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青少年应该知道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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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谈古论今——火的过去与现在

原始人群饮食的基本方式,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食草木之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在火还没有诞生之前,人们过着原始的、禽兽一样的生活。正如《韩非子》中所说的:“民食果菰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火使用后,才使人们吃上了熟食,与禽兽有了区别。所以,我们可以说,火是饮食烹饪的根本,饮食文化开始于火的使用。在中国人的眼里,火的发明者就是传说中钻燧取火的燧人氏。

旧石器时代,人类就已经发现了火的用途。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中的灰烬化石和燃渣层足以说明,人类早在四、五十万年前就学会了用火。

人类首先从自然界的雷击、山火等来获得自然形成的火种。上古时期,商丘被称为燧明国,是燧人氏与众人休养生息的地方。据文字记载:“燧明国有燧木,屈盘万顷,云雾出于其间。有鸟啄燧木,粲然火出。燧人氏顿悟,遂折下燧枝钻木取火。”如此看来,商丘就是燧人氏最早开始人工取火的地方。

后来,燧人用作钻燧取火的钻木工具被称为燧。随后,人类又利用金属向太阳取火,于是就有了“木燧”和“阳燧”的区别了。关于阳燧,《淮南子》一书中是这样写的:“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阳燧,金也。日高三四丈,持以向日,燥艾承之寸余,有顷,焦吹之则得火。”在《古今注》中也有记录:“阳燧以铜为之,形如镜,照物则景倒,向日生火。”

汉以前,《周礼》中《大祝》、《大司寇》是这样写的:“阳燧取之于日,近于天也,故占卜与祭祀时用之。木燧取之于五木,近于人也,故烹饪用之。”因为木燧和阳燧存在差别,所以就有了当时的“明火”与“国火”之分。

汉以后,取火的方式演变为用金属与石相击,摩擦取火。那些简单的铁片,就是所谓的阳燧。人们每逢外出,必会在腰间左佩阳燧,右佩木燧,以备随时取火之需。此外,还备有一种火绒,是由艾加上硝水制成的。相击得到的火星,在绒上燃烧时,再用“发烛”接引取火。这里所说的“发烛”,其实是用褪皮的麻秸做成的长五六寸的小片状,上有硫磺,一遇火星立刻就会燃烧起来。

火的广泛使用,使得人们发明了灶。创造灶的人到底是谁,并没有统一的说法。有人认为是炎帝,其依据为《淮南子》一书中的记载:“炎帝生于火而死为灶。”也有人认为是黄帝,其依据为《续事始》中的记载:“灶,黄帝所置。”这样一来,《事物原会》写道:“黄帝作灶,死为灶神。”关于火神,一般认为是祝融。《淮南子·时则》写道:“祝融吴回,为高辛氏火正,死为火神,托把于灶。”据《史记·楚世家》记载:“董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礼记月令》:“孟夏之月,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祀灶,祭先师。”因此,人们通常认为火神就是祝融。

考古人员在西安半坡遗址发掘出来的灶,是一种双连地灶(即在地表挖出两个火坑,两坑虽在地表上是相隔的,但在地下却是相连通的,一坑是用来进柴的,而另一坑则是用来出柴的,两坑相通的洞口也就是所谓的灶门)。目前为止,西安半坡已经有六七千年的历史了。据推算,灶的发明者并不是黄帝而是炎帝。这是由于黄帝主政时间,距今大约有4600多年。在此之前,炎帝传70世,按20年为一世来推算,距今大约有六七千年了。战国时期,灶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了。

长期以来,火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在使用过程中,人们很快就注意到火候对烹饪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吕氏春秋·本味篇》是首篇提到火候对于烹饪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的一篇古文。其中,伊尹是这样对商汤说的:“凡味之本,水最为始。五味三材,九沸九变,火为之纪。时疾时徐,灭腥去臊除膻,必以其胜,无失其理。调和之事,必以甘、酸、苦、辛、咸。先后多少,其齐甚微,皆有自起,鼎中之变,精妙微纤,口弗能言,志弗能喻。若射御之微,阴阳之化,四时之数。故久而不弊,熟而不烂,甘而不味,酸而不酷,咸而不减,辛而不烈,淡而不薄,肥而不腻。”

如果将上面这段古文译为白话文,其大意为:水是食物味道的根本,按五味——甘、酸、苦、辛、咸以及三材——水、木、火来进行烹调,鼎中九次沸腾就会发生九种变化。这是由火来调节的。有时用武火,有时又用文火,要想清除食物的腥、臊、膻味,掌握火候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掌握火候,食物才能转臭为香。必须用五味来调味,不过放调料的先后顺序、用料的多少以及不同调料组合,都是非常微妙的。鼎中的变化,可谓妙不可言。即使一个心里有数的人,也很难说清楚。如同骑在马上射箭的射手一样,一定要把烹饪技术练到家。犹如阴阳之自然化合,犹如四时之自然变换,只有这样,烹饪之技才能做到烹久不败,熟而不烂,甜而不过,酸而不浓烈,成而不涩嘴,辛而不刺激,淡而不寡味,肥而不腻口。

关于火候,袁枚后来在《随园食单》中也有相关的论述。他认为,烹饪食物,关键是掌握火候。

古人将火分为两种:新火和旧火。温酒、炙肉、做菜,所用的火不同,气味也各有不同。清人在《调鼎集·火》中,就列举了许多火配以及各种食物的烹制。“桑柴火:煮物食之,主益人。又煮老鸭及肉等,能令极烂,能解一切毒,秽柴不宜作食。稻穗火:烹煮饭食,安人神魂到五脏六腑。麦穗火:煮饭食,主消渴润喉,利小便。松柴火:煮饭,壮筋骨,煮茶不宜。栎柴火:煮猪肉食之,不动风,煮鸡鸭鹅鱼腥等物烂。茅柴火:炊者饮食,主明目解毒。芦火、竹火:宜煎一切滋补药。炭火:宜煎茶,味美而不浊。糠火:砻糠火煮饮食,支地灶,可架二锅,南方人多用之,其费较柴火省半。惜春时糠内人虫,有伤物命。”

元末明初,贾铭在《饮食须知》中写道:“宜用阳燧火珠,承日取太阳真火,其次贴钻槐取火为良。”他认为,“其戛金击石(即用铁器击火石生火),钻燧八木之火皆不可用。八木者:松木难瘥(瘥:疫病,意思是用松木之火,得病难愈),柏火伤神多汗,桑火伤肌肉,柘火伤气脉,枣火伤内吐血,桔火伤营卫经络,榆火伤骨失志,竹火伤筋损目也。”

南宋时期,据说已经有了专门生产“火寸”的作坊。因此,早期的日本人将火柴称为“磷寸”。

据说,火柴的发明者是瑞典人。1833年,瑞典人开始用黄磷制造摩擦火柴。然而,由于黄磷本身带有剧毒,易自燃,安全性能低,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

1855年,由伦塔斯脱姆发明赤磷火柴,这就是世界上首批安全的火柴。1880年,火柴开始进入中国。当时,英国人理查在上海开办了第一个火柴经营处。1890年,瑞典人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个火柴厂——瑞商洋行。中国生产的第一种火柴,其商标印有慈禧的半身像。据说中国第一盒火柴生产出来的时候,正巧赶上慈禧60大寿。由于火柴是从外国引入来的,因此中国人将火柴称为“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