影评人评为“滔滔、感人,而且幽美”的电影,描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遗族们纷纷赶往前线认领自己亲人的尸体。
一个衣着考究、美艳无比的少妇也去了,一处处奔波,当最后确定丈夫已经死亡之后,居然说:“原先真怕他还活着,却变成了个废人;现在知道他死了,反而轻松了。”最后竟然爱上带她认尸的一个军官。
“找,只是基于夫妻的情义,不得不找。”“找,只是想确定他真的死了,于是我获得完全的自由。”
这只母蛐蛐出来寻夫,会不会也有同样的想法呢?
死本来就是不必被同情的。不管怎么样,死者感受不到同情,真正该被同情的,是生者。所谓“逝者已矣,生者何堪”。死的人,是主动离开的人,留下活着的孤儿寡母。怪不得许多未亡人会先“抚尸”痛苦,再“捶尸”大骂:“你好狠心哪!抛下我们不管……”
既然如此,另结新欢,甚至为新欢演出《大劈棺》,又有什么不对呢?
《大劈棺》应该是评剧迷无人不晓的戏码。它演的是什么?演的是奸夫淫妇还是一个“实实在在要活下去的女人”?既然丈夫已经死了,进了棺材,新来的男人便不是“奸夫”;为了救新男人,而去劈前夫的棺材,挖前夫的脑子治病,也是一种权衡之后,不得不做的事。
话说回来,这妇人的丈夫,明明没死,却要装死,还化装成另外一个男人试验自己的妻子,又难道是对的吗?
我有个男学生要和太太离婚。原因是他在情人节故意偷偷用“一个仰慕者”的名义送了一大把玫瑰花到他太太办公室,还附封信,约定下班之后,在某餐厅碰面。
那太太下班前先打电话告诉丈夫,她要晚一点回家,接着就好好化了妆、喷了香水赴约。当然,碰到的不是别人,是她的丈夫。
情人节,两个人居然闹离婚。丈夫说太太不忠,时常想着出轨。太太辩说,就猜到是丈夫在搞恶作剧。
问题是,这男人何必去试探?要知道,试探的不是老婆,是人性,是人性底层的好奇与叛逆。
他跟《大劈棺》里的庄周一样,是浑蛋!
想到这一点,我就不怪母蛐蛐了,觉得她能在凭吊之余,把丈夫当食物进补,未尝不是聪明之举。正想着,那《大劈棺》居然就上演了。
先听到隐隐约约的蛐蛐叫声,渐渐由远而近,这母蛐蛐的男朋友竟然已经追来了。
这又使我想起刚到美国的时候,大概因为越战才结束,男人十分“缺货”。有位美国女人对我说了一个故事——一个女人在海滩上遇到一个男人。“你从哪儿来?”女人问。
“我刚从监狱里被放出来,坐了十年牢。”
“那太好了!”女人居然兴奋地叫起来,“那么你一定是单身汉了。”
最近我家附近有个富婆死了丈夫。大家也交头接耳地说:“她丈夫死的那天夜里,有十几个男人打电话向她志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