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家残疾人刊物的编辑在向我约稿的时候,我正忙着别的事,忙得不亦乐乎,便有推辞之意。编辑怅然道:“别忘了你也是残疾人。”话说得不算十分客气,但我想这话还是对的。虽然这不说明我不该忙些别的事,可我确实应该别忘了我是个残疾人。
二
我曾在一篇小说中写过这么一件事:
一个少女与一个瘸腿的男青年恋爱。少女偶然说到一只名叫“点子”的鸽子,说这名字有点儿让人以为它是个瘸子,男青年听了想起自己,情绪坏了。少女发现了便惊惶地道歉:“我忘了,你能原谅我吗?真的,我忘了。”于是男青年心底荡起渴望已久的幸福感。不是因为她的道歉,而是因为她忘了,忘了他是个残疾人。
三
上音乐厅去听听音乐或去体育馆看看球赛,想必都是极惬意的事,但对于残疾人却是好梦。音乐厅和体育馆门前都是高高的台阶没有坡道,设计体育馆的人曾经把我们忘了一回,之后,音乐厅的设计者又把我们忘了一回。时至今日,那么多新建的大型公共场所以及住宅楼还是绝大多数都把我们忘了。这样我们自己就难忘,偶尔要忘,那些全如珠穆朗玛峰一般险峻的台阶便来提醒,于是我们便呼吁过而且还要呼吁:建筑设计师们可别忘了我们,别忘了我们是残疾人,我们上不去珠穆朗玛峰和台阶。
四
有一回我写的小说受到表彰,前辈们在表彰这篇小说的时候特别提到了它的作者是一名残疾人,于是台下的掌声也便不同凡响。当时我心里既感激大家对我的关怀和鼓励,又不免有一缕阴云来笼罩:到底是那小说确凿值得表彰呢?还是单因为它出自一个残疾人之笔下才有了表彰的理由?至少是这两条不能再动的腿,在那表彰的理由中占了一定的比例吧?这时,我的心头只有一句话萦绕不去:忘了我的腿吧,忘了我是个残疾人吧。又有一次我的小说遭了批判,老实说,我颇以为批判得无理。正当我愤愤然之际,有朋友来为我打抱不平了。我自然很高兴。不料这朋友却说:“我跟他们(指批判者)说了你的情况,你放心吧,没事了。”什么情况?腿,残疾。本来可能还有什么事呢?为什么就又没事了呢?(顺便说一句,我仍以那朋友为朋友,但他那一刻无疑是犯了糊涂。)我如坠入五里雾中,心头又是那句话来回翻滚:忘了这腿吧,忘了我是个残疾人行不行?
五
有一个人,叫王素玲。她自学外语且水平相当高,她双腿残疾且残得相当重,她曾经找不到工作,便以教孩子们学外语为乐,结果证明她教学的水平也相当高。她真想当一名教师,可是学校不要她,因为校方忘不了她是个残疾人。后经各有关方面百般呼吁和努力,她终于当上了教师。可是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是吃力地架着双拐站着讲课的。四十五分钟又四十五分钟,她真累,她为什么不坐下来讲呢?因为校方说老师必须要站着讲课,否则就别当老师。这时候校方显然又忘了她是个残疾人。
六
有一个人,叫顾阿根,是一个公司的头头,是一个残疾人。我见过他,见他在冬日的寒风中瘸着腿为公司的事务四处奔走,蹬起自行车来也如飞。脸上的汗和脸上的笑都正常到使人相信:他那时一定把自己是个残疾人给忘了。最近他正在筹建一个“残疾人用具用品专卖店”。他还准备购置两辆三轮摩托车,为不能出门和无力提拿重物的残疾顾客送货到家。他说该店的宗旨是:“让千百万残疾人得到与健康人同等的购物机会,让千百万残疾人能够买到他们所需的特殊用品,让千百万残疾人得到社会大家庭一员应有的温暖,让千百万残疾人的家属解除后顾之忧。”他说,这几年他和他的公司都有了一些钱,他在赚钱之初便一直是为着实现这一心愿。他说他忘不了残疾人,忘不了自己也是个残疾人,忘不了残疾人生活得艰难。
七
也有这样的残疾人,怕别人注意到自己的残疾,甚至到了不愿意上街不愿意离家去工作的地步;由怕便容易转为怒,当人家完全没有恶意地说到“瘫”“瘸”“瞎”等字眼的时候,他也怒不可遏甚至有同人家拼命的意思;由怒再进一步就变为累月积年日趋暴烈的愤恨,觉得天地人都太不公正,都对不起他,万事万物都是没有良心的坏种。您也许会想,他一定是希望别人把他的残疾忘掉吧?但事情有时出乎您的意料:当他一旦做出一点儿成绩来,却又愿意别人注意到他的残疾,甚至自愿把那残疾渲染得更重些,仿佛那倒成了资本,越多越好。
听说还有这样的人,自恃身有残疾,便敢于在大街上闯红灯,说起警察拿他没辙来,竟似颇觉荣耀。
八
最后我们来看一出小戏。
人物:男A,男B。
时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的任意一天。
地点:反正不是渺无人烟或地广人疏之处。
幕启时,二人已闲聊半天了。
男A:“嘿,对了,我想起一件事。”
男B:“什么?”
男A:“你认识的人中,还有没有未婚的大龄男青年?”
男B:“干吗?”
男A:“有好几个人托我给留心着点儿。现在未婚的大龄女青年可真是不少。”
男B想了一会儿,说:“没有,没有了。”
两个人都叹一回,然后继续闲聊。
幕落。
您一定觉得这戏乏味。现在让我再把这二人详细介绍一下:男A,四十岁,已婚,与男B是老熟人;男B,三十三岁,未婚,是个残疾人但肯定不是弱智。就是说,男B正是一个未婚大龄男青年,只是有残疾。这戏就不那么枯燥了,有可思考之处了:男A把男B忘了。男B也把男B忘了。不过,男A真把男B忘了吗?显然没有,所以他才把男B除外了。男B真的把自己忘了吗?这是最重要的问题。
九
综上八节而观之,到底是“忘了”好呢还是“别忘了”好?看来这问题不是用非此即彼的逻辑可以寻出答案的。我想读者诸君会同意这样的结论:该忘的时候忘了好,不该忘的时候还是别忘。那么,什么时候该忘什么时候不该忘呢?这却很难具体回答。世事之复杂,非以上八节所述可以概括,但我想,只要人道主义得以弘扬并蔚成风气,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在该忘时忘,在不该忘时不忘了。
譬如第三节中提到的那些台阶,倘所有的设计师都能想到,残疾人也要参加到社会生活中来,也要有自立的骄傲和平等于人的自豪,也要有听听音乐看看球赛的雅兴和逛逛商店或公园的闲情,那么他们必会想到修一条坡道,而且会发现这并不比把观光缆车的钢索架到泰山去更麻烦。
譬如第五节中提到的校方,倘其知道大凡一个人是要吃饭的,也是要从工作中实现人之价值的;倘其知道像王素玲这样的人可以靠自学走上讲台,本身就是对孩子们的一个多么好的教育;倘其知道若为她预备一把椅子,这本身就会在孩子们心中埋下多么美好的种子,那么我相信,校方会抢着要她来教书了,并把破除那条残酷的规矩视为一种光荣。
十
那么,人道主义是否仅仅意味着救死扶伤,从而仅仅意味着别人来理解和帮助我们残疾人呢?显然不。人道主义的最美妙之处在于这样的倡导:一切人,不管其肉体和社会职能有什么不同,他们的精神(或说灵魂)都是平等的,因而他们生于斯世,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所应尽到的义务也便是平等的。(当然,有被选举权的人不都能当上总统,而同是尽了义务的,其社会或经济效益也不可能一般大——这是另外的问题。)
现在让我们看看自己有什么毛病吧。
譬如第七节中提到的那种人,我们只好说:悲夫!他竟不知残疾本身从来不是耻辱,也永远不可能成为光荣。如果用不幸的残疾去换取某种特权,如果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那样总需依仗父母的娇惯,那么,当人们送来了特权也送来了嘲讽,送来了迁就也送来了轻蔑,我们就没理由反对这种搭配了,因为是我们自己先把自己摆在了低于常人的位置上,摆在了深渊里。
譬如第四节中提到的那个史铁生,他是否过于敏感了呢?人们提到他是个残疾人难道有悖事实吗?大家多给他一点儿鼓励的掌声,难道不是人情之常么?假如确有那么一缕阴云的话,也是他敏感的产物。试想这敏感若多起来,谁跟他说话能不提心吊胆百般戒备呢?这样下去哪还有平等可言呢?“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有时候,使我们处于不平等之地位上的,是我们自己,非他人也。所以现在的这个史铁生想,还是第六节中提到的那个顾阿根更懂得,什么时候该忘什么时候该不忘。
再来说说那出小戏。男A把男B忘了,我们只想到了“遗憾”二字。男B也把男B忘了,我们便想到阿Q画押时唯恐不能画得圆。不过我相信男B并没有真忘了自己,只不过心向往之而不敢为罢了,于是渐渐把自己推向了麻木。所以我想,“忘我”未必都是好事,有时竟是生命的衰竭和绝望。不争者的不幸,一方面可怜,一方面可怒。这小戏是个象征:人道主义不仅意味着我们该有人的权利,还意味着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去争取,倘自己先就胆怯,则天上掉大饼的机会微乎其微。
总之,我们既然要求的是平等,既然不甘为鬼也不想成神,事情其实就很简单了:让我们的肉体不妨继续带着残疾,但要让我们的精神像健康人一样与世界相处。
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