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听说你喜欢我(曾用名:一个人的一往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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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像你

阮流筝和宁至谦都懂温宜这一刻的踌躇是为什么,不懂的只有宁想,宁想还在他即将当哥哥的欢喜里拍手,还央着宁至谦给弟弟妹妹求情,“爸爸,以后不要打弟弟妹妹,想想是哥哥,哥哥会批评他们的,他们听哥哥话,改了还是好孩子,爸爸不打。”

宁至谦笑笑,摸宁想的头,“好。”

“奶奶,我们去刷蘑菇房子。”宁想拉着温宜的手。

自从阮流筝孕期变得越来越辛苦,宁至谦也停了后花园的工程,回来寸步不离地守着阮流筝,宁想便常常一个人去帮弟弟妹妹修房子。

现在后花园已经能看出些雏形了,宁至谦建了个蘑菇小房子,一个树桩小屋,小篮球半场,一面攀援壁,还有些计划在建的,他还没倒腾出来,他停工了,宁想便去刷涂料。

他不着急,毕竟从孩子生下来到可以去玩耍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可以慢慢来。

宁想牵着温宜去花园的时候,看见有个人影正在蘑菇房子那里刷。

宁想眼尖,“是爷爷!”

温宜一看,果然是宁守正在那里蹲着挥舞刷子。

“奶奶,我和爷爷刷墙去了!”宁想戴上小帽子,乐滋滋地去当他的小粉刷匠了。

温宜远远地看着,风吹过的时候,宁守正头上全白的头发在风里颤动。

她微微叹息,转身回了屋。

如今家里老小三个男人,都对那个后花园很痴迷,也没叫建筑工人,扎扎实实一针一钉自己做。原本没宁守正什么事的,偶尔一天,宁想牵着爷爷进去以后,宁守正便在他们都睡了,或者宁至谦不在的时候偷偷进去。

宁至谦的图纸什么都明明白白地放在那,也没瞒着谁,宁守正的经历比他丰富多了,年轻时下过放,在农场什么活没做过?所以一看便明白,上手也快。

有一次宁守正在里面忙的时候,恰好宁至谦回来了,父子俩面对面,宁守正一头白发,衣着狼狈,好像做了坏事被人逮住了一般,有种无处遁形的尴尬,慌里慌张将锤子一扔,沾着木屑的手在裤边上无措地擦着。

那一刻,阮流筝看着心里也莫名不是滋味。

宁至谦看了他很久,最后牵着阮流筝上了楼。

所以,这是默许了吗?

阮流筝回头一看,却看见宁守正站在太阳底下,竟然抹了一把眼泪。

宁至谦要上班,宁想上学,工程进展很慢,一点一滴的,好几个月过去才慢慢垒出了模型。宁守正原本常不在家,自从宁至谦默许他建花园以后,他在家的时间便长了,早上还是会出去,但是中午就会回来,一回来就扎进花园里,这样,工程的速度又稍稍快了些。

离预产期渐渐近了,她这样的情况,宁至谦是随时做好了早产了的准备,家里每天都处于紧张状态,而某天中午,阮流筝刚准备去睡午觉,宁守正回来了,叫她,“流筝。”

宁守正在这个家里,大部分时候是不出声的。

温宜和他们夫妇,还有宁想,连带着叫小念的那只狗都相处得极为融洽,因为她和宁想的性子都算欢脱的,加之又有新的生命即将诞生,所以家里的气氛基本比较欢愉,只宁守正,似乎是一个安静得近乎被忽视的存在,要么不在家,要么在书房,有时候也会悄悄陪他们坐在一起,只是一言不发,在一旁看着他们说话看着他们笑,一动不动,如同一个木雕,连同表情也没有。后来,他开始在花园帮忙,才偶尔看见他一边做事一边看着手底下绘出来的油漆微笑。

这样一个不出声的人,突然叫住她是为什么?

她笑了笑,“爸。”

宁守正迟疑了一下,拿出三个符来,放到她面前的茶几上,“大师开过光的。”

说完就走了。

阮流筝一看,是三个平安符。

宁守正走了一段了,又停下来回头,“别给至谦知道。”

说完,似乎又想起什么,“算了,随便吧,知道就知道了,他不喜欢就扔了。”

这一次,他是真的说完了,又往花园里去了。

晚上宁至谦回来以后,阮流筝还是把这件事说给他听了。

宁至谦稍作沉吟,“他给你的,你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阮流筝握着三只护身符,只觉千斤重。

宁至谦和宁守正之间有着长久以来的隔阂和怨恨。其实与其说是他们两人的怨恨,倒不如说只是宁至谦单方面怨着宁守正,至于宁守正,哪怕只要宁至谦愿意跟他说一个字,他都要高兴得老泪纵横。

然而,毕竟父子,宁至谦恨他对不起母亲,恨他倾覆了父亲这个形象,恨他造就的一段孽缘,可是,除了恨,还有人伦。

所以,她听了他这话,终究只能深深叹息。

她知道有一只抽屉里收着宁守正送给他的所有手表,于是打开抽屉,将这三个护身符也放了进去。

抽屉里大概有十几只表盒。

她再次暗叹,宁守正给儿子的手表自然不会是差的,这一抽屉手表的价值加起来大概能在帝都再买两套别墅了。用钱来表达的方式是拙劣的,可是拙劣的人却也只会用拙劣的方式。

“他现在在吃斋念佛,每天去山上上早课,听经讲禅,顺便在菩萨面前表示下忏悔。”

身后忽然传来他的声音,带着些许嘲讽,或者还有些许其它。

她回身,想要在他眼里看清楚这其它是什么,他却已坐在书桌边,好像刚才说话的人不是他似的,而后拉着她坐在自己腿上,在一张纸上写下四个字:宁遇,宁茴。

“叫这个怎么样?男孩女孩都能用。”他搁下笔,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

她现在身子很重,自己都觉得像大象一样,也不敢像从前那样轻松自如地坐在他腿上,怕压着他。双胳膊肘撑着桌子,借着点力,看他写的名字。

他的字实在是漂亮,这两个名字又美,赫然纸上,铁钩银划般,很是赏心悦目,她一下就喜欢上了。

捧着这张纸,将刚才想要探究的事放下了,而且他眼中现在一片清明,也探不出什么来了。于是点头,“好名字。我这一生,最重要的事就是遇见了你,最幸运的事,是你从沙漠里回到我身边。”

颊边便多了温润的轻啄,“傻姑娘,是我。我这一生最重要的事是遇见你,最幸运的事,是你还肯回到我身边。”

脸颊上的亲吻软软的,痒痒的,她缩着脖子轻笑,“你才傻!我遇见你,就是你遇见我,我回来也是你回来。”

他也笑了,“不是每一次失去都还能复得,不是每一次离开都还能回来。宝宝妈……”

他已经不是一个喜欢说甜言蜜语的人,每每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总是觉得别扭,一声宝宝妈倒是叫得她想笑,想听他接着说什么,忍住了不笑出来,却听得他在她耳边近乎耳语,“你是我生命里的奇迹,谢谢你,老婆。”

她枕在他肩上,任凭他握着她的手,闭上了双眼,唇角微微笑意。

他于她,又何尝不是一个奇迹?

历时十五年,那个从不敢肖想、惊若天人、神祇般的男子,终于成为了她的人,有时候她仍然觉得自己恍若梦中啊,十七岁那个洒满阳光的上午,清晰得宛若昨天,阳光穿过窗外的银杏树将玻璃窗切割出树叶形状的阴影,实验室里的男子抬眸间星河般的璀璨惊艳了她的青春,也惊艳了她一生的时光,命中注定,再不会有一个人像他那样光芒万丈了……

想起那一幕来,睁开眼,眼前的人睫毛长长,目色如辉,并没有因为岁月而减了半分颜色,想着他最近以胖而为耻,忍不住笑出声来。

“笑什么?”他低下头轻轻咬她的唇。

她被咬得痒痒的,轻轻一口咬回去,“你还是那么好看。”想了想又补充,“跟我十七岁时看见你一样。”纵然是个……胖子……

他听了倒生了好奇心,“我说你就看了我一眼,怎么就认定我了呢?以貌取人可是会看错人的,也浅薄。”

“我就是一个浅薄的人啊!”她笑嘻嘻地捧着他的脸,“我就喜欢你长得好看。”

他有些挫败的样子,“我总会老的,老了就会丑,你可就会嫌弃我了。”他现在就已经开始嫌弃自己了!快要变胖子了!

“那我老了你会嫌弃丑我吗?”

她本是认真回应他的话,正确的回答不应该是“不会,无论你变得多老在我心里还是当初的模样”这种,或者更恶心一点就该是“当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是我手心里的宝”这种吗?

可是,他却是个不正常的,竟然接了一句,“我从来就没嫌弃过你啊!”

她听了原本还乐滋滋的,当情话听了,可转念一想,才品出其中的味来,这从来就没嫌弃过她的意思,是从来都觉得她丑嘛!

“宁至谦!”她恼怒地瞪着他。

他偏偏还要冲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