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那些时光教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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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人生无常 (1)

他是个冒险家。当他第一次看到《马可波罗游记》时,就再也坐不住了,书中描绘了一个天堂般的东方世界,富庶的中国、神秘的印度、黄金遍地的日本,无不令他魂牵梦绕。最终,他决心远航东亚。

为了做到万无一失,他精心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做了大量的科学研究。一切准备就绪,1492年9月6日,他率领一支庞大的船队从加那利群岛扬帆出海,浩浩荡荡,此行的目的地是日本。船队开足马力航行了十几天,却没有见到预期中的陆地,他忽然意识到大事不妙,因为按照事前的路程估算,即使以最保守的速度航行,航队此时也应该到达东亚大陆了。

茫茫大海,无边无际,不少船员已经失去耐心,认为自己被骗上了“贼船”,纷纷对他发出质疑。身处大西洋中央,这是异常危险的信号,一旦船员起哄,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稳定人心,他偷偷篡改了“航行日记”,把每天的实际航程大大减少。然后,他拿出“航行日记”,故作镇定地告诉船员:“虽然我们走了这么长时间,但因为航行速度太慢,实际上没有走出多远。”船员们虽然将信将疑,但也拿不出确凿的证据反驳,只好又各就各位,安心工作。

他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但心里很清楚,一定是自己的判断出现了失误,可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呢?他哪里知道,他不仅犯了错误,而且大错特错,错得离谱!

首先,他对东亚的风土人情、地理位置等情况的了解均来自于《马可波罗游记》,可不幸的是,书中存在大量夸张甚至虚构之处,他却全都信以为真。其次,由于当时的科学水平限制,科学家对地球周长计算不准,只有实际的四分之三,因此他眼中的地球变“小”了。再次,他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对教义深信不疑:“上帝创造地球的第三天,将水集合于大地的第七个部分,使其他部分干涸。”所以他认为,海洋面积只占地球表面的七分之一,地球上的海域不会太辽阔。现在稍有地理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地球表面陆地面积少得可怜,海洋面积占71%,异常辽阔。

不仅如此,他手上还有一张“致命”的海图,海图显示:前往日本的最佳航线是加那利群岛,二者相距4500公里。然而实际情况是,从加那利群岛到日本的空中直线距离都有18500公里!如果用“谬以万里”来形容那张海图,丝毫不为过。

也许你很难想象,这个错误百出的冒险家就是哥伦布。

哥伦布明知前途难料,可是回头已经不可能了,只好率领船队按照预定路线继续航行。一个多月后,船队历尽艰险终于到达陆地——不是日本,而是美洲大陆。从此,哥伦布的名字与新大陆紧紧连在了一起,永载史册。

以现代眼光来看,哥伦布的“科学”掺合着宗教神话,充满了天真可笑的谬误,但无可否认,正是这些谬误才让他充满信心,一往无前。难怪,法国著名地理学家安维里会对此大发感慨:一系列极大的错误,竟促成了人类历史的一次伟大发现!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人生就是这样无常,当你精心筹划一件事的时候,结果却往往发生另外一些事。可是,如果我们害怕犯错而放弃追求,裹足不前的话,那么又错了,因为,人生的可爱之处多半也在这无常之中。

初一那年暑假,父亲从古旧的柜子里翻了半天,找出两本水写字帖。他把其中一本楷书给我,留下行书那本。我翻开一看,那淡蓝色的纸上有红线标出的正楷字,很是欢喜。更让我欢喜的是爸爸说这种纸用水描写以后,写的地方会立刻变黑,然后会渐渐变干,干了以后还能继续使用。我喜欢得要命,催着父亲马上教我练字。

父亲带着我,又翻箱倒柜地找出过年写春联用的两支毛笔。因为长时间没用也没洗,那毛笔的一端粘在一起,硬硬的,父亲说要用水泡开才行。父亲把笔放到井边的一只破碗里,放上水,和我蹲在边上守着,守着那坚硬的笔头像一朵花一样地开放。水渐渐变黑,而笔头还像千年的雪莲籽一样,似乎一动不动。我想可能是碗太小,便自作主张地把家里洗脸用的脸盆拿来。父亲看看我,先是一愣,接着摇摇头说:“泡笔洗笔,是学书法的第一步。如果连这点耐心都没有,还学什么书法?泡笔的时候不能急,不能用力按,否则会把笔头按坏的。”我没想到练字还有这么多的讲究。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那两只睡了千年的“古莲籽”在父亲换了几次水之后终于露出本色,奇怪的是一支笔头为白色,另一支却是淡淡的红色,真如一朵小小的睡莲一样。我们拿着笔,找装水醮笔的器具。只见父亲走到堂屋的梳妆台前,拿了母亲用剩的一个空雪花膏瓶子,在里面装上水,然后放到我们练字的小方桌上,有些得意地说:“写写看。”屋里满是淡淡的香气。

我握着笔,蘸了蘸瓶子里的水就准备写字,却被父亲立刻制止。“笔拿得不对。”说完,父亲又教我执笔运笔。

当我学会这一切之后,父亲也坐下来,用他那支白色笔照着字帖写行书字。写了几行,父亲抬头看我,见我写得比他还快,笑笑说:“要慢,要有耐心。”不一会儿,他又自鸣得意地说:“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说:“有点香味。”

“知道是哪来的香味吗?”他继续得意地问。

“当然是瓶子里的啦。”

“你再闻闻。”

“还是瓶子里的。”我坚持地说。

他笑了,用毛笔指指面前的字说:“是字里的。”

我哭笑不得,心想这字的香味还不是来自瓶子里吗?

父亲看到我的表情,不以为然地说:“人们常说字如其人,文如其人,是什么意思?就是说一个人的品质达到一定的境界后,他的品质会表现在他的字里、文章里……你现在只闻到瓶子的香味,却闻不到字的香味。我告诉你,这字因为瓶子,也是香的。如果一个人有高尚的道德情操,那么这个人就是一只有香味的瓶子,他写出的文章、写出的字,说出的话、做出的事,就能让人从中‘闻’到香味。”

当年,不甚明了父亲话里的含义。但在他指导下写了十多年的字,的确大有进步。再后来学着写文章,渐渐地有了不少感受。现在回过头来想想父亲的话,似乎觉得自己在练字作文的过程中,做人的境界也提升了许多,因为在我的内心深处,父亲的那句话却像生了根一样:人是一只有香味的瓶子。

在通往呼伦贝尔大草原的一条公路上,他独自风尘仆仆的背影格外引人注目。

他的父母都是黑龙江省的一个边陲小镇上的教师,他们曾在心底悄悄地设想过他未来的种种人生蓝图,就是没有想到,他从北京大学一毕业,便一个人背着简单的行囊上路了。他要做一个徒步旅行者,计划先徒步走完整个中国的版图,再穿越世界五大洲。

此时,他的那些被人们视为精英的同学们,要么在国内外的名校里继续深造,要么进入官场、商场,要么自立门户、自主创业,每个人都踌躇满志,都在以各种方式向世人展示自己非凡的抱负和业绩。唯有一向品学兼优的他,在人们的困惑的目光里,选择了一个人孤独而执著地行走。

盛夏,穿行于大兴安岭茂密的山林间,他的脸被一种毒蚊子叮咬,肿得骇人,半个多月了,还在流脓水。而在深秋的一个夜晚,在辽北的一片空寂的荒原上,他遭遇了4只野狼的尾追,幸好后来碰上了两位赶路的农民。而突如其来的风雨,狂烈的沙尘暴,酷热的阳光,泥泞的山路,凶险莫测的沼泽,不时遇到的蛇虫,经常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野外露宿……无法想象的各种艰难一直伴随着他的行程。可是,他丝毫没有后悔自己的选择,他坚定的步履一直向前,向前,向前……

他用手中的笔向人们描述沿途看到的迷人景象:一株屹立千年的老榆树,躯干上有一个可以容纳三个人睡觉的大洞;用五大连池黑黑的火山泥一遍遍揉搓,竟让一位年近六旬的老者生出了黑发;在乌苏里江边,他听到了赫哲族人最纯正的歌谣;在一片盐碱地里,他从一群羸弱的绵羊眼睛里看到泪水似的东西在滚动;还有那在厚厚积雪下面仍然开放的无名小花,还有大山深处唯一一户人家大门上贴的极有文采的对联,还有废弃的破砖窑里的教室里传出来的琅琅书声,还有霓虹灯闪烁的城市深夜里一群说说笑笑的建筑工人……

那么多新奇的风景,那么多忙碌或悠然的身影,那么多迥然不同的生活,那么多走向各异的人生。一路走来,令他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他不只是一个行色匆匆的看客。有时,他会在某一个地方短暂地停留一下,会细细地观察和探访某些扣动他心灵的景、事、物、人,或许因一条河,或许因一个剪纸艺人,或许因一个新闻事件,他的好奇和热情,让他一次次地看到了事物的更为深刻、更为隐秘的一面。但他本人拒绝成为新闻人物,也不愿被人看做“另类”。他说,他的行走,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他的皮肤被晒得黝黑发亮,一张脸消瘦得已没了昔日英俊的模样,常常蓬头垢面,衣服上总是散着浓浓的汗味。衣、食、住、行的各种开销,都被简单到了极点。

与他邂逅,是在夏日牛哞声声的乡间小路上。他穿着磨得发亮的牛仔服,戴一副有点儿夸张的太阳镜,头上扣一顶麦秸编织的草帽,身上是一个鼓鼓的帆布背包。十足的一个美国西部牛仔的样子。

“是什么让你如此痴迷于行走?”我很敬佩他的选择。

“因为心灵的召唤。”他的回答干脆而简洁。

“你肯定有过疲惫,有过寂寞,你有没有想过要放弃?”我继续追问。

“没有想过放弃,因为我的生命就在路上,行走,只是回应心灵的召唤。”他深邃的目光,一如广袤的蓝天。

这是一个诱惑多多的时代,是一个人们热衷于追逐利益和名声的时代,是喜欢复制他人生活方式的时代,已经很少有人能够像他那样静静地倾听心灵的召唤,能够像他那样选择自己的生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