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族群与族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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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族群”及其相关概念在西方的流变(2)

在西班牙,nationality也是指其国内那些得到了国家政治承认,拥有某种自治权利的“民族”。“例如1978年西班牙宪法就认为,西班牙这个nation是由不同的nationalities组成的,各个nationalities都有权利实行自治,都有义务维护国家的统一”。在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中,“各族土着印第安人也使用nationality来自称,并要求主体社会及国家承认这一点”。{7}13-14在美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nationality一词一直被指称那些由外国移民构成的族群。大约是自20世纪40~50年代开始,这种含义上nationality才逐渐被ethnic group,ethnicity所取代。{27}77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他们曾把土着印第安人称作nation,以便把这些土着民族与外来移民族群区分开来。在今天,印第安人仍以nation自称,不愿意被混同为一般的ethnic group或ethnicity,进而含混了自己的领地权。{28}

(三)族群/Ethnic Group/Ethnicity

与民族/nation/nationality不同,族群/ethnic源于希腊文ethnos的形容词形式ethnikos。据说ethnic是在14世纪中期才成为英语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的所指是“非基督教的”,“非犹太教的”,或“异教的”(heathen,pagan or Gentile)。19世纪,随着科学主义兴起,宗教式微,“异教徒”一词在西方用语中被“种族”(race)一词替代,ethnic几乎成了与“种族”同义的赘词,被一度闲置。尽管在美国这样的移民国家,ethnic不时也被用来委婉地指称犹太人、意大利人等所谓的白种人内部的“亚种族”(breed),{10}379-388{29}119-204但如上所说,这类人群在更多的时候是被称作nationality。

据说是在1935年,经Sir Julian Huxley和A.C.Haddon倡议,学术界才开始较普遍地试图在概念上把“race/种族”和“ethnic group/族群”区分开来,认定前者是用于研究人类体质变异所用的概念,后者是研究人类社会文化差别所用的概念。{16}然而,在此后较长一段时间里,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用以区分人类文化差异的关键词实际并不是“族群”/ethnic group,而是部落、队群(band)、酋邦(chiefdom)等概念。{30}

英语中的Ethnic一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其名词形式。据Nanthan Glazer和Naniel P.Moynihan考据,此词的名词形式ethnicity是在20世纪60-70年代才被英文字典收录。据1972年的《牛津英语字典补遗》记录,该词创用于1952年。{31}1但据后来的学者考据,此词始见于W.L.Warner和Paul S.Lunt合着的《一个现代社区中的社会生活》(The Social Life of a Modern Community)和《一个现代社区的社会地位体系》(The Status System of a Modern Community)。这两本书分别出版于1941年和1942年,属于“扬基城丛书”(Yankee City Series)。据说Warner当时需要用一个名词来指称族群分化,以便与年龄、性别、阶级等词对举,而过去所用的nationality一词则因既不能涵盖黑人,也不能反映那些出生在美国的移民后代的实际状况而显得不太合适,至于种族一词,则因法西斯主义的兴起而遭到质疑,因此他创用了ethnicity一词。{32}

在20世纪60-70年代以前的一段时间中,ethnic group一词实际上比ethnicity更常用于研究文献中。族群:/ethnic group一词在当时实际上是主流人群用以指称“他者”(the Other)的婉转用语。它被当作是存在于一个较大社会中的具有不同起源、历史记忆和文化特征的亚群体,{31}4{32}xii或“少数民族”。Ethnic往往被用来形容那些不入主流,或与主流文化不同的东西。{33}401-444而像WASP这样的美国主流人群则被当作是national的,非ethnic的,很少被称作ethnic group/族群。

据说是自20世纪60-70年代以后,ethnicity一词才真正流行开来,成为美国社会科学领域的关键词。不同于ethnic group,ethnicity是一个较为抽象的多义词。其含义可以是:(1)族籍;(2)族群意识;(3)族性;(4)族群。对于它的翻译只能根据上下文来确定。据说ethnicity一词的风行标志着美国族群问题研究的转型,即,它的研究对象已不再仅仅是一个社会中的少数族群,而且还涵盖了包括主流人群在内的族性、族籍和族群意识。{31}

无独有偶,苏联学界也在这一时期采取了ethnos/зтнос一词来概指包括nation,nationality,tribe在内的一切族体。{34}56-57按照他们的定义,ethnos是指“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相对稳定的文化特点和心理特点并意识到自己的统一和与其他这类构成体的区别的人们的总体”。{35}39他们认为,就研究族群(ethnos)现象而言,把族体(ethnikos/ethnic)和族群社会机体(ethnosocial organism)区分开来是十分重要的。所谓的“族体”仅仅是指具有共同文化特点和共同民族自我意识的人们共同体,它的存在可以跨越地域和社会经济形态界限。但“族群社会机体”则除了必须具有共同的文化特点和民族自我意识之外,还必须具备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生活等特征。例如,今天居住在意大利的意大利人和居住在美国的意大利人都属于一个族体,但却不属于一个“族群社会机体”,这也就是说,只有居住在意大利的意大利人才构成了一个“族群社会机体”。{36}17-28勰按照这种理论,斯大林所说的民族(нация/nation)其实仅仅是族群社会机体的一种形态,即“现代民族社会机体”。但遗憾的是,在80年代的译介中,我们把ethnos也翻译成了“民族”,以致人们把ethnikos或ethos完全等同于民族,认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完全错了。{37}

在今天,西方学界仍没有就族群的定义形成完全一致的意见。但他们大致都认为,族群是那种自己认定或被别人认定的具有共同世系和共同文化特征的人群。这也就是说,无论西方的族群概念与前苏联的族群概念有什么样的差别,但在这样一个问题上,他们的看法却大致相似,即:族群/ethnos/ethnicity是构建在世系和文化认同基础上的,尽管它可能具有共同的地域和经济联系,它并不以共同的地域和经济联系为存在前提,它可以跨地域和跨经济联系的。

根据上述情形,笔者以为,族群与民族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所处的政治状态或地位的不同。民族/nation一般是指被政治疆域化或国家主权化了的族群,它不仅构建在世系、文化认同上,而还必须构建在共同的地域和共同的经济联系上。它既以共同的地域和共同的经济生活作其权力诉求的基础,也以共同的政治疆域和共同的经济生活作其权力诉求的目标。民族/nationality也是被疆域化或政治制度化了的族群。但与民族/nation不同,它是未被主权化,但被赋予了某种区域自治权利的族群。就东欧的历史来看,它是国家与其境内的族群在民族/nation诉求问题上达成的某种折中——政治和修辞的折中。当然,在今天,族群也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政治诉求,而且这些诉求也可能会得到这样或那样的承认。但是,与民族不同,族群的政治诉求一般不涉及疆域、自治或主权承认。当然,今天实际有不少族群正在做这种诉求,但是这种诉求一般是在现有或曾有的共同地域的基础上提出的,例如,提出这种诉求的一般是某一地区的原住民(indigenous people),而很少是那种由外来移民构成的族群,而且,这种诉求常常表现为诉求者宣称自己是民族/nation或nationality,反对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族群/ethnic group/ethnicity。当然,一个人群究竟是族群/ethnic group还是民族/nationality或nation,这并不完全取决于这个人群的诉求,而且还取决于这个人群所得到的承认——国家的承认或国际的承认。当然,并不是所有具有共同地域和经济联系的族群都会要求政治上的疆界化,或得到了政治上的疆界化。而且,一个散居在世界各地,彼此缺乏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联系的族群,例如犹太人,也可能来寻求一块地域,创建共同的经济生活,实现自己的政治疆界化,成为一个民族(nation)。总之,民族并非是一种单纯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而是一种浸含着人们意愿的社会政治构建,一种政治商榷和对话的结果。

就民族/nation/nationality与族群的区别,Abner Cohen曾做过类似的论述。他认为,族群基本上是指一种非正式的组织,它尚未成为一个国家内部的正式政治一经济权力构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在一个联邦框架内,一个族群已被正式承认为一个自治领域或单位,那么,它也就再不仅仅是一个族群(ethnic group或ethnicity),而且还是一个“民族”(nation或nationality)了。{38}

但应该指出的是,族群不仅是一种组织,一种人们共同体(community),或勃罗姆列依所说“族群社会机体”(ESO),而且也可以仅仅是一种人群范畴(category of population),或勃罗姆列依所说的“族体”(ethnikos)。作为人群范畴,族群仅仅是一种根据人们的世系、文化认同和历史记忆来做的人群分类。当然,这种分类本身也可能附着这种或那种政治、文化象征含义,但它并不是构建在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或某种实在的社会或社区联系上,因而作为人群范畴的族群可以是跨地域、跨社会,可拆合(segementary)、具有情景性的(situational)。例如,一个彝人可能被认为或自认为属于亚裔、东亚裔、华人、华人中的彝人、彝人中的诺苏、诺苏中的“大裤脚”、“大裤脚”中的某个家支,等等。总之,人们对于自己的世系、起源的追溯和认同,对于“我们/他们”所做的划分是可伸缩的。人们可以认为整个人类都同源,因而大家都是同类,也可以认为每个人都不同源,即便是亲兄弟也有你我之分。因此,问题并不在于根据人们的世系和起源本身达成的族群认同和族籍区分上,而在于那种锁定人们对其世系和起源追溯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场景,以及与他们对峙的“他者”(the Other’)上。一群人之所以被当成是亚裔,而没有被当成是彝人,并不是因为亚裔这个概念更科学客观,而是因为与他们对峙的是非亚裔,而不是汉人,或藏人。因此,我们可以说,族群可以是人们参照与自己对峙的“他者”,就自己的身份归属而做的一系列不断的划分。

当然,作为人群范畴的族群也可以成为人们共同体的族群,例如,民族便正是这种族群的一种形态。但是,由于民族/nation是被疆域化、主权化或制度化了的族群,因此它没有作为人群范畴的族群所具有的那种场景拆合性。例如,我们可以把居住在中国内地、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华人统称为Chinese,或更准确一些,ethnic Chinese或Chinese in terms of ethnicity,但是如果我们把今天遍布在世界各地的华人统称为Chinese nation,那就可能引来这样或那样的纷争和麻烦。在今天,我国的大多数学人都认为“中华民族”应该被翻译成Chinese nation,并认为nation一词只能用于“中华民族”。同时在报章杂志电视电台和一些专着里,我们又不时听到宣称“世界华人”是“中华民族的另外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9}然而,我以为,这些话也只能在中文世界里说说而已,如果我们真是照目前学界的“共识”,把这话中的“中华民族”翻译成“Chinese nation”,那就可能招惹“泛中华主义”之嫌。或许正是出于这种考虑,费孝通先生在定义“中华民族”时显得十分谨慎。他说,中华民族是指“在中国疆域内具有民族认同的十一亿人民”。{40}1总之,族群和民族在西方是两个相交但又不同的概念,因此我们很难说族群究竟是次于民族的族体还是高于民族的族体。例如,人们既可以把客家人当作一个族群概念,也可以把华人当作一个族群概念。就客家人而言,我们或许可以说族群是次于民族的族体,因为它可以被当作是“中华民族”之下的一个“民系”。但就华人而言,族群则又似乎是高于民族的族体,因为它所涵盖的人群范围超出了费先生为“中华民族”设定的边界。

二、族群与其他相关概念

(一)族群与“种族”

一般认为“种族”(race)与“族群”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根据人们的遗传体征来区分的人群,属于生物学上的概念,后者则是根据后天习得的文化特点来辨认的群体,属于文化上的概念。然而,事实上这两个概念却经常被搅混在一起,难以区分。

在19世纪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类的差异被理解成种族上的差异,Ethnic几乎成了与racial(种族的)同义的赘词,被撂在一边。当时的“民族学”(ethnology)实际上是把种族当成了它的研究对象。例如,创建于1839年的巴黎民族学会宣称,民族学的使命是“鉴别人类种族要素,其身体构造,知识与道德特点,语言,历史的传统”。{41}大概也由于这个原因,至今在民族学界以外,仍有许多学者把ethnology翻译成人种学。总之,在那时,一个种族几乎等同于一种文化,进而等同于一种语言、一个社会。{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