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芒格在2010年伯克希尔股东大会上已经代表巴菲特回答了这些问题。
芒格面对会场上的上万股东指出,商业标准不应建立在是否合法的基础上,而是“在你应该做和你能做的事之间有一大块地带,它们是不受法律约束的。
我认为,公司不应该在那附近活动”。
无论是巴菲特、高盛或穆迪,它们不过都是华尔街金融资本利益集团的组成部分。
资本的目的就是增值。
只要巴菲特他们有钱赚,其他的一切,法律、人性、道德、伦理和大众贫困对于巴菲特及其代表的利益集团来说都是毫无意义的。
人们不应被舆论的烟幕弹所迷惑,忘记了“资本是冷血的”这句金玉良言。
东方的老虎吃人,西方的狮子也吃人,如果自己天真地以为远方的禽兽尚存一丝人性,只会变成他人刀俎上的鱼肉。
稍加思考便明白,巴菲特由100美元至620亿美元的创富奇迹,纯属神话故事。
但在光环效应的作用下,几乎没有多少人敢于质疑这种神话。
实际上所谓的100美元,只是他成立私募基金的出资,仅仅是他所有财产的一小部分。
即便以巴菲特起家的10多万美元本金来算,按他长期持有的价值股中回报率最高的政府雇员保险公司(GEICO)23%的复合回报率来看,无论如何在50余年后也赚不到620亿美元。
我们可以判断,巴菲特早期投资生涯必定是通过不可告人的投机手段获得财富的原始积累。
长袖善舞,多钱善贾。
当他完成原始积累,获取足够多的财富之后,就在市场上拥有了议价定价的权力。
一旦经济不景气时,他就可以利用定价权将购买价格压到非常低的程度,还能通过种种手段把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尽可能转嫁到其他人的身上。
更为重要的是,巴菲特完全超越了普通投资者的权限,他不仅仅是一个购买股票的股东或董事,而且可以通过控股权任意地撤换董事长、总经理,甚至自任董事长,直接操纵公司经营来提高股价,然后把股价升值的虚拟资产作为新增的财富,而这并非什么奇迹。
追根究底,巴菲特价值投资的神话原来大多是虚构的。
不仅如此,“奥马哈圣人”道德典范的神话也是一种幻象。
在最近的这次金融危机中,巴菲特大力游说政府救助自己投资的金融机构并大肆交易其证券以牟取暴利。
如果不是美国政府出手营救他投资的一些企业,巴菲特将血本无归。
比如他投资260多亿美元的8家金融企业就接受了1000多亿美元的政府救援注资。
巴菲特得了便宜又卖乖。
他总是指责授予高管股票期权是偷窃股东权益的小偷行为,他自己却是可口可乐这样滥用期权激励最严重的公司的薪酬委员会成员。
他还总说衍生品是核导弹,信用违约掉期(CreditDefaultSwap,简称CDS)是“金融毁灭武器”,但他却放任其控股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自己也私下交易信用违约掉期。
信用违约掉期合约是一种金融衍生品,有两个交易者。
一方为买方,买方是信贷违约时受保护的一方。
另一个为卖方,卖方向买方承诺在欠债人违约不还钱时能够承担损失。
当买方在有资产抵押的情况下借钱给欠债的第三者,而又担心欠债人违约不还钱时,就可以向信贷违约掉期合约提供者买一份有关该欠债人的保险合约。
通常这份合约需定时供款,直至欠债人还完款为止,否则合约失效。
倘若欠债人违约不还或无力或无打算按时还款,买方可以拿抵押物向卖方索偿,换取应得欠款。
卖方所赚取的是欠债人按时还钱时的合约金或叫保险费。
有些信贷违约掉期合约不需要以抵押物向卖方索偿,只需要欠债人破产即可。
因此,反向操作信用违约掉期就具有投机性质,会放大交易风险,形成严重的金融泡沫。
例如买方可以在合约中和卖方打赌,如果某家公司将来破产,买方可以获得收益,反之卖方获益。
套利者的投机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将资本投入到具有增值潜力的产业上,提高资本效率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经济的竞争力与创造力。
我们都知道,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依赖于科技创新。
而巴菲特所谓的长期持股的公司几乎没有任何一家高科技公司,都是一些垄断性的传统行业,比如可口可乐代表的不过因为是美国文化的象征而传播到全世界,沃尔玛则是压低全球工资的罪魁祸首。
简而言之,巴菲特与普通人之间不过是一个零和博弈,他编出各种故事与传说来欺骗大众,成功将大众的财富装入自己的口袋,再从自己的口袋掏出一小部分回赠给大众以获取大众的信任,周而复始,雪球越滚越大,这才是真实的巴菲特传奇。
谁造就了巴菲特神话美国四星上将、第八任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乔治·布朗(GeorgeScratchleyBrown)在《关于犹太人对国会山的影响》的公开演说中指出,通过金钱就可以控制美国的报纸、金融企业和其他有影响力的机构。
巴菲特所谓“永久持股”、决不抛出的“伟大公司”共有四家,分别是华盛顿邮报、政府雇员保险公司、美国广播公司和可口可乐公司。
其中两家是媒体股,一家是金融企业,另一家则是极具影响力的美国文化、美国消费与美国生活方式的象征。
巴菲特曾经在伯克希尔公司的股东大会上直言,《纽约时报》这样的媒体,它既能树立威望,也能远播臭名,因为媒体可以为自己建立政治与经济声望,也可以让竞争对手名誉扫地。
因此,巴菲特神话的形成过程未必没有他本身努力的贡献。
然而,巴菲特在公众中神一般的形象主要在于美帝国统治阶层的华尔街金融精英,尤其是犹太精英们有意的精心打造。
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富豪榜上,接近一半是犹太人。
华尔街金融精英超过半数是犹太人。
美国三大媒体巨头迪斯尼、时代华纳公司、维亚康姆公司都由犹太人控制。
美国三大广播公司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全国广播公司(NBC)和美国广播公司(ABC)均为犹太人创立。
美国1750家报纸中,犹太人经营的占50%以上。
《纽约时报》、《新闻周刊》、《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和《大西洋月刊》等世界著名报刊都为犹太人所有。
按照好莱坞大片剧情的模式,犹太精英控制的媒体将巴菲特塑造成为平民出身,依靠个人奋斗白手起家的英雄,但却忽略了巴菲特的父亲是美国参议院议员。
要知道全美众参议院议员总共才435人,一个议员的家庭在美国已经是属于上流社会了,其人脉关系网络的价值更是难以估量。
巴菲特自己都说过,他极其幸运,出生于美国;有了不起的父母,有良好的教育,有美妙的家庭生活和良好的健康状况,还获得了与自己天赋不相符的巨大成功。
这样就不难理解下面的事实了,他在1956年募得的10多万美元,相当于今天的3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200万元。
而且这初始的创业资金都来自巴菲特的亲戚朋友与同学,最为重要的则是其父的人脉关系。
而今天众多的中国大学毕业生却只能为了生存而成为蚁族,蜗居于各处,他们又有几人可以不愁吃穿将所有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创业之中?他们又有几人可以募得巴菲特创业资金的一个零头呢?他们又有几人可以进入中上层社会的交际圈呢?按照道德精英的模式,媒体将巴菲特节俭持家、家教严格的事迹传遍全球,但却对巴菲特在加利福尼亚拉古纳海滩(LagunaBeach)400万美元的超豪华别墅视而不见,对他在1989年所购买的价值1000万美元的私人飞机则漠然处之。
媒体总是会忘记,巴菲特所赶跑的那个孙女与他并无血缘关系,而他2006年再婚的第二任夫人则做了他近30年的情妇。
在欧洲社会,人们往往能够容忍婚外恋甚至是同性恋的存在,而在美国这样的清教徒国家,一个社会知名人物在男女关系上的严谨是基本要求。
不要总是以为,在男女关系上搞臭一个人是中国人的专利,在美国也可以让一个社会精英身败名裂,不见克林顿只因一件“拉链门”而弄得全美哗然吗?当然,这对有意吹捧的媒体来说,不过是白玉微瑕而已。
更不用说金钱支配下的媒体有意回避巴菲特的庄家的投机与操纵本质,用笔杆子制造出资本市场上的一个榜样,一个“伟大的投资家”。
谎言重复一万遍,也不会变成真理。
但谎言如果重复一万遍,许多人就会把它当成真理。
巴菲特终于成为了以华尔街为核心的美帝国的市场经济、民主与人权价值观的象征。
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们给了人们一个美妙的承诺:只要你努力奋斗,就可以成为巴菲特第二,第三……当巴菲特被人们追捧和效仿时,美帝国的软力量将随之提升,那些华尔街的既得利益者创建的全球体系也将日趋稳固。
唯一的牺牲品只是那些毫不质疑地接受并努力复制这个梦幻般泡影的人们,他们的飞蛾扑火毁灭的是自己,成就的是巴菲特神话与他背后的力量。
巴菲特,他决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背后是整个华尔街的金融精英们,是全球政治与经济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们!由于媒体与舆论宣传的作用,在大众的印象中,巴菲特出身贫寒,从来没有受到过家庭的帮助。
可事实是这样吗?1964年4月,巴菲特父亲霍华特·巴菲特过世时留下的遗产共值56.33万美元。
让我们来算笔账:当时,黄金价格每盎司35美元,石油价格每桶为1~2美元,1960年美国人均年收入1883美元,当时最先进的F-4“鬼怪式”飞机的价格约为每架264万美元。
到了2010年,黄金价格每盎司1210美元,石油价格每桶为70多美元,美国人均年收入近4万美元,最先进的F-22“猛禽”战斗机每架1.3亿美元。
这样看来,巴菲特父人太犹是来原特菲巴童报二第亲的遗产大约相当于2010年的2300万美元。
英国《卫报》2004年10月9日报道,2002年美国白人家庭净资产是8.8万美元,是拉美裔家庭的11章倍,非洲裔家庭的15倍。
也就是说,巴菲特父亲的遗产拿到现在相当于普通美国白人家庭净资产的261倍,拉美裔家庭的2875倍,非洲裔家庭的3920倍。
如果考虑到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贫富差距要远小于当代美国,巴菲特父亲在当时的美国更属于巨富阶层。
让我们对巴菲特的家庭刨根问底,继续向上溯源。
17世纪末,巴菲特来美的先祖叫约翰·巴菲特,原是法国纺织工人,为了躲避当时法国政府对胡格诺教徒的宗教迫害来到美国。
1696年,他与汉娜·泰特斯在长岛亨廷顿完婚并一直居住在那儿,与当时90%的北美白人移民一样以农业为生。
长岛位于纽约,纽约在北美最初的13个殖民地中属于中部殖民地,北美中部殖民地平原辽阔,可耕田地面积甚广,土地肥沃,适宜于从事农业,但由于自然环境所限,不适于大种植园农作物生产。
当时的中部殖民地向欧洲与西印度群岛大量出口小麦和面包,被誉为“面包殖民地”。
1700年,纽约3/4的农场庄园被12个地产商占据,1760年,北美13个殖民地被400多名大富翁控制了商业、航运、银行金融业、采矿业和制造业。
因此,约翰·巴菲特一家在当时应该是属于普通北美底层农场主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