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我要恋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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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用左手抱住她

朱语嫣第一次出现在我们课堂上的时候,男生们躁动起来,像猎人们在商讨怎样瓜分猎物,好不欢快。便有男生想尽办法占据朱语嫣旁边的座位。宿舍的床上每天也要语焉到很晚,早上还要重复若干遍。朱语嫣是祸水,把习惯了班上女生容貌的一弯清泉搅得波澜乍起。从这个角度讲,不应该让外班学生选我们的课。我是不屑的,起码我尽量表现得如此。从心里说,我不讨厌她,或许还有点喜欢。但我不喜欢人云亦云,所以不屑。朱语嫣出现一个月后,班里已有男生非她不娶。我笑之,暗道,愚人自愚。风传朱语嫣很有背景,家足千金。我是和易苦蝉在一家清真饭店验证这一说法的。朱语嫣一个人却桌满豪门,摆姿阔态挥金若土。易苦蝉一住进我们宿舍,我们就称之为“兄弟”,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喝酒。我们选择朱语嫣对面的一个座位坐下,易苦蝉说:吃点什么?我说:两盘花生米,两瓶啤酒,我请客。我丝毫没有给易苦蝉留下反对的机会。易苦蝉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朱语嫣,若有所思地点头,还有一脸坏笑。喝到第十八瓶的时候,我忘记了之后又喝了多少瓶,有点失去记忆。

服务员上菜的时候碰翻了酒杯,他连声道歉。洒出来的酒水冒着气泡吱吱地响,我骂了一句回民最忌讳的话。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忘记了这里是回民饭店。而有些忘记是致命的,一群服务生包围了我。明摆着今天不能全身而退,我做好了玩命的准备。毕竟20年的蒙古生活不是白过的。蒙古民族遗传给我的不仅是一种打架的本领,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酒瓶砸在桌子上,半截斜茬握在我手中,大脑好像清醒了许多,我盯着那个像“首领”的家伙,眼睛红红的。那群人有些惊诧,僵持着对我虎视,饭店里充满了千钧一发的味道。易苦蝉呆板得像个木偶,甚至感觉不到他的存在。这时朱语嫣走过来,手拍了那个“头领”的肩头说了句什么,这群人泱泱散去。后来的后来,我真记不得,据易苦蝉说,我趴在桌子上面睡着了,口吐白沫。虽然朱语嫣救了我,但并没有改变我漠然的眼神,我依然冷酷,无笑于她。朱语嫣打电话来说,顾倾城,请你喝咖啡。有些意外,却欣然接受,毕竟我并不是真的讨厌她。她告诉我,她和那个头领说我是她表弟。朱语嫣给我讲了她的故事。她是那家清真饭店的老板,因为以前的老板夫妇在车祸中丧生,而她是惟一的合法继承人。

也就是说,她没有了父母。那天是她父母去世三周年纪念日,本来是要关门的,却又不想影响生意,便让员工弄了一桌酒席。她只想这一天和父母一起过,陪陪远在天堂的父母,尽女儿的一点孝心,告慰两个牵挂她的灵魂。她说,倾城,对不起,那天员工招待不周。我说,语嫣,应该道歉的是我。她还说,你拿着半截酒瓶的样子很吓人,有无穷的杀气。我叫她姐,与年龄无关的姐;她叫我弟,比她大的弟。我有个妹妹,路依谣,我叫她依谣。我和路依谣是同事,与几个愤青一起支撑着学校的一份还算有人看的报纸。我们之间没有故事发生,好像她生来就是我妹,她很懂事,哥哥哥哥地一叫就是三年。我很珍惜这份感情,凡事留心罩她护她。那天依谣领来另一个妹妹来敲报社的门,准确地说是学校校报的编辑部。依谣说,林挽阳,久仰顾倾城的大名,特来拜访。林挽阳的文笔婉约而不失犀利,有其他女子所没有的大气。

校报的副刊不忍不给她空间,挽阳这颗新星在冉冉地升起。有帅哥携玫瑰过来,亦有告白的情诗,林挽阳极具交际天赋,哪个都似三分亲密又有七分不像,一时间,追者云集。林挽阳很快和我校报的同事们打成一片。编辑部的小屋,来去自如。我多配一把钥匙,让她常来。有她在,聊得欢快,很是有趣。我是这样跟朱语嫣介绍的,林挽阳,美女作家,路依谣,金牌写手。同时,两个女孩齐声喊:姐姐。朱语嫣笑已露齿,左右各挎一个说去溜冰,顺便带上我和易苦蝉。我头脑过于发达,所以四肢就简单,溜起冰来众人捧腹;林挽阳要过我的手,飞舞起来,长发飘飘,扰我心绪,轰然倒地,砸她个正着,分明是落在我怀里……依谣的手交于易苦蝉;语嫣一人,像孤雁离群,似有哀鸣,棱角分明的脸上黯然划过丝丝失落。我悄然看她,她向我似笑还无,凄苦颜色,压我心头,喘气不能。

语嫣可怜可爱,人生何求?林挽阳挽着的那只手,麻木没有知觉,一圈一圈地浪费着体力以证明时间的存在。林挽阳说,师兄师兄,想哪个妹妹呢?那一瞬间,透过林挽阳暧昧的眼,不由自主地望向朱语嫣冷峻的脸。语嫣向我微笑,倾城倾城,面似桃花。那夜,我们在燃情酒吧里熬得很晚,大杯的扎啤砸在桌上沫翻云滚。一仰首,灌将下去。师兄,我陪你喝,一仰首,空杯落回,咳嗽声起,呛出眼泪,林挽阳舍命陪我。我不禁心疼,毕竟相知,无爱有情。依谣单手捂住我酒杯,哥哥哥哥,你有心事。这个妹妹,果然懂事,知吾心冷暖。易苦蝉也不示弱,乒乓乒乓砸桌,一副坐穿牢底模样。易苦蝉是好兄弟,凡我有难,定分一半。朱语嫣冷眼旁观,态度默然。是夜,易苦蝉歇斯底里,倾城,我求你了,说出来,我知道你喜欢语嫣,免得错过,何苦折磨自己,大家难受。我说,苦蝉,你不懂,语嫣于我,明明知道无法承受,却又无法割舍,这种感觉你没有,你无从体会。朱语嫣不幸的境遇,让她太早地体会到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即使她在身边仍让我感到无法靠近。

她置他人千里之外。我这弟弟,也不例外。我疯狂地写着一些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投向各类杂志报刊,顾倾城忽然间在校园里炙手可热。我试图以此靠近朱语嫣,或者征服。我发邮件给语嫣,语嫣,你告诉我,你的心怎样靠近。语嫣回复我说,倾城,你是我弟弟,现在,以后,凡事随缘。对挽阳好一点,她是个好女孩。我流泪,大滴大滴的。想不到平生第一次情泪竟是为一个姐姐而流。语嫣,我哪点不好,告诉我。冬日黄昏,挽阳扬起头,唇迎上来。我木讷地站在晚风下的操场上。倾城倾城,我哪点不好,挽阳和着晚风轻声哭泣,泪流满面。依谣也在我耳边吹风,挽阳是个好姑娘,挽阳真心对你好……我疏远了朱语嫣也拒绝了林挽阳。只有依谣,还哥哥哥哥地赖在身边,挽阳也不顾我的冷漠常来找我,如易苦蝉常去朱语嫣那里。这个男人喜欢语嫣的程度绝对不次于我。一次,碰到朱语嫣和易苦蝉在学校的烧烤屋吃烤串。

我像个小流氓一样盯着朱语嫣,朱语嫣的脸埋得很深,红红的不敢抬头。易苦蝉迎上来,倾城,一起吃吧。我什么也没说甩开他伸过来的手,一把抱着林挽阳的腰大步迈出烧烤屋。易苦蝉追出来说,倾城倾城你误会了,我们没有什么……我说,我没说你们有什么啊!我俩对视30秒,我拍拍他的肩头说,兄弟,我们是兄弟。晚上,易苦蝉回来说,倾城,你走后,语嫣哭了很久,她其实是很喜欢你的。易苦蝉,要当咱还是兄弟,以后就别在我面前提她的名字。我想我是放不下大男人的自尊,这种自尊追女孩是最要不得的。这是缺点,可我不想改。认识朱语嫣两年的时候,我毕业了。散伙饭哭成一团,男生借机和女生拥抱,我也不例外,做最后的亲近。惟独少了易苦蝉,散伙饭都不来,这家伙实在不够意思,我正和第N个女生拥抱的时候,手机响,易苦蝉说,朱语嫣在医院,想见你。我都说了100次了,我不想见她,然后我坚决挂断电话。

那晚我出了车祸,住了一个月的医院,在此期间林挽阳昼夜陪伴。出院时候传来易苦蝉和朱语嫣相恋的消息,这是他们送给我的毕业礼物。我带着这个为他人做嫁衣裳的礼物回到家乡的小城,仿佛一下字苍老了很多,在一所中学教语文,日子平淡。毕业一年后林挽阳毕业,来到我身边。毕业两年后,我收到易苦蝉和朱语嫣的结婚请柬,决定去看看。易苦蝉跑着上来拥抱,我以为你不来了呢,然后他直愣愣地望着我的右肩,上面有空空的袖子。他惊讶地问,倾城,怎么回事?没什么,出了个小车祸,医生说我右手比左手更发达就拿去了。跟我同来的挽阳与依谣泣不成声……,倾城你还要隐瞒到什么时候……没什么,一切都无法改变,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如果毕业那天我及时赶到朱语嫣的身边,如果那天我赶往医院的路上没有那辆狠心的捷达,那么今天的新郎会是谁呢……我在想,没什么,一切都是假设,还是勇敢地面对现实,好好活着……林挽阳扬起头,扳过我的脸,唇迎上来……我用左手抱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