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青春期的诗女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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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十分钟年华老去

周博方

有人说17岁开始苍老。

我17岁的人生没有完整的故事,从意识模糊的时代到现在。时光的车轮从身上狠狠碾过,我还停留在原地。有时回头张望残缺的记忆,却只感到身上浅浅的车辙扯着我的一根根神经,隐隐作痛。

一年前,大姐的婚宴上。大伯看着我嘿嘿嘿一直笑。然后说,等周萌儿结婚的时候,我就60多啦!一桌子家人很配合地说是啊是啊,小不点儿太小了。后来大姐畅想了好长时间我出嫁时一堆老头老太太来蹭饭的场景,笑得东倒西歪。

整整一年后,大姐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上,大伯咽了气。

我知道他们”蹭饭”的场景是注定不会完整了,全家福上的大伯成了一个轮廓鲜明的洞。

出殡那天,我拉着大姐的手。曾引发无数人感慨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姐夫,也在。姐问我:”以后每年的这一天,我应该笑还是哭?”

因为年龄差距大,姐姐们从来不和我商量事情。好不容易让我有了发言的机会,面临的却是无法回答的问题。

奥运的时候去了再熟悉不过的北京。

不干别的,美术馆,博物馆,不感冒但很好玩的科技馆,还有近来一度迷恋的兵器展。当然这些地方仅仅是为了打发白天的无聊时光,晚上的话剧才是北京行的真正目的。

从首都剧场出来,沿着王府井商场走好远好远,找到456路公车。后来才发现我是个货真价实的笨蛋,路过剧场的好多车都能到456路起始站。唉!

看完《天下第一楼》那天,已经很晚。幸好赶上了最后一班456。我靠在后窗上几乎睡过去了,车里两个小电视转播着女排比赛,解说员沸腾得频频喷麦。周围的乘客呜哩哇啦乱叫,很多不堪入耳的声音,评论着今非昔比的女排。我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他们白天在做什么,穿着上看应该是坐办公室的,起码,面善。

急刹车,上来一对母女,站在离我不远处。出站没多远,妈妈对女儿说,看,中央音乐学院。声音很小,如果不是离的近,估计早湮灭在嘈乱中了。我猛然惊醒,”腾”地站起来,帽子还没戴好,冲到后门朝司机大喊开门开门,我要下车。

一车人突然安静下来,司机停车。

那是我第一次在夜里11点半端详音乐学院。三年没有来过已经很陌生。夜晚的北京沉静极了,时光好像猛地蹦回到5年前。5年前的这里曾是我最瑰丽的梦啊!那把琴和那把弓见证过我的神勇。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把那年的我拒于京城之外,几年的汗水和准备一下变得不文一钱。

儿时的梦想总是脆弱而不堪一击的。考上省重点的特长生,进了交响乐团,热情已不再当初。就这样潦草地过了三年,轻易地输给了放弃。每每拿起那把费尽周折5万买回的德国琴,纠结到不能自已。曾以为我会坚持一辈子的爱好,就这样停在了旧时光里。

很隐约地自我排斥。梦想不再。

帆,我一直认为她是初中同学里最漂亮的女生。不同班却很默契地成为最好的朋友。

然而我至今不明白,她16岁那年,为什么那样义无反顾。吵闹,退学,最后以死相逼。办退学手续那天,我逃课跑去问她,问她可以和我说说么?帆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那笑容,是我记忆中最冰冷的一幕。

我看到了她发髻后小小的耳钉。没记错的话初一就有了吧!那时的她手机被没收就会找我借,打给一个男生。漂亮女生风花雪月的小故事自不会少,没当回事的我一直默默支持她的早恋活动。直到初二的一天,帆神神秘秘地拉着我说,跟你说个事,我初吻没了。我回头看她,面不改色。

没过多久,帆退学了。

从此杳无音讯。

今年帆18岁,生日前一天我给她去了电话,手机停机。犹豫再三,拨了家里的电话。是她妈妈,接起来的第一句话,说你是某某某吧,我记得你的号。

我说:“是是,是我……帆在吗?”

妈妈说:“不在,她在什么地方我从来不知道,也不敢问。”

我抬起左手看表,快12点了,这么晚她一个女生会去哪里?

我说:“阿姨麻烦你转告她,说我祝她……祝她18岁生日快乐。”

电话那头变得沉默,那种无声让我无所适从。

阿姨说:“18了,该懂事了吧!谢谢你还记得她的生日。只是……她现在是你不认识的人……真的……”

那次通话让我整整失眠一个晚上。

两个月后,《李米的猜想》上映。我手里攥着电影票啃着爆米花坐在大厅里等着开场。几分钟后影厅开了,人哗哗地走出来,我抓起东西准备往里挤。一个画着浓妆搀着男朋友胳膊的女孩从我旁边走过,女孩双眼通红地说着剧情。那声音……很熟悉。

我扭头想叫住她,没错,从那只挺挺的鼻子来看,她就是帆!还有走路的姿势,耳眼的位置!她身边的男生回头看了我一眼,不知是不是认出了我。嗯,没错,看的很清楚,是帆初一时的男朋友。

不过最终还是没有叫出口。剪去了长发的我她一定认不出来,并且从她离开初中时的决绝神情来看,她不想再看到三年前的一切,包括那里的人,当然有我。再说,即使认出彼此,又能说些什么呢?

从那以后,帆的形象永远定格成了一个擦肩而过的背影。

高中报到那天,我早早离开了C中,跑回原来的中学。

空无一人。新生还在军训。

四层艺术楼观星台,侵占了我对这所富丽堂皇的中学50%的记忆。中考前几天的中午,我们四个分分合合的女生在这里乱吼乱叫,唱平时不唱的歌,聊很少提到的小八卦。哦,那个谁谁谁很帅。嗯,我早发现了。

那个小小的水泥台,大约和我一般高,往往一个助跑就能冲上去。我一次次跑到远处再拼命往台子奔,总是该往上蹦了就停了下来。我说我不敢!三个没良心的坐在高高的台子上居高临下地耻笑我。具体是怎么上去的已经记不清楚,只是依稀记得我的胳膊蹭破了,好像还流了血。为了不让她们嘲笑我笨,一直用左胳膊的伤口处蹭黑色的校服裤子,这样就看不到血了。想想还真有点血腥。

那时我们约定中考完还来这里玩。我说不如高一报到那天吧!我们一起考上这里的高中,一起继续混在省重点。

丝毫不含糊的语气。

我还记得头顶上灰蒙蒙的天,凉风吹乱了四个碎发女生最在意的发型。”头可断,发型不可乱”,谁说的,谁还记得。

“高一报到的那天”,我来了。空荡荡的观星台。

艺术楼的最里端,藏着无人知晓的秘密。

小饭桌的阿姨一直奇怪为什么每天中午我都会找借口离开——她当然不知道,这是个秘密。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我爬到排练室拿谱子。按常理每天中午都有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练大管。大管的声音干瘪怪异,再加上他那张难看的脸,我对这乐器一直没什么好感。

可是那天,楼道里静悄悄的。我顺着过道朝里望,黑暗在最末端戛然而止,一束阳光将楼道尽头浸染成暖暖的黄。没记错的话那是一间很久无人问津的资料室,据说还有一把木吉他。音乐老师走马灯似的改朝换代,谁也懒得打理它。对于那种阴暗陈旧的角落,我们心里总有几分恐惧。我从未接近过它,而今天它却亮了,仔细听,有人说话。

现在想起来真有点后怕——我居然走到那间屋子门口,和里面的人面面相觑。里面有三个人,两男一女,注意到门口有个男生。

“你是什么人?”他问。

拜托,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吧。

“……我是乐队的……来拿谱子……”

另外两个人扭过头来打量我,女生问:”你哪个年级的?”

“初二。”

“小孩子,没事儿。”另一个男生说。他手里拿着木吉他,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那把。

我看到那个女生的左耳有一排耳眼,其中一个男生的头发几乎盖住了眼睛。和着灰尘的空气里夹杂着一丝烟味。恐惧和害怕包围着我,看到旧谱架上挂着三件校服,才稍稍平静一点。

第一个看到我的男生突然说:”哎,你会译谱吗?”

我点点头。

女生说那你进来吧!又笑了笑说你别怕,我们是高三的。

我战战兢兢地走进去,坐下。女生丢给我一个MP3,纽曼。补充道:”《别人都说我们会分开》,译这个。”

吹去旧本子上的尘土,一切准备就绪。十分钟,两页谱,译好了。

看得出他们很高兴,其中一个说:”中午有时间来跟我们玩吧!别和老师说。”

短短十分钟,我接纳了三个”混混”,看样子他们也接纳了我。之前的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能和这样的人成为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妈妈说过。

刺激。之后的我像着了魔。仔细想想也没干什么,就是译谱,然后听他们唱出来。他的吉他水平差出境界了,但没有人去追究。他们就是班里最底层的差生,对未来没有想法,对高考更没有什么希望。他们曾说如果能这样打发掉高中最后的一个月,也很好,算是高中生活的一点点温存。

毒辣的阳光被纱帘过滤成温和的色调,空气中的尘埃漫无目的地飘,一种不安定的漂浮感充斥着旧旧的资料室。

不知道什么人告密,我们被下了逐客令。我不顾反对去和音乐老师理论,在那个不懂得策略的年龄,我的强硬带着些许无理。

我当然输了,一气之下离开了乐队。我的脾气让老师惊讶得半天合不住嘴。

我知道我在老师心中形象的突变,她一定把我当成他们一样的坏学生了。我只想说,喜欢音乐的孩子都不是坏孩子,他们谁都不坏,都不坏,我相信。即使从那以后再没见过他们,即使连彼此的真实姓名都不清楚。

《别人都说我们会分开》。如果第一次译的是《相逢是首歌》又怎样呢?我傻呵呵地想。

据说,从一到十,我整整数了五年。

还好,让爸妈不至于崩溃的是,背诗很快。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妈妈记得很清楚,在话还说得不利索的时候,我就会背这句杜牧的诗。

爸妈不遗余力地在我不大的脑袋里尽可能多地刻下唐诗宋词,渐渐地,在他们的朋友圈里,我也变得小有名气。客人每每来我家,都会说几个上句让我对下句,然后连连称赞这是个天才儿童。说来侥幸,没有叔叔阿姨问我一到十怎么数,得到的褒奖大大满足了父母的虚荣心。那段日子也成为我记忆中最美的时光。

现在说起来真有点伤仲永的味道。曾经的天才儿童哪去了?如今扎人堆儿里扒拉半天也找不到半个影子。替我妈妈难过。

前几天教姐姐的儿子背唐诗,花里胡哨的包装让我心生厌恶。我把书扔到一边,用平时少有的温柔语调说:”来,阳阳,小姨教你背这个。‘借问酒家何处有’……”侄子打断我说:“我会背这个!‘牧童遥指杏花村’。”说完还屁颠屁颠地跑过来,翻开那本花花绿绿的唐诗,用他肉肉的小食指指着一幅插图说:”你看,在这儿。”

我禁不住笑了:都多少年了,还是那张插图。不过旁边很夸张地多了一个小酒杯。也许十年前就有了吧,没有在意而已。

只是,杏花村的杯盏里,还盛着那个烟雨蒙蒙的清明吗?

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呢?

那些无疾而终的青春片段,曾经都是以永远开头。

我能做的仅仅是沉默。

缄默中,我已染成一头白发。