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青春到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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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爱情实验 (2)

今天是腊八,据说是冬天最冷的一天。我起了个大早,煮了一锅粥,粥里有花生、红枣和葡萄干,这些都是美容养颜的东西。

小T躺在棺材里面,不知道睡了多少天了。我盛了碗粥放在她的枕边,我想也许下一秒她就会醒来。当然也许醒来后她只是翻个身,就又睡着了。

我给自己也盛了一碗,坐在灶台前慢慢的喝着。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这么冷的天围着灶台喝热粥的,这样一想,我心情好了许多。

心情好的时候我通常会摸出笛子来吹上一曲,可是今天太冷了,我也懒得再吹给自己,吹给风花雪月。这种天气只适合就着灶台的余温,睡上一觉,如果睡不着,回忆回忆过去也蛮不错的。

回忆里的我总是很年轻,年轻的我一直住在诺城。我记得很清楚,是诺城的第七大道。诺城一共有九条大道,九条长河。大道长河纵横交错,从空中看,诺城就像一个又一个小格子拼凑成的大格子。

可是我记不清楚有多少人和我住在同一个格子里了,如果现在让我回到诺城的第七大道走上几遍,我估计一个人也不认识了,他们也不会认识我。不过这也没有什么,我不需要记得那么多的人,尽管他们都曾施舍过我,都是我的救命恩人,可是他们都死了,而且尸骨无存。让我去哪里祭拜呢?或许我应该祭拜我自己,因为他们的死在我看来是由我造成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在代替他们活着。

我唯独不能忘记那个人,那个差一点就变成我的人。是的,只差那么一点点,要不然,此刻坐在灶台前喝粥的人就是他了,而我,恐怕已经变成了孤魂野鬼。

他已经死了,已经变成孤魂野鬼了吗?我不能确定,毕竟离开诺城之后,我和小T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也没有见过他。

其实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人们管他叫季公子,我也跟着那么叫。小T倒是知道他的名字,可是小T恐怕再也不会醒来了。

我十四岁的时候,流浪到了诺城。因为喜欢第七大道上的柳树,我留了下来。先是在一家包子铺打工,没有工钱,但是可以吃得很饱。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干了一阵子之后,我就去了一家绸缎铺打工,还有没有工钱,但是可以穿得很暖和,这仍旧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最后我到了一家棺材铺当学徒,吃不饱,穿不暖,还常常要被训斥。不过当学徒是件有前途的事儿,学好了手艺,以后就可以自己创业了。尽管打造棺材的手艺并不是我喜欢的,可我还是留了下来。一留就是七年,七年里我看着小T在我身边从一个小姑娘长成一个闭月羞花的大美人,也看着门前的柳树叶落枝枯又逢春。

因为是战争年代,远方在打仗,近处会有土匪偶尔下山烧杀抢劫。所以棺材铺的生意非常好,当然如果不好的话人家也不会招人,我也当不了学徒了。

我需要的做的工作就是站在某个师父跟着看着,他吩咐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端茶倒水擦汗递工具,日复一日。后来他们发现我会吹笛子,偶尔也会叫我吹曲子给他们听,都是些艳俗的调调,我很讨厌,但无能为力。

小T是掌柜的女儿,比我小两岁,掌柜已经给她预备好了很多口棺材。那时候有钱的人家,生下孩子就会先订做一口小棺材,随着年龄的增长,再不断的订做更大更合适的棺材。除了棺材有升官发财这一美好寄托之外,更现实的意义是,在这个年代,人随时可能会死,谁也不想抛尸荒野。

除了给自己准备之外,棺材也是礼品中很重要的一项。很多官员都喜欢把金银珠宝装在棺材里送给自己的上司。

这些都是有钱人的事儿。穷人只能想想,那时候很多人最期待的礼物就是棺材。我也不例外,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学会做棺材了,就先给自己做一口。躺在自己做的棺材里,睡得踏实。

我第一次见到小T,就是掌柜在给她做第八口棺材的时候。掌柜每年都要给他这唯一的女儿做一口,到第八口的时候,她主动提出要到现场挑选。挑选她喜欢的木材,还有花纹和颜色。

当时我正在给师父们吹笛,本来吹的是下流曲子,见到她之后,我赶紧换了,吹了一曲当时最著名的乐人一首新曲。我喜欢她,她和我见到的所有小姑娘都不一样,她睫毛很长,眼睛像猫一样。虽然他自始至终都没有看我一眼,但我知道,她感觉到了我的存在。

我已经在棺材铺待了半年了,已经从小学徒混成了老油条。因为嘴甜,几个师父也都挺喜欢我的,就等着我再长大点,有了力气,就教我正儿八经的做个木匠。

小T直到挑完棺材离开之后,我听师父们说,她已经和城西季千秋家的公子订婚了。我当然不能和富可敌国的季千秋家的公子比,毕竟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学徒,在所有人眼里我都只是一个混日子的穷小子而已。不过我还是想瞅个机会专门吹一首曲子给她听,亲手做一口棺材给她睡。

小T挑的那口棺材做好之后,我悄悄的爬进去,在她转个身就能看到的地方,刻下了我的名字。我喜欢雕刻,用那种很有力道的秦隶书写我的名字。在我的笛子上,在我喜欢的棺材上,在我的床上,在街边的柳树上。

第七大道的柳树一棵挨着一棵,如果你身手足够敏捷,可以不下树,走上几条街。遇到土匪抢劫的时候,我就坐在树上,看着街尽头的季家大院,心想要是土匪一狠心把他们家抢光了,季公子和小T的婚约大概就可以解除了。

可惜每一次,土匪都只是在季家吃顿饭,到隔壁有钱的人家抢一点儿就走了,好像季家跟土匪有交情或者住着比土匪更厉害的人一样。

灶台已经完全冰冷了,我到外面捡了几根树枝,重新升起火来,透过火光,我好像又看到了小T的笑脸,透过火光,我的过去变得模糊。我不知道我把我的经历以这样模糊的方式说出来,有没有人能懂。

从来没有人试图去了解我,包括我最喜欢的姑娘小T,她喜欢的是季公子,到死都是。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想,我守着她的尸体其实没有多大意义。我应该回到家中去,回到我那权倾天下的父亲身边,在他老去之时,接管他的一切。

众人已经给我安排好了一切,为什么我要逃出来寻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呢?我追求的一切,最后都变成了虚无飘渺的东西。就像一场梦一样,梦醒后,依旧无路可走,甚至渐渐的,连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什么都忘记了。

其实我还算年轻,还可以策马扬鞭打出一片江山。只是我的心老了,而且我追求的从来就不是江山万里和美女如云。我只是不想过父母安排好的生活而已,仅此而已,为什么就如此艰难。

我到诺城的第三年,小T要出嫁了。比原来定的婚期提前了一年,也许是担心战乱和土匪的缘故。可是担心什么就来什么,在婚礼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邻国的军队,已经攻到了城下。

掌柜的安排我和另外一名家丁一块保护小T,日夜不离。其他的男人都在城墙上准备一场恶战。诺城从来就没有驻守过军队,每逢战乱,就只能全民御敌。好在诺城是一座易攻难守的城池,就是打下来,也随时会被抢了去,所以一直一来,也没有太大的军队来骚扰。这次不知道为什么,竟来了如此大的一支部队。

我听往城墙送武器和饭菜的妇女们说,季千秋派家丁去山上请土匪来帮忙,那伙土匪里有个头目是季家的亲戚。却没想到那家丁出了城就被人擒了去,几个时辰之后被打成残废送了回来。

据那个被打残的家丁说,这支军队此次围城的目的是在找一个人,那个人是本国的王子。邻国要用这个王子去换本国的二十座城。

可是从来没有人见过有王子来过诺城,诺城里没有人见过那个离家出走的王子长什么模样。诺城里根本就没有王子,临国是故意来刁难诺城的百姓的吧。很多人都这样想。

城被围的第三天,临国的军队派人说,如果再不交出王子,他们就开始攻城。这时候有个去过王宫的人说,可以拿公子来顶替王子。季公子就和宫中的一位王子长得十分相似。

这话传到了小T的耳朵里,她要我们带她去见季公子,她怕再不去见,就永远也见不到了。可是我怎么能带自己心爱的姑娘去会她的情郎呢?无论如何我都不能答应的。

也许是心有灵犀吧,在小T想见季公子的时候,季公子主动来了。他身高九尺,星目剑眉,再加上一身锦衣,一把宝剑,确实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好儿郎。可是他长得并不像我啊,倒有些像曾经侍奉过我的一个卫士。

我带他去见了小T,反正他恐怕也活不了多久了。远远的已经听到了攻城的声音,大概只有一炷香的时间,他就要去赴死,不但他要死,满城的人都要死。我了解此次攻城的那个将领的性格,他不允许任何人欺骗他。就像我曾经因为他欺骗我而砍掉了他一条手臂一样,季公子的双手都会被他砍掉吧。

我竟然并不感到伤悲,好像我从来都没有对任何人产生过感情一样。我最初流浪到诺城时那些施舍我的人,那些收留我的人,此刻好像全都变成了陌生人,变成了罪人。

城将破之时,季公子被当成王子送出。小T在房内自缢。我带着小T的尸体躲进了一口棺材里。本以为大火会烧毁一切,从此所有的理想和利益都会完结,却没有想到,整座城的人都死了,所有能够燃烧的东西都化成了灰烬,而我却依旧活着。

我带着小T离开了诺城,在两座大山之间修了所房子,这里除了我之外再没有其他活着的人。我的梦想从此再也不会连累到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