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爱,永远不会消失
6124500000010

第10章 相见不如怀念

1

她认识他的时候,她十四,他二十。

她是跟着姑妈到表哥的学校去看表哥的,表哥那时正念大学,在她居住的城。而他跟她表哥同学,且是要好的哥们,相识,就成顺理成章的事了。

第一次见他,他正抱着吉他,坐在宿舍的床上,忘情地弹唱着自己写的诗。她恍惚记得,那时的窗外,有一树的紫薇,铺着极粉的红。淡淡的风扫过,花影飘摇,室内的人儿,竟像坐在画里面。何况他是一袭白衣呢?多年后再回忆,那个画面,还是清晰在她的大脑里,没有私毫的改变。

表哥说,他叫周奇,是他们学校有名的才子,在好多刊物上发表诗呢。姑妈当即就教育表哥,说,别尽玩,多跟人家周奇学习学习。他听了,便搁了吉他笑。眼睛弯弯的,是一汪波。

她开始喜欢到表哥的学校去。表哥星期天不回家,呆在学校玩,她就单独去找表哥。每次去,他都在。于是,便熟了。他也跟着表哥叫她小妹。

他们都爱打篮球,常邀了一起去打。她就安静地坐在操场边的石凳上,看他们打。她觉得很快乐。而最快乐的是,他奔跑出汗了,会把外套脱下来,冲着坐在石凳上的她叫,小妹,接着——!她就赶忙站起来,伸了双手去接。不偏不倚,刚好接住他扔过来的衣。他开心地冲她一笑,大片的阳光,突然就在她眼前开了花啊,粉色的,有着蝶一样的翅膀。她抱着他的衣,小小的心,欲飞。

她狂热地爱上诗,在她十五岁那年。

她有个软皮面的小本子,上面密密的,都是抄的他写的诗。

她清楚地记得,在一本诗歌刊物上,看到他写的一组诗,其中有一首题目叫作《我的宝贝》的,她只看一遍,就能背下来了。她有着极强的记忆力,仿佛天赋,如同她对文字的悟性。她很小就读《红楼梦》,很小就能读懂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并因此而落泪。

《我的宝贝》中他写道:宝贝,我的宝贝/今夜我谁也不想/我只想你/远远地想你/遥遥的梦境之外/你是一只会唱歌的鸟儿/……

心中有什么,突然破壳而出,朦胧一树花开。

暗夜里,她喜欢躲在被子里,偷偷想,那诗,或许,就是他写给她的。她咬了被角笑,一句一句,在心里面默诵。

这些,他并不知晓。在他眼里,她只是个小丫头。所以他高兴起来,也会学了她表哥的样,伸出两指轻轻敲她的头,说,小妹,给我倒一杯水去。

她就去倒一杯水来,然后乖乖坐着,听他朗诵他写的诗。那个时候,她体味到幸福。她真希望时间就那样就那样下去,永远没有夜晚来临。

十六岁的那个夏天,她初中毕业,他大学毕业。

他去了省城,在离她六百里外的一个地方。

她和表哥去送他。他没有离别的苦,一路笑嘻嘻的,和表哥相约着十年后再见。

没有一句话留给她。只在临上车时,突然转过身来,拍拍她的头,说,小妹,再见啦。

她心中有泪倾盆。

少时的恋情,是青涩的果,只在暗处,忧伤或疼痛。

她抱着这样的青涩,一个人度过了所有学生年代。

这期间,表哥去了南方,在南方的一座城中落下根来。偶有信来,问及她的学习情况。她装着漫不尽心地问,那个周奇,写诗的周奇,现在怎么样了?

断断续续地,她知道他分到了报社工作,知道他谈恋爱了,女朋友是播音员。很漂亮。

她的心很痛。

也还会在一些报刊上看到他写的诗,只看一遍,她便能熟记,但她还是抄摘下来,抄在她的日记里。

他写:心与心之间隔着一段眼神/在夜晚,我除了倾听就是沉默。

她和他之间,隔着的,却是两个时代。

他结婚了。他离婚了。他换了工作,去了一家电台。他再婚了。

她亦毕业了,工作了,恋爱了。而后嫁人,生育小孩。日子过得波平浪静。

从小的文字熏陶,让她写得一手好文。闲落的时候,她写一些文字,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由此,竟在写作圈内渐渐地小有名气了。大家都知道,有个叫顾曼的小女人,散文写得特别的好。

这个时候,表哥去了国外。一年后,竟挣足钱,在海边筑一别墅,四季温暖如春。表哥打越洋电话来,她让孩子对着话筒叫舅舅。他们谈论现在和未来,却很少涉及过去。

过去,永远留在了过去。

偶尔,她会想起诗歌来,觉得很遥远。

突然就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一个文友打来的。文友说,有个人,老早就想认识一下你呢,他非常喜欢你的散文。

谁?她问得稀松平常。她现在经常会接到一些读者的电话,以为着,那不过是一个普通读者罢了。

周奇啊,文友的回答让她吃了一惊。那个写诗的周奇你听说过没有?文友紧接着问。

心里面突然有万顷碧波,澎湃起来,原来,山不转,水在转的。

周奇很快抢过话筒,他的声音,从六百里外传来,真切在她的耳边。周奇说,顾曼你好,我经常在一些报刊上看到你写的散文,写得有滋有味的,很是喜欢。她静静听了,只没有话回他。恍在梦里。

他还说了一些什么的,她没听清。旁边嘈杂人语,是一帮文友正聚在一起喝酒。

最后,满室喧哗之中,他几乎是对着话筒叫着告诉她,你等着,我会寄一样东西给你。

她以为,他是喝多了。

一星期后,她果真收到他寄来的东西,落款是省电台。

拆开,是一本诗集,他的。扉页上有他的照片,笑得发丝飞扬,豪气万丈。那个样子,已不是她记忆中的模样了。

她对着照片看,努力从中找出当年的影子。

是了是了,那笑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一汪波。很熟悉呵。她看得心口疼。

随书寄来的,还有他的便笺,写在两张白纸上。他介绍了他近年来的创作情况,说喜欢她的散文,喜欢她的一种状态。信后,留有他的手机号、小灵通号和伊妹儿。他说,真希望和她能成为很好的朋友。

他是真的一丁点不知道,她就是当年的那个小妹,就是那个,对他充满无限崇拜的小女生。

他们有了联系。

在深夜里,在她眼睛正倦怠的时候,他会发一个信息给她,只简单几个字,却温暖得紧。他说,别太累着。

天开始凉下来的时候,他发信息给她,多加衣。

也偶会打来电话,在凌晨。那个时候,他一个人坐在省电台十五层楼上,读书,或写作。那个时候,她手指冰凉,按在键盘上。爱人远在另一个小城工作,孩子在婆婆家里。她笑说,她是孤魂野鬼。

他说好啊,一个人独处,可以任由思绪蹁跹。她低了头笑,说,我还以为夜里只有我一个是不睡的呢。

他说,哪里啊,我也总在凌晨两点多才睡的呀。凌晨多好,万籁俱静,便觉得整个天地都是我的了。又说起某一天凌晨,他从电台回家,周围没有任何声响,静得像画中的一座城。当时天上一轮满月,银色的光,丝绸般滑落一地。他立时就可惜了,那些人怎么舍得睡觉的呢?这么好的风景啊,这么美的时刻啊,太浪费了。

她听了,笑得哗哩哗啦,是真正的开心。

他到她的城来做采访。

他发信息给她,说,阿曼,我到你的城了,请我吃饭否?

她以为他在开玩笑,就说,好啊。

他说,真的,我真的到了你的城。

她立即有些慌了,说,不,我不想见你。

晚上,他从他住的宾馆给她打来电话。旁边嘈嘈切切,是和他一起来的同事。她听得电话里有人打闹着笑问,给谁打电话呢周哥?

电话里的声音远了去,听得见他在追逐什么人。快叫周大爷,给你大爷的女朋友打呢,他笑骂。

一会之后,静了,只有他的声音。他说,对不起啊,开个玩笑,你别介意啊。

我现在已避开他们,把头伸在阳台的窗外给你打电话呢,他说。她真的就听到窗外风吹的声音。不久,还听到放礼花的声音,噼呖啪啦地,热烈得犹如就在眼前。

他问,听到没?宾馆楼前在放礼花呢,停了许多的车,有人在举行婚礼呢。

礼花的声音渐渐到了远处,他已回到室内,告诉她,他正坐在地上给她打电话。她紧着一句,起来啊,地上很冷的。他笑,没事,有地毯呢。

阿曼,他叫,我很喜欢你,很想见见你,很想知道你长什么模样。停顿一会,他叹口气说,但你说不见,不见就不见吧,我想也是,不见的好。我现在就在你两千米以外的地方,两千米啊,我们不见。

她笑,说,是,不见,我们不见。

但到六十岁后,我会来找你。到那时,阿曼,你肯不肯让我抱抱你啊?

她微低了头,有泪滴,坠在腮旁。她很想跟他说一说当年的小妹,说一说坐在球场边看他们打球的那个小女生。

但没有。

搁电话的时候,他说,阿曼,我今天酒多了,若说了什么不好的话,你千万别介意啊。

她说,不介意的。

然后,叹息。她一声,他一声,同时地。

10

他走的时候,给她发信息,阿曼,我走了。

她接到信息的时候,正从那个宾馆门口过。穿着她最喜欢穿的那件风衣,扎着她最喜欢扎的那条红色丝巾。

她看到一群人从里面走出来。或许,他就在里面。但她没有回头,一直地走了下去。

他回家不久,给她来电邮。在电邮里他说,阿曼,我真的很想见你的,但不能。我们只能做距离外的朋友,一旦距离近了,所有想象中的美好,或许都会如瓷器坠地,乱飞的碎片,不但会划伤自己,也会划伤别人。

什么也不用说了。她自然懂得,相见,不如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