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族群与族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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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族群认同的现代含义:以湖南城步苗族为例(1)

于鹏杰

一、族群认同和族群文化

群认同(Ethnic Identity)源自于心理学的“认同”概念,认同一词最早是由弗洛伊德提出的。弗洛伊德认为,认同是个人与他人、群体或模仿人物在感情上、心理上趋同的过程。{1}375认同是个体与一个人有感情联系的最早表现形式。现代意义上的认同研究一般区分了两种水平的认同:个体的和群体的认同。弗洛伊德当初提出“认同”时,外延并没有现在这么宽泛。当初的“认同”只是一种心理防御机制。在社会科学领域,“族群认同”的使用范围日益扩大,包括社会认同、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等,它们分别指个人认为自己与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地位、文化传统或民族群体的统一。{2}68有些学者认为族群认同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族群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3}

本文采用“族群认同”而不是“民族认同”是基于2001年10月在中国武汉市召开的“族群理论与族际交流”国际学术研讨会的研讨结果。与会者普遍认为在民族理论研究中运用“族群”概念是有必要的,有些学者还强调“族群”不具有主权要求,一般是从文化的角度去定义的,“民族”则具有民族国家的意味。{4}2林耀华先生也对“民族”的多种含义作了详细的区分,其中一种是指专用于共处于同一社会体系或国家中,以起源和文化认同为特征的群体,适用范围主要在一国之内;另一种“民族”的含义即“民族国家”,适用范围主要在各国之间。{5}56这种区分基本上反映了族群与民族的区别,只是林先生用在“民族”一词的右上角以不同的数字标志来区别而已。基于这种观点,我国少数民族和汉族中的不同支系皆可称为族群,而在国家层面上,则可使用民族。{6}

族群认同是在族群互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认同产生的基本条件是要有差异、对比,有了差异、对比才会产生将自己归类和划界的认同感。如果一个族群中的个体从未接触过异质文化,那么就无从产生认同。任何族群认同总要通过一系列的文化要素表现出来,族群认同以文化认同为基础,共同的历史记忆和遭遇也是族群认同的基础要素。所谓族群文化是指各族群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本族群特点的文化。包括族群物质文化和族群精神文化。饮食、衣着、住宅、生产工具属于物质文化的内容;语言、文字、科学、艺术、哲学、宗教、风俗、节日和传统属于精神文化的内容。物质文化是一个族群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一个族群文化的外在体现形式;精神文化是一个族群的凝聚力所在,是一个族群区别于其他族群的核心。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族群的大迁移和大融合使得传统的文化的定义失去其本真含义。本尼迪克特在《文化模式》一书中也指出,实际上,表现某种文化特质的类型是不存在的,真正富有意义的文化是超越现实的,只有在反复遭遇现实问题的过程中,文化才能针对这些问题,并提供新的文化的象征系统。{7}一个族群的文化认同不必反映世代传承的或是纯粹的文化传统。

中国有56个民族,其中55个少数民族总人口仅占人口总数的6%,少数民族广布于全国并与汉族杂居。自秦始皇一统天下以来,中国历史上就出现过许多次的民族大融合。如今的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少数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设置5个自治区、31个自治州、83个自治县,许多民族都是由官方认定的。这一系列的政策使得许多民族自愿或不自愿地采用了汉族的生活方式。有些民族甚至失去了自己本民族的语言,完全采用汉族的口语和书面体系。这是新时代文化认同和族群认同的困惑。从而对族群认同的标准提出质疑。究竟用什么样的标准来界定一个族群?而这种界定又有什么意义?带着这些问题,笔者专门考察了湖南西南的一个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

二、族群认同切入点个案

城步苗族自治县地处湖南西南边陲,沅江支流巫水上游,南邻广西资源县和龙胜县,有苗、汉、侗、瑶、回、满、壮、布依、高山9个民族,以苗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9.8%。1956年,国务院批准城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城步苗族自治县;1989年,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布施行《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城步是湖南苗族主要聚居区之一,城步苗族先民的主体,是汉代溯沅江而上的“武陵蛮”。清乾隆初,苗民起义失败,清军血洗城步苗寨,至民国元年统计,境内苗族只剩248户。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政策使苗民获得新生,过去“化为汉民”的苗族同胞逐步恢复了本来的民族族别。至1989年,全县苗族人口达10.9249万人。城步苗族分布于全县,主要以蒋坊、资源、白毛坪、兰蓉等乡最多。城步苗族姓氏主要有杨、蓝、潘、李、龙、银、江、雷、罗、蒋、秦、石、阳、欧阳14姓。城步苗族除境北和中部地方讲汉语外,其他地方都有本民族语言,在本地和家庭内部讲苗话,在外地又能通用汉语。城步苗族没有文字,均使用汉字。据史记载,曾使用过一种类似篆字的文字符号,于清苗民起义失败后被强令禁用而失传。城步苗族长期与其他民族杂处,其风俗习惯与其他族群大同小异。汉族在城步历史上被称为客家人,与各少数民族杂居。

在了解了基本的情况后,笔者选取了兰蓉乡的新寨村作为研究点。兰蓉乡是城步县苗族主要聚居地之一,而兰蓉乡的新寨村又是兰蓉乡的苗族聚居地。兰蓉乡政府的干部介绍说新寨村是土着苗族聚居地,主要以阳、江两姓为主,但是基本上已没什么苗族的特色。其中,兰蓉乡苗族占兰蓉乡人口总数的69.13%,新寨村苗族占新寨村人口的71.52%。在这样一个苗族比例很大的村子中,如果没有人介绍这是土着苗族居住地,外人很难将“苗族”与这个村联系在一起。这个村寨的房屋主要是木质结构的,在这个村子中,没有什么商店、饭店,外来人在这里只有去老百姓家里吃饭。村里只有一所小学,没有娱乐设施。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靠土地,没有什么别的收益。村民表面看来在体质特征、行为、风俗习惯上与汉族相比没有什么区别。笔者走访了村中十几户人家,并特意挑选了几个赶场日[1]在集市口随机找人访谈。访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问题:

1.你知道苗族有哪些风俗习惯?

2.你有苗族服饰吗?

3.你会苗语吗?

4.作为一个苗民,你觉得自己与汉族有什么区别?

5.你怎样看待信仰?

6.你们有些什么祭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