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族群与族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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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族群”及其相关概念在西方的流变(3)

当然,关于人们的血统和体质特征是否与社会文化特征相关联,这一直是有争论的问题,但是,如上所说,直到1935年,经由Sir Julian Hurley和A.C.Haddon倡议,学术界才开始注意在概念上把“种族”和“族群”区分开来,认定前者是用于研究人类体质变异所用的概念,后者是研究人类社会文化差别所用的概念,并肯定这两种变异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16}

然而,这种族与族群在概念上的缠结事实上并未自此解脱。尽管不同的族群可能被认作是同一种族,但不同的种族却很少被当成是同一族群。这也就是说,尽管人们认为种族是生物学上概念,族群是文化上的概念,但事实上种族却几乎被当作了包含若干族群的“超级族群”,而族群则几乎被当作是存在于同一种族内部,彼此体征差异不太明显但又有必要加以区分的“亚种族”。例如,亚裔曾被当作是一个“种族”概念,而亚裔范畴之内的差异则被当作是族群差异,等等。

“种族”与“族群”概念的难解缠结在于:两者均被当作是具有共同起源或世系的人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种族体征差异被看作是人类生物遗传和变异的结果,从而也就是反映人们遗传距离、起源或世系的“客观”标志。尽管与种族不同,族群被当作是文化上的概念,而文化则是后天习得的,并不是生物遗传的,但是,由于文化的获得往往是与人们的出生、世系相关联的,从而所谓的文化特征也常常被当作是一种“社会遗传”,可借以认辨人们的世系和血统。

如果说,在20世纪30年代尚有不少人试图在概念上把种族和族群区分开来的话,那么如今做这种努力的人可以说是越来越少。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种族这一所谓的生物学概念的科学性及其社会政治含义遭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质疑,以致不久前,国际人类学民族学联合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宣布“种族”并不是一个“科学的生物学概念”。{43}7-8。在今天的许多学者看来,不同人群之间的通婚杂交事实上是很频繁的,人们的遗传体征差异并不是按照群体界限分布的,从而与其说“种族”是一种生物学上的事实,倒不如说它是人们的一种文化构建,而且这种构建常常是与种族歧视和政治经济压迫相关联的。这也就是说,在今天,人们赋予“种族”这一概念的“生物学含义”实际上已脱落,而构建它的社会文化背景和各种权力动机却在不断被揭露。

自20世纪60-70年代以来,族群作为一种客观的文化区分单位也在被解构。显然,文化同化并没有能够导致族群界限的消解,族群已很难再被当作是单纯的“文化的承载和区分单位”。在工具论(instrumentalist approach)看来,与其说“传统文化”是族群认同的客观依据,倒不如说它是人们在现实权力对峙中所做的构建、发明,或被操弄来追逐群体利益的工具。因此,无论是种族还是族群都应该被看作是人们在权力对峙和资源竞争过程中所做的社会构建。在社会生物学派看来,所谓的族群传统文化不过是人们认辨其“血统”、“世系”或“起源”参照的标志。族群认同实际上是人的原生情感和裙带主义倾向的一种表达,而这种情感和倾向则是人的生物学理性或自私的基因的“包容性适存”(inclusive fitness)的具体表现,于是族群又几乎被当成了与人的生物本性有着密切的关联的概念,几乎成了没有表现形体特征差异的“种族”。

总之,在今天,种族和族群或者都被当成了与人的“生物本性”相关联的社会范畴,或者都被认作是与人的“生物本性”无关的社会构建,彼此在概念上的区分已变得越来越模糊,以致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种族仅仅是族群的一个方面。它们之间的差异仅仅是程度上的差异,而不是类上的差异。基于这种认识,再加上人们对于着附在种族一词上的种种罪恶的厌恶,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正在采用族群一词来取代种族。{32}

(二)族群与“部落”

很长一段时间里,在我们看来,部落与族群或“广义的民族”之间区别是清楚的。前者是一种以“血缘”为纽带的人们共同体,它是原始社会的产物。后者是一种“地缘”人们共同体,它是在氏族和部落等原始社会组织被瓦解的基础上形成的。这种认识的根据在于,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曾谈到,“民族”(Volk)是在各个部落领地融合的情况下形成的。

然而,在上述这段时间里,我们却忽视或回避了以下问题:(1)与“民族”或族群相似,部落也具有所谓的“四个共同特征”,而且它所具有的“四个共同”实际上远比“民族”鲜明。(2)与部落相似,“民族”或族群也是构建在事实上的或想象的共同血缘纽带上的人们共同体。(3)恩格斯在《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中也曾谈到过,可以把部落称之为“民族”。

与我国不同,在苏联后斯大林时期的族群理论中,部落被看作是形成和存在于原始社会的族体。勃罗姆列伊认为,在原始社会的早期,部落仅仅是一种“民族体”,而不是一种“民族社会机体”。其理由是,早期的部落可能没有统一的权力机构,因而很难说部落是一种社会机体。虽然这时的氏族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社会单位,但是由于它必须与其他的氏族联姻才能解决人口再生产问题,从而缺乏对外的闭合性,因此它既不是“民族体”也不是“民族社会机体”,只能是“民族社会微观单位”。到了原始社会晚期,随着权力职能的具备,部落也就演变成了“民族社会机体”。当然,勃罗姆列伊的族群理论和族群分类体系是十分驳杂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他看来,无论是“民族体”或“民族社会机体”都可以被称为“民族”(зтнос)或“族群”。{36}

在20世纪60-70年代初以前,西方人类学事实上并没有把族群当作自己的研究对象。Despres为此曾查阅了1916-1971年间出版的13部影响广泛的人类学教科书,据称,他没有在其中的任何一本教科书的索引目录中找到“族群”(ethnic group)这一条目。在他看来,西方人类学界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受到Fredrik Barth主编的《族群和界限》(Ethnic Group and Boundaries)一书的影响之后,才开始逐渐采用“族群”来取代过去常用的“部落”一词。{44}

在Ronald Cohen看来,“族群”对于“部落”一词的取代,反映了西方意识形态及人类学研究取向的转型。从时间上来看,这一转型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它在时间上基本与西方殖民统治时代的结束相吻合。在意识形态上,“部落”在这时开始被当作殖民统治时代的概念来批判。在许多人类学家看来,对于“部落”与“非部落”、“非文明”与“文明”、“生”与“熟”所做的两元划分,实际上迎合了帝国主义扩张需要,旨在论说西方文明的先进性,从而证明其殖民统治的合理性。许多第三世界的人类学家指出,西方学者一方面把自己社会中的亚群体称作“族群”,另一方面却把别人社会中的这类群体称作“部落”,然而,无论从其着附的社会政治含义上来看,还是从认知的需求来看,这种做法都是不合适的。在他们看来,那些在西方社会中被称为“族群”的群体与在他们社会中被称为“部落”的群体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因此这些以前所称的“部落”在今天应该被称作“族群”。总之,在今天的大多数人类学家看来,用“族群”取代“部落”一词,可以模糊“生”与“熟”、“落后”与“先进”、“野蛮”与“文明”的界分,免却一些“西方中心主义”色彩。{30}

用“族群”来取代“部落”一词,这也反映了西方人类学研究取向自20世纪60-70年代以来所发生的变化。过去,西方人类学家把“部落”当作自己学科的关键词,这意味着他们把自己的研究对象设定为“与世隔绝的”、“原始返祖的”、非西方的、固定不变的社会单位,进而在研究中强调的是客观性和制度的整合性。如今,“族群”取代“部落”成为这一学科的关键词,这反映了他们不再把自己的研究对象仅仅看作是与世隔绝的,与西方没有任何联系的原始社会单位,而是将之看作是当代的,存在于与他者的关系中,其边界变化不定的社会单位,进而在研究中也开始关注过去曾一度被忽视了的人的能动性以及制度整合程度的变异。{30}

(三)族群与阶级

族群是一种人们根据其事实上的或想象的共同世系和文化特点来辨认的人群或人们共同体。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45}

族群和阶级是构建在不同基础上的人们共同体,这在概念上应该说是清楚的。但在实践中,这两个概念却不时被纠缠在一起,以致我们曾一度认为“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46}23-7{47}1-5当然,在今天我国学界几乎已无人坚持这种观点,大部分人倾向于把民族问题当作是文化问题或发展问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西方,仍有许多学者认为,族群冲突实际上是被遮掩了的阶级冲突。{33}

情况所以如此,是因为,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同一族群内部存在着不同的阶级,不同族群的同一阶级可以超越族群界限来诉求共同的阶级利益,但是,在现实中也存在着这种情况,即:不同的族群在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可能是不同的,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这也就是说,虽然族群和阶级是不同的范畴,但在一些场景中,这两者却可能是大致叠合在一起,例如,在一些社会中,某一族群的社会经济地位普遍低于另一个族群,等等。此外,在西方许多学者看来,不论族群和阶级有多大的区别,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两者都可以被看作是某种政治、经济利益集团或群体。

然而,尽管族群和阶级都可以被看作是某种政治、经济利益群体,尽管在许多情况下,族群问题可以被看作是被遮掩了的阶级问题,或者说,这两种问题常常交织在一起,但是,把这两者不加区分地混为一谈也有问题。如上所述,尽管在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不同族群所处的地位可能是不同的,但是,与阶级不同,族群并不是直接构建在财产和社会地位的差异上,而是构建在事实上的或想象的共同世系、亚亲属纽带和文化差异上。由于族群和阶级是构建在不同基础上的人们共同体,从而两者至少有以下区别:

1.与阶级不同,族群动员一般不是通过直接强调经济和社会地位差异,而是通过强调世系和文化差异,或强调这种差异与经济、社会地位差异的关联来实现的。如果说在一些情况下,族群动员也是通过强调经济和社会地位差异来实现的话,那么,它所强调的往往是那种存在于族群之间的经济、社会地位差异,而且在强调这种差异时它往往会忽视或掩盖其内部本身存在的这种差异。

2.与族群不同,阶级不是自足、可以闭合的最大社会单位——可以构成国家的社会单位,因此族群冲突和阶级冲突的结果往往也不同。阶级冲突一般发生在那种其本身的政治整合性并不成为问题的社会中。阶级冲突无论如何严重,一般都不会威胁到这种共同体的存在,或故意对它的存在构成威胁。阶级冲突可以引发革命,可以导致对国家机器进行合法或非法接管,即政府或政府形式的更换,但却很少直接导致国家的解体或国家疆界的重新划定。然而,与阶级冲突不同,族群冲突则可能引发各种分离、统一或合并运动,导致国家疆界的重新划定。{30}{50}{51}

三、结论

通过以上考察,我们能看到族群这个概念在西方的沉浮是与民族、种族、部落、阶级等概念的流变和兴衰相连带的。这些概念的兴衰、流变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对于权力关系的预设变化和重新构建权力关系的过程。如上所述,族群/ethnicity是20世纪60-70年代才在西方流行开来的关键词。它的流行连带着民族/nation的普遍疆域制度化,“种族”、“部落”等“东方学”概念的衰退,后工业社会对于“阶级”概念的反思,以及全球化对于民族/nation宣称的界内同质性和界外异质性的质疑和挑战。

就目前的用法来看,族群和民族的区别连带着不同的权利诉求和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基本上是政治状态或地位上的区别。民族/nation可以被看作是被疆域制度化了的族群。确实,民族/nation的疆域制度化常常意味着主权国家化。但应该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被称作民族/nation的人群都构成了主权国家。有些民族/nation的疆域制度化仅仅是指某种程度上区域自治。例如,前苏联有15个民族/nations拥有自己的加盟共和国,但这些加盟共和国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主权国家。当然,现今苏联已经解体,以前的加盟共和国都已变成了独立主权国家。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旦被称作民族/nation,势必早晚会成为独立国家。例如,苏格兰人和威尔士自称和被称为民族/nation已是多年,但他们至今仍是英国的组成部分。美国有许多印第安人被称作民族/nation,但他们只有自己的保留地,并没有国家主权。总之,修辞、正名对于一个国家的整合固然重要,但一个国家的整合却不能仅靠修辞和正名来维系。固然,苏联的解体与其宪法承认其境内各民族/nation加盟共和国拥有分离权有一定关系,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初的苏联也正是创建在对于各民族自决权的承认之上,没有对于各民族的承认也就没有苏联。{25}{52}总之,我们不应该一见“败也萧何”便忘了“成也萧何”。导致苏联解体的原因十分复杂,它与民族问题相关,但并不完全是民族冲突的结果,更不仅仅是因使用民族/nation一词不慎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