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花样年华之风月情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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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心中的暧阳(1)

不能再错过

昨天,是我的29岁生日,由于爱情无着落,又挨了老妈一顿唠叨,心情极为不爽。

周一去上班,进了公司,我强打起精神,不管嫁不嫁人,饭还是要吃的。这时,对面桌的Linda悄声告诉我,今天新的CEO上任,他是哈佛大学商学院的高才生,才32岁,年薪百万,钻石王老五啊!看着Linda兴致勃勃的脸,我忍不住恶意地说,这么好的条件都不肯结婚,也许是这位仁兄奇丑无比或者性格变态。Linda瞪了我一眼:“据说长相直逼吴彦祖呢,你看了可别流口水!”

我见了他口水倒没流,下巴却差点掉下来:这位CEO竟是和风!

和风是我大学时代的暗恋对象。我读大一的时候,他读大四,我给他写过16页的情书,给他偷偷织过毛衣,给他课本里夹过字条,所有情窦初开的女孩子能做的傻事,我全为他做过。他来做我的上司,可真是糗大了,更糗的是,隔了10年时光,再见他的面,我依然心慌脸红,恰如当初那个青涩的小女孩。和风的眼光接触到我,一跳,随即荡开了一丝微笑,显然,他仍记得我。我红着脸将目光移向别处。

这一晚,我彻底失眠,我绝望地想,十年前我青春年少尚不能打动和风,如今他阅遍百媚千红,我更是遥遥无望了。上天真不公平,十年将一个男人打造成“钻石王老五”,将女人却变成了“没女”。

第二天我肿着两只熊猫眼去上班,打开电脑发现我的办公邮箱有封新邮件,标题是“挥手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我的心都快跳出了喉咙,是和风,他仍准确地记得我的名字:李鱼儿,今天一起去吃午餐如何?

在公司附近的西餐厅,我俩相对而坐。和风绝口不提我以前的种种糗事,只说些校园趣事,打听相熟人的近况,亲切如春风拂面。我却很没出息,不停地将刀叉掉到地上。和风看着我笑道:“想不到你还是以前那个样子,一点儿都没变。”我讪讪地笑,脸一定红得像个大苹果。

但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公司里悄悄展开了一场“女人的战争”,各位未婚美女打扮得花枝招展,轮番去敲CEO办公室的门。其中数美艳的Rose战果最为显著,几天下来,她就跟和风熟到在电梯口聊天了。我沮丧万分,Linda给我出策说:“现在的小姑娘,个个精明伶俐,要想战胜她们,需先下手为强啊!”在Linda的鼓励下,我约和风下班后喝咖啡,他爽快地答应了。

一下班,我先赶到了咖啡店等他。等和风来了,我却傻了眼,他身边竟跟着Rose。和风笑道:“Rose说有些工作没谈完,我就请她一起来了。”听着Rose汇报“工作”,我不耐烦地搅着咖啡。好不容易等她的话告一段落,和风却频频看表了。Rose开玩笑:“家里还有美女等啊?”“猜中了,是个跟我从美国来的洋妞,金发碧眼呢。”和风自顾自站起来,“开饭时间迟了,她要给我脸色看了。抱歉,下周我回请你!”说完,径自走了。我和Rose不禁面面相觑,傻住了。

和风有个“洋妞”的消息不胫而走,“女人的战争”随即偃旗息鼓。Linda不满,很爱国地说:“怎么,洋妞就怕了?你别泄气,要给国人争脸。”我想起和风提到他的“洋妞”时在意的样子,灰心地摇了摇头。

周末,和风果然约了我。我少了负担,反倒自如了很多,望着他俊朗的脸,生动的眼眸,我想,与这样的优质男人做朋友,也是件幸福的事。和风好像也喜欢这样的约会,隔三差五就会约上我,喝喝茶,聊聊天。

“十一”长假到了,和风苦着脸来找我:“你能不能客串一下我的女朋友?”原来他的父母从千里之外赶来,要看看“准儿媳妇”。我刚想问“洋妞”呢,猛然想到,也许是怕保守的父母接受不了,他未敢告知呢。我只好同意了。

原想只陪吃顿饭就罢了,没料到和风的父母竟抓牢我不放,这个长假,我这个“准儿媳”可累惨了,和风连个谢谢都没说,真服了他。和风的父母回去前,他妈妈送给我一只玉镯,我忙推辞,和风妈妈嗔怪:“都是自家人,客气什么。”我只好道谢着接过来。

送走和风父母,我将玉镯交到和风手上:“这是你父母送给儿媳妇的见面礼,回去给你的洋妞吧。”和风愣了一下:“哦,她不喜欢这个,还是你拿去吧。”我生气了:“你怎么能轻贱父母的心意?”和风看着我:“傻丫头,这样吧,你当面交给她,让她收下,好不好?”“去就去,谁怕谁啊!”

进了门,和风就叫:“咪咪噜,快来,有客人!”这时,走出来一只黄色波斯猫。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和风将我的下巴托回去:“我的洋妞是很漂亮,可你也不必惊艳成这个样!如何,见面礼呢,看它收不收?”我岂是傻瓜,将镯子轻轻巧巧地戴在自己的腕上,厚着脸皮说:“是你母亲大人送给我的,看谁敢抢去!”和风大笑,走上前,将我圈在他怀里。

我幸福得要晕倒。突然,我想到一个疑问:“为什么要故意让大家误解呢?”“没有这洋妞挡驾,我这CEO如何做得下去?”“美女你都不动心,如何会喜欢我?”和风点点我的鼻子:“知道我这些年最遗憾的是什么吗?就是当年错过了你!再次遇见你的那一刻,我就决心不让你这条小鱼再溜掉了。”听了这么甜蜜温馨的话,我的眼睛禁不住潮湿了。

我那冬日里的阳光

认识杉,是在一个漫天飞雪的冬日。

与当时很多人一样,我也曾以为那个冬天不会再下雪了,不料圣诞节的前夜,突然着了魔似的铺天盖地地下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

我一直以为,没有雪的冬天是不完美的,至少不是完整的!没有雪,整个冬天都会显得沉郁暗淡,缺乏一种内在的含蕴。冬天里一定要有雪,就像春天里一定要有美丽的花儿一样。这样的季节才会妩媚、动人。

雪中,我又走在了那条我经常散步的校园小路上。路面积满了厚厚的雪,晶莹剔透。那份宁谧,那份沉静,让人不忍心踩上去,只想遥遥地注视,静静地品味。

此时,心境如雪,思念如雪。

这就是那个初识杉的冬日。

白色的休闲外套,灰色的牛仔裤,很帅的样子!他发现了我,冲我笑笑:“嗨!早。”

“嗨!早。”我很礼貌地回他一笑。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雪!”他俯下身去,用他那纤长的手指一点一点拨弄地上的积雪,“你知道,南方的冬天是不下雪的?”

我俩开始由雪而谈开了。

他是经贸系的学生,和我同一个年级。他说从南国来这儿求学,除开长江、黄河、便是为了看雪。只可惜黄河大水已非昔日之水,而那长江之水也已一去兮不复返。唯有大雪,永远地纯洁、剔透。多美啊!

就这样,在那个漫天飞雪的清早,我与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孩漫无边际地大侃了一番,那是我从未有过一次精神大放逐。不知哪位名人说过;“生命是受约束的,而我们的心灵却是自由的。”

临走时,他用树枝在雪地上留下了一个字:杉。而我的名字是“彬彬”。由此,我把与杉的相识便理所当然地归于一种前定的缘分。

周末,室友们各赴其约,只剩我一个人。躲在被窝里翻看旧时的一些照片,那都是禹还在我身边,还没有毕业去南方闹荡的时候留下的。

床的那头是一只禹留给我的吉他,很久没有去弹它了,窗外不知什么时候渐渐沥沥地下起了雨;隔壁的楼道里飘来美丽的“校园民谣。”

“离开的借口,不应给你伪装的温柔,却给了你。

背叛的自由,不应给你长长的思念,却给了你

傻傻的痴恋,不应给你傻傻的等待,却给了你

长长的思念,不应给你空空的守候,却给了你”

……

不觉中有一颗热泪滴在禹的照片上。孤独就像一团紧缩的黑云向我压来。我无法忍受这种想见又不能见,却只能拿着照片看的滋味,穿上外套,走了出去。

在通往西门的校园小路上,竟与晚归的杉不期而遇。他显很异常疲惫,眼里有一丝掩饰不住的忧郁。我陪他去附近的小店里吃饭。

“为什么这么忙?我一边喝着饮料一边问。

“没法,我不得不这样做。命运不允许我过那种充满闲情逸致的大学生活,我命中注定要颠沛流离……”

那夜,我第一次听杉谈及他那一辈子在香蕉园里操荣的父母亲;第一次听他说起他那个在五岁时就夭折了的大哥;第一次体会到他在学业上和憎爱分明场上失意的辛酸苦辣。

对于一个二十岁的年龄却拥有三四十岁人生经历的人来说,是福?是祸?杉也是这样在与命运抗争的。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忙碌地应付期中考试,杉还兼顾着生意,他是一个什么都不会放弃的人,所以,渐渐彼此接触少了。但是偶尔碰上,一定是极开心的。我从心底感激在那些暗淡的日子,杉所给予我的一切,那大哥般的微笑,永远是我“冬日的阳光。”

那一年的情人节中,恰巧是大年三十。我同时收到两束寄自南方的玖瑰,那支红艳艳的是禹的,那枝黄灿灿的署名是杉。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天底是最富有的人,因为我同时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爱情和友情。

我含着泪亲吻那两枝骄艳欲滴的玫瑰,我那么希望,那红的永远是红的,而黄的永远是黄的……

元宵节过后就是我的生日。听着电话里熟悉的声音,竟鸣咽着不能话语。“收到我的礼物了吗?彬彬,听起了我们的‘公司’喔?”他总是这样积极、乐观、充满生机和活力,他那样努力不过是为了日后拥有一家自己的“公司”。

而这一切,我都可以用整个生命去支持他。禹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我的全部,是我全部的爱和希望。

夜幕降临了,热心的室友为我点燃生日的蜡烛。我的桌上堆满了各种各样可爱的小礼物。杉送我一本《普希金诗集》,扉页上抄着那首著名的“我依然爱你”。我沉默着,但我的心却是明朗的。

时光似水。夏至过后,我与杉就要离校了,杉将回到南方去,而我――不知何去何从。我突然感觉到内心有一线游离不定的淡淡的惆怅和悲伤。

杉握住我手的那一刻,我的整个身心都是无比坦然的。我必须告诉杉,让他知道我心里所想的一切。

“可是杉,对我来说,我不能背叛爱情。我在很久以前已经把心全部交给了禹。你很优秀,你在很多方面都远远超过了禹。我很欣赏你,但我无法说服自己背着禹爱另一个人。原谅我,杉,原谅我和我的爱情。”

杉把手放在我的肩上,一股灸热的气浪传遍我的全身。我默默地做着深呼吸,让自己镇定下来。我永远都不敢跨过那一步,一个我永远无法割舍无法抗拒的心痛。

杉是大度的,即使是他不久后的不辞而别,我仍然可以理解的。在他寄给我的照片上只有短短的一句话,是援引泰戈尔的诗句:“如果你不能爱我,就请原谅我的痛苦吧。”

俄国的著名作家普希金曾这样说过:“爱一个人意味着为他的一切,并从这当中得到快乐。”而这,杉是做到了。

不久,我也将到南方去,用禹的话说是去打一片自己的江山。我一定会去的,虽然“南方的冬天不下雪”,但在南方人的心里却拥有一份如雪的情谊。

“拭雪拂芯,长袖清香。”但愿我们能以白雪般纯洁的心灵去对待人世的一切。

信仰

读大学一年级时,由于受“独立思潮”意识的影响,我早早为自己找了一份工作,是在学校附近的“叶子酒吧”做吧台小姐,并不只是为赚钱,而希望让自己早些接触社会。

酒吧里是另一个世界,在灯红酒绿的文化里,穿梭着一群群痴男怨女,闪烁着一双双迷离的醉眼。不管是失败的、成功的、失恋的、热恋的、得意的、潦倒的,在这里都得到一种抚慰和释放。此外,还有许多附近学校的大学生在这里开party和搞联谊活动,大明是他们中的一员。

之所以认识大明,因为他常跟一小群自发组织的大学生乐队来酒吧即兴表演,而他只是偶尔用他那低沉的嗓音随意唱上几首校园民谣,抑郁的音色让我的心随之沉醉,在蓝色的彩灯中我隐隐约约地看见那双深如潭的双眼,总会让我莫名地忧郁。

他们不表演的时候,就坐在吧台前喝酒,然后海阔天空地乱聊一通。他们的谈话内容非常有趣,常逗得我们吧台小姐忍不住跟着笑。但我的视线总时不时的会碰触到在最边上坐着的大明,他一言不发,只是一杯一杯地喝酒,一根一根地抽烟。感觉上完全不像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倒像经历过多少沧海桑田的男人。

也许沉默是哗众取宠的另一种方式,也许是我臆断他心里必有深深的哀愁,总之,我不禁对他产生了好奇。

几天后,那个乐队又来酒吧唱歌、喝酒、聊天,而我却没有看到大明。我忍不住问他们那个不爱说话的人怎么没来,其中一个男吉它手告诉我他病了。我心猛然一沉,有种想跑去探望他的冲动,但很快就打消了。

两个月后,学校要举行一次关于“百年风云人物回顾”的知识竞赛,我欣然参赛,决定借这个机会滋润一下自己干涸的大脑,也锻炼一下口才。为这次竞赛,我去学校附近的各个书屋查阅资料。

那天,风轻云淡,日光柔柔流淌在我的身上,我捧着一沓资料走进了一个名叫“雅阁”的书屋。刚到书屋门口,我就愣住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大明!”我心底轻轻地呼唤着。他穿着一件蓝色长T恤衫,松松地罩在身上,整个人似乎消瘦了很多,这时,连他的背影看起来都很忧郁。我默默地站在门口望着他的背影,眼底有一股东西要冲动地往外涌。在那一刻,我才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他。

我拼命压抑自己的感情,擦去眼中的泪雾,向大明走去。“嗨,大明,听说你病了,好了吗?”我轻声问道。大明扭过头,微微有些吃惊,随即淡然一笑,说:“你是‘叶子酒吧’的吧台小姐吧!你怎么知道的?”

我也回他一笑说:“我就是知道!”我倔强地望着他。

“噢?不过还是谢谢你,早就好了。”他毫不介意我无理的回答,像个兄长般宽容地对我笑着。接着,大明又问我来书屋干什么,我告诉他关于知识竞赛的事,并希望他能给我些建议,他欣然答应了。在同他交往中,我发现他很喜欢文学。在他的帮助下,我挑了几本书后,同他一块走出书屋。临别时,我们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