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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不要介入领导间的矛盾

部属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领导之间因意见不统一而发生矛盾的情况。对于领导之间的矛盾,部属处理得好可以左右逢源,皆大欢喜;处理得不好则会处于夹缝之中,不但受气,影响工作,而且还会引起领导误解。如何驾驭矛盾、引导局势、协调关系,需要部属区别不同情况,冷静而又机智地加以处置。

不涉“内政”,避免介入矛盾

由于受身份和地位限制,多数部属不可能对上级领导之间的矛盾了解得很清楚,或者根本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所以部属不要轻易介人领导之间的矛盾。

在语言上保持“沉默”

如果有人在公开场合议论领导之间的矛盾,或者遇有领导在你面前谈到对其他领导的不满,应当慎之又慎,尽可能不在同事或领导之间充当裁判,评论是非曲直。遇到不便表态又不能走开的场合时,要冷静观察,不动声色,多思求变。可以说说圆场话,但不发表对领导的褒贬言辞和看法。离开这个场合后,一定要守口如瓶,对领导之间的矛盾严格保密。

在态度上保持“中立”

领导之间无论什么原因引起的误解、分歧和矛盾,一般多各自放在心里,不外露。部属切忌自作聪明,胡乱猜测。如果确实需要部属出面,部属应迅速查明有关背景资料,迅速考虑基本意见,以应领导询问,领导不问就不吭气,领导问什么就答什么。简明扼要,以说明情况为主,不要带上意见和看法,更不要带上感情色彩。当领导要求部属发言时,最好全面客观而扼要地把有关情况介绍清楚,然后把几个可供选择的方案提出来,供领导参考择定。在情况紧急需要迅速决断而领导之间意见又不一致时,应当迅速寻求一种使持有不同意见的领导也能接受的折衷方案。

在交往上保持“等距”

当领导之间有矛盾时,部属尤其要注意与各领导之间保持同等距离,在平时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感情上坚持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不厚此薄彼。在工作态度上,部属对他们要同等配合协助;在涉及生活待遇的问题上,部属对他们要同等关心照顾;在思想感情上,部属对他们要同等敬爱尊重。

努力“平衡”,尽量调和矛盾

一般情况下,领导之间的矛盾不需要部属出面解决,但如果部属与每位领导之间的感情都很不错,彼此了解信任,也比较容易接近,部属可以本着减少、化解矛盾的原则,抓住适当机会进行“平衡”、调和,但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并把握好“度”,防止把事情办砸。如果仅仅是矛盾的双方对一些问题有看法继而涉及到对矛盾一方个人有看法,即使出现片面或偏激,也是非原则性的,部属在沟通、调和的过程中,只要动机公正就不妨说几句“善意的慌话”。对某些分歧点应充当“糊涂人”,特别是对有关矛盾一方个人品质的言谈要有进无出,不利缓和矛盾的话要“两边瞒”,好事好话要“两头传”,起到暗中“筑路”、“架桥”的作用;如果领导之间矛盾冲突已经发生,或处于激化状态,部属应采取转移目标、以盾制锐的方法,努力引导领导双方将注意力向都能接受的目标转移,这样就有可能在关键时刻遏制对立情绪,使领导双方把矛盾的焦点从敏感的问题上避开,达到“熄火”的目的;如果领导之间的矛盾冲突并没有明显的是与非,主要原因是领导的面子下不来台,部属应见机行事地说话为他们打圆场,巧妙地帮助他们搭台阶,有时还要主动为矛盾一方承担一些过错,以维护领导的威信,保护领导者的形象;如果领导之间的矛盾仅仅缘于工作上的意见不一致,没有其他什么“瓜葛”或“纠纷”,部属可以查出一种意见的文件根据或事实根据,向其他领导说明情况,主动承担工作不细造成的失误,领导知道其中一种意见是最有文件根据或事实根据,就会主动放弃自己因情况不明而做出的不恰当决定或意见。

设法“共赢”,争取解决矛盾

领导之间的矛盾如果发生在部属工作范围之内,最考验部属协调能力的,是在领导之间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使大家都能满意接受,达成“共赢”。未雨绸缪,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时,部属首先想在领导之前,不但想好工作本身应该怎么做,充分准备方案和建议,力求使之切合客观实际,而且预测一下意见不统一时领导各自会有什么想法,在方案中把这种因素考虑进去,适当有所照顾和体现。没有照顾和体现到的,一旦他们提出来,该如何解释,怎样努力达成一致,要做到胸有成竹,心中有数。

适当拖延,学会“难得糊涂”。几个领导对某个问题有不同的思路、看法以及重大分歧,有的领导让部属去办,有领导不同意部属去办,此时部属往往非常为难,不能说“是”,也不能说“不”。如果时间充足,在拖一拖并不误事的前提条件下,最好的办法之一就是有意拖延,或者暂时不办,或者慢慢地办,或者办一点停下来,争取时间继续主动地当好穿针引线的人物,做促成领导意见一致的工作。在不伤害所有领导人自尊心的前提下,可建议领导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然后继续讨论,达成一致;也可将各种意见都反映到文件中去,做到天衣无缝,不落痕迹,这是最难的。

坚持原则,事后不忘协调。对于有些必须马上完成的任务,在领导之间意见难以马上统一时,下级必须按组织原则办事,切不可自作主张,造成工作失误。在正职与副职意见不一致时,按正职的指示办;在几个副职意见不一致时,按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指示办;在领导之间意见不一致时,按多数人的意见办。事后情况比较明朗之时,再做“牵线搭桥”工作,疏导关系、化解矛盾,最终促使各方握手言和,同舟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