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人……是语音《六法全书》吗?只差没说:欲听普通话请按一,英语请按二。
真的很想让他们厮杀一下。
想归想,嘴上却回应:“不用了,哥,我会处理。”
切断通话,他将皮夹隔空抛向她,“物归原主,你所谓的侵占罪不成立,至于窃盗罪,也得拿出真凭实据来,否则——”他淡哼,“我刚刚听到什么来着?刑法309条是吧?那是什么罪?”
刑法二七章,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她在心底重复。
其实她早就相信他的清白,只是不爽他的态度,不铆那一口气怎么也不舒坦。
“了不起就赔偿你的损失而已!”道谢的话说不出口,翻开皮夹抽出三张百元钞塞进他掌心,“两不相欠!”
转身,走人!
望着掌心的纸钞,再瞥向那道走远的纤影,他唇畔不自觉勾起淡淡笑意。
这女人,真有个性。
再相遇,除了律师职业,他还知道,原来她叫曹品婕。
第二回合,他险胜。
结果是——又上了一堂法律常识,场面依然不太欢乐。
九月底,适逢农历八月十五,回家过中秋。
他在离交流道不远的路口停红灯,留意到那辆红色车影。
会注意到,是因为他的机车就停在后方,绿灯了,前头还在欲走还留,难分难舍,是怎样?这路口风水好,爱上它舍不得走吗?
基本风度他是有的,不做乱按喇叭这种没水平的事。他耐心等到另一侧车流渐少,才绕道而行,经过那辆慢行的红色轿车时,随意瞄了一眼,由半开的车窗看见了摊开的地图。
二度见到那辆车,是在二十分钟后,仍是慢行的车速、半开的车窗、摊开的地图,只是这一回,他注意到地图后半掩的白皙耳垂,晃动的晶亮坠饰以及属于女子的纤细手指。
条条大路通罗马,走不同的路仍碰在一起,并不需要太意外,给她多一点祝福就是了。
他回到家,奉阿娘之命,拎了几盒月饼出门,先送去大伯父家,然后在第三个地点,瞥见红色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