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邱华栋都市小说作品系列:白昼的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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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北京真的太美了!当我和秦颂站在一家五星级的饭店顶层,向东望去,可以看见我们居住的村落向远方的平原延伸而去,那京东大平原上空浮起一层尘埃,那是大地真正的面孔。而且,大运河也是在向东的方向,只是我们现在看不到它。可我们看见了那大平原上像海洋一样弥漫过来的野花,黄色的、红色的,真的像海洋一样铺展过来,如同一面美丽无比的花毯,一直铺到了北京的脚下,一直铺到了我们的脚下,铺到了我们的睡梦里。如果往西看,我们可以看见无数幢崛起的高楼大厦与立交桥,以及遥远的隐于雾气的西山。那里是皇家园林!多么浩大和宁静空旷的北方大地,一个有王者之气的地方!而我们就靠着这种自由清新的空气,领略了北方的神秘与诗意。你看哪一朵野花都是一张梦幻似的脸,在随时准备着扑过来吻我们的脸。

在夏天的气息特近的时刻,我和秦颂不禁为大地深处泛起的幽深的气息所迷醉,感到了人生的短暂与美好。我要记住这一切,我发誓要记住这一切,哪怕我仍旧挨饿受冻,但是我能真正自由地呼吸这些东西。

那个印第安人像穿行在越战时的越南小乡村中,他那警觉和怀旧的目光,让所有的乡间野狗都感到害怕和畏缩。我记不清是哪一个早晨,那个满脸大胡子的人就找到了我们,当时在梦中,我正被那无穷无尽的野花所缠绕不休,那一阵阵狗的奇怪的呜咽声吵醒了我。我一出门就看见了他,他一个人站在村子旁的一条大路上,像在回忆青年时代的人那样眉头紧皱。我一眼就认出来他是一个印第安人,他那种独特的脸型和长相告诉了我这一点,而且他脸上还有一种巫师才有的表情。他穿着有点儿花花绿绿的麻织品衣服,已经很旧但鲜艳如初。他一定回忆起了他的越战经历,因为我看得出他的眼睛里布满了硝烟。他的目光从那一排挡着我们的篱笆那边望过来,然后突然地他笑了,我也笑了。我们共同找到了一种东西,那是一种可以称之为浪游的东西,在我们的眼睛里闪烁。“嗨,朋友,过来!”我大声地对他说,于是他就朝我走了过来。他走路的姿势就像走在丛林里一样,他那眯起的眼睛有一丝笑意。然后隔着篱笆,我们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这一刻,那些从各个邻舍旁聚集过来的野狗一齐冲我们摇动尾巴,发出了一阵阵的呜咽。

我立刻去找到了秦颂、马月亮、摄影家严河,以及正在到处申请打算重新包装北京古旧建筑的何香草小姐,这是一个长得很胖的一个河南妞儿,因为都是自由艺术家,我们从来都不去招惹她。听说村子里来了个印第安人,这些流浪艺术家都非常高兴,在天幕将黑的时候,我们一起聚在行为艺术家马月亮的屋子里,桌子上和地下摆的都是酒。那个印第安人一看见酒就高兴了,他自己选了一瓶二锅头就喝了起来。他不懂中文,但他的英文不错。一坐下来我们的话匣子就打开了,大家立刻就说起了电影《与狼共舞》,难道你是美洲大陆仅剩的印第安人吗?我叫钢·荷拉,这个长头发印第安人对我们说,我当然是美洲大陆上最后的印第安人了,只是我已经被彻底城市化了,我懂得了在城市中如何生活,但我参加过越战!你们看我的枪眼!他捧起了那件印第安人制得陈旧而又鲜艳的衣服,在他的肋骨上有一个像死去的肚脐一样的枪眼,那是一个越南小孩子打的,我们把一整座村庄都摧毁了,只有一个小孩拼命在稻田里跑动,我追上去,只是为了向他说话,可是他却在我靠近他时给了我一枪!他说:“喝吧兄弟。”我举起了酒杯,我们是兄弟,“我一见到你就知道我们是兄弟,你一定他娘的走遍全世界了吧?”我问钢·荷拉。他的脸已让烧酒烧得通红,我是走过很多地方,我去过南美洲,我见过那里的大山大河,以及一天就可以长出一座热带雨林的土地,我还去过非洲,见过那里的狮子与青山,鸵鸟与落日,大平原上的落日!我在中亚的沙漠腹地见过在沙漠上跑得比汽车还快的蛇,然后我就来到了中国。我听说了北京也有流浪艺术家,我就四处找你们,我听说你们住在一个接近野花的地方,我就到处找那些野花,然后我就沿着城市的边缘地带,沿着那条发臭的河找到这里啦!我喜欢这里,钢·荷拉说,我的名字就是“浪游的猎人”,我喜欢这个肮脏的像越南的山村的地方,我喜欢这个可能突然会跑出来一个小孩,冲我开上一枪的地方。我原以为找不到你们,可我还是找到啦!我以为只有野狗向我呜咽,可是你,他指着我的鼻子,正好站在篱笆后面朝我微笑。

然后我们都在喝酒,何香草就坐在钢·荷拉的旁边,她像个男人一样在喝着酒,看上去她和我们一样喜欢这个印第安人,这个叫“浪游的猎人”的男人,他的刀削斧砍一样的黄脸,让我们觉得我们同宗同族。我不知道我们喝了多少酒,因为我心情愉快,然后钢·荷拉唱起歌来了。他唱的全是印第安人的歌,那些古老的歌曲像米酒一样滋润着我的心。我透过酒杯中荡漾的酒波,几乎可以看见印第安人所有的血泪史,那是白人践踏美洲大陆的时代,印第安人在抗击中退却,在退却中消散,一个种族就这样被击败了,只是成了书上和传说中的东西。他的歌让我内心沉痛,而尤其是马月亮的这间小房子里,到处都充满了压抑人心的摆设:墙上挂着的是他从马路上捡来的被汽车压死的死猫,他把它涂上黑色颜料后挂在那里,那个东西真让我恶心。在墙角,挂着一只真正从街上捡来的肮脏的抽水马桶,锈迹斑斑而且骚味儿扑鼻,在东面大墙上他挂着一排十二幅他的《波普美女》系列画,他把一幅美女挂历全部重新用黑笔画过,使她们全都变成了丑女人,在咧着老女人般的嘴唇向你微笑。而且,到处都是涂成黑色的东西,像磨盘一样紧紧压着我们的心。在这样的环境中,听那个印第安人唱他的民族被毁灭之歌,我的心情别提有多压抑,我真想把这一切全都砸个稀烂,我的确想朝艺术的脸上吐上一口吐沫,因为它让每一个人都发狂。

钢·荷拉揽着何香草的腰,而这时安沫也从外面溜了进来,坐在秦颂的边上。我最喜欢的人就是高更!他一个人决裂了家庭,放弃了变成一个银行家的可能,一个人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上,去做了一个“幼稚而粗鲁的野蛮人”。我和他一样!我也来到了北京,来到了北京边上的小村子、小丛林里埋伏下来。马月亮说,马月亮的胡子上挂着的都是酒,可他有一个好老婆,一个当地区文化馆馆长的好老婆,这使他有钱在这里待下去“像高更那样生活”,可谁他娘的都知道,这已不再是一个凡·高和高更的时代了,这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任何一种时髦艺术都会在极短的时间里以报纸、电视、杂志、广播、信息公路、复印机、传真机和电话传播得五花八门。随处可见。什么东西都是可以被消费的、被大家享用的,凡·高永远都不会再有了!每一个人都是过程,而不是结果,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夜晚的空气扑进来,清新无比。我们都喝醉了,互相搂着说胡话。谁都在说自己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最前卫的艺术家,谁都在笑或者哭。让我们搂在一起,成为兄弟,成为一个家庭吧!我们于是紧紧地拥抱,钢·荷拉哭了,他喃喃自语:I remember,I remember.我一定会记住这一切,我永远都在走,我没有家,我一直在路上,但在路上我还会有朋友,他的脸上涕泪滂沱。我要记住,在那辽阔的原野上,这一群人向远方走去……

当第二天一大早,他从何香草的屋子里出来,迎着徐徐升起的太阳和狗叫声朝前走去的时候,我们都站在那条乡间的土路送他走。我们和他都不知道最终会走到哪里去,可我们必须要走。然后他就与阳光混合起来,我们看不见他了。

马月亮长着一双豹子一样的大眼睛,送走了那个印第安人后,他就把自己剃成了一个光头。他出身农民家庭,上过大学后也是留在一家学校里教书,可没过多久,他便辞别老婆和孩子,只身一人来到了北京。他想开创一个全新的天地,我们都想开创一个全新的天地。当90年代以女人扑向金钱的速度来临的时候,每一个人的欲望都被激活了,每一个人都打算像自己想过的那样生活。每一个人都有做梦和梦想成真的权利!这是马月亮要对每一个人说的。这几天都是有着好天气的好日子,我们的心情都很快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了伟大的目标我们在踏踏实实地生活,从不惹是生非。

“开饭了!”一声女人粗粝的叫嚷,宣告了又一个中午的到来。顶着白花花的阳光,我们十几个人每人都拿着碗,去村东头那个缺了两颗门牙的大胖姐那里吃午饭,我们每人每月交给她几十块钱,从而可以吃到她为我们做的一顿午饭。我排在秦颂的后头,他扯着我的耳朵:“嗨,明天晚上英国著名艺术家乔治和吉尔伯特要来看我了,我给你玩儿个绝的。乔治和吉尔伯特,你知道吗?就是那个用照相技术将他们俩的全身像或者半身像放进他们每一幅作品的英国艺术家。去年他们在北京搞过一个画展,特别轰动,比今年初在北京举行的米罗画展与复加尔画展都有意思。他们也算是活着的大师,他们今天要来看我表演啦!”秦颂真的像一条兴奋的狗那样舔着舌头。该轮到我打饭了,我把碗伸过去,一下是菜,一下是两个馒头。可那菜只是白菜炒豆腐!“这怎么能行?连点儿油水都没有,就连一条狗还要啃啃骨头呢!”我大声嚷嚷,秦颂、马月亮也和我一起朝这个长着雀斑的胖女人吼叫。“我们交的钱都到哪里去了?都夹到你的大腿缝里找不见了吗?我们要吃肉!”一个人尖叫着,他下流的腔调登时让刘大姐的脸色阴沉下来:“就你们交的那点儿钱,连买鸡饲料都不够。喂了母鸡还下蛋,可喂了你们,你们全都拉成屎了,你们能干什么?有这吃就不错了,要不然,再交钱来!”她像母夜叉那样冲我们叫了起来。

我们骂骂咧咧地走开,我们想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手头原来剩下的五百元钱中,我又花了二百元,然后剩下的三百元我存入了银行,死活也不会再动它了,否则我太对不起阎彤了。她总有一天要来北京,我至少可以给她买上一条裙子或一件上衣什么的。我们在白花花的阳光下朝各自的屋子走去,我在进屋的时候刚好把我碗里的饭吃完了。我躺在床上睡了一会儿,这一刻我格外想念我的女朋友阎彤,我想念她那毛茸茸的小地方,她紧贴着我时的温暖与柔情蜜意。被一个疯女人爱上了是我所痛苦的一件事,我不知道我最终会怎么样。也许又会变成了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小丈夫,一个标准的中国男人,尽孝道与义务,终日被妻子和孩子所缠绕,并且劳作终生。但我会吗?躺在那里我像一具死尸那样一动不动,我会那样吗?

门外突然有人在喧哗了起来,好像又来了一群印第安人似的,一群孩子都在嗷嗷叫着。我躺在那里静静地听了一会儿,然后我又坐了起来,不对,一定发生了什么。我立刻起身走出了屋子,我看见村子里很多人都走出来在看热闹,在这些人当中,一群孩子正跟在马月亮的后面,他的光头闪闪发光。他全身一丝不挂,但他的身上好像爬满了什么东西,我仔细地看上去,发现他身上爬着的竟全是苍蝇,我想他一定在身上涂满了蜂蜜或者鱼的内脏水,只有这些东西才最招苍蝇。这是一件什么样的行为艺术作品呢?我弄不明白。在他的身上,苍蝇密集得一巴掌都可以拍死二十只,我想这个狗家伙一定是在厕所里坐了十分钟才出来。他做这样一个带有自虐倾向的行为艺术作品,是要表达什么呢?我还看见其他的艺术家们也站在人群中,表情复杂地看着他,秦颂跟在他后面不停地拍照。一群小孩大声地叫嚷着,他们像追赶一个疯子那样跟在马月亮的后面,我旁边站的一个老头说:“这可真是作孽呀!这可真是作孽呀!”那些迎着马月亮走过来的村子里的姑娘媳妇都吓了一跳,她们一定紧张地看了一眼马月亮下腹部悬挂着的那根毛茸茸的尤物,然后立刻羞红了脸,赶紧向一边躲开。马月亮就这样像一个即将被加冕的皇帝走向他的王冠那样,义无反顾地朝前走着,谁也不能阻挡他,除了警察。可这会儿没有警察,马月亮就一直朝前走,我们所有的人都跟着他,一直来到了村旁的一个大水塘,然后他就一直朝池塘走去,那发臭的河水慢慢地淹没了他的膝盖、腰部和胸脯然后在池塘的水面上漂浮起一层死苍蝇。

他为了他的这件作品准备了一个月,可最终换来的是遭到了驱逐。警察根据举报,当天夜里就抄了他的老窝,把他那令人压抑的东西全都从墙上扯了下来,并且将他赶走了。“你不许再住到这个村子里来!”我们每一个人都没有送成他。第二天一大早,我们都看到了门上留的条子:“我还会来的!我还会来的!我去去就回来!”这是行为艺术家马月亮留给我们的纸条,他他娘的还有可能再住到这里来吗?一个招引苍蝇的人注定要被人驱逐!人人都讨厌成群的苍蝇!

当有人想当魔鬼的时候,那么每一个人顷刻之间就变成了上帝,来对他进行审判。在一个贫乏的时代里,用乱棒去打死那些出格的人,是唯一可干的事,而且棒子上连鲜血也不会沾。当马月亮被赶走了之后,我们才怀念起他来。过去有好多天,我都不太喜欢马月亮的阴沉与极端,颓废与激烈。我想他这个狗杂种的一切生活信念与他的童年有关,他是个湖北人,湖北多雨的乡村山地,造成了他阴雨连绵的压抑性格,在一次和我喝酒的时候,他忽然大谈起他家旁边的坟墓起来,他说自己从小就生活在这些坟墓旁边,每天大人都给他讲这些死者生前的故事,这使他长年累月生活在一种人鬼不分的气氛中。他经常幻听幻视,可以看见那些鬼在那里进进出出,在生存无比贫乏的时代,与鬼魂交流成了他最用心的功课,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些死者的大军是如何增加的,他记忆中飘着白色丧幡和失去亲人的鬼哭狼嚎,成了他记忆之中的一笔重彩,他就是在那时形成了极端的态度,他一直想做一个破坏者。“破坏一切现存的东西,”他说,“只有破坏才有建立新标准的可能。”但实际上他娘的任何东西都有历史的继承关系的,每一次破坏性的革命,都会使过去积累的东西荡然无存,所以破坏者最危险,是完全可以与魔鬼等同的人!

马月亮走到哪里,就把反叛的气息带到哪里,他去年在中央美院进修时,每一回画模特,他都要用自己对光与影的理解,把那漂亮的女人体彻底拆解,变成了一堆人肉垃圾一样的东西,弄得叫以中国美术传统的正统自居的中央美院的教授们,看了他的画大为恼怒,恨不得立即把他从课堂上赶出去。但他还是自己卷起铺盖滚蛋了。在很多时候,他从来都是个识趣的人。

就在今年春天的一个晚上,突然闯进来几个喝得歪歪倒倒的人,他们捉住了马月亮,把他揍了个半死。我们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没有发现他,于是在他屋子里的地上发现了他。他依旧睡着,但我们发现他的眼皮好像被打烂了,正在流着血。我们把他送进医院去缝了几针。原来他过去女友的追求者,那群醉汉中的一个策划了这场暴打,因为那个人的女友成了马月亮的崇拜者,并把他一脚蹬了。后来听马月亮伤好后对我们说,那个失恋的人一边打他,一边哭哭啼啼地说:“她和我上床时还是个处女,我是她唯一的男人,她怎么会喜欢上你这个王八蛋?”马月亮立即就心软了,他根本就没有还手。因为使一个处女变成了一个女人的男人,要是伤心起来是非常厉害的,他同情那个笨蛋,于是他就被打昏了。

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马月亮,我们谁都不知道他会浪游到哪里去,我想总有一天他会一鸣惊人的,他至少可以成为一个闻名世界的纵火犯,我想。

我们在夜晚等待吉尔伯特与乔治来,秦颂看上去一点儿也不激动。这家伙在男人中长得算是娇小貌美的人了,我就很讨厌他那张小白脸,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不喜欢他与那帮外国人过从甚密。这会叫他无论从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成了洋人的附庸,这对一个艺术家来说是致命的。但秦颂有一点是我们所喜欢的,那就是他非常聪明,那是一种真正的聪明,而不是一种小肚鸡肠。他和我待在他那像闺房一样充满了暖色调的小屋里,他向我抬起他那双美丽的眼睛,一刹那间,那眼睛里掠过了一种忧郁。这就是秦颂的性格,情绪化,飘忽不定,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一会儿忽然自高自大起来,可转瞬之间,他又认为自己狗屁不如,这是一个多重性格的人。而他的女朋友安沫不在,他把她赶到哪里去了?她又在制新的铁笼子打算把自己再关起来吗?

然而就在这一刻,门外传来了汽车停靠的声音。门开了,安沫的头挤了进来,她下巴上红色的“小阿根廷地图”——红色胎记清晰可见。原来她是去接吉尔伯特与乔治先生去了。他们两个英国人进来的时候,屋子里顿时换了一种气氛。吉尔伯特与乔治都戴着眼镜,穿着黑色浅竖条纹的意大利版型的小领子西装,并且都扎着领带,雪白的衬衣领耀人眼目。他们是属于那种标准的绅士,以前我可以从来没有见过绅士,在中国我也可从来没有见过绅士,中国的暴发户个个都粗俗得拿脚指甲剔牙。总之第一面我们都很喜欢对方,一阵寒暄介绍之后,秦颂的行为艺术就开始表演了。

录音机里放的曲子是平克·弗罗伊德的《墙》,这是一首著名的带有梦幻和神秘色彩的音乐,它本身就不规则,犹如一架夹满了木块的钢琴发出来的。这时候秦颂在音乐的伴奏下赤裸着上身,目光恍惚地在他屋子里的一面墙上摸着。那面墙有六米长,秦颂就这样在这面凸凹不平的墙上摸索着什么,口中喃喃自语,但谁也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他在墙上找到了一个小缝,就把手伸了进去。这时候看上去他的表情已非常恍惚,似乎进入一种超感状态中。我们全都屏住了呼吸,看他会怎样。他目光迷离,将目光定在了天花板上,然后找了个椅子站上去,在天花板上细细地摸,直到最后他又摸到了一条裂缝,他就又把手伸了进去,血一样的东西从天花板那条缝隙中流出来,洒了他一身,也洒了一地。我们都被一种恍恍惚惚超感的状态所迷醉,从而超越现实进入一种梦境状态中。这个时候秦颂的眼睛半睁半闭,他都快要昏厥过去了,好像他进入一种自我催眠的效果。我上前把他抱了下来,并且吻了一下他的嘴唇,他的嘴唇像死人一样冰凉。吉尔伯特和乔治都走了过来和他握手,吉尔伯特说:“这是我在中国看到的最好的行为艺术!”

秦颂终于从他那种华丽的忧郁中转回了过来。他开始讲他的创作的主题,即性与人的关系。性是人与人直接和重要的关系之一:“我是热爱人类的,我每一件行为艺术作品,都表达了我热爱人类这样一个观念,我不希望人类互相残杀。”

送走了吉尔伯特和乔治,夜变得更深了。每到夜晚,我们的思维就变得空前活跃起来。我们坐在一起聊谁最怕什么,秦颂说他最怕警察,我相信这一点,因为他在许多作品中,都出现了警察形象,一些做爱的恋人出现在枪管的威力下。秦颂为什么会那么惧怕警察?难道他以往的生活与警察有密切的关系?

可我琢磨行为艺术卖不了什么好价钱。你只能卖掉你的观念和照片,可观念是无形的并且随时都在变化,所以还是得以布面油画为主。要不然我们就得饿死了,谁想在这里被饿死?我高声嚷嚷,谁也不想被饿死。大地在黑暗之下飘浮。我真的不知道它能把我带到多远。

有一天我们的村落又来了一个自由艺术家,他叫徐义。他是一个四川人,有一双秀丽的女人才有的眼睛,就连他说话都有一股子可爱的奶气,他的眼神中却有一种孤独,一只狂犬才有的那种孤独。这类人也成了浪迹天涯的自由艺术家。他告诉我们他找了我们好久,他起先在圆明园住了一阵子,发现那里的人鱼龙混杂,于是他就在其他人的指引下来到了这里。我们住的地方一天比一天热闹起来。他刚来北京时连一分钱都没带,下了火车他就傻了眼,所以他来北京的第一个月是在公共汽车底下生活的,白天他走街串巷,在公园里和街头为行人画肖像,每幅十元,可后来他总碰到竞争者,于是他把每幅画由十元降至五元,结果遭到了同行的一顿暴打,他逃出了公园,发誓再也不给那群狗娘养的画肖像了。他还干过擦车工,每天他都拎着一个红色塑料桶,在这座磨盘一样的城市的加油站旁边找了个地方站住,然后挥舞着手中一块巨型抹布。他擦一辆车可以挣到五块钱,有一天他一共擦了五十辆车,后来他连做梦都在擦车,他发现自己这样下去可不行,那非得疯了不可。自从在公共汽车场里被一个看车的老头发现以后,他连公共汽车底下也不能住了。每天,只要一出现在那个电车和汽车并排停靠的地方,那个老头就以冲刺的速度跑过来,内向的他立即被吓跑了。后来他就改住公园了,有一天他住在东单公园的一片树林里,突然有个男人把他弄醒了,那个男人告诉他他盯了他一整天,一直从北海跟到了东单,他告诉徐义他爱他,原来他是个同性恋。这下把徐义给吓坏了,他长这么大可从来没有遇到过同性恋。在北京,据说东单公园常有同性恋逛游,在一些地铁车站的厕所里,也有同性恋在活动,可这叫徐义感到害怕。他告诉那个人他不是同性恋,他理解同性恋但他自己不行,他从心理上生理上都接受不了这个,可是不行,那个男人非缠住他不可,他瞅了个空子拔起腿来就跑。这一夜他是睡在一家医院的太平间旁边的。

还有一次,他在紫竹园公园溜达的时候,有一个男人拦住他,说自己非常喜欢徐义,徐义一点儿也不明白自己怎么那么招男人喜欢,徐义不停地说:“不,不不,不!”可那个男人就是不放松。临了那个男人提出了一个条件,说只要他允许拍几张他的臀部的照片,他会每张给他一百元。徐义琢磨了一会儿,就同意了。但他只允许他拍三张,而且要先给钱,于是他就脱下裤子,撅起屁股叫他拍了三张,然后他拔腿就跑了。靠着这三百元,他整整过了十天有酒有肉的日子。

他不停地对我们说,他想做毕加索那样的人。可每一个浪游到北京的自由艺术家都认为自己是毕加索、凡·高、高更、卢梭、米罗,或者随便哪一个大师,但也许他们连一条虫也不是,只不过是个流浪汉罢了。我经常这样想,因为我有时候比较清醒,因为我并不是每时每刻都腹泻头晕、便秘流脓。社会制度已允许每一个充满欲望的人去释放他们所有的欲望,因此每一个人都在干着自己想干的事,包括自己硬往死去的大师身上靠。不过无论如何对徐义我们是接受的,因为他是那类童年遭受过不幸的人。他五岁丧父,七岁母亲改嫁,于是把他交给了他爷爷奶奶,八岁的时候,有一天夜里,月黑风高,他摸黑起来用一把菜刀砍烂窗户逃出了家门,去寻找自己的母亲。阴冷的月光照在他身上,故乡的山岭连绵无穷。到处都是树影和鬼火在闪动,可他一点儿也不感到害怕,他终于在那样一个夜晚回到了他母亲的身边。再大一点,他发现母亲总是受到他不得不叫爸的那个人的欺负。他在一天抄起菜刀冲着朝母亲大骂的后爸冲去……那年他十三岁,刚刚开始了遗精。“从我第一次开始遗精开始,我就觉得我应该像个男人了,可我怎么都不像个男人,我总是显得过于单薄和柔弱。”

这家伙几年前考中央美院的时候,专业课过了,可是文化课没有过。于是他就打算从非主流艺术渠道发展。这是一条充满了艰辛的道路,但徐义并不感到害怕。就在今年夏天,他四处筹资,终于筹到了五千块钱,然后在中国美术馆举行了展览,并且他也搞了一个行为艺术。他身穿白布,头上捆着一个纸筒,身体被捆绑着,躺到一块黑布上,一直到挣脱了为止。这时他朝展览用的一块红布爬去,跪在上面用墨抹在脸上,还在那块布上写了“昨夜群星灿烂”,然后又用墨在脸上写字,他后来把那块红布上的字剪下来,送往世界各地。他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异常神圣,完全浸入一种自我狂恋的境地,可每一个观看的人并不知道他在干些什么。但他不在乎这些,他只在乎行动。最有意思的是有一天,他忽然向我们吹牛,说他一分钱没花就嫖过一个妓女,那是有一天他在王府饭店附近,一个女人向他搭讪,听说他是艺术家后,就把他领到自己接客的地方,那是一间阴暗的老式楼房。让他彻彻底底地嫖了一回,而且一分钱也没收他的。这一切仅仅因为他是一个艺术家!也许这是有可能的,可在我看来他只是一个敢于自渎的人。我敢打赌他都没有勇气朝妓女的两腿之间看上一眼,倘若那个地方冒出点儿热气,他就会吓个半死号叫一声逃走了事。他充其量是一个自恋的人。

在我们的村子里,每天都人来人往,尘土从空中降落,缓慢地掩埋大地。每个人都是一个小分子,卑微地活着。所以,他们任何一种同类看来离奇或是出格的经历,都不过是卑微的。相对于地球每六百五十万年彻底地毁灭一回的话,所有人类要征服自然,要成为“大师”的梦都是狗屁一样的玩笑。整个人类如同一只笨拙的甲虫,宇宙的手将它轻轻翻一个个儿,它就再也翻不过来了。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讲,我理解人类的一切奇谈怪论与行为。我充满了悲悯地打量着地球上的人类,在黑暗的太空中他们那么喧哗却又那么孤独地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