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陌生人社会伦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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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呼之欲出的陌生人伦理

在我国台湾地区,人们倡导以“第六伦”作为陌生人社会的伦理诉求。提倡“第六伦”作为新的伦理规范,并不意味着否认传统“五伦”的规范意义。因为“第六伦”是排在“五伦”之后的,是作为弥补其不足的崭新概念来使用的,它们之间的逻辑性和关联性相当明确。不过,这种关联性也恰恰表明“五伦”本身所特有的局限性。毕竟“人类自然进程的出发点是规模有限、与外界隔离的共同体,其奉行的道德只对其成员有利。界限并非划定的,而是业已存在,必须予以拆除。社会关系和道德规范的‘无限性’是历史发展到开放社会过程中的一个‘人为的’和脆弱的产品”【1】。面对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无论传统社会的“五伦”还是学术界积极倡导的“第六伦”,都必须适应时代进步的客观需要,直面匿名性和流动性的现代社会,不断调整与变革自身的形态和诉求。传统“五伦”的形式应当保留,但必须辅之以新的时代性内涵,即必须如贺麟所言,从中推出新的理论内涵,否则就无法被现代人尤其是青年人所接受和使用。同样,“第六伦”的核心是“作为复数”的陌生人的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陌生人社会来临的现实,如何面对陌生人已成为伦理学研究不可或缺的内容。因此,用陌生人伦理取代“第六伦”的提法,也许更能体现新伦理的时代特色和应用价值。

无论当年梁启超大力倡导的公德建设,还是台湾学者提出和使用的“第六伦”概念,都是对现代公共生活伦理的积极探索和理论思考。在这个不断开放的社会里,人们每天遇到数不清的匿名的陌生人,需要跟他们打交道以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需要与他们和睦相处、有效合作,共同享受现代生活的快乐和幸福。也因为如此,传统的“五伦”显然不足以规范人们彼此间的关系,协调人们的公共交往行为,解决交往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所以,创建陌生人伦理已成为现代社会无法回避的问题。使用陌生人伦理来指称新伦理,相比“第六伦”的提法,更符合社会结构公共转型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国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天津的“许云鹤案”、南京的“彭宇案”、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以及层出不穷的食品卫生、制假贩假、环境污染和其他社会公害事件,凸显出我国全面进入陌生人社会后所面临的严峻的伦理道德困境。尤其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致使城市的交通、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压力骤增,各种摩擦和冲突不断,城市秩序和都市文明面临严峻挑战。究其问题的实质,在于人们对于人际关系变迁和动荡的极度不适应以及相应的陌生人伦理建设的严重滞后。能否正确分析并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我国现代化事业的成败。

在我国台湾地区,在经济起飞和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人们同样面临陌生人伦理缺失的困扰。按照李国鼎的说法,“最普遍和为人诟病的是交通秩序混乱,各种污染,包括工厂滥冒黑烟、滥排污水及乱倒垃圾。这种情形的形成,主要是因为低估了自己行为对社会产生的不利影响及对他人利益产生的损害,或者明知损及他人的利益,但是由于所侵犯的是陌生人,非确定的第三者,也就安然为之,不以为耻”【2】。之所以会出现诸如此类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人们在面临新环境的时候,以往的道德推理和监督机制失灵了。“因为被侵害的是陌生者就不感到道德上的压力。”【3】在这里,陌生人似乎成为自己不守道德、不遵礼法的极好托词。台湾《中国时报》上的一篇社论说:“最近发生了一连串危害公共安全及利益的事件,如煤矿灾变、水坝放水、火车翻毁、大楼火灾、食品罐头过期,以及较早的抚远街大爆炸案、毒油假酒案等,不知损害了多少人的健康,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其他贪污、欺诈、抢劫、污染、脏乱、蔑视法律、破坏善良风俗,以逞一己之私利,而损害公共利益,危及他人生命财产者,则举目皆是,无时无之。”【4】台湾学者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缺德现象的强烈谴责,对“第六伦”和陌生人伦理问题的重视,对于我们来说颇有借鉴意义。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共同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几近相同的伦理道德困境,促使我们思考同样的问题——探索传统“五伦”的出路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呼之欲出的新伦理应该是什么?是“第六伦”还是梁启超的公德观?抑或是崭新的陌生人伦理?可以说,不管用什么样的术语来表达,人们都必须承认这样的事实:随着社会结构的公共转型,传统伦理文化必须现代化,唯有经历这样的过程,才能实现伦理转型与社会发展的高度契合,从而发挥伦理整合社会秩序、引领人的道德提升的功能。我们必须承认,“如果传统社会的社会与自然樊篱不拆除,个体之间不可割断的‘个人’纽带不消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由务实性所决定,人不能‘流动’也无法自行选择其居住地和生活方式,就不可能产生下面这样的道德市场,该市场存在着对拥有道德认同的品德高尚之人的需求,其行为受人际尊重和社会公平原则的制约”【5】。在人类历史上的不同时期,伦理与社会的契合度往往决定着伦理把握和调控社会生活的实际效果。如果说依照人情远近来确定伦理规则的做法扎根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传统乡土社会,那么,伴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逐步成熟,则必须创建以相互尊重和彼此平等为基础的陌生人伦理,它是现代市场经济走向成熟和完善的基本诉求。

从广泛的意义上说,陌生人伦理的诉求不是某一民族的特殊要求,而是基于现代化背景下各民族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一趋势的形成与不同民族之间依存关系的发展呈正相关性。马克思、恩格斯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说:“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愈来愈扩大,各民族的原始闭关自守状态则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此自发地发展起来的各民族之间的分工而消灭得愈来愈彻底,历史就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成为全世界的历史。”【6】如果说大众化是一种历史趋势,那么,与之相应的价值观和道德思维方式的形成则成为陌生人伦理发展的外在诉求。对于世界上的各个民族而言,现代社会结构的公共转型以及不断开放的社会生活,从根本上需要新的伦理——陌生人伦理。它是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具有某种普遍意义的伦理诉求,是一种全新的价值系统和行为方式。现代化要实现个体自由和解放的承诺,对社会秩序之和谐与美感有着强烈的追求。正如美国学者伯曼所说,它要创造一个同质的、完全现代化的空间,不留旧世界的一点痕迹【7】。然而,面对未曾体验过的、充溢着流动性的陌生人社会,构建新生活的现代伦理基础和道德文化,必须消除社会生活中的诸多不确定性,缓解非理性无序漂移所造成的秩序紊乱,打破道德自我之自由追求所造成的种种幻想,有效节制熟人关系之封闭、狭隘等负面价值,合理安顿陌生人及陌生关系,创造出公正合理的公共生活新秩序,保证各方参与者利益的顺利实现。就伦理视域而言,欲成就此种社会和谐的目标,单纯依靠传统熟人圈子的道德文化是行不通的,还要借助涵盖儒家文化在内的、完全规范化的现代社会伦理,作为整合当代公共生活的制度性机制。由此看来,陌生人伦理的当代建构及实践内在蕴含着现代化的美好理想和制度化的追求。在此意义上,陌生人伦理被纳入现代化的生存策略和道德谋划,承载着社会现代化的道德使命和理想价值目标。

构建陌生人伦理是培养人们的公共意识、创建和谐有序的公共生活的需要。研究中国的现代化历史,首先应着眼于社会结构的公共转型,即由以往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过渡。按照费孝通的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人们往往按照亲疏有别的差序格局来对待亲人、朋友和陌生人。其中,亲近性构成了乡土伦理的坚硬内核,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这种亲近性作为乡土伦理文化的根基是难以自行消亡的。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对熟人和陌生人采取双重标准,极大地伤害了陌生人的人格和利益,损害了社会公共规则的权威,违背了社会公平和正义原则,导致道德评价和行为调控的困境,也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无形障碍和道德壁垒。“从社会学角度看,道德需要做出解释的也不是建立在特殊道德基础之上的排除与歧视,而是根据一般化的、具有无限影响范围的道德采取的包容与一视同仁。”【8】陌生人社会的来临与发展,意味着公共生活参与主体的日趋多元化,它要求人们摒弃传统圈子意识的道德标准,尊重并自觉接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陌生人伦理警示人们关注他人的存在和利益诉求,尤其是匿名的陌生人的利益需要,要求每个人重塑自己的道德心理状态,唤醒自己对公共性的高度自觉,尊重、善待陌生人,认真履行自己的公共道德义务。

构建陌生人伦理有助于培养人们的现代民主意识和法治精神。陌生人社会的来临及相关伦理道德问题的提出,与现代化的历史有着本质上的关联。安东尼·吉登斯认为,现代化乃是某种社会生活或组织方式【9】。在《法的形而上学原理》一书中,康德将伦理归于“法”的范畴。黑格尔也认为,在德—法体系中,唯有伦理才是“客观意志的法”,法律只是外在的法。也就是说,伦理与法律不仅具有相近的非人格化要求,而且都强制地发挥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功能。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日益成为个人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领域,其存在、完善及成熟程度涉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良好的公共生活秩序的形成和维系,既有赖于公民意识和公共理性的成熟,也离不开伦理和法律规范的约束。在普遍性的人际交往中,必须反对亲疏有别和特殊主义的价值取向,拒斥不良人情味和利己心的侵蚀,学会与陌生人友善相处,培养公正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从根本上说,政治和法律要在人的内心生根、成为社会结构的活力元素,需要公共意识和道德信念的有效支撑【10】。如果缺乏健康的公民意识和公共理性,那么即使具有完善的民主制度和法律体系,其也很难得到全面而正确的贯彻执行。换言之,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法治精神之薄弱,也影响到陌生人伦理观念和行为的合理塑造。因此,构建陌生人伦理既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本要求,也是民主意识和法治精神生成的内在条件。

注释:

【1】米歇尔·鲍曼.道德的市场[M].肖君,黄承业,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602.

【2】韦政通.伦理思想的突破[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00.

【3】同【2】.

【4】韦政通.伦理思想的突破[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01.

【5】米歇尔·鲍曼.道德的市场[M].肖君,黄承业,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602.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1.

【7】马歇尔·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M].徐大建,张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88.

【8】米歇尔·鲍曼.道德的市场[M].肖君,黄承业,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602.

【9】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M].田禾,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1.

【10】陈弱水.公共意识与中国文化[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