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很多人都希望在攻心战中凭借自己强劲的进攻势头赢得胜利,但是往往事与愿违。虽然,强势的攻击有时候可以使人们成为攻心的胜利者,但是这个方法却并非百战百胜。一些攻心高手懂得,将赢得攻心战争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强硬的攻势上是不可取的攻心策略。而有时候,刚柔相济的攻心方法才是赢得攻心战争的秘密战术。与强硬的攻心战术相比,“刚柔相济”的攻心方法会让人们产生一丝甜味,进而放松自己的防备心理。这样一来,攻心者的胜算才会加大。
1.绵里藏针的心理密码
很多人在尝试进入他人内心的时候都会遇见这样的情况:无论你怎样讲,对手都无动于衷,总是在敷衍你。如果美国警察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会敏锐地意识到,对方并没有认真听你讲话,而是在思考其他的事情。因为美国警察会敏感地发现以下细节:他们虽然在同你说话,但是他们的眼睛却在注意其他地方,而且一些时候,当你同对手说话的时候,对手却在转移话题或者谈论有些与当时的说话主题毫不相符的话题……如果你在进行攻心战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你就遇上了一个难以突破的障碍。在FBI看来,若想突破障碍,首先就要诱导对手改变其漠不关心的心理,最佳的诱导办法就是先谈论一些他感兴趣的话题。
在攻心战争中,所谓的漠不关心就是指对手的内心对你所说的话没有任何反应,而此时你就要更换进攻策略,用他感兴趣的东西激起他内心的波澜。这与人们在社交场合中博得他人的喜爱的道理相似:如果你希望他人接受你、喜欢你,你就要了解他人的兴趣爱好,然后在聊天的时候投其所好,才会在聊天中建立你与他人的感情,这样你很快就会达到目的,而攻心也同样如此。实际上,达到目的的方法有很多,有时候固执地按照相同的办法行事只会让你在攻心战争中寸步难移,这时候我们不妨转变思路,开阔自己的思维,巧妙地设计一个局势来帮助自己达到目的。
FBI在一次侦破行动中,根据掌握的证据抓获了一名叫做查理·戴维斯的嫌疑人。查理·戴维斯是一个彪形大汉,身高6英尺左右,当时仅有三十多岁。他常常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也十分注意衣着整洁。在警察审讯他的时候,戴维斯竟然主动与警察交谈,这令在场的警察十分意外。警察猜测,戴维斯能够主动与警察谈话的原因也许是他不知道如何度过看似过多的空闲时间。那么,除此之外,戴维斯这样做的目的是不是想让自己在谈判中占据有利地位,甚至成为胜者呢?警察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嫌疑人并不是等闲之辈。因此,警察决定利用他愿意主动交谈的特点来进攻他的内心。想到这一点,FBI调查员转变了思路,对戴维斯说道:“现在看来,你的确比我们有优势。查理,因为我们并不知道你做了些什么。”对方得意地回答:“我杀了五个人。”说罢,他还向FBI讲述了自己的作案方式。令警察吃惊的是,他一手控制的局面和策划现场,似乎毫无漏洞。于是,警察们说:“你是一个真正的警察迷。你希望你能够成为警察,并且占据有权有势的地位,而并非从事一些根本不会给你提供展现才华机会的低贱的工作。”查理笑着告诉警察,他的父亲曾经也是警察中尉。
此时,查理在警察的要求下再次描述了他杀害女性的一贯手法,而且他向警方一次性讲述了他杀害五个女性的过程。这时,FBI改变了自己的谈话策略,警察说道:“查理,你在与女性的交往上存在问题,你在第一次作案的时候巧遇财务危机,当时你不到三十,你认为你的工作不会让你施展才华,因此你觉得你的生活十分糟糕。”此时,警察注意到,对方在点头,这证明警察的话并没有错误。
警方接着说:“当时的你欠了债,并且和与你同居的女人经常发生争吵。”说到这里,警察发现了一个细节:查理的身体语言正在发生变化,他的情感也逐渐有所流露。于是,警方凭借着自己已经掌握的情况继续推断说:“但是,你在最后一次作案的时候,你的手法远远不如第一次凶残,因为你在强暴之后给她穿上了衣服,还蒙住了她的脸。”此时,FBI注意到,查理在仔细倾听警方说的话。于是,警察突然问道:“她对你说了什么,让你最终决定杀掉她?”
霎时间,查理的脸变得通红,他犹豫了一下说道:“她看到了我的脸,知道了我的相貌,因此我不得不杀掉她。”片刻的安静之后,警察说道:“你拿走了她的什么东西?”这时,查理坦白地说他拿了钱包,并且在钱包里发现了一张一家人的合影。这时,警察接着说道:“你曾经去过她的墓地,因为你对这件谋杀案十分愧疚。而且,你并非两手空空地前往墓地,你带了什么东西?是那张合影,对不对?”听到此话,查理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垂下了头。此时,FBI的精英才长舒一口气,因为他们成功破案了。
在审讯查理的过程中,FBI采用的方法就是及时改变自己的思路,开阔自己的思维,然后巧妙追击,使对手承认自己所做的事情。其实,在多年的发展中,FBI曾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嫌疑人,这些人的作案手法不完全相同,而正是这些不同的作案方法给FBI留下了蛛丝马迹——而这些细微的线索都能够使FBI推断出对手的个性,由此,FBI才能够转变自己的思维,给对手设置一个能够让对手按照自己意愿行事的局势。为了能够使自己给对手设置的局势更有效,美国警察经常设想,如果自己处在嫌疑人的位置上会怎样做呢?由此,警察可以揣摩对手的心理活动。实际上,揣摩对手的心理并非易事,但是这却是给对手设局的一个重要的步骤。因为这样可以使美国警察更加了解对手,因此在设置局势的时候才会更占优势。
在审讯查理的过程中,FBI就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和推断给查理设置了一个让他不得不“迷”的局势,从而使他在与警察交流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讲述了自己的作案经过。在审讯查理的过程中,美国警察先对查理说道:“现在看来,你比我们有优势。”而正是这句话,帮助了美国警方获取了最终的结果——在嫌疑人看来,既然自己已经占据了优势,对方的胜算自然不大。这样,查理一步一步地在美国警方设置好的局势中深入,最终承认了自己所做的事情。可是,美国警察的这些做法让一些希望学习攻心术的人疑惑不解:通常来讲,人们极力掩饰自己的劣势,只会让对手看到自己的优势;此外,我们也不会当面指出他人的缺点,因为人们既不愿意损害自己,也不愿意伤害他人。可是,FBI在审讯查理的时候却一反常态,直接告诉对方自己的劣势在何处,而正是这种做法使得FBI变得异常可信。
FBI的经历告诉我们,在某些时候我们应该适当暴露自己或他人的缺点,这样可以在对手的心中增加自己的“可信度”。从另一个角度讲,适当暴露自己或他人的缺点也可以帮助你在进攻他人内心的时候制造灵活的局势。
FBI在与查理进行心理周旋的时候恰到好处地暴露了缺点。其一就是在交谈开始的时候明确告知对方“你比我们有优势”,其二就是当查理一步一步走进美国警察设置好的局势的时候说“你与女性交往的方式存在问题”。这两种做法在心理战中的好处就是,第一种暴露自己的缺点的方法可以让自己变得更诚实,第二种暴露他人缺点的方法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可信,而“诚实”和“可信”带给美国警察最大的好处就是,查理更容易钻进他们设好的局。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尽管“暴露自己与对手的缺点”的方法能够让自己设置的局势更逼真,但是一旦掌握不好就会适得其反。因为很多人都能够辨别真假,尤其是那些经常被他人奉承的人,这些人只需听一句话就能够知道你是在真心向他提建议,还是为了设置局势或计谋而虚情假意地提建议。其实,开阔思维固然是一件好事,而适当暴露缺点也是开阔思维的一种方式,但是我们在使用这些方法时应该注意的是,能够开阔思维发现新的攻心方法固然是一件好事情,但是一旦让对方察觉你的“谎言”,你设置局势的愿望就会化为泡影。这提醒我们,如果我们要在攻心战中给对方设置局势,一定要提醒自己:开阔思维、突破常规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们必须不能让对方识破自己在说谎。
我们从美国警察审讯查理的过程中总结美国警察攻心的策略,无非是及时调整自己的策略,开阔思路、大胆创新,适当暴露自己和对方的缺点,而这一切做法的目的就是给对方设置一个迷局并且能够让对方在不知不觉中走进这个局。或许一些聪颖的人还会从这个案例中发现这样的信息:在美国警察审讯查理的时候,他们巧妙地给对方设置了一个让人不容易察觉的局势。可是,虽然美国警察成功设置了局势,但是在与对方交谈的时候丝毫不见警察的严肃作风。从另一个角度讲,“刚柔并济”是最适合形容美国警察在审讯查理的时候的做法。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就会知道美国警察的这种做法并无过错——如果美国警察在利用计谋给对手设置局势的时候依然保持严肃的作风,必然无法拉近与对手的心理距离,而只有暂时改变自己的严肃作风才能够使对手的防备心理有所松懈。当对手逐步讲述自己的行为的时候,再用自己一贯的作风逼迫对手承认罪行。从这个角度讲,FBI即是用“刚柔并济”的方法拉近自己与嫌疑人之间的心理距离,然后开放自己的思维巧妙设局,这也是一种不错的办法。
FBI的经历告诉我们,在给对手设置局势的时候采用“刚柔并济”的方法,能够最大限度地使对手放松戒备心理。如此一来,我们设置局势的方法才有效,才能够帮助我们彻底进入对手的内心,从而破解对手的心理密码,成为攻心战中的胜利者。
2.FBI精英懂得欲擒故纵,先给予对手想要的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之一,人们时时刻刻都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问题。心理研究认为,这是人的一种生存本能。换句话讲,在为人处世方面,如果人们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的利益关系最紧密、能够给自己提供有效帮助的人,人们则会主动与其亲近。同样,人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首先考虑的都是自己的利益。例如在求职的时候,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企业是否会给我们提供良好的待遇,我们从中又能够得到其他的什么。最终,人们在感兴趣的前提下,必然会选择一个能够给自己提供最多收入的企业。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些企业成功招聘到自己所需的人才的原因是该企业给他们提供了令他们感兴趣的职业和收入,这与FBI进攻他人心理的策略如出一辙:若想成功进入他人内心,必须懂得欲擒故纵,先把对手希望得到的东西给予对手。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最在乎的东西,通常都是他们最感兴趣的东西。因此,当你与一个陌生人相处的时候,若想尽快接近他,就要谈论一些能够引起对方兴趣的话题。当然,如果此时仅仅局限于“谈论”,结果也许不太令人满意,而要让对方获得。
法国作家拉封丹曾经写过这样一则寓言:
南风和北风决定一决高下,看看谁的能力高,比赛方式就是看谁能够让行人脱掉身上的大衣。北风向行人吹来凛冽的寒风,而且越吹越猛,结果行人为了抵御严寒反而将身上的大衣裹得更紧了;而南风徐徐吹动,霎时风和日丽,行人觉得暖和,便脱掉了大衣。结果,谁在比赛中胜出自然不言而喻。
虽然寓言是作家虚构的,但是其中却含有聪慧的攻心之道:先给予对方利益。在FBI的攻心智慧之中,这就是“欲擒故纵”的攻心法则。所谓的“欲擒故纵”,就是在表面的行为上表现的与自己的目标相反,但是却达到了自己的目标。表面上看来,美国警察在与对手周旋的时候是在顺应对方的意愿,但是却在无形中让对方遭遇挫折或发现自己的缺陷,进而纠正对手的观点,从而达到攻心的目的。其实,在与嫌疑人周旋的过程中,FBI有时候也用这种方法成功驯服对手,与理查德·斯佩克周旋的过程就是这样的过程。
1966年,理查德·斯佩克在位于南芝加哥的某城区袭击了护士学校的学生,并且导致了一些人死亡,因此他被判了无期徒刑。后来,FBI成功攻入他的内心,使他承认罪行,并且服刑,可是审讯理查德·斯佩克的过程却并不十分轻松。当FBI与他刚刚交锋的时候,理查德·斯佩克就明确表示自己的意愿:希望警方不要把他与其他的嫌疑人混为一谈,因为他并不想与这些人一同出现在同一张名单上。理查德·斯佩克进一步表示:“那些家伙都是一些疯子,是系列杀人犯,而我可不是这样。”
实际上,理查德·斯佩克并没有向美国警方掩盖他曾经杀人的真相,但是美国警方却并不认为知道表面的真相就是侦破案件过程的结束。不过,引起警方注意的是,理查德·斯佩克始终在提醒警方,他与其他的嫌疑人并不是同一个类型,甚至相似之处也很少。而FBI也认为,从某种程度来讲,理查德所说并没有错,因为他的确不是系列杀人犯。所谓的系列杀人犯往往两次作案之间都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而这就是FBI所说的“冷却期”。从心理学的角度讲,这些系列杀人案的作案者的某种情绪具有周期性的特点,一旦这些人到了这些情绪发作的时间,就是杀人案件的发生日期。因此,FBI把理查德归类为“规模杀人犯”。所谓的“规模杀人犯”,就是在同一次行动中会杀害两名或两名以上被害者。但是,理查德最初潜入住宅楼的目的却并非杀人。
理查德最初潜入住宅楼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偷窃到一些钱财。当仅仅23岁的克拉斯·阿姆罗前来开门的时候,他手持手枪和匕首闯入房间,将阿姆罗及其五名室友捆绑起来,并且说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偷窃钱财。但是,当其他三名室友返回的时候,理查德突然改变了主意,开始了疯狂的强暴和砍杀。由于阿姆罗当时惊恐地蜷缩在角落中,才得以逃过一劫。当理查德走后,阿姆罗立即走上阳台大声呼救,她告诉警方,嫌疑犯的左臂上刺有“生来就要大闹一场”的字样。而在一个星期之后,理查德自杀未遂,前来医院就诊,结果被医生认出左臂的刺字,医生及时通知警方,理查德因此被捕。按照程序,FBI的警察当然要对其进行审讯。
在审讯的时候,约翰·道格拉斯和鲍勃·雷斯科在侨里埃特监狱的一间探视室里见到了这个“规模杀人犯”。后来,理查德选择了会议桌的上首,这意味着他可以坐得比联邦调查局的警察高。但是,在审讯开始的时候,理查德并不愿意与联邦调查局的警察对话,只是大骂脏话,说联邦调查局企图搜查他的寝室——实际上,典狱长只是想让联邦调查局的警察看一下他收藏的色情刊物。
约翰·道格拉斯冷静地注视着理查德,而理查德则装出一副不理不睬的模样。这时候,约翰和与他一同前来审讯的督导员开始了“攻心谋略”。
督导员鲍勃·雷斯科是一个十分开朗的人,十分善于交际。令约翰·道格拉斯得意的是,自己和督导员在化解敌意方面有着十分丰富的经验和高深的智慧,这些正是谈判人员必备的素质。面对狂妄的理查德,约翰·道格拉斯和鲍勃·雷斯科开始谈论理查德的案情,仿佛理查德不在场一般。约翰说道:“你知道你的伙计都做了些什么事情吗?他杀害了八个女人,这些女人长得都十分漂亮,他一个人就夺去了八个漂亮女性的生命,你认为这样做公平吗?”
开始,鲍勃十分不适应这种审讯方式,因为他不想把自己降低到与杀人犯相同的层次,而且他对嘲弄死者十分愤怒。当然,约翰也有类似的看法,但是约翰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做法也许是最有效的一种。很快,鲍勃就弄清了约翰的用意,随后就用相同的语气答复约翰,于是两个人一唱一和地说着与案情相关的东西。
果然,这种方法很快奏效,理查德仔细听了一段时间,随后摇摇头,笑着说:“你们这群警察一定发疯了,一定与我没有太大的差别。”正是这句话,让约翰看到了攻心成功的开端。约翰立即问道:“你怎么会同时干掉八个女人?”理查德眼神空洞地盯着约翰,然后说道:“我并没有强暴她们,实际上我只强暴了其中的一人。”约翰接着问道:“是不是沙发上的那个人?”“是的。”理查德坦陈。但是,在约翰·道格拉斯看来,这一切既粗鄙又令人恶心,但是这一切却向约翰·道格拉斯解释了一些东西,这就是理查德并不具备一般男性应该具备的自我意识。理查德清楚,他没有可以同时控制多个女性的能力。从另一个角度讲,理查德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投机分子,他只是想在进攻他人的过程中寻求刺激。从犯罪现场的照片来看,理查德最终选择侵犯了一个脸部向下、趴在沙发上的人。在约翰看来,当时的理查德认为这个人就是一个非个性的物体,而他与这个女性之间的接触并非任何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此外,约翰·道格拉斯还清楚,理查德并非一个有着缜密思维的人,也不是一个做事有条理的人。当然,毋庸置疑的就是,FBI的以上推断并非无稽之谈,而且欲擒故纵的攻心方法也在审讯理查德的过程中起到了作用。
其实,当约翰·道格拉斯坐在监狱的会议室中的时候,他就在想象对手在犯罪时候的表现。在审讯之前,约翰·道格拉斯也曾查阅了所有关于理查德·斯佩克的档案,其目的就是想弄清楚自己的对手曾经做过什么和即将要做些什么。不可否认,约翰·道格拉斯的这些做法都对侦破案件、攻入对手内心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因有了这种准备,约翰·道格拉斯才能够彻底了解对手,进而能够恰到好处地使用“欲擒故纵”法,并将对手最希望得到的东西给予他。在审讯理查德的过程中,约翰和鲍勃采用了另一种完全不同于警察审讯的口吻在理查德面前谈论他犯下的案件,而这一切正是约翰和鲍勃在给予对手他最需要的东西。为了能够彻底攻入对手的内心,约翰和鲍勃在观察理查德的行动之后模仿他的语气谈论案件,而这就让理查德看到了自己想得到的东西——在理查德看来,警察能够用这种语气说话,一定证明他们有与自己相似的性格或爱好,这就让理查德得到了了解自己的人。
果然,在约翰和鲍勃的攻击下,理查德很快上钩了,他对警察说:“你们一定发疯了,你们这群警察与我没有太大的差别。”随后,在约翰和鲍勃的攻击下,已经承认了自己罪行的理查德进一步讲述了自己的犯案过程。毫无疑问,FBI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取得了彻底的成功,而约翰和鲍勃也成了攻心战中的胜利者。因为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在对其他人的言行表示不满的时候,如果强硬地采用遏制的办法逼迫对手改变,很容易刺激对手,使对手产生更强烈的反抗性。通常来讲,逼迫愈强烈,反抗就愈明显,后果只会更加严重。其实,遏制并不是攻心的最佳战术,如果此时换一种攻心方法,你必然会得到更明显的效果。因此,攻心高手提醒人们,有时候,如果你希望得到某种东西,强硬地争夺并非最佳战术,顺应对方的心理,给予对方他最希望得到的,才能够使其顺应你的意思,而你才能够取得攻心战中的最后胜利。
很多时候,人们都企图用自己的强势来压倒其他人,但是这些人却忽略了一个问题,这就是人们都是有感情的。正如法国作家拉封丹的寓言一样,运用强势的手段进攻他人内心往往只能够像寓言中的北风一样得到相反的效果。你迫切地希望征服对方,反而使得对方产生了抗拒心理。因此,FBI攻心高手提醒人们,若想征服对手,不妨先放纵对手,用对手最感兴趣的东西,引诱对手向自己投降。因此,FBI的攻心精英在进攻对手内心的时候往往会突破“事事为自己”的常规想法,也不会一味地思考自己会从嫌疑人身上得到什么事实或线索。FBI的攻心精英清楚,这样做只会使自己与嫌疑人之间的心理距离越来越大,丝毫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有利的结果。
但是,若想在攻心的时候使“欲擒故纵”的方法彻底发挥效应,你在攻心之前就要调查对手的资料,这样你才能够知晓对手需要什么,也可以洞察对手的性格爱好。如此一来,你才会在攻心的过程中为对手提供需要的东西。在这一点上,FBI的做法十分创新,因为“投其所好”向来都被人们划分为贬义词的一类,但是FBI却从正确的角度恰到好处地应用了这个方法,在与对手周旋的时候“欲擒故纵”,用对手喜爱的东西引诱对手说出实情。造成这种差别的主要原因就是,大部分人在“投其所好”的时候都怀有自私的甚至是不可告人的目的,而FBI在“投其所好”的时候却光明磊落,合乎情理,因此FBI的“欲擒故纵”法才会让自己成为攻心高手。其实,只要人们仔细回忆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工作经历,就会发现当自己给予他人的时候,也会收获很多回报。
总之,若想在攻心战中取得彻底胜利,就要在攻心战中尽力得到对方的合作,这就要求攻心者必须知道对手的爱好、性格和习惯等因素,甚至要清楚他曾经做过哪些事情,有哪些事情足够他引以为自豪,只有这样攻心者才会清楚自己的对手需要什么。而也只有攻心者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够让对方心悦诚服。
实际上,在攻心战中,强硬夺取并不会使攻心者获得有用的信息,也未必会有好的结局,而“欲擒故纵”的方法往往能够让攻心者巧妙地利用对手感兴趣的东西引诱对手投降,进而战胜对方。
3.攻心不一定靠言语,不说话的心理战更高明
在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时候,人们都需要向他人提出一些要求,而且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不会忘记自己对他人提出的要求,因此一旦人们久久得不到他人的回应,就会认为对方没有重视自己的要求,甚至会由此产生不满的情绪。所以,如果你一时之间无法帮助他人解决问题,只要给予对方一定的回应,就会避免对方产生负面情绪。可见,让提出要求的人产生不满的就是这种“不说话”的做法。实际上,在攻心战中,“不说话”的战略也是取胜的一个重要的方法。有时候,FBI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从未与嫌疑人进行正面的攻心战,但是FBI的破案精英却可以从其他方面得到确凿的证据,并且找出真正的嫌疑人。
1978年6月20日,星期二。当晚,卡拉·布朗和她的未婚夫马克·菲尔将举办一次以“答谢”为主题的宴会,其目的就是感谢那些帮助他们乔迁新居的朋友。当然,宴会的内容很普通,就是年轻人热衷的狂欢和畅饮。
这对恋人的新居位于伍德里弗镇阿克顿大街,这是一条满是林荫的街道。环境与这栋房子十分匹配,卡拉·布朗是一个身材迷人、金发卷曲的美丽女士,曾经是很多人追求的对象。在她的未婚夫看来,尽管他们的婚事拖延了多年,但是能够拥有这样一位妻子的确是一种福气。不过,令马克·菲尔伤心的是,他并没有长期拥有福分。
当天晚上约五点半,马克·菲尔、卡拉·布朗以及他们的朋友汤姆·菲根鲍姆来到了他们的新居。在沿着私家车道倒车的时候,马克下车找卡拉,却发现她不见了踪影。马克·菲尔认为,未婚妻一定是下车采购宴会所需的东西了。但是,就在这时,马克·菲尔意外地发现,卡拉乘坐的后座车门并没有锁上,这让马克有一点愠怒。他想,一定要提醒卡拉注意这些事才好。随后,马克便带领汤姆参观他们的房子。当他们来到地下室的时候,马克发现,这里一片狼藉。怎么会这样呢?马克心想。要知道,他与卡拉不久之前才收拾了这里。马克意识到,这里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在他转身决定寻找卡拉的时候,通过敞开的门他看到了洗衣间里令人惊恐的一幕——卡拉穿着一件套头羊毛衫跪在那里,但是她的腰部以下却赤裸着,双手被人用电线反绑。卡拉弯曲着身子跪着,她的头部浸在一个鼓形桶中,桶中盛满了水。
看到这一幕,马克和汤姆顿时惊叫了出来,他们飞奔过去从桶中拉出了卡拉的头,并且将卡拉平放在地板上。此时,马克看到,卡拉的头部泛紫,前额和下颔分别有一道伤口。卡拉的眼睛睁着,但是显然已经死去。马克悲痛至极,汤姆则立即向联邦调查局报了案。
几分钟后,伍德里弗警察局的戴维·乔治警官就赶到了现场。不久之后,当地几位高级警官也都赶到了现场。他们调查的结果是:卡拉的头部曾经遭到钝器的重击,脖子上的丝袜就是勒死卡拉的凶器。可是,尽管警方从现场获得了线索,但是侦破工作却进行得并不顺利。
当时,参与调查的还有一位名叫阿尔瓦·布希的警督,他是一位犯罪现场取证专家,从业多年,有着十分丰富的经历,但是这次他的照相机的闪光灯在现场却不能正常工作。而另一位名叫比尔·雷德芬的警官虽然带着照相机,但是他的相机里只有黑白胶卷。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是,在马克和卡拉搬家的过程中,很多亲友都曾经帮助过他们,而这些人自然会在现场留下指纹。在这种情况下,若想提取凶手的指纹异常艰难。
警方无奈之中,只好从与卡拉相关的人入手调查案件。这时候,卡拉的一位朋友提供线索:卡拉与她的继父乔·谢波得的关系始终不理想,而她的继父也曾粗鲁地打她。但是警方却没有证据证明谢波得与案件有关。
同时,美国警方还注意到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马克·菲尔,警方认为这个人也必须接受详细调查。因为他也是尸体的发现者之一,此外,由于菲尔可以自由地出入婚房,而且他也是最接近受害者的人。但是,事实证明,马克的悲痛是深切且发自内心的。随着调查工作的进行,美国警察发现,马克·菲尔、汤姆和谢波得都通过了测谎。尽管警方后来又调查了其他人,却始终没有突破。但是,案发地的州犯罪现场调查官阿尔瓦·布希仍然没有放弃对此案的调查。
1980年6月,距离卡拉被害已经整整两年的时间。这一年,布希来到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在这里,布希请教了坎贝尔博士。坎贝尔博士是来自亚利桑那大学的专家,在运用计算机处理照片方面非常有造诣。布希请求坎贝尔博士的帮助。坎贝尔博士答应了布希的要求,但是黑白照片仍然给坎贝尔的工作增加了难度。然而,坎贝尔博士仍然通过其他途径使照片变得清晰了。随后,坎贝尔发现了一条线索:造成深伤口的凶器是一把拔钉锤,而凶手用电视桌击打卡拉才使电视桌的轮子在卡拉的下颌和前额上造成了裂口。此外,坎贝尔博士还有一个新的发现,正是这个发现让案子出现了转机——坎贝尔博士发现,在卡拉的脖子上有一些咬痕,这些咬痕正是凶手留下的。
坎贝尔博士对布希说,虽然借助某种技术获得的图像并非最理想的,但是卡拉脖子上的咬痕仍然十分清晰。如果发现了嫌疑人,完全可以进行对比。实际上,咬痕几乎与指纹同等有效,属于确凿有效的证据。因此伊利诺伊州的警察在拿到坎贝尔博士发现的咬痕图像之后,立即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几名嫌疑人身上,尤其是卡拉的邻居保罗·梅因。但是警方在获得保罗·梅因的牙模之后,却发现与验尸照片上的咬痕并不相符。随后,警方又获得了其他几位嫌疑人的牙模,但是仍然没有找到凶手。至此,案情的进展仍然不明显。尽管如此,警方依然在对卡拉被害一案进行调查,终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就是在上一次牙模对比中不符合验尸照片的梅因。
随后,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始为侦破卡拉被害案的警察制造声势,不断地报道卡拉一案的进展。而州警察局的汤姆·奥康纳和金融诈骗伪造科的韦恩·沃森与梅因进行了一次谈话,名义上是调查梅因是否有资格领取救济金,但是这两位警官在与他谈话的过程中却有意提及卡拉被害一案。不过,梅因并没有招供,并且一直在否认自己与此案有关联。尽管如此,警察仍然从梅因的表现中获得了一条重要的线索——梅因始终在密切关注着媒体对卡拉一案的报道。因为梅因知道卡拉一案的重要性,所以在极力回避与之有关的一切。比如,沃森曾经说道,梅因在“曾住地址”一栏中没有写“阿克顿大街”,对此,梅因解释说,警方总是用卡拉被害案打扰他,他试图忘记这段不愉快的经历。没有得到理想结果的沃森继续说:“她就是那个遭到枪击、勒杀,然后被凶手按进50加仑的水桶中溺死的姑娘吧?”听到这句话,梅因断然回答:“不是,不是,这个姑娘没有遭受枪击。”
后来,一个名叫马丁·希格登的男子来到警察局,他对警察说,卡拉·布朗是他的中学同学,而他的一位女同事说,她在案发后不久参加了一次聚会,在聚会上她遇到了一位声称他在卡拉被害当天曾经前往卡拉家的男子。这个男子曾经说过,他发现卡拉尸体上有被人咬过的痕迹。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这人就是保罗·梅因。那么,梅因为什么能够早已知晓卡拉脖子上的咬痕,并且在命案发生后不久对他人说起呢?
发现这一点之后,警方获取到了梅因的牙模。其实,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警方也曾怀疑过梅因,但是不久之后警方又推翻了自己的观点。一周之后,警方重新研究了梅因的牙模。检测结果显示,梅因的牙模与卡拉脖子上的咬痕相符。最终梅因被指控犯有谋杀罪和私闯民宅强奸未遂罪,而保罗·梅因也因为妨碍司法罪受到了指控。
实际上,FBI侦破卡拉被害案的方法就是“不说话的攻心策略”,因为从始至终警察都没有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正面交锋,而是通过其他方式使嫌疑人落网。而这与人们拒绝他人提出的要求的方法十分相似。当人们拒绝他人要求的时候,既可以直接拒绝,也可以借助迂回的战术巧妙地转移话题。而美国警察在侦破卡拉被害案的过程中就是使用了这种方法。在这个过程中,美国警察并没有通过司法程序审讯任何一个嫌疑人,而是通过采集证据、获得牙模的方式寻找凶手。例如当美国警察发现梅因有嫌疑后,也没有审讯他,而是以“调查梅因是否具有领取救济金的资格”为由来寻找梅因的心理弱点。果然警察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梅因在“曾住地址”一栏中并没有填写曾经住过的、卡拉被害的阿克顿大街,这使警方更有理由怀疑梅因可能是凶手。于是美国警察重新寻找证据,终于确认卡拉被害案的真凶。
可见,美国警察在与凶手周旋的时候,并没有与其正面交锋,而是改变了自己在审讯嫌疑人时的作风,等犯罪嫌疑人自己露出破绽,最后破了案子。由此可见,如果人们在攻心的时候一味地用语言进攻他人并不一定会获得理想的效果,有时试着转变策略或许就会有新发现,而这些发现或许就是使你在攻心战中成功的原因。其实,所谓的“不说话”战略并非在攻心战中真正的一言不发,而是改变自己的说话方式,并且从其他方面寻找到能够让自己在攻心战中取得胜利的因素,如此才能成为真正的攻心高手。
4.用“糖衣炮弹”诱导对手说真话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遇见这样的现象:有时候,他人的言行并不是很令我们满意,而我们也并不能将每一件事情都做到尽善尽美,这时候人们就必须要面对“批评”。但是,很多人在批评他人之前没有考虑自己批评他人的目的是什么,而这也是我们与美国警察之间的最大区别:美国警察在训斥他人之前总是先考虑自己训斥他人的目的,而FBI也同样如此。FBI清楚,自己训斥他人的目的是让他人提供自己需要的观点,或者使他人此前的错误观点得以改正,而并非为了发泄。
其实,在FBI看来,在与嫌疑人进行攻心战的时候,也应该注意到这一点。如果一味地进行不留情面的批评,有时候必然会让人反感。可是,如果势头不强,说服的力度也不强,因此就无法达到令对方改正错误的目的。因此,很多渴望学习攻心术的人都十分想知道,在攻心战中,应该怎样做才能够让对方听从自己的话,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然后使自己在攻心战中胜出。其实,FBI有办法做到这一点,这就是使用“糖衣炮弹”诱导对手说真话。许多攻心高手在向他人讲述攻心秘诀的时候,都会讲这样一个案例:部门主管找到一个员工,这个员工这个月的工作效果不如以前优秀。部门主管训斥他:“你这个月的工作怎么如此糟糕?其他人都在不断进步,而你的成绩反而不如以前。如果你的工作继续没有起色,我就会提高别人的工资,而你也不再是工作状元了。”未等这位员工开口,主管就将一沓厚厚的工作报表扔在了他的面前,然后就是一阵“轰炸”。员工希望自己能够得到一个解释的机会,但是主管直接拒绝了他的要求:“不要解释了,自己好好反省吧。这个月是你的机会,如果你这个月的业绩仍然毫无起色,那么你的年终奖金就要被扣掉了。”主管毫无耐心听员工解释,挥挥手示意他出去。这让员工的心情非常复杂,他认为自己十分委屈,也认为这与自己的业绩不符合。因此,他与主管的关系越来越差,业绩也一路下滑。
实际上,只要主管换一种方式与员工对话,就会有另外一种结果。例如主管可以在找到员工之后先说:“我一直十分欣赏你,也十分重视你,可是你这个月的业绩怎么下滑得这么严重?”这样一来,员工自然会向主管讲述下滑的原因。如此一来,两个人就会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那么员工下一个月的业绩就极有可能会提高。相比之下,第二种方法当然更好。
卡耐基曾说:“如果人们在听到其他人赞美自己的长处之后再听到人们批评自己的短处,心情会好很多。”因此,很多攻心高手都清楚,若想在攻心战中让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并且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就要先肯定其优点,然后再指出他存在的不足,这就能够起到激励他人的作用。如此一来,对方就会很容易地接受自己的观点。这时候,在攻心战中胜出就不是一件难事了。
5.反驳不一定处处有用,防守得当也会有收获
在攻心战中,人们难免要面对他人的言语攻击等攻击方式,很多人在这个时候会选择反驳或不断解释,甚至解释的声音也因为情绪的波动而不断升高,但是这却不一定能起到帮助你赢得攻心战的作用。实际上,在攻心战中,反驳并不一定处处有用,有时候反而会让占据攻心优势的人失去胜算,甚至在攻心战中失败。在FBI的攻心智慧中,反驳的确不是万无一失的攻心计策,在FBI与嫌疑人的斗争中,虽然有时候并不会反驳,但是FBI依然是攻心战中的胜利者。
1989年,有人在40号和13号州际公路沿线发现了一些女尸。经过检查,FBI发现,这些死去的女人都是一些妓女,她们的颅骨已经破碎。警察从尸体表面发现了一些明显遭受性虐待和摧残的痕迹,此外警察也认为这些妓女都是被勒死的。
FBI在调查之后,初步描述了犯罪分子的外貌:作案者是白人男性,大约30岁,从事建筑方面的工作。警方推断,在案发前,他在驾驶着一辆破旧的面包车找寻目标。在生活中,他与妻子或女朋友的关系十分融洽,但是他却喜欢支配女人,总是以硬汉的样子面对女人。也许他会随身携带精心挑选的武器,但是犯案后一定会毁灭证据。此外,这位男子对这个地区十分熟悉,因此将此地选为弃尸地点。而且这个人在犯案的时候十分冷静,屡屡杀人,大有不被抓获就决不放弃的态势。根据推断出的以上种种特点,FBI注意到了一个名叫史蒂芬·彭内尔的人。
随后,经办此事的美国警察派出一位女警察伪装成妓女引诱史蒂芬上钩。一天,这位名叫拉诺的女警察正在散步的时候,各方面都符合警方推断特征的一位白人男子驾驶着面包车停在了她的面前。由于此前警方曾经在其中一名受害者身上找到了蓝色纤维,而这种纤维正是车用地毯上的纤维,当面包车的车门打开后,拉诺首先注意到了车上的蓝色地毯。拉诺一边夸奖对方的面包车,一边漫不经心地用指甲刮起一丝地毯纤维。联邦调查局经过化验,证实这丝地毯纤维与他们之前取得的纤维采样一致。
后来,史蒂芬一案进入司法程序,约翰·道格拉斯也被传唤来为本次案件的识别标志作证。FBI发现,这些案件的遇害者都有一个共同点,这就是她们都受到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折磨。例如,在其中一起案件中,作案者用钳子夹掉了遇害者身体的某部位,还将其他受害人的手脚捆绑起来,并且割伤了她们的腿部,抽打她们的身体或者用锤子敲击受害者。因此,为凶手辩护的律师声称,因为这些案子的作案手法都不相同,所以不会是同一个人所为。但是,约翰·道格拉斯却认为,虽然凶手残害受害者的方法不同,但是凶手却从折磨受害者的过程中和受害者痛苦的叫喊声中获得了快感。FBI认为,这些手法就是凶手的特点,即使真凶早已知道FBI掌握了他的犯案特点,他也无法在再次犯罪的时候改变自己的行为。也许,他会想办法设计出更残忍的办法残害受害者,但是却无法克制自己的残害欲望。
果然,不出FBI所料,史蒂芬·彭内尔就是残害女性的凶手。1992年,史蒂芬被美国警方用注射毒药的方式处死。实际上,就在史蒂芬·史蒂芬被执行死刑的约一年之前,即1991年,约翰·道格拉斯运用同样的办法将一个叫做小乔治·拉塞尔的嫌疑人绳之以法。在一年的时间中,拉塞尔就在西雅图棒打并勒杀了三名白人女子,因此而受到指控。实际上,起诉方知道,在这三起案件中,警方只在一起案件中掌握了极具说服力的证据,可是他们却无法以此证明拉塞尔在其他两起案件中有罪。但是,警方却认为,他们已经在其中一起案件中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而且这些证据也可以证明拉塞尔就是另外两起案件的元凶。因此,警方只有把三起案件捆绑在一起才会胜出。
在众人眼中,拉塞尔是一个约30岁的黑人男子,十分英俊,善于交际,人际关系十分广泛。更重要的是,虽然拉塞尔长期有小偷小摸的习惯,但是所有人都不会认为他会犯下令人发指的谋杀案。当时,正是社会向着更开放的方向发展的时机,人们逐渐不再在意种族之间的差异,而拉塞尔就是一个在社交场合游刃有余的人,他经常与黑人或白人约会,而且在这两个种族中都有朋友。而这给FBI的破案过程增加了难度。在公审之前,由于警方已经假设这三起谋杀案并非同一个凶手所为,因此公设辩护律师米丽娅姆·施瓦茨在公审前便向法官提出了“分开审理三起案件”的请求。而法院是否批准这个请求直接关系到拉塞尔能否被判决为三个案子的凶手。此时,检察官罗杰和贝尔德要求约翰·道格拉斯解释这三起案件之间的联系,而约翰·道格拉斯则说道,每起案件的凶手都采用了闪电式攻击这一方法,而且三起案件是在七个星期内发生的,因此约翰·道格拉斯并不认为凶手需要改变作案手法。此外,约翰还向法院说出了案件的相同点:三名女性受害者都被一丝不挂地摆成了挑逗的姿势。在约翰看来,若想杀害这些女性,采取闪电式攻击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却并非一定要将这些女性摆成这种姿势。约翰说道,摆姿势实际上就是识别标志,而凶手像摆弄玩具一样摆弄受害者,意味着这是发泄愤怒的犯罪,是显示权力的犯罪。紧接着约翰又说道,90%的可能是单一的凶手在作案。实际上,约翰此时并没有说拉塞尔就是三起案件的凶手,而是向法院证明其中一件案子的凶手就是所有案件的凶手。此时,约翰在FBI的老同事鲍勃竟然站出来为拉塞尔辩护,这让约翰惊讶不已。后来,鲍勃声称自己有事缠身,无暇出席拉塞尔的审判听证会,而出席听证会的是另一位已经退休的特工拉斯。而在拉斯反驳了约翰的观点之后,约翰的同事卡罗对他进行了盘诘,结果拉斯无言以对。经过了四天的审讯,拉塞尔以一项一级谋杀罪和两项恶性一级谋杀罪被判处终身监禁。
在侦破这个案子的过程中,美国警察并没有设置陷阱,也没有与嫌疑人发生过多的直接交锋,而是在对方提出异议的时候用有力的证据给予还击。其实,在攻心战中也是如此,很多时候反驳并不一定给人们带来理想的结果,而用现有的证据恰当地防守却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如果人们在进行攻心战的时候首先肯定对方的长处,无疑会让对方尝到一丝甜味。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沟通障碍就会减少,从而致使对手按照自己设想的路线一步一步讲述自己所做的事情。
其实,攻心战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控制自己的情绪,而用糖衣炮弹攻击则恰好起到了这个作用。从另一个角度讲,这种攻心方法可以让攻心者与被攻心者站在同一个角度考虑问题,这便会加快攻心者在攻心战中取得胜利。
6.先潜入对手内部,再打心理战
2007年,美国联邦调查局发现了一段涉及恐怖活动的录像,随后美国联邦调查局就开始针对这段录像展开调查。很快,FBI便确认了录像上几名年轻人的身份,这些人分别是穆罕默德·施纽尔、萨尔达尔·塔塔尔、德里坦·杜卡、沙因·杜卡和埃尔基维尔·杜卡和阿洛龙·阿卜杜拉胡。其中,施纽尔是美国公民,塔塔尔和阿卜杜拉胡取得了在美国的永久居住权,而杜卡三兄弟则是非法居住在美国的。
获得这一段录像之后,FBI的调查人员立即全天监控这几个人,但是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调查人员并没有特别发现,也没有发现这六个人有任何可疑的举动,他们只是偶尔聚在一起聊天,但是关于他们谈话的内容,调查人员不得而知。因此,联邦调查局决定派遣一位线人潜入施纽尔的交际圈。这名线人得到指示,一定要成功接近施纽尔等人,多多参加施纽尔等人的会议,并且将这些人的谈话内容记录下来。之后,联邦调查局会派遣特工前来与其接头。果然,就在2006年4月的时候,这名线人将大量的与施纽尔等人相关的很有价值的情报源源不断地传递给了调查人员。通过这些情报,FBI的调查人员发现,施纽尔等六人有着十分严重的伊斯兰主义倾向,甚至在传看一些恐怖视频。就在这一年,FBI派遣了第二名线人潜入施纽尔等人的身边,这名线人与前一名线人单线联系,但是这两名线人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随后,线人发现了这样一个情况:自从2006年8月开始,施纽尔等人的聚会活动就明显多了起来,这令调查人员不得不提高警惕。8月5日,第一个线人向FBI发回了他与施纽尔之间的一次谈话的录音。在这次谈话中,施纽尔告诉线人,他们很早以前就开始策划一起针对美国境内的军事基地的袭击活动,而最容易成为他们的目标的就是位于新泽西州的迪克斯堡陆军基地。显然,这条信息对于FBI甚至美国的意义都非同小可。
迪克斯堡军事基地在新泽西州特伦敦市东南,与麦圭尔空军基地相邻。从这里出发,只需约三个小时的车程就会到达华盛顿。在美国东北部,迪克斯堡军事基地是规模最大的军事基地,陆军预备役的士兵会在这里进行训练,而完成训练的士兵大多会被派遣到伊拉克或阿富汗战场。当时,迪克斯堡军事基地拥有1.5万人,其中有3000多名士兵。为了保护这个重要的军事基地,美国在基地入口处设置了装备完美的警卫和很多探测设备以及混凝土障碍物,以此来防止外来人员的闯入。但是施纽尔等人却无视这一切,仍然在密谋策划一场针对这个军事基地的袭击。
显然,在如此完美的防卫体系下,仅仅依靠施纽尔等几个人,袭击迪克斯堡军事基地的计划显得十分疯狂,但是施纽尔却并不这么认为,因为他认为塔塔尔是他的王牌——塔塔尔是一名土耳其移民,其父亲在迪克斯堡军事基地附近经营一家比萨饼店,而塔塔尔在比萨饼店帮忙的时候也曾给军事基地的美军送比萨饼。而正是以此为契机,塔塔尔了解了很多关于迪克斯堡军事基地的知识,甚至对这里了如指掌。在塔塔尔看来,迪克斯堡的防卫体系看似森严,其实十分松懈,每天约有数以万计的人可以自由地出入这个基地,因此混入基地内部并非难事。塔塔尔甚至信誓旦旦地向施纽尔保证,他可以从父亲的比萨饼店中弄到一张迪克斯堡的详细地图。
施纽尔等人始终在密谋袭击迪克斯堡军事基地的行动,他们甚至攒到了足够的用来买AK-47和M-16等自动步枪的钱,甚至还准备购买RPG火箭筒和迫击炮等重型武器。施纽尔等人计划用这些武器完成杀死100名到200名美军士兵的行动。不过,施纽尔在这次行动中错用了一个人,他就是FBI的第一个线人。这个线人对施纽尔谎称自己曾经在埃及军队服役,拥有十分丰富的作战经验。因此,施纽尔希望这个人能够对他们这个团体的成员进行作战技能方面的训练。而FBI的第一个线人的表现也没有令施纽尔等人失望——在两个月的时间内,他与施纽尔一同针对迪克斯堡军事基地进行了数次侦察,他们侦察到了基地外围的地形,并且用手机隐蔽地拍下了照片。与此同时,塔塔尔和杜卡三兄弟也对孟茅斯堡陆军基地、特拉华州的多佛空军和费城海岸警卫队的驻地进行了侦察,同时施纽尔等人也将这些军事基地列为袭击的备选目标。然而,就在恐怖袭击活动的准备活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的时候,FBI的线人的卧底行动却遭遇了一个小波折——塔塔尔突然对这个线人的真实身份产生了怀疑。他曾经直接质问这个线人是否是美国执法部门的卧底,甚至向施纽尔抱怨“他并不了解这个人的真实来历”。
2006年11月中旬,塔塔尔给费城警方打来电话,在电话中,塔塔尔声称有人强迫他获取一张地图,甚至说这很可能与恐怖活动有关。而塔塔尔此举的真实目的十分明显,就是想套取线人的真实身份。但是,由于调查人员的巧妙应对和施纽尔这个小头目对线人的信任,塔塔尔等人的怀疑只好不了了之。此时,这个线人向施纽尔说明,他可以通过一些渠道买到更为可靠的自动武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施纽尔极为兴奋,而且更加器重这个线人了。
2007年2月初,施纽尔等人在FBI的两名线人的陪同下前往波科诺山区。波科诺山区位于宾夕法尼亚州,施纽尔等人此行的目的就是练习射击等作战技能,而这一切早已被FBI的线人告知警方。于是美国联邦调查局派出了很多带有监听监视设备的特工来暗中跟踪这些人的活动。3月初,施纽尔和杜卡三兄弟与FBI的线人再次来到附近的某丛林中玩彩弹枪的游戏,实际上这也是施纽尔等人在为袭击迪克斯堡陆军基地的活动进行准备,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游戏可以培养人们的战术素养。当然,他们急切地盼望深受他们信任的FBI线人尽快将他们所需的武器带来。然而,他们不仅没有拿到更加可靠的自动武器,反而使自己身陷囹圄。
原来,就在这段时期内,美国联邦调查局已经搜集了足够的证据进而决定收网。5月的一天,FBI的第一个线人按照联邦调查局的指令给施纽尔等人打电话,声称他已经买到了他们所需的武器,通知他们前往某个地方接收。而正是在这个约定好的地点,施纽尔等人被一网打尽。
根据新泽西州检察官的指控,施纽尔、塔塔尔和杜卡三兄弟犯有“针对军方人员的谋杀罪”,而这项罪名极有可能给这六个人带来终身监禁的处罚,而阿卜杜拉胡也被指控犯有帮助非法移民获取武器的罪名,而等待他的可能是10年的有期徒刑。
不过,很多媒体注意到,就在这一案件告破之后,原先与杜卡三兄弟一同居住在切利西尔,并且常有往来的一家人突然消失了。据邻居回忆,这家的男主人的名字叫做马哈茂德,有着褐色的皮肤,是一个40岁左右的中年人,这个人经常在公寓的楼道中打电话或抽烟,但是很少与邻居交谈;另据当地的一个居民回忆,这个人并没有给周围的人留下好的印象,因为他总是在遮掩一些事实。
后来,施纽尔的母亲也证实,她的儿子的确曾经与一个叫做马哈茂德的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媒体认为,这个马哈茂德就是FBI的第一个线人,但是媒体却始终没有挖掘到关于第二个线人的真实信息。
不可否认,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两个线人对这次案件的侦破立下了汗马功劳。实际上,FBI在这次攻心斗争中采取的攻心方式就是潜入对手内部再打攻心战的方式,而FBI的两个线人起到的就是这个作用。
在侦破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潜入对手内部的攻心者获得了大量有用的信息,然后他们对这些信息加以利用,进而使自己成了攻心战的胜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