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政坛刺杀成风,陶成章、宋教仁、郑汝成、陈其美、汤化龙、张绍曾、廖仲恺、杨杏佛、史量才、唐绍仪均为遇刺身亡,汪精卫遇刺受重伤,宋子文遇刺安然无恙,这些政治暗杀无一不在历史上留下重大疑点。当然,也有为报仇雪恨刺杀大人物的,如山东省政府副总参议郑继成为父报仇,刺杀直系军阀、“狗肉将军”张宗昌,就曾博得媒体和民众的普遍同情。
身为刺客,既要身手矫健,又要视死如归,决非胆小惜命的常人所能胜任,以男性的歧视眼光看来,女子更不可能挨边。然而,凡事总有例外。东汉酒泉女子赵娥为父亲赵安报仇,手刃仇家,其人其事载入了《后汉书·列女传》。这个历史故事的大致情节为:赵安被同县人李寿无端戕害,此前,他的三个儿子已经夭折,膝下荒凉,仅剩女儿赵娥,也已嫁为人妇。李寿欢喜庆贺,满以为赵家连个壮丁都派遣不出,这笔血债注定会要烂掉。仇家吃下了定心丸子,照旧为所欲为。赵娥不曾公开表态,复仇之心却坚如磐石。私下里她准备了一把锋利的短剑,藏在袖筒中,常乘帷车出门,静候仇家出现,十余年间,她一直未能如愿。也许真是皇天不负苦心人,赵娥终于在都亭与李寿狭路相逢,她拔出利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刺死仇家,然后前往县衙投案自首。赵娥如释重负,对县令尹嘉说:“小女子的父仇已报,请大人定罪。”县令被赵娥的孝心感动,不忍加害于她,打算挂印辞官,与她一同逃亡。但是赵娥不肯隐姓埋名,流落异乡,以待罪之身苟活人世。她坦白相告:“申冤报仇,这是我的本分。因此触犯刑律,该当如何处置,那是您的职分。我不想草间偷生,使国法遭到扰乱!”赵娥的言行义薄云天,尽管东汉法网严密,但各级官员纷纷出面为她求情,最终她获得朝廷特赦,成为了天下景仰的孝女。
两千年后,民国时期也有一位女子的行为和遭遇与赵娥十分相似,她刺杀的仇家来头比李寿更大,是直系军阀孙传芳,在佛堂实施的雷霆一击也比赵娥当年的壮举更加轰动。这位侠女和孝女就是施剑翘(1905—1979)。
高寿九十七岁的掌故大王郑逸梅(1895—1992)撰《女杰施剑翘善良》一文,这样开篇:
读袁子才《费宫人刺虎歌》:“妾手纤纤软玉枝,事成不成未可知。妾心耿耿精金炼,刺虎犹如刺绣时”,觉虎虎有生气,如从楮素间出。不料三四百年后,女杰施剑翘,手刃显赫一时的军阀孙传芳,为父报仇,尤胜于费宫人多多。
袁子才是清代文学家袁枚,又号随园老人。据清代文士陆次云的《费宫人传》所记,费宫人是明末崇祯皇帝的宫女,专门服侍长平公主。李自成攻破北京后,崇祯皇帝朱由检仓皇逃赴煤山自缢,行前,他以袖遮眼,挥剑斫断长平公主的左臂。费宫人救主心切,于是易装假扮长公主,自投罗网,被李自成赏赐给罗姓猛将。费宫人于新婚之夜刺死烂醉如泥的“丈夫”,然后自杀。在金庸武侠小说《碧血剑》中,九难师太(独臂神尼)就是以长平公主为原型。京戏、昆曲中均有《刺虎》一剧,以费宫人的事迹为蓝本,只不过将罗姓猛将改为闯部大将“一只虎”李过。洞房花烛夜,费宫人刺死这头烂醉的猛虎,然后挥剑自刎。程砚秋尤其擅长此剧,他扮演费宫人,身段极好,唱作俱佳,老辈戏友撰文提及,无不津津乐道。
郑逸梅将施剑翘比作勇于刺虎的明末侠女费宫人,尽管情节有些比拟不伦,但两人的胆色确实不相上下。
施剑翘,原名谷兰,祖籍安徽桐城,从小生长于山东济南。她的生父施从云是滦州起义的先烈,从云牺牲后,她过继给从云之弟施从滨。施从滨是山东军务帮办兼奉系第二军军长,在1925年11月的直奉大战中兵败被俘。大军阀孙传芳践踏战时不杀俘、不戮降的国际通则,下令斩决施从滨,枭首于安徽蚌埠车站。死讯传来,施剑翘痛彻心肺,发誓为父报仇。她赋诗明志:
战地惊鸿传噩耗,闺中疑假复疑真。
背娘偷问归来使,恳叔潜移劫后身。
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伦。
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
当年,闺中女子抛头露面尚且不易,孙传芳统领百万大军,防卫滴水不漏,她要手刃这位国内屈指可数的大军阀,简直难于登天。因此之故,施剑翘起先将复仇的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诚身上。施中诚童年丧父,施从滨对他关怀备至,悉心栽培。施中诚毕业于保定军官学校,得到伯父的照应,在军界步步莲花。施从滨遇害后,他更是因祸得福,坐上了烟台警备司令的虎皮交椅。然而,此人血性凉薄,不愿断送自己的锦绣前程,去为伯父报仇雪恨。施中诚再三搪塞,施剑翘一怒之下,与之断绝了兄妹关系。
三年后,施剑翘重又燃起复仇的希望之火。施中诚在保定军官学校的同学施靖公,时任晋军谍报股长,在施剑翘面前义形于色,将胸脯拍得山响,毅然表态:一旦时机成熟,他就会去完成这项荆棘万丛的使命,虽粉身碎骨,肝脑涂地,在所不辞。世间还有如此古道热肠的侠义之士,施剑翘自觉嫁给他乃是苍天有眼。然而他们结缡之后,施靖公食言自肥,每次施剑翘提醒他兑现承诺,他就以巧辩为自己开脱:
“谷兰,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恶狼与绵羊的仇恨永难清算。孙传芳一生杀人如麻,这种吃骨头不吐渣的魔王,结下的仇家数不胜数,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们不出头,也会有人出头。”
对于这种胆色全无的懦夫和诚信不保的缩头乌龟,施剑翘还能否心存好感,怀抱期待?1935年6月,施剑翘带着孩子毅然离开山西太原,回到天津娘家。行前,她赋诗一首,感慨系之:
一再牺牲为父仇,年年不报使人愁。
痴心愿望求人助,结果仍须自出头。
世间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施剑翘是一名闺中弱女子,又何尝不能做非常之人?把握稍纵即逝的机会,手刃寇仇,一雪心头之恨。施剑翘特别留意孙传芳的行踪,搜集与他相关的信息,可谓巨细无遗。
孙传芳鬼蜮其心,豺狼其性,专以寡人妻、孤人子、墟人庐、堙人井为赏心乐事。他曾说:“秋高马肥,正好作战消遣。”这话极端无人性无人气无人味。这位大军阀视流血成河、积骨成山为人间最佳美景,以草菅人命、涂炭生灵为天下寻常儿戏。尽管他不曾像明朝末期的头号魔王张献忠那样立一块臭名昭著的“七杀碑”,公开标榜替天行道的杀人主义,说什么“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但孙屠夫虐杀的生命未必就比张屠夫少。他不止一次搬出曾国藩麾下大将彭玉麟的那副对联“烈士肝肠名士胆,杀人手段救人心”来做挡箭牌,可是无论他怎样掩饰,穷凶极恶的魔王与侠肝义胆的烈士根本无法等量齐观,同日而语。即使孙屠夫穿上花花绿绿的戏装故作高姿态,博得满堂的喝彩声,也很难让他的罪孽减轻分毫。
施靖公的话没错,孙传芳树敌夥,结怨众,仇家遍国中,但施剑翘并不寄望虬髯客那样的侠士御风而至,替天行道,将他连根铲除,她要亲自动手,把孙传芳打入十八层地狱。施剑翘为信念而活着,刀山在左,火海在右,她也无所畏惧,只要能够达成目的,身死百次她也甘之如饴。古代刺客专诸、聂政、荆轲是如此,现代侠女施剑翘也是如此,她要仿效先烈,消灭元恶大憝,铲除天下公敌,又岂是只报私仇那么简单?
常言道,君子报仇,十年未晚。施剑翘屈指一算,从民国十四年(1925年)父亲被冤杀到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恰好十年。1926年,吴佩孚的军队与北伐军在汀泗桥正面交战,结果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孙传芳不相信北伐军能够摧枯拉朽,也不甘心失去江西这块风水宝地,他亲临九江督师,强撑到年底,赣军全线崩溃,孙传芳满盘皆输。五省联帅眼看四面楚歌,穷途末路,只好灰溜溜地逃到大连,恳请奉系将领韩春麟出面斡旋,寻求张作霖的庇护。军阀之间的战与和均以现实利益为依归,张作霖这次打的是如意算盘,他要组织“安国军”,与北伐军抗衡,孙传芳虽是败军之帅不足以言勇,但他在苏、皖、闽、浙、赣五省仍有不可低估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让他出面收拾残部,添人置枪,或许还能干出名堂。于是,张作霖自任安国军总司令,以孙传芳为副总司令兼第一军团总司令,驻防南京。没过多久,孙传芳再次领教了北伐军的厉害,他的帅座下发生八级地震,南京就跟纸糊的城池差不多,被北伐军捅出一串大窟窿。危急关头,生死悬于一线,死马权当活马医,孙传芳犹如输红了两眼的赌徒,孤注一掷。龙潭大反攻是孙传芳一生中投注筹码最多的豪赌,最终输了个精光,他旗下的安国军被“小诸葛”白崇禧统领的北伐军打得溃不成形。这一年,孙传芳五十岁,五十而知天命,可是他惶惶如丧家之犬,急急如漏网之鱼,南方虽大,苦无容身之地,他只好寄迹于天津的英国租界中,自舔伤口,无限委屈地做起了寓公。国难当头之际,孙传芳图谋东山再起,他做梦都想做“华北王”,竟然置民族大义于不顾,与日本特务机关头目土肥原贤二私相授受,暗中勾结,企图倚仗日本军方势力,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伟业”。可以说,孙传芳此时已经堕落到罪不容诛、罪无可赦的地步。
1935年中秋节,施剑翘在法租界大光明电影院门口认出了孙传芳那辆牌号为1093的黑色轿车,散场后,她首次近距离见到那位戴着墨镜,依然趾高气扬的杀父仇人。因为散场时观众太多,她担心伤及无辜,踌躇未决之际,孙传芳已登上汽车,激尘而去。此后,施剑翘多次到英租界孙氏豪宅附近探察,看到高墙电网、扃闭的铁门和比猎犬更警觉的门房,她化名到孙家去做佣人,未能如愿。
五省联帅孙传芳昔日手握生杀予夺之权,今朝势穷力绌,深感自己血债累累,决计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讨得现成的便宜。他曾潜赴苏州向当时佛教界首屈一指的大德印光法师皈依,未获应允。嗣后,这位孤家寡人返回北方,捐赠了一大笔香火钱,经靳云鹏(北洋政府前总理)力荐,变身为天津居士林佛学会理事长。从此,昔日的联帅成了今日的智圆法师。从煊赫一时落到树倒猢狲散,从拥兵百万沦为孤家寡人,孙传芳口口声声“英雄到老终归佛,名将还山不言兵”,果然大彻大悟了吗?鬼才会相信他。
枫叶红了一秋又一秋,在国难方殷、人命危浅的岁月里,两眼看去,这一树树燃烧的血格外惨目惊心。有一天,施剑翘在家中拧开话匣子,正好听到居士林佛学会智圆法师讲经,山东口音,相当耳熟,与孙传芳的口音一模一样。智圆法师——孙传芳,莫非是同一个人?施剑翘从衣钩上取下披风,匆匆出门,连母亲的询问也没来得及回答。她坐车到仁昌广播电台门前,正巧智圆法师完工出来,此人身著海青,仍掩不住凛凛杀气,果然是孙传芳,好几个马弁簇拥着他,仍旧耀武扬威。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施剑翘苦等十年,坚忍十年,义气、侠气、勇气激荡于胸,滂沛于怀,但要让恶贯满盈的大军阀孙传芳血溅五步,她还得静候时机。
阴历十月初三,施从滨的忌辰。施剑翘决定在天津日租界花园街观音寺为父亲举行纪念法会,恭请居士林的富明法师前来诵经。她询问道:
“人死之后,诵经超度究竟有没有效验?”
“阿弥陀佛,诵经超度非常灵验,要不然孙联帅也不会虔诚信佛,尽心尽意做佛学会的理事长。女施主,你不妨想想看,孙联帅刀口下的冤魂不计其数,现在他虔诚礼佛,化解戾气,尚且清济平安,何况常人的余地要比他大得多。”富明法师用雄辩的语气回答道。
“大德说的孙联帅是不是智圆法师?”
“不错,孙联帅就是智圆法师。”
“他什么时候到居士林诵经?”
“星期三是居士林道会之期,他从不缺席。”
“不知我这样的俗家女子可不可以旁听?”
“佛门广大,接纳一切有缘者,你只管去就是。”
施剑翘微微一笑,这一笑没人能觉察出其中暗藏杀机。
1935年11月13日,天公不作美,风片裹着细若牛毛的雨丝,满街枯叶飘零,行人寥落,显得尤为冷清。早晨醒来时,孙传芳感到精神有些不济,但他还是勉强起床,按时赴会。到了居士林,他直觉这一期来的道友不如以往多。也难怪,如今兵荒马乱,人心惶惶,今生尚且照顾不周,谁还有多余的心思关心来世?梵铃一响,孙传芳默默地趺坐在前排的蒲团上,开始屏息静心。
此前三期道会,施剑翘都参加了,她身著青色大衣,青色长裙,态度从容,谁都看不出她是怀着血海深仇而来。她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可是因为与会的道友众多,恐怕动手时不慎伤及无辜,所以她未曾下手。今天,她眼看孙传芳身著黑海青(僧袍),以军人的步武走进居士林,心想,他顶多还能活半个钟头,神气什么?
那天,富明法师领诵《大佛顶首楞严经》,只听他用非常专业的语气念诵道:“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室罗筏城祇桓精舍,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无漏大阿罗汉,佛子住持,善超诸有,能于国土成就威仪,从佛转轮,妙堪遗嘱……”
施剑翘原本坐在后排,离孙传芳的座位较远,她故意提高声音说:“后面的炉子烤得我太热了。”一位居士接过话头说:“你不会坐到前排去吗?”她求之不得,立刻答应一声:“好!”前挪数步,施剑翘趺坐在孙传芳的右后方,与仇人近在咫尺,她感觉从未有过的兴奋和紧张。待众道友跟着富明法师闭目琅琅唪诵,神不知,鬼不觉,施剑翘从皮包里掏出勃朗宁手枪,小心翼翼地打开保险盖,对准孙传芳的后脑勺,间不容缓地扣动扳机,猛然射出了第一颗子弹,紧接着又朝他的太阳穴和腰部各开一枪。“砰!砰!砰”,三声爆响,孙传芳的脑髓和血浆立刻迸溅出来。众道友如梦乍醒,魂飞魄散,一个个瘫坐在原地,竟然没人撒开脚丫子往寺外奔逃。施剑翘倏然站起身来,大声疾呼:“各位道友不要怕,我为父亲报仇,决不会伤及无辜!”说完这话,她从坤包里掏出一把传单,散发给大家,只见上面写道:
各位先生注意:一、今天施剑翘(原名谷兰)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二、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三、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四、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
仇女施剑翘谨启(红色手印)
传单的背面并非空白,录下两首七言绝句,施剑翘用诗歌表明了自己为父亲报仇的心迹:
父仇未敢片时忘,更痛萱堂两鬓霜。
纵怕重伤慈母意,时机不许再延长。
不堪回首十年前,物自依然景自迁。
常到林中非拜佛,剑翘求死不求仙。
道友们看了传单,表情无非两种,或赞叹,或惊恐,也有人嘀咕这是现世现报,天地间真的报应不爽!施剑翘从容致电家人,报告了大功告成的喜讯,然后她找到寺中的性慧和尚,嘱咐他通知警局赶快来人,她决意自首,不想趁乱逃脱。
施剑翘被囚禁在天津第三监狱中。她身穿青绸衫,足蹬高跟鞋,手持小蒲扇,笑容可掬,态度闲逸。常有记者前来采访,询问施剑翘狱中生活如何,她以诙谐的语气回答道:
“这里蛮舒适的,近来天气渐渐燠热,不过我住在南檐下,好凉爽,反而觉得外面燥热难当。身在囹圄,权当是避暑消夏。”
施剑翘不见外,她把两位弟弟从日本寄来的书信拿出来给记者过目,里面有这样两句话:“吾姊慈念似观世音,胆量雄心似拿破仑。”
记者通常总喜欢扮演铁路扳道工那样的角色,将问题纳入到自己能够掌控的轨道上来。一位《大公报》的记者就是个中高手。
“请问施女士,你身为公民,是否认为,除了手刃仇家就别无洗雪冤情的途径?也许在你的心目中,法律形同虚设?”
“在这种弱肉强食的乱世,莫非你天真到相信法律能够伸张正义?我老老实实相信了整整十年,结果如何?军阀照旧肆无忌惮地杀人,许多惨案依然沉冤莫白。有道是,冤有头,债有主,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你是白面书生,文质彬彬,也许可以忍得下这口恶气,等待法律为你裁量,我是无论如何也忍不下去的!”
《大公报》记者当然听得出施剑翘语带讥诮,但他开了个好头,哪肯半途而废?于是一路穷追,紧咬不放:
“孙传芳已经放下屠刀,皈依佛门,正在忏悔罪孽,重新做人,你却纠缠于仇怨,将他刺杀于佛堂清净之地,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孙传芳以前是大军阀,草菅人命再多,谁又能够奈何得了他?那时,我半点机会都没有。现在他穷途末路,变成孤家寡人,以学佛修行做个漂亮的幌子,你却又说这不是我报仇雪恨的恰当时间。那么我倒想请教仁兄,我该在什么时候向他讨还血债,才算不过分?才算时机恰当?再者,光明慈悲的佛门岂可沦为藏垢纳污的地方,更不该成为这种邪恶之徒的庇护所,你说对不对!”
施剑翘的话义正词严,连旁听的狱警也频频点头,记者见势不妙,赶紧再扳一道“铁轨”,转被动为主动。
“请问施女士,你手刃仇家,案件轰动全国,此举若被政府赦免,甚至表彰,将使如今血债负身的军界、政界大员人人自危,你是否担心这会对本案的判决不利?”
“我敢刺杀孙传芳,就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但我相信一点,公道自在人心。至于民国的法庭是否肯给正义一线生机,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记者觉得这次采访已圆满成功,就换个轻松的话题,一扫沉闷的气氛。
“请问施女士出狱以后有何打算?”
施剑翘理了理鬓边的几丝乱发,也从刚才激动的情绪中迅速舒缓过来,语气变得柔和了许多:
“讲出来不怕你笑话,出狱之后,我想写小说。狱中的犯人个个都有一段情节离奇曲折的故事,可歌可泣,足以感人,足以警世。我打算先访问各位女难友,把这些极好的小说素材收集齐全,以后将它们写成小说。”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一案,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为有期徒刑十年,经辩护律师代为申诉,天津高级法院二审判决为有期徒刑七年。当时,社会各界较为一致的说法是“施剑翘刺杀罪恶累累、劣迹斑斑的大军阀孙传芳,其志可嘉,其情可悯”,全国妇女会、江宁、扬州、江都妇女会、旅京安徽学会、安徽省立徽州师范等团体尤其同情施剑翘的遭遇,纷纷通电呼吁,希望最高法院能对施剑翘援例特赦。电文中有“况孙传芳曾南拒革命之师,又北窥齐鲁之境,今施剑翘之事,直接以复父仇,间接即除国憝”的话,深入人心。此案还惊动了性喜抱打不平的冯玉祥将军,辛亥革命时期,他与施剑翘的生父施从云有袍泽之谊,闻讯后立刻与民国元勋李烈钧、张继等人联名呈请国民政府特赦为父报仇的孝女、为民除害的侠女施剑翘,以敦化人伦,弘扬正气。
施剑翘入狱将近一年,1936年10月20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终于下达特赦令。施剑翘听到这个消息,神色异常平静,她脱去囚服,重获自由,并未欣喜若狂。抗战期间,施剑翘在四川合县发起捐献飞机的倡议,出任献机委员会指导长,她带头宣传动员,将个人的金银首饰和徐悲鸿馈赠给她的多幅书画悉数捐出。这次募捐活动大获成功,施剑翘代表群众将三架新战机捐献给抗日空军,因此受到中华民国航空委员会秘书长宋美龄的约见和表彰。
施剑翘素喜吟事和绘事,大画家马公愚主动收她为徒,其名赫然列入《耕石簃同名录》,当属一时佳话。1945年,施剑翘四十初度,她回忆过往,憬然而悟,写下一首七言绝句:
四十年来一梦长,牺牲自我为谁忙?
醒时顿觉佛缘近,心印菩提万丈光。
此后,她的诗中就时不时地跳出禅意十足的句子,如:“礼佛一心静,栽花十指香”,“痴来只道情无限,觉后方知色是空”。
早在1925年,施从滨遇难时,施剑翘就茹过素,念过六祖的《心经》。但她那时茹素并非悲悯众生,念经也并非敬信佛谛,在冤情无处申诉的年月,这样做只是为了减轻内心的痛苦。她刺杀孙传芳后,幸获政府特赦,出狱后十年间有不少友人劝她学佛,种种诱导,人家苦口婆心,她却付之一笑。抗战胜利后,施剑翘的心灵仍漂泊于孤旅。1946年,她应苏州同乡会邀请,受冯玉祥、陶行知敦促和资助,在苏州创办从云小学,出任校长。也就在那时,她缠绵病榻,形单影只,倍觉凄凉,思念远方的白发慈母,不禁满怀怅触。“寒锁书斋愁锁天,孤灯挑尽未成眠;他乡游子思亲泪,万斛珍珠涌玉泉。”真是不可思议,她反复吟诵这样的断肠句,心情反而豁然开朗了。于是,她挥笔写下这样一段话来:
我今年四十一岁,再过五十年后,谁是我的父母?我是谁的姐妹?想到此处,不但感到眼前的一切都是如幻如梦,连自己这个躯壳也不能长保!到头来只是“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世界上的功名、富贵、恩爱,哪一样是我们带得走的呢?想到此处,我明白一切皆空的道理,我兴奋地从床上跳下来,走进隔壁吴太太的佛堂中,向佛跪下了!我这样祷告:佛呵!我明白了一切皆空,我愿把灵魂献给佛,求佛指引,请你把普度众生的担子放在我的肩上吧!国法能制裁人们犯罪的行为,佛法能制裁犯罪的动机。我愿贡献出我今后的时间和精力,为弘法努力,为利生奋斗。
施剑翘自觉善根成熟了,以往内心积存的迷茫和困惑,都如同瘴雾,被觉悟的巨掌拔开。于是,她欣然且决然地皈依了苏州灵岩山寺的方丈妙真法师,“好象小孩子在门外受了惊恐,奔投于慈母之怀,有一种悲喜交集的情绪”。在灵岩山寺,施剑翘欣赏了丰子恺的“光明画集”,受到感动,发誓从此长斋茹素,永不吃荤。
有位老职友不明白施剑翘干吗非要修行,非要受戒,对她说:“大姐,你信佛我赞成。但又何必受五戒呢?”施剑翘一点都不恼,乐呵呵地回答她:“五戒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我认为凡是想做一个标准好人的,都应当受此五戒;你说大姐不用受戒,你觉得大姐应当保留哪一条而不戒呢?如果大家都能戒杀就不会有相互残杀的事;戒盗,就不会有这许多贪污案件;戒邪淫,就不会有许多重婚、离婚和情杀的事;戒妄语,就不会有许多欺诈与是非;戒酒(包括一切麻醉性物品,如鸦片、吗啡等)才能保护以上四戒,并减少很多犯罪的引子。我觉得人人都应当受五戒,何止施大姐一个人呢?”
觉悟这样高,可以肯定,曾经快意恩仇的施剑翘用佛家的醍醐浇透了心中的块垒,就不会因为“我执”和“无明”而迷误本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