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主人公出场了,他们的心是存有火焰的冰块……
我简直都不敢肯定那是秋天,或者还是一个夏天,或者是夏天向秋天的过渡也未可知,反正那种时候天热得我头昏脑涨,我琢磨如果我是一只鸡,那么这会儿下的蛋都是熟的了。嗯,这比喻绝对没错。我一个人表情怪诞地走在校园里。我穿一条印有星条旗的那种大花裤衩,把双手插入两侧的裤兜里,像个没受过教育的年轻人那样在校园里晃动。
H大学约莫有一百年历史了,因而从这里毕业的人比我十九年间用手摸过的小石子儿还多,我简直都没法想象他们会有这么多。一万人是我能想象得出的最多的一群人了,可从这里毕业的家伙们简直要比十万还多一点儿。我腰间挂着一台Walkman,神色茫然地走在校园里,就像商店里穿着衣服的塑料模特儿跑出来了一样,看见我这张脸保险会把你吓死,嗯,我敢打赌我的脸色就那么令人讨厌。那会儿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我尤其喜欢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和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像《永别了,武器》的开头和结尾简直都叫我欲哭无泪,那种压抑着的冷却的情感让我无法言说。你瞧这样的句子:“那年深夏我们住在村里的一所房子里,越过河和平原可以望见群山。河床里尽是卵石和大圆石,在阳光下显得又干又白,河水清澈,流得很快,而在水深的地方却是蓝幽幽的……”这句子又简洁又生动。海明威一直说要把小说写得像电报一样简洁生动,他的确全都做到了,而且不折不扣。而最关键的在于他这部小说的结尾简直要了我的命:“我走到了房间门口。‘你现在不能进去。’一个护士说,‘不,我能。’我说。‘你还不能进去。’‘你给我走开。’我说,‘另一个也走开。’但是等我把她们赶走以后,关上房门,拧熄了电灯,并没有丝毫用处。这好像是在向一尊雕像告别。过了一会儿,我走出房间,离开医院,冒着大雨走回旅馆去。”
你想想看这样的结尾,海明威把那种与主人公的妻子的生死告别之情弄成了存有火焰的冰块,不服他简直就不行。至于菲茨杰拉德,他那部《了不起的盖茨比》,更是叫我爱不释手。你想想看,盖茨比由一个穷小子变成了大富翁,后来又死在自己的游泳池里,像个巨大的充气垫一样和落叶一起慢慢在水里转动的感觉,那种悲剧之美简直绝了。我甚至有一段时间都感到绝望了,因为即使成功了你也许仍然得不到你想要的东西,这个世界就这么严酷无情。
我穿着美国星条旗大裤衩,右手里拿着一块美式炸鸡在啃着,Walkman里放的是理查·马克斯的Take Tuis Heart,我琢磨着海明威所说的关于简洁的精妙论断。一时间我甚至拿定主意,要叫我说的每一句话至少是简洁得要死,删去那些形容词和副词,就剩下名词和动词该有多妙!我走着走着,才发觉H大学真是大得不得了,估计能抵得上非洲南部某个国家的自然保护区了。告诉你吧,在H大学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有趣而又古怪的人物,像我的老乡林格就是一个。说起林格来,我就很容易动感情,要知道这家伙已经跑到美国杜克大学去学习摄影了。他长得简直就像俄制T-72型主战坦克,牛高马大,走起路来轰隆隆响,可这家伙还有一肚子的鬼主意。有一段时间他突发奇想,把整整一打网球包上避孕套,一只一只打到女生宿舍楼的窗户里去了,还说这叫反抛绣球,你说这家伙带劲不?他还留一头又黑又亮的长发,凭这头长发他要当个冒牌酋长简直绰绰有余。靠这一头长发他就迷倒了不少女孩子,他常常带上这么一句口头禅:“我说伙计,别跟真的一样。”所以这家伙干什么都是漫不经心。我跟他不一样,我干什么事都认真得不行。比如我这会儿一边想着简洁的问题,一边在校园里转悠,结果我就在“红苹果咖啡屋”门口碰见了他。
“喂,乔可,你在转悠什么呢?你真像一只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狒狒。喂,乔可我告诉你,我要举办一个像样点儿的摄影展览了。”
“好,很好。”我把话说得简洁得如同擦干净的写字台台面,或者干脆简洁得就像光秃秃的树干,把林格和像小青藤一样挽着他胳膊的女友叶灵珠弄得目瞪口呆。“怎么啦乔可?你好像舌头尖儿叫哪个姑娘给咬掉啦,怎么结巴得像一只学不会说话的老鹦鹉?”叶灵珠漂亮的脸庞上现出了一丝红晕。嗯,我简直和林格一样喜欢她,要知道这年头一说话就脸红的姑娘可太少见了。
“简洁,我在学习简洁。吃饭?一起去?”我说。
“好啦乔可,伸出你的伶牙俐齿吧,肯定是学海明威学坏了,你瞧他说话像打电报一样。可我认为海明威是一个尽往自己胸脯上贴假胸毛的家伙。”林格晃了一下他的大个子不屑一顾地说,“你挑错老师了。”
“你这样说太不公平了。”我生气地说。
“好啦乔可,别当真。晚上有空吗?没女孩子约会吧?我们一起去练练台球如何?去练练美式打法。我对英式打法已经厌倦了。”
“OK。”我说。
那天晚上我没有去上“后现代思潮与建筑艺术”这门课,其原因在于讲课的那家伙总是鼓吹自己长得像毕加索,而且到处吹牛说自己是中国后现代美术思潮的旗手,你说这有多无聊?我和林格、叶灵珠一起来到了离校门口不远处的大亨游乐园中的台球室。在那里玩的城市无事青年真是数不胜数,我们一共打了十二局,我输掉了九局,但我喝掉了五扎啤酒,比林格整整多三扎,喝得我都站不稳,看任何一个球都是两个。林格一边嘲笑着我的姿势与技法,一边念叨着美国的某个地方。这家伙是一个美国狂,他总有一天要到美国去,我一边击球一边想,哪怕让他到伊利诺伊州的奶牛场去当个挤奶工他都愿意去,这事儿我真的敢和你打赌。
在我们击球时我一直没注意叶灵珠,而她自始至终都像个大家闺秀那样并腿坐在一边,在隔着三米远的地方看着我们。一套洁白的西服套裙使她显得端庄秀丽。这姑娘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气质,让所有怀有坏心的小子都自惭形秽。在击球的过程中我有时瞅她一眼,看见她脸上的笑既宽容又高雅,不一会儿就端上来两扎啤酒。她坐在那儿的样子像一束典雅庄重的花一样,把所有的光芒比得都黯淡了下去。要是说起她父亲来那可真是大名鼎鼎,她父亲是H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早年曾经在哈佛大学拿过硕士学位什么的,是经济界一个名扬中外的可敬而又可怕的人物,他养了这么个好女儿。可我一直想不通叶灵珠为什么会喜欢林格这个怪异而又粗鄙的家伙。世界上有好多事儿我都想不通,比如为什么有钱的人越来越有钱,可穷人却越来越穷;再比如琼为什么会在我十六岁那年夏天死去,我真他妈的想不明白,我就是这么一个死脑筋,你骂我都没用。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我的猜测,两年后林格毕业去了美国,和叶灵珠分手了。当时叶灵珠好像可以分到北京的一家保险公司去,但这事儿给了她很大打击,林格走了之后她也从学校中消失了。传说她去了青海,也有人说她去了深圳,传说五花八门莫辨真伪,可我宁肯这样假设:她去了新疆,在林格度过童年的地方租了房子住了下来,成为一个热爱生活和隐居的人。而实际上她父亲把她弄到欧洲去了,好像是去了法国。唉,尽管有很多人说他妈的这是一个破碎的和平面化的时代,可我宁愿相信一定有人在恪守着一些什么。
“喂,笨蛋,你的杆子撞到我的背上了。”林格转过身对一个在邻桌打球的小伙子说。那家伙笨得简直都不知道用杆子的哪一头来击球。这时候,叶灵珠便赶快站了起来,走到我们的身边,对那个笨蛋说:“是他不对,对不起,请你接着打球好吗?”然后挽起愠怒的林格,“我们走吧,我们去看电影《温柔的怜悯》,今天你让乔可输得可真够惨的了。”
“对,我就剩下一条裤衩了。”我笑着耸了耸肩说。然后我们一同走出了游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