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民国女人:岁月深处的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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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绝代风华

在大家闺秀的群体中有一支中坚力量,她们是知识女性,出身于富贵家庭或书香门第,书法家吴芝瑛,教育家吴贻芳、曾宝荪、张默君,教授兼作家陈衡哲、袁昌英、方令孺、凌叔华、冯沅君、林徽因,诗人吕碧城、徐自华、徐蕴华姐妹,作家冰心、张爱玲、苏青,画家关紫兰、蔡威廉、孙多慈……在这个群体中,陆小曼和林徽因无疑是亮点中的亮点,闺秀中的闺秀,她们的成长经历和心路历程都颇具代表性,代表着知识女性的美丽、浪漫、重情和才华横溢。

1、陆小曼

陆小曼(1903—1965)初嫁王赓,完全听从父母之命。表面看去,王赓的履历相当光鲜,他毕业于清华园,留学于美利坚,先在普林斯顿大学主修哲学,尔后转入西点军校攻读军事科目,与二战时期的盟军统帅艾森豪威尔是正宗的校友。归国之后,王赓被誉为军界前程远大的“希望之星”。1918年,他荣任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武官,起点不低。才不过二十多岁,他就出任哈尔滨警察局长。这样一位允文允武的郎君,陆小曼想挑刺都挑不出来。

陆小曼的父亲陆定(字建三)是前清举人,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是中国同盟会的老会员。回国后,陆定出任过北洋政府财政部的赋税司长,其后,又担任了多年的外交官。他共有九个儿女,存活下来的只有陆小曼一人,娇娇女自然被父母珍视为掌上明珠。陆小曼毕业于上海圣心学堂(法国教会学校),法文基础很好,此外还修习了英文,读原版的外文小说,如履平地。她擅长歌舞,吟诗、作文、绘画、弹琴也都得心应手,游刃有余,确实堪称才女,加以明眸善睐,尽态极妍,自然是内慧外秀的名姝。当时,“南唐北陆”的艳誉叫得很响,在社交圈中无人不知。“南唐”是上海的大家闺秀唐瑛,“北陆”就是北京的陆小曼。

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初,在北平外交部的交际舞会上,娇巧玲珑的陆小曼占尽锋头,哪天舞池里看不到她的倩影,四座就会为之不欢。中外男宾目眩神迷,定力不够的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是求爱者和求婚者却总也踩不中步点,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四二三四,她父母也不知婉拒了多少膏梁子弟,最后才慧眼识英雄似地挑定了王赓这位东床快婿,毫不迟疑地将芳龄十九的掌上明珠许配给他。从订婚到结婚只花了一个月时间,是不是太仓促了些?许多人不无醋意地祝贺王赓,祝贺他冷手拣了个热饽饽,也不知前世筑了多少桥,修了多少路,积攒下大把大把的功德,才换来这辈子艳福齐天!当然,也免不了有人在背后唱上一、两句反调:可别把话儿说早了,这件事还指不定是福是祸呢。王赓与陆小曼的婚礼在北平海军联欢社举行,排场真够大的,光是女傧相就有九位之多,而且都是曹汝霖、章宗祥、叶恭绰这些名流高官的女公子,观礼的中外佳宾足足有几千人之众,无论怎么讲,都算是轰动京城,极一时之盛!

按理说,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王赓该用双手小心翼翼地掬着,捧着,守着,护着,怜她,惜她,娇她,宠她,千万别让她生烦恼,受冷落。须知,没有爱情捍卫的婚姻只是雪城沙垒,防线一触即溃。更不可以唱空城计,哄得了自己,哄不了别人。王赓总是忙,陆小曼又一味的闲,谁来陪她解闷?这真是个微妙的问题。王赓开动脑筋,左思右想,最终请了好友加师弟徐志摩(他们同为梁启超的弟子)来当差。诗人天生风趣,浑身艺术细胞,有不少逗人开心的绝妙手段,又与小曼同为有闲阶级,正是护花使者的最佳人选。据说,胡适原本喜欢陆小曼,由于河东狮吼,他不敢有所作为,便怂恿徐志摩冲锋陷阵,做情场的“敢死队员”。胡大哥呢,则站在旁边支招看戏,也可略解心头之馋。

品貌上乘的陆小曼,她的如意郎君该是个什么样儿?没谁说得清楚。王赓仪表堂堂,不乏英武气概,却对男女风情不求甚解,于文艺虽然不无爱好,又怎及徐志摩娴熟精通?王赓是一位不折不扣的事业狂,满心想的是如何平步青云,出人头地,居然不智到把个貌美如天仙的年轻妻子撂在冷冷清清的香闺,就好像把一件顶级的艺术品搁在深锁重门的祖屋;也不分点精力去好好地慰藉慰藉,温存温存。艺术品没有人性,任你如何冷落它,即算尘灰满面,它也绝无怨尤;美人却有灵性,她若是不甘寂寞,就绝不会寂寞。且听小曼在《爱眉小札·序》中的一段自述:

婚后一年多(我)才稍懂人事,明白两性的结合不是可以随便听凭安排的,在性情与思想上不能相谋而勉强结合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一件事。当时因为家庭间不能得着安慰,我就改变了常态,埋没了自己的意志,葬身在热闹生活中去忘记我内心的痛苦。又因为我骄慢的天性不允许我吐露真情,于是直着脖子在人面前唱戏似的唱着,绝对不肯让一个人知道我是一个失意者,是一个不快乐的人。这样的生活一直到无意间认识了志摩,叫他那双放射神辉的眼睛照彻了我的肺腑,认明了我的隐痛,更用真挚的感情劝我不要再在骗人骗己中偷活,不要自己毁灭前程,他那种倾心相向的真情,才使我的生活转换了方向,而同时,也就跌入了恋爱了。于是烦恼与痛苦,也就跟着一起来。

陆小曼的兴趣和爱好特别广泛,又是聪明人中的顶尖角色,还怕找不到消愁解忧破闷驱烦的灵方?何况探花者的长队中突然跻进一位剑桥才子徐志摩。诗人毕竟是诗人,“太上忘情,其次不及于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他太喜欢这句话了。“热情一经激发,便不管天高地厚,人死我亡,势非至于将全宇宙都烧成赤地不可……忠厚柔艳如小曼,热烈诚挚若志摩,遇在一道,自然要发放火花,烧成一片了,哪里还顾得到纲常伦教?更哪里还顾得到宗法家风?当这事情正在北京的交际社会里成话柄的时候,我就佩服志摩的纯真与小曼的勇敢,到了无以复加。记得有一次在来今雨轩吃饭的席上,曾有人问起我对这事的意见,我就学了《三剑客》影片里的一句话回答他:‘假使我马上要死的话,在我死的前头,我就只想做一篇伟大的史诗,来颂美志摩和小曼!’”郁达夫在《怀四十岁的志摩》一文中对于徐、陆恋爱事件,表示出由衷的钦佩,并给予道义上的支持,当年,这样的朋友可是不多啊!其中自然有个缘故,郁达夫与王映霞的结合应归属同一种版式,不同之处惟在王映霞未婚而陆小曼已婚,但他们都是那么不顾一切,如飞蛾扑火似地追求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郁达夫声援徐志摩和陆小曼,实际上也就是为自己与王映霞的新感情找寻合理的依据。

陆小曼集诸般才艺于一身,还特别喜欢演剧,演一阙“春香逃学”就够了,志摩扮学究,小曼扮丫环,待到剧终人散,情苗便已破土而出。好个情圣徐志摩,瞅准了时机乘虚而入。王赓不健谈,不幽默,总是硬朗得像一块花岗岩,不会温存,不善逢迎,不记得嘘寒问暖,手面上也不够大方,举凡他的这些短处,徐志摩必续以所长。时不时地进奉巴黎香水和名贵饰物,贿赂门公五百元,只盼佳人一顾,他这些花活儿,以王赓的军人脑袋无论如何也想不周全。罗敷有夫,使君有妇,又何妨?双重锁链可以凭情剑斩断,“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这是志摩当时对小曼说得最多的一句口头禅。

丈夫固定了死板的角色,多半是只呆鸟,不可能比穿绕于花丛间的蜜蜂蝴蝶更浪漫;情人的耳、目、身如三军听命,无不全智以赴,全力以赴,仅凭着一股子不胜不归的豪气和决心,通常就能占据上风。无论多么美丽的公主,在丈夫眼中都只不过是明日黄花、陈年挂历,被冷落一旁,而在情人眼里却是稀世奇珍,他山之玉,我见犹怜,这才茧结成百分之百的浪漫情愫。何况坐江山的满以为高枕无忧,永远都不如打江山的那么虎虎有劲,二者之间,尚未交战,便已胜负判然。

徐、陆的情缘刚开头就遇到了阻碍。她父亲陆定还好说,她母亲则对妇道看得极重,她实在不懂,女儿好端端地嫁了人,为何还要桑间濮上,奢求什么男欢女悦的爱情?她处处设防,遮断女儿与徐志摩的交往,以维护家庭版图的金瓯无缺为己任。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情人的眷恋之心遭到强行隔绝,还能不苦?难怪小曼一气之下竟诘问母亲:“一个人做人是自己做呢,还是为着别人做的?”(《小曼日记》1925年4月15日)她母亲根本不可能理解女儿内心的渴求和怨忿,在她看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天经地义,何况王赓前程似锦,徐志摩只是个浪荡的公子哥儿,仗着老爹有钱,在外面拈花惹草,除非瞎了眼睛,这样的人哪能托付终身?在感情问题上,天下的父母与儿女十有八九都是这样锣不应鼓,板不对腔,难怪小曼会在1925年3月11日的日记中哀叹:

可叹我自小就是心高气傲,想享受别的女人不大容易享受得到的一切,而结果现在反成了一个一切都不如人的人。其实我不羡富贵,也不慕荣华,我只要一个安乐的家庭,如心的伴侣,谁知道这一点要求都不能做到,只落得终日里孤单的,有话都没人能讲,每天只是强自欢笑地在人群里混。

麻木不仁地混一世,这样的人并不为少,他们冬眠着,未必不是一件幸事,一旦被唤醒,尤其是被爱情唤醒过来,他们很可能反而会惶惶然不知所措。且听陆小曼在1925年3月19日的日记中的发问:

咳!我真恨,恨天也不怜我,你我已无缘,又何必使我们相见,且相见又在这个时候,一无办法的时候?在这情况之下真用得着那句“恨不相逢未嫁时”的诗了。现在叫我进退两难,丢去你不忍心,接受你又办不到,怎不叫人活活地恨死!难道这也是所谓天数吗?

时隔将近四个月,在1925年7月17日的日记中,小曼的疑虑已变得更深:

摩!我的爱!到今天我还说甚么?我现在反觉得是天害了我,为甚么天公造出了你又造出了我?为什么又使我们认识而不能使我们结合?为甚么你平白地来踏进我的生命圈里?为甚么你提醒了我?为甚么你来教会了我爱?爱,这个字本来是我不认识的,我是模糊的,我不知道爱也不知道苦,现在爱也明白了,苦也尝够了;再回到模糊的路上去倒是不可能了,你叫我怎办?

在徐、陆恋爱事件的全过程中,志摩自始至终都是一位“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的热血战士,他有足够的激情,有足够的决心,还有足够的韧劲,愈挫而愈奋,尽管有时调子也会低沉一点,但打破枷锁,重获新生的信念从未动摇。他曾想采取激烈手段,与陆小曼私奔,去南方,去国外,都可以。他在1925年8月24日的日记中给迟疑不决的小曼打气加油:

眉,只要你有一个日本女子一半的痴情与侠气——你早就跟我飞了,什么事都解决了。乱丝总得快刀斩,眉,你怎的想不通呀!

陆小曼毕竟不是莎士比亚笔下认定爱情至上的少女朱丽叶,也不是易卜生剧中追求人格独立的少妇娜拉,她缺少她们那种破釜沉舟的勇气。在此之前的三月间,迫于外界的压力,小曼倒是劝志摩先到欧洲去转一圈,一年也好,半年也好,让西风冷却冷却发烫的脑筋,也好让时间来考验考验彼此的感情。这一趟欧游,徐志摩意绪索然,仿佛那位在俄国吃了大败仗,只得仓皇退却的拿破仑大帝,天茫茫,地茫茫,心更茫茫。此后五个月,一个在海外惆怅,一个在闺中呻吟,万里长天隔着两地相思。其间,志摩的幼子在德国柏林不幸夭折,这样的惨事也只让他分心写了一首短诗敷衍过去。书信走得比蜗牛还慢,谣言倒是长了翅膀,某“友人”在酒桌上似无意又似有意发布了一条来自巴黎的消息,说是徐志摩在法国好不快活,成天出入欢场,而且还跟一位胖乎乎的洋女人同居。陆小曼听了这话,如闻霹雳,心若刀绞,好像一下子从十八层楼上跌下,更加苦闷和灰心。1925年6月间,一场大病将陆小曼击倒在床,七月下旬,徐志摩从欧洲风尘仆仆地赶回。两人抱头痛哭,所有的误会顿时烟消云散。

叛逆,它是最烈性的助燃剂,能使一局原本平庸的男女之情变得格外非凡,焚情于令人窒息的封建道德之下,要将铜墙铁壁破开一个逃生的口子,这样做,情人们将尝到冒险的全套痛苦和乐趣。经典的爱情,戏剧中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小说中的于连与德·瑞娜夫人,现实中的温莎公爵夫妇,他们身上为爱情而迸发出来的叛逆精神莫不熠耀奇彩,无论生死成败,作为奖赏,爱情都将获得一时或永久的荣光。

1925年春天,身在上海的王赓给身在北平的妻子陆小曼寄去一篇措辞强硬的哀的美敦书(最后通牒)后,静等着她悔过自新,他也作好了既往不咎的打算,可是陆小曼到了上海,受到徐志摩的爱的鼓动,非但不再向王赓示弱,还表明了分道扬镳的决心。大画家刘海粟古道热肠,极力撮合徐志摩和陆小曼,他要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此时,王赓因做军火生意不慎(白俄商人卷款潜逃)而身陷囹圄,到了这步田地,能文能武却不懂女人心海底针的王赓只好让路,他无可奈何地承认姻缘已尽,同意与陆小曼离婚,并以醒悟者的口气感叹道:

“小曼这种人才,与我真是齐大非偶的!”

各自挣脱了羁绊,打碎了枷锁,徐志摩与陆小曼终于自由地结合在一起。“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这句口头禅果然灵验。婚礼该怎么办呢?九个女傧相就免了吧,数千人的观礼也大可不必,只要一些亲友到场喝杯喜酒就算有所交待了,关键是爱神的虎符已经牢牢在握。可是千免万免千省万省,还是有一件事不可免不可省,那就是这对新人得当着大庭广众被梁启超痛责一顿,这是任公答应作证婚人(证婚人的第一人选本是胡适,但他有意回避)的一个先决条件。若没有这项内容,徐、陆的婚礼也就称不上是一场奇特的婚礼了。请看,证婚人梁启超身穿一袭藏青色长衫,翩然出场,他指着弟子徐志摩声色俱厉地诃责道: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至于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作人!

莫非真是响鼓还得重锤敲?小曼的脸色乍红乍白,志摩低着头,也是且惭且愧,他赶紧上前,向老师服罪讨饶:“请老师不要再讲下去了,顾全弟子一点面子吧!”任公逞足了师道尊严,这才收起功架,赦免了这对十分窘迫的新人。

事后,梁启超写信给女儿令娴,竟然视陆小曼为“祸水”、“妖妇”,称她离婚再嫁为“不道德之极”,他说:“我看他(指徐志摩)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指陆小曼),当头给了一棒,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幸而梁任公早归道山,否则,再过六年,他就真要悲叹“不幸而言中”了。

直道飙车,顺风跑船,这样的爱情不能算是经典的爱情,只有当情侣抱成一团,心无二骛地对抗强大的社会,并冲决重重壁垒,剑气琴心,一路张扬,这样的恋爱才令人刮目相看。然而,绚烂之至便是平淡之始,有情人终于进了红绡帐,完整结合的灵与欲得到妥善保管,这恰恰是个天大的误区。冷酷无情的社会手中自有两套解决方案,强硬的做法是一举消灭那些叛逆者,阴柔的做法则是暂且容忍他们,眼看着失去压力的水管不能供水,失去压力的血管不能供血,剥落华彩的爱情一步步走向衰微,那才是大可悲的结局。岂不闻智者曾说,大观园中的那对璧人儿——宝玉和黛玉未能圆成木石前缘是悲剧,倘若圆成了,则是更大的悲剧。王国维先生的《红楼梦评论》一文中有个观点值得细细玩味,他认为人生的痛苦原生于欲望不易餍足,“一欲既终,他欲随之,故究竟之慰藉终不可得也”,就算是有朝一日欲望圆满了,翦除了痛苦的魔影,另一个祸害——厌倦之意又会大驾光临。难怪他的结论颇为消沉:“故人生者如钟表之摆,实往复于苦痛与倦厌之间者也。”诚然,人生的两极一为“苦痛”,二为“倦厌”,其间是折腾的过程,倦厌是苦痛的终点,也是它的起点,好似如来佛的五指山,任凭他孙悟空身手高强,一个筋斗翻出十万八千里,也休想逃离那个无边无际的怪圈。

志摩与小曼自然也不能例外。他们的欲望层层推进,起初两人只是渴望相见,然后是渴望相爱,最终是渴望结合,那两年也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看了多少白眼,听了多少流言,总算得偿所愿,郁积的痛苦一旦消弭了,便仿佛拨云见日,又好象乘上了直达天堂的快车。然后呢?童话往往妙在结尾,“他们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收束得恰到好处,应该可以打发你了。你若好奇心太旺,继续穷诘下文,下文便是:“他们在天堂里找到了厌倦,背靠背猛打哈欠。”你说,这是不是大煞风景!

上海是富人的乐园,小曼又是金枝玉叶,志摩岂肯薄待她?他在法租界里租得一座花园别墅来作香巢,雇了好几个佣人,听候小曼的差遣。志摩有父亲给他的一份家产,赚钱的能力也不算差,可他还得在南京中央大学和上海光华大学教书,往返于宁、沪两地,疲于奔命,同时兼做中华书局、大东书局的编辑工作,外加笔下勤于耕耘,一月所得,恒在千元以上(以当时货币的购买力,可抵今日两、三万元),却仍然入不敷出,这就奇了。小曼最爱面子,她也的确有面子,先已是京城交际花,经此婚变,更是誉满九州。当时,沪上名媛贵妇发起慈善募捐,每每要演义务戏,均少不了她的牵头。在恩派亚大戏院,她演过《思凡》和《汾河湾》,在卡尔登大戏院,她演过《玉堂春》和《贩马记》,而且都是与江小鹣、李小虞这些大名士合作,虽然只是票友,却常常压大轴,可见大家对她的爱重!她平日喜欢捧昆旦,马艳云、姚玉兰、袁美云等新秀都是她一手捧红的,捧角方面,她从来都是出手大方,毫无吝色。

现在我们再看徐志摩婚后的《眉轩日记》,会惊异地发现,它比《爱眉小札》的热度大大下降了,而且多半只是寥寥数语,作者似乎是在敷衍塞责。1926年底(婚后两个多月)他写道:“……爱是建设在相互的忍耐与牺牲上面的……再过三天是新年,生活有更新的希望否?”作者的心底似乎一片茫然,毫无把握。到了1927年元旦这一天,徐志摩在日记中的调子更灰,尽管用的是强行振作的语气:“愿新的希望,跟着新的年产生;愿旧的烦闷跟着旧的年死去……给我勇气,给我力量,天!”蜜月刚刚过去不久,若是幸福的婚姻,他内心是不会显得这样落寞的。再看看他在1928年2月8日的心情写照:“闷极了,喝了三杯白兰地……(整)天是在沉闷中过的,到哪儿都觉得无聊,冷。”一场轰轰烈烈的婚姻,而且是叛逆社会伦理道德的婚姻,这么快就陷入了墓室般的冷寂,真是大大地出人意料啊!

郁达夫的夫人王映霞曾在《我与陆小曼》一文中披露了陆小曼对这场婚姻的特殊感受,其中的话语颇能解谜和解秘:“照理讲,婚后生活应过得比过去甜蜜而幸福,实则不然,结婚成了爱情的坟墓。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他憧憬的爱,是虚无缥缈的爱,最好处于可望而不可及的境地,一旦与心爱的女友结了婚,幻想泯灭了,热情没有了,生活变成了白开水,淡而无味。志摩对我不但不如过去那么好,而且还干预我的生活……我以最大的勇气追求幸福,但幸福在哪里呢?是一串泡影,转瞬化为乌有……”由此可见,对于这桩婚姻,两位主人公都是越来越悲观,越来越失望。他们梦想的是一座美丽的花园,找到的却是一座寒冷的冰山,梦想宛如水晶球一般被现实的铁锤击成了永难修复的碎片。

可怜的徐志摩,先前王赓是陆小曼的合法丈夫,他去横刀夺爱,王赓守得破绽百出,他攻得不亦乐乎;现在攻守异势,他做定了合法丈夫的角色,成了呆鸟,要守住匣中明珠可就难了。何况,昔日效用神奇的句句甜言蜜语、种种呵护温存,此时已如过季的时装,大打折扣。至于陆小曼在徐家二老面前公开发嗲,要徐志摩吃她剩下的饭,抱她上楼等,适足以令徐志摩的父母大为反感,徐志摩本人也不会觉得如何受用。徐志摩的状况颇有点接近于俄国前辈情圣普希金,同样是娶了一位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为妻,同样遭到一大群社交界的饿狼围追堵截。这却怨不得谁,正是徐志摩本人促成了这场明争暗斗的竞赛,他是始作俑者,那些洋场恶少、舞台红人也平空生出了觊觎之心、侥幸之心和偷天换日之心。只不过还没有丹特士那样雄赳赳气昂昂的索命无常腰间别一把左轮手枪找上门来寻他的晦气。

一个口口声声离不开“爱呀”、“梦呀”、“死呀”、“活呀”、“月亮呀”、“星星呀”的情人是容易讨好的,甚至是魅力四射的,因为他不食人间烟火;而一个埋头挣钱,既不满意这个,又看不惯那个的丈夫,则多少显得有点委琐,有点讨厌,还谈得上什么磁石样的魅力?何况陆小曼是上海社交场上的明星,应酬不断,这里“请玉趾光临”,那里“请慧眼枉顾”,跳舞啦,看戏啦,演剧啦,打牌啦……,花样繁多,真是忙得恨无分身之术。陆小曼如鱼得水,徐志摩这一厢便遭大大的冷落了,正应了他先前的那句话,“成天遭强盗抢”,一点也没错,“忧愁他整天拉着我的心,像一位琴师操练他的琴”。昔日王赓身受的一切,现在都加倍地奉还,莫非真有所谓“现世现报”?

据徐、陆收养的义女何灵琰回忆,陆小曼“是以夜为昼的人,不到下午五、六点钟不起,不到天亮不睡”,这样的生活习惯真够人受的。她还回忆说,徐志摩出远门时,陆小曼“既不帮同整理行装,也不送他动身”,这位交际场上的明星如此冷淡,绝对算不上一位体贴丈夫的妻子。

在失败的婚姻中,往往夫妻都是“罪人”。志摩有志摩的错,小曼也有小曼的错。还是小曼母亲的那句评语讲得比较公允:

“志摩害了小曼,小曼也害了志摩。”

细想想,各人的爱情根器也有大有小,徐志摩的极大,陆小曼的偏小,江河未满而井池已溢,这是谁都不能够怪怨她的。有的人打下江山就安心享受,有的人打下江山却还要不断建设;有的人结了婚就万事大吉,有的人结了婚却还要将爱情进行到底;这就是陆小曼后劲不足,徐志摩终于失望的原因吧。事情不只是这么简单,还有因性格和生活态度上的差异所形成的抵触,终于再次验证了那条古老的定理:不受祝福的婚姻是爱情的致命伤。

其实,徐志摩早在恋爱时就看到了陆小曼爱奢侈的毛病,他在1925年8月27日的日记中写道:“我不愿意你过分‘爱物’,不愿意你随便化钱,无形中养成‘想什么非要得到什么不可’的习惯;我将来决不会怎样赚钱的,即使有机会我也不干,因为我认定奢侈的生活不是高尚的生活……论精神我主张贵族主义,谈物质我主张平民主义。”昔日他纵然是煮熟的鸭子,嘴头总还能硬一硬,现在则只能硬着头皮去挣钱,填补家中的那个无底洞。小曼变为“芙蓉仙子”(当时,鸦片被称为“阿芙蓉”),是拜翁瑞午所赐,翁是世家子弟(光绪皇帝的老师翁同龢的族孙)、昆剧票友,还是一位相当不错的推拿师,其为人喜欢信口开河,十分风趣。据王亦令的《忆陆小曼》所记,翁瑞午曾对他说:“……小曼可以称为海陆空大元帅。因为:王赓是陆军,阿拉(翁是江南造船厂的主任会计师)是海军少将,徐志摩是从飞机上跌下来的,搭着一个‘空’字。”当时陆小曼在场,虽然她被编派得有些过头,却不以为忤。陆小曼曾因堕胎健康大受亏损,长年疾病缠身,翁瑞午的推拿功夫相当到家,能减轻她的痛苦,还让她试吸鸦片,小曼更觉精神陡长,百病全消,自然而然就上了瘾。对此,朋友们都觉得苗头不对,惟独徐志摩不以为然。陈定山在《春申旧闻》中记得分明:“志摩有一套哲学,是说:男女间的情与爱是有区别的,丈夫绝不能禁止妻子交朋友,何况鸦片烟榻,看似接近,只能谈情,不能做爱。所以男女之间,最规矩、最清白的是烟榻,最暧昧、最嘈杂的是打牌。”张竞生博士绝对不算保守,他写《美的社会组织法·情爱与美趣的社会》,显然也反对打牌,原文是:“天下最猥亵的事莫过于男女一桌赌牌:脸对脸儿,恐怕桌下还要脚勾脚儿。可是讲礼教的父母及半开通的丈夫们情愿其女儿及妻子与别人赌牌戏笑通宵达旦甚且‘履舄交错’,不愿伊们有些正当的朋友,这个真是世风日下,有心世道之人不免要痛哭太息了。”陆小曼打牌没瘾,吸鸦片有瘾,最终深陷毒坑,难以自拔。徐志摩急着劝她吹灭烟灯,重新振作,可为时已晚。他最后一次离沪赴京,便是因为他劝小曼戒烟,小曼大发雷霆,随手将烟枪往他的脸上掼去,虽未击中,他的金丝眼镜却掉在地上打得粉碎,他因而负气出走,去北京听林徽因的建筑学讲座。当时,不少朋友劝徐志摩赶紧了断这桩日益不幸的婚姻,但他出于两方面的考虑,难以抽出慧剑,一是捍卫自由恋爱的斗士怎能自毁长城?岂不是授人以柄,让那些等着看他笑话的人得意吗?二是若果真离婚,日渐堕落的小曼就彻底毁了,将在毒品的泥潭里遭致灭顶之灾。

1931年6月25日,徐志摩从北平写信给上海的陆小曼,向他的“眉眉至爱”露出了一点不耐烦:“……但要互相迁就的话,我已在上海迁就你多年……我是无法勉强你的……明知勉强的事是不能彻底的,所以看行情恐怕只能各行其是。”他所说的“各行其是”即是散伙之前的信号。四个多月后,一场飞机失事总算将破绽百出的婚姻掩蔽过去了。否则,谁还肯相信他们会白头偕老?

凡事有好的开篇,就难得有美的结局,徐志摩与陆小曼,起先爱成一团烈火,其后烈火燃成了灰烬,这完全在情理之中。尽管如此,但他们有过相知,有过相爱,已远比世间那些“石雕”(用志摩的话说,该是“陈死人”)要强胜许多。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的精神一度十分颓唐,她承认自己“已是一个失去灵魂的木头人了”,她的挽联也透露出若干消息:

多少前尘成噩梦,五载哀欢,匆匆永诀,天道复奚论?欲死未能因母老。

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合君心。

陆小曼的胞弟陆效冰曾劝姐姐用自己的才华出去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既可利己,又可利人,他说:“你的品貌、学问、才干、声誉,没一样不出人头地,为什么不贡献给社会?也等于散散心,免得郁郁寡欢。而且知道你的人很多,他们将欢迎之不暇,也不会使你委屈,而你还是名利双收。”小曼听了,却淡然一笑,她答道:“第一我不喜欢虚荣,第二我不会服侍人家。”她甘为“票友”,不愿长期周旋于社会的大舞台上,成为万人瞩目的焦点。即便是宋子安(宋子文的弟弟)请客,她也不肯赴宴。徐志摩的意外身亡,使她遭受到舆论界的多方指责,似乎她才是造成撞机事故的那场大雾和那座高山,她都一一默忍下来。小曼一直想为志摩编辑全集,经过两年的苦心经营,她独力完成了八卷本的汇编工作,终于可以如她的挽联中所说的那样告慰志摩的在天之灵。只可惜这套尚有许多缺口的全集(志摩的部分手稿在胡适、林徽因和凌叔华手中,始终无法索回)因战乱而未能付梓。建国后,徐志摩的作品在大陆遭到空前的冷遇,其全集的付印更是遥遥无期,为了不使这套珍贵的纸版风云流散,陆小曼将它赠送给徐志摩的姻亲陈从周教授,后者在“文革”前将它交由北京图书馆妥为收藏,否则,它早已化为劫灰。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穷无所归,依翁瑞午过活。翁瑞午愿抛妻别子,与她名正言顺地结缡,但陆小曼不同意,因为他老婆是旧式女子,一旦离婚,便无求生的出路。她曾一再声明,自己与翁瑞午并无爱情,只有感情,她心目中惟一的爱人是徐志摩。志摩遇难后,她一直身穿素服,不再披红著绿,她还用正楷录下白居易《长恨歌》中的诗句“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压在玻璃板下。但她与翁瑞午无名无分不明不白地同居着,难免激惹非议。胡适一直喜欢陆小曼,现看着那位“自负风雅的俗子”糟踏小曼的名誉,自然十分生气,到了四十年代,他写信给陆小曼,提出三条:“一、希望戒绝嗜好;二、远离翁瑞午;三、速赴南京,由他安排新生活。”对胡大哥的好意,陆小曼未加理睬。于是,像胡适那样的自由主义者也使出了“撒手锏”,写信声称,如果陆小曼不肯终止与翁瑞午的关系,他就要与她绝交。做朋友可以这么盛气凌人,以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对方,丝毫不尊重不体谅一个女人的苦衷和苦处吗?文化大师讲出过分的话,使出无理的招,实在叫人难以信服。陆小曼没有在意胡大哥的威吓,她依然我行我素。

翁瑞午对陆小曼半生痴爱,可谓不惜工本,为了供养高消费的陆小曼,他变卖尽手中珍贵的字画和古董,荡尽家业,这一点是徐志摩和陆小曼的任何朋友都做不到的,完全可以这么说,没有翁瑞午悉心尽力的照顾,以陆小曼的体质和心气,她不可能活足六十二岁。陆小曼在巨大的压力下仍对翁瑞午不弃不离,并非全因糊涂。相比之下,倒是那些义正词严的朋友们(包括胡适)脑瓜子出了问题,当初徐志摩都不反感的局面,他们却要反对。

1933年,陆小曼赴硖石祭扫徐志摩的墓地,并赋诗一首,活画出当时的心境:

肠断人琴感未消,此心久已寄云峤。

年来更识荒寒味,写到湖山总寂寥。

可以说,徐志摩的猝死相当于“震惊疗法”,使陆小曼痛悔于心,渐渐回归正道,重新捡起了搁弃多年的绘事。1942年,她在上海举办了个人画展,其师贺天健和大画家刘海粟等艺术界名人到场祝贺。1947年,她还应好友赵清阁和徐志摩的学生赵家璧之约写作了短篇小说《皇家饭店》,揭露了孤岛时期上海妇女的两极命运,颇获文学界的好评。五十年代初,在陈毅市长的关照下,她成为上海文史馆馆员和上海画院的画师,还在堂侄的辅助下从事翻译工作,译出了《泰戈尔短篇小说集》。她的内心世界显然已经寒冰消融,又有了做事的热情和兴趣。

1949年,女作家苏雪林访晤过陆小曼,在她笔下,陆小曼的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精光,也不另镶一副,牙龈也是黑黑的,可见毒瘾很深。不过病容虽这样憔悴,旧时丰韵,依稀尚在”,苏雪林还留意到,陆小曼仍用鲜花供奉着徐志摩的遗像。

2、林徽因

林徽因(1904—1955),祖籍福建闽县,出生于浙江杭州,其父林长民是著名学者和书法家,与梁启超多年深交,曾短期担任过北洋政府司法总长。林徽因十六岁时随父亲游历欧洲,适逢徐志摩就读于剑桥大学,这位青年诗人一睹其芳容,即惊为云中仙子,猝发的爱情高烧简直无药可医。他写信给林徽因,却是林长民回复他:“阁下用情之烈,令人感悚,徽亦惶惑不知何以为答,并无丝毫嘲笑之意,想足下误解了。”林长民儒雅开明,与徐志摩是忘年之交,但他对“剑桥才子”使君有妇这一点颇存疑虑,于是,他使了个釜底抽薪之计,带着女儿匆匆归国,行前也未向徐志摩告辞。此招果然收得奇效,情随境迁,林徽因的少女情怀转向梁启超的二公子梁思成,一位热爱建筑学的青年。

1924年,林徽因在西山雪池养病,徐志摩曾与她走得很近,却仍然功亏一匮。当时,林徽因认定他们之间的感情只是“inspiring friendship and love”(富于启迪性的友谊和爱),与真正的男女之情仍有不同。

1927年,林徽因尚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留学,恰巧胡适到了美国,她给胡适写信,吐诉了一番心里话:“请你回国后告诉志摩,我这三年来寂寞受够了,失望也遇多了。告诉他我绝对不怪他,只有盼他原谅我从前的种种不了解。昨天我把他的旧信一一翻阅了,旧时的志摩现在真真透彻地明白了。过去的就过去了,现在不必提了,我只求永远纪念着。”

徐、林二人在一个错误的时间交集,以至于有缘无分,不仅令旁人唏嘘。

理智果真能管领一切吗?不能。但它是驾驭烈马的一条缰索,对于一位骑术未精的人来说,总还有些用处吧。林徽因所受的东西合璧的教育便提供这样一种“骑手的理智”。

徐志摩殉难两个多月后,林徽因写信给胡适,推心置腹地讲出一篇伤心裂肺的大实话:

实说,我也不会以诗人的美谀为荣,也不会以被人恋爱为辱。我永是“我”,被诗人恭维了也不会增美增能,有过一段不幸的曲折的旧历史也没有什么可羞惭……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我只要“对得起”人——爹娘、丈夫(一个爱我的人,待我极好的人)、儿子、家族等等,后来更要对得起另一个爱我的人,我自己有时的心,我的性情便弄得十分为难。前几年不管对得起他不,倒容易——现在结果,也许我谁都没有对得起,您看多冤……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

“不够爱他”,并不等于不爱他,这句大实话梗在林徽因的喉咙里,不吐不快。爱在潜滋默长,在两端用力拉拽,也是毋庸讳言的实情。假若徐志摩不死在1931年11月19日,而死在以后的另一时间,就不难预见,一场爱情的新冲突终将冰山露出海面,火山喷出烈焰。空难适时地消除了这种可能,这是天意,天意难违啊!

有一个细节显然是不可忽略的。徐志摩飞机失事后,梁思成是亲赴现场参与善后事宜的少数几位朋友之一,他给妻子林徽因带回了一块飞机残骸上烧焦的木片作为纪念品。这块焦黑的木片显然被林徽因当作了徐志摩生命的象征,一直将它悬挂在卧室的墙壁上,整整悬挂了二十四年,直到她告别苍凉的人世。是爱情还是友情?何必非要作个非此即彼的甄别和分辨?它是人间不可多得的至真情谊,值得纪念到死,这已经足够了。

林徽因有一颗诗质的敏感的心灵,控之在手的理智终究难敌荡之于怀的感情,她勇于承认:“我们这一群剧中的角色自身性格与性格矛盾,理智与情感两不相容,理想与现实当面冲突,侧面或反面激成悲哀。”(《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徐志摩死后,在她内心这种情感的反弹遂变得格外强烈。1936年2月27日,她在写给沈从文的信中说:“我所谓极端的、浪漫的或实际的都无关系,反正我的主义是要生活,没有情感的生活简直是死……如果在‘横溢情感’和‘僵死麻木的无情感’中叫我来拣一个,我毫无问题要拣上面的一个,不管是为我自己或是为别人。人活着的意义基本的是在能体验情感。能体验情感还得有智慧有思想来分别了解那情感——自己的或别人的!”1937年11月10日,她在写给沈从文的信中再次强调:“理想的我老希望着生活有点浪漫发生。或是有个人叩下门走进来坐在我对面同我谈话,或是同我同坐在楼上炉边给我讲故事,最要紧的还是有个人要来爱我。我做着所有女孩做的梦。”可惜志摩死矣,那种一呼一吸间都能沁人心脾的爱的芳馨已不复存在,为此她才感到格外难过。可惜她觉悟得稍晚了些,徐志摩未能成为这番憬悟的受益者。有个现成的问题是,林徽因为何频频向沈从文倾吐心声?除了他们之间多年的友谊,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沈从文是徐志摩的得意弟子,是一个真正的知情者。他听到这番话,该为他的老师感到悯惜,感到悲哀了吧。

从智识上,林徽因非常欣赏徐志摩,后来她写诗,就更能欣赏作为诗人的徐志摩。除了欣赏他显而易见的才华之外,她还欣赏他的为人:“你的心情永远是那么洁净;头老是抬得那么高;胸中老是那么完整地诚挚;臂上老有那么许多不折不挠的勇气。”(《纪念志摩逝世四周年》)她还说:“志摩认真的诗情,绝不含有丝毫矫伪,他那种痴,那种孩子似的天真实能令人惊讶。”(《悼志摩》)像这样披肝沥胆真性情的朋友,别说放眼文化圈中,就是放眼人间,又能找到多少?愈是认清了这一点,林徽因便愈是珍重徐志摩的那份无价的情谊,也就会为了一场“日记风波”大动肝火,大伤心气。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林徽因与梁思成留美期间,曾将北京北总布胡同三号的房子借给陈源和凌叔华夫妇暂住一段时间,徐志摩即在此期间将一个文件箱交托凌叔华保管。可万万没想到所托非人。凌叔华的好奇心超过了她的教养程度,她打开了锁,偷看了志摩的《康桥日记》,还将它们拣选出来,另藏别处。徐志摩惨遭空难后,林徽因才从叶公超(新月社作家)处得知志摩的《康桥日记》已落入凌叔华之手。出于对自己少女时代那段特殊交往的好奇,也想看看在当年徐志摩笔下的自己有多么幼稚可笑,她便去找凌叔华要查阅这份“原始档案”,这个要求可谓合情合理。当时,凌叔华正打算作《徐志摩传》,极欲占据第一手资料,于是以“遍找不着”和“在字画箱中多年未检”为由一再推脱搪塞。林徽因自然气恼不过,请出了胡大哥胡适来居中调停,总算收回了那只文件箱。然而经过清点,那本《康桥日记》仍然不在其中,这显然是妙手空空的闺秀派作家凌叔华在玩缓兵之计。此后,又费去几番周折,林徽因总算拿到了那本“旧账”,却发现其中涉及到自己的部分全被凌叔华一字不剩地裁去了。徐志摩曾对林徽因说:“叔华这人小气极了。”他的话这回得到了应验。《康桥日记》的关键部分石沉海底,徐志摩1920年秋、冬的心路历程从此漫漶于历史的风雨之中,成了解不开的谜团,这不仅仅是林徽因个人的遗憾,也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的损失。

人与人的缘分真是一言难尽。徐志摩在雾都伦敦邂逅了林徽因,他只知道那是猝不及防的美,那是突如其来的爱,还不知道那就是纯然天成的诗,但他不可能绕过缪斯的圣殿,他命定要作希腊神话中俄耳甫斯那样的乐手,这也是命中注定的事情。十一年后,他“御风而行,泠然而善”,谁知那一趟空中旅行终点竟是天国?他急着去北京见林徽因,听她主讲古建筑学报告,谁知那竟是他最后一次赴约?他爽约了,这也许是极重然诺的志摩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他们的缘分就此结束,宛如一首诗,一阙音乐,戛然而止。但缪斯并未离去,徐志摩的诗笔仍留在人间: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蓝的天上托着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

迷惘的星夜封锁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

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

层层的云影留守在我的周围。

到如今我还记得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

到如今我还想念你岸上的耕种:

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

这是林徽因的《那一晚》,语感和意象都拓下了徐志摩诗艺的鲜明印记。其中“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更是对徐志摩《偶然》一诗中“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的遥相呼应。可惜林徽因发表诗歌的那一年(1931年)年底徐志摩便永远喑哑了歌唱的喉咙,要不然,在他的牵引下,林徽因必定能将她的诗笔变成一支魔棒,点醒更多美丽的意象,在缪斯的圣殿里,他们将相得益彰。

除开徐志摩,金岳霖也十分恋慕林徽因,为了她甚至终身不娶(这一点有争议,因为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金岳霖与彭德怀的姨姐浦熙修无限接近于婚姻,却被疾病和政治形势拆散了)。一位理性思维异常严谨的逻辑学教授能够如此一往情深,无疑是个不小的奇迹,这足以证明林徽因身上确实具有非同寻常的魅力。据梁思成的续弦林洙女士说,林徽因与梁思成向来坦诚相待,一次她十分苦恼地告诉丈夫,自己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该如何取舍。梁思成闻言,内心自然是遭受好一番颠覆,他终夜苦思,第二天一早眼圈晕黑,决定把抉择权完全交给妻子。他对林徽因说:“你是自由的,如果你挑选金岳霖,我将祝你们永远幸福!”林徽因将这句话向金岳霖原原本本复述了一遍,没想到这位逻辑学教授面对千载难逢的良机,竟选择了弃权:“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世间无数情爱纠葛若能遇着这样设身处地为他人谋想的当事人,将省去多少麻烦和悲剧啊!三人感情受此小幅震荡,并没有崩盘的危险。事后,他们心中全无芥蒂,金岳霖仍是梁家客厅中的常客,而且成为梁思成、林徽因之间偶发争端时唯一具有权威性的仲裁者。林徽因多病,脾气不好,发起火来,梁思成即变成“烟囱”(这是朋友们给他取的绰号),金岳霖同情弱者,倒是偏袒他的时候为多。至于他们夫妇合作论文时互相改来改去,常常各执一端,互不相让,一方只好趁另一方睡着后偷偷改定,这档子事金岳霖就懒得管,也管不着了。

梁思成有大胸襟大怀抱,能化情敌为挚友,肯给妻子绝对的信任,这门独家功夫(并无家学渊源)也是林徽因特别欣赏他的地方。

当年(1928年),梁启超对刚过门的儿媳林徽因赞赏备至:“新娘子非常大方,又非常亲热,不解作从前旧家庭虚伪的神容,又没有新时髦的讨厌习气,和我们家的孩子像同一个模型铸出来。”信中竟一连用了两个“非常”,这在一向吝于夸奖“女流之辈”的梁任公笔下确实非常难得。英国友人里查斯对梁思成、林徽因的婚姻既赞美又羡慕:“他们两人在一起形成完美的组合……一种气质和技巧的平衡,即使在其早期阶段的成果也要比其他的组成部分的总和大得多,这真是一种罕有的产生奇迹的佳配!”更具说服力的评价则来自梁思成、林徽因二人的多年挚友、美国学者费正清夫妇,费正清曾由衷地夸奖道:“在我们历来结识的人士中,他们最具有深厚的双重学养,因为他们不但受过正统的中国古典文化教育,而且在欧洲和美国进行过深入的学习和广泛的旅行,这使他们得以在学贯中西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审美兴趣和标准。”费正清的夫人费慰梅则以感性的笔触描写林徽因和梁思成:“徽——她为外国的亲密朋友给自己取的短名——是特别的美丽活泼。思成则比较沉稳些,他既有礼貌而又反应敏捷,偶尔还表现出一种古怪的才智。两人都会两国语言,通晓东西方文化。徽以她滔滔不绝的言语和笑声平衡着她丈夫的拘谨。”有人将钱钟书与杨绛、吴文藻与冰心、沈从文与张兆和、梁思成与林徽因称为老辈学人中的“四佳配”,就感情、事业上的和谐而言,当然不止四佳配这个数,但他们的确不愧为“混合双打”配对中的种子选手,对此,想必不会有多少人持反对意见吧。

曾任民国时期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的傅斯年于1942年4月18日致函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长朱家骅,为梁思成恳求研究经费,信中提及林徽因,道是“其夫人,今之女学士,才学至少在谢冰心辈之上”,这并非谬奖。李健吾与林徽因交谊颇深,对她的一流口才和滔滔雄辩自然多有领教,他在《林徽因》一文中用幽默的笔触写道:“当着她的谈锋,人人低头。叶公超在酒席上忽然沉默了,梁宗岱一进屋子就闭拢了嘴,因为他们都发现这位多才多艺的夫人在座。杨金甫(振声)笑了,说:‘公超,你怎么尽吃菜?’公超放下筷子,指了指口若悬河的徽因……”在萧乾的绝笔文《才女林徽因》中也有生动传神的描绘:“她说起话来,别人几乎插不上嘴。别说沈(从文)先生和我,就连梁思成和金岳霖也只是坐在沙发上吧哒着烟斗,连连点头称赏。徽因的健谈决不是结了婚的妇人那种闲言碎语,而常是有学识,有见地,犀利敏捷的批评。我后来心里常想:倘若这位述而不作的小姐能像十八世纪英国的约翰逊博士那样,身边也有一位博斯韦尔,把她那些充满机智,饶有风趣的话一一记载下来,那该是一部多么精彩的书啊!她从不拐弯抹角,模棱两可。这种纯学术的批评也从来没有人记仇。我常常折服于徽因过人的艺术悟性。”萧乾阅人多矣,能使他折服的才女又有几位?在哲学教授金岳霖的笔下,才女林徽因的素描则颇具诙谐意味:“她是全身都浸泡在汉朝里了,不管提及任何事物,她都会立刻扯到那个遥远的朝代去,而靠她自己是永远回不来的。”然而林徽因锋头太劲,难免会惹人嫉妒,冰心就写过短篇小说《我们太太的客厅》讽刺她,对此,林徽因一笑置之,也有人说她以牙还牙,送给冰心一坛老陈醋。在高级知识分子密聚的沙龙里,林徽因能够在其中唱主角,若非妙语连珠,见解独到,谁会受得了她的唠叨?谁还会以身处其客厅为荣为快?

林徽因选择中国古代建筑学作为专业方向,文学创作退居其次,仅仅作为副业,偶尔露峥嵘。尽管她有非凡的才识,却疏于动笔,基本上是述而不作,虽曾涉猎诗歌、散文、小说和戏剧等多种文学体裁,留下的作品却少而又少,只能算是一位相当歉收的作家。她长才未展,不用说,这是中国现代文学的损失,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遗憾。林徽因早年患有肺疾,抗战期间颠沛流离,病情不断加剧,最终恶化为肺结核,这在当年可是不治之症。她病体支离,却还要陪同梁思成翻山越岭,到处寻访古建筑,在五台山佛光寺落满灰尘和蛛网的屋梁上,林徽因发现了中国迄今保存得最完好的古木结构的建筑,始建年月为唐大中十一年(公元857年),她还幸运地找到那位女施主宁公遇的雕像,这是林徽因一生最感到自豪的事情。她与梁思成常去深山野地寻访古桥、古堡、古寺、古楼、古塔、古亭,透过厚积的尘垢,勘定其年岁,揣摩其结构,计算其尺寸,然后绘图,照相,归档,有条不紊。他们明知在战乱时期人命唯浅(1937年11月,她在长沙时,就险些被日本飞机扔下的炸弹炸成碎片),建筑学的研究只是不急之务,但作为具有使命感的学者,他们念兹在兹,乐此不疲。在李庄时,林徽因常将莎剧《汉姆莱特》里那句著名的台词挂在嘴上:“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逗得大家开心一笑,他们很自然地将这句台词的意思理解为:“研究还是不研究,那是一个问题!”林徽因是林长民的女公子,是梁启超的儿媳妇,却能放弃小康安定的生活,甘于贫苦,为自己热爱的事业与梁思成四处奔波,难怪他们的朋友、美国学者费正清教授亲眼见过他们在川西小镇李庄的苦况之后,曾深为感慨地说:“倘若是美国人,我相信他们早已丢开书本,把精力放在改善生活境遇上去了。然而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中国人却能完全安于过这种农民的原始生活,坚持从事他们的工作。”最难得的也许是他们此时还保持着“倔强的幽默感”,像一棵树在寒冬中固执着最后那片绿叶。且看林徽因写给费正清夫妇的两封信中十分传神的片断,前一封写于1940年11月,里面讲到哲学教授金岳霖的战时生活,可怜又可笑:

可怜的老金每天早晨在城里有课,常常要在早上五点半从这个村子出发,而没来得及上课,空袭又开始了,然后就得跟着一群人奔向另一个方向的另一座城门、另一座小山,直到下午五点半,再绕许多路走回这个村子,一整天没吃,没喝,没工作,没休息,什么都没有!这就是生活。

后一封信写于1941年8月,林徽因写信时眼见大队日军轰炸机从李庄上空飞过。

思成是个慢性子,愿意一次只做一件事,最不善处理杂七杂八的家务。但杂七杂八的家务却像纽约中央车站任何时候都会到达的各线火车一样冲他驶来。我也许仍是站长,但他却是车站!我也许会被辗死,他却永远不会。老金(正在这里休假)是那样一种过客,他或是来送客,或是来接人,对交通略有干扰,却总能使车站显得更有趣,使站长更高兴些。

信后有金岳霖的附笔:

当着站长和正在打字的车站,旅客除了眼看一列列火车通过外,竟茫然不知所云,也不知所措。我曾不知多少次经过纽约中央车站,却从未见过那站长。而在这里既见到了车站又见到了站长。要不然我很可能会把他们两个搞混。

这封信的结尾处当然少不了梁思成的结案陈词:

现在轮到车站了:其主梁因构造不佳而严重倾斜,加以协和医院设计和施工的丑陋的钢铁支架经过七年服务已经严重损耗,从我下面经过的繁忙的战时交通看来已经动摇了我的基础。

三人分别自比为“车站”(梁思成)、“站长”(林徽因)和“过客”(金岳霖),调侃对方也调侃自己。梁思成早年(1923年)因车祸脊椎受伤,落下残疾,他本人对此毫不避讳,自嘲时显示出建筑学家的当行特色。在消极厌世的情绪四处弥漫的战乱时期,幽默的确是他们精神赖以存活的最后一把救命粮草。

林徽因的学术良知至死不渝。她与梁思成为了保留古城墙古门楼,别出心裁,设计出一套将古城墙改造为公园的可行性方案,呈报给北京市人民政府。然而他们的呼吁收效甚微。梁从诫在回忆文章《倏忽人间四月天》中写道:“五百年古城墙,包括那些被多少诗人画家看作北京象征的角楼和城门,全被判了极刑。母亲几乎急疯了。她到处大声疾呼,苦苦哀求,甚至到了声泪俱下的程度……然而,据理的争辩也罢,激烈的抗议也罢,苦苦的哀求也罢,统统无济于事。”一次,林徽因出席文化部的宴会,巧恰与清华大学出身的北京市副市长吴晗同桌,她愤然抹下面子,当众指责身为历史学家和政府高官的吴晗保护古城不力,弄得对方尴尬不已。

林徽因病逝于1955年,才不过51岁,她似乎有先见之明,逃过了身后两次大劫(“反右”和“文革”)。人间何世,这竟然要算作她无上的幸运!林徽因是有名的“刀子嘴豆腐心”,言语十分坦率。有一次,她见某位学生的素描画得不成样子,评语脱口而出:“这简直不是人画的!”气得该生转了系。李健吾在《林徽因》一文中对她的观感是:“绝顶聪明,又是一副赤热的心肠,口快,性子直,好强,几乎妇女全把她当仇敌。”试想,她这样的火爆性子,岂肯在人前低声下气,委曲求全?又岂能在乱世韬光养晦,草间偷活?再说,林徽因的病体也经受不起疾风暴雨的摧残,何况她还要眼睁睁地看着大批大批自己热爱的古建筑被以种种冠冕堂皇的政治理由推倒拆毁,尸骨无存;看着梁思成被迫表态,竟写出“十年教诲沐东风,东方红日暖融融。旧皮还须层层剥,身心才会真透红”这样的歪诗;看着他头顶官方强加的“复古主义”罪名,在大批判会上对自己一生的学术成就痛加贬损,贬低到一文不值;更痛心的是,她还要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名字被划上一把大大的红叉。回忆当年,梁思成先生的续弦林洙女士写道:“天啊!我无法形容我所爱的这位正直的学者所爆发出来的那种强烈的屈辱与羞愧的神情。我想,现在即使以恢复我的青春为补偿,让我再看一次他当时的眼光,我也会坚决地说‘不’!”我想,假若林徽因活着,她是宁肯放弃生命,也不愿看到这一幕的。面对纷至沓来的人祸,林徽因怎能默尔而息?又怎能不默尔而息?她想求得“玲珑的生,从容的死”,愿望必定落空。在灾难深重的中国土地上,庄子更像是一位言必有中的大预言家,光是他的那句“寿则多辱”两千多年来就不幸而言中了数以亿计的中国人的命运,你说可悲不可悲!

“死者复生,生者不愧”,这话很多人都不能说,也没资格说。梁思成先生曾亲手为妻子设计了一方简洁朴素的墓碑,上书“建筑师林徽因之墓”,这几个字也在“文革”期间被清华大学的红卫兵敲掉了,原貌至今仍未恢复。想来真可悲,一位曾参与设计过共和国国徽的学者,死后竟遭到这样的恶待,谁能相信呢?那块受损的墓碑至今还残存在那儿,作为历史的见证,它的沉默坚不可破。

一身诗意千寻瀑,

万古人间四月天。

这是林徽因的两位挚友——哲学教授金岳霖和邓以蛰联名给她写的一副挽联。“四月天”典出于林徽因的诗题《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在此处象征着博大的爱和不老的青春。很显然,他们的极赞之意既在言内,又在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